第1697章 被告

  程好一臉懵逼的看向他。

  這孫子說的有點道理,但又不太多。

  總覺得怪怪的。

  什麼叫影響考公啊?

  影響孩子考公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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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一個山東人,程好聽到考公這倆字,DNA都動了。

  其實考公只是個概括的說法,山東家長期待的是「編制」。

  不止公務員,啥編制都行。

  認為只要有編制就是鐵飯碗。

  就像程好,她當明星一年能賺上千萬,但還是會放棄一些賺錢的業務,想法保留自己的人藝和中戲編制。

  這是刻在腦子裡的,從小接受的教育就這樣。

  儒家發源地,學而優則仕是幾千年的傳統。

  不孝有三,無編為大可不是說說的。

  你再利害,做生意一年賺幾千萬,父母就得問你一句,這安穩嗎?

  萬一明年賠了怎麼辦?

  就不如3000一個月的事業編,父母看了舒心。

  這是真事。

  趙玬玬也不是十幾歲那會兒,每年過年放假回家,家裡都會給她安排相親。

  這貨每次回帝都都會抱怨。

  什麼玩意啊!

  一個月到手才2000多的街道公務員在我面前人五人六,還大言不慚的要求我婚後在家帶孩子,放棄帝都的工作。

  助理心說我一個月賺你一年的錢,讓我在家帶孩子?

  可父母就覺得她一年幾十萬薪水的工作不靠譜,女孩子就得安安穩穩,嫁人生孩子。

  甭管你一年賺多少,是多大的老闆,同齡人一塊吃飯,魚頭都朝著收入最低的公務員。

  她也是魯地人士,人家那地方就這規矩,而且越是村鎮,越如此。

  所以趙玬玬每到年前就想回家,可真回了又待不住想跑。

  每次都和他抱怨同樣的事。

  即使給父母買房,買車,卻還被說「不務正業」。

  畢竟只有帶編制的工作才算「正業」。

  張遠就笑著聽著,不說話。

  要不說大城市的女人不愛結婚。

  其實和城市大不大沒關係,和見識,收入,能力有關。

  有太多工作,個人愛好和夢想要實現,哪兒有空結婚生孩子。


  且別看大家都笑山東考公,實際上,全國考公競爭比最高的地方是帝都!

  其次是貴州,青海,XZ這仨窮困哥們。

  人家條件不好的地方考公是為了生活,帝都這邊是純官迷。

  說話做事得對症下藥,張遠找了這個切入點和對方聊。

  好姐姐琢磨半天都沒反應過來。

  「那,不對……不是,你就不能老老實實的,不留案底嗎?」

  她甚至忘了張遠剛才假設的「故事」有多恐怖。

  「成大事者不拘小節。」

  「外頭都是豺狼虎豹,你讓我軟綿綿的應對嗎?」

  「只能硬碰硬。」張遠一臉嚴肅的說到。

  「像我這樣沒有大背景的人,如果手段不夠硬,不比那些自詡人上人的傢伙更狠,咱們和別人競爭?」

  「只有被吃掉的份!」

  「俗話說,鄰居屯糧我屯槍,鄰居就是我糧倉。」

  「手裡沒槍,就是等著被搶。」

  「我說的不是這事。」她用力搖搖頭。

  「你之前說你要……意外?」程好回想起,又是一陣發涼。

  「我只是說說,具體要看對方表現,未必有意外。」張遠淡定的答道,仿佛這事還沒有明天早飯吃什麼重要。

  「就不能百分百沒有意外嗎?」

  「你怎麼能這麼做?」程好的雙眸中又升起了恐懼之色。

  張遠抱著肩膀,嘆了口氣。

  隨後娓娓道來。

  「1928年,周公對他管理之下的中共特科下達了三不准原則。」

  「一不准搞綁架。」

  「二不准隨意定性打殺叛徒。」

  「三不准對敵方公開的特務實施剷除。」

  雖然年代劇中一說到特務,出現的基本都是果黨,尤以軍統和中統居多。

  特務這個詞也被徹底污名化。

  其實特務的意思和特工是一樣的,但在百姓心裡去完全兩樣。

  特務是賊眉鼠眼,破壞國家的敵人,特工就是007。

  實際詞是中性的,任何國家,組織都有特務。

  百多年前,我黨也有自己的特務群體,水平還很高。

  不搞綁架好理解,不剷除公開特務,是指不搞暗殺,尤其針對敵方高層,比如特務頭子戴笠。


  光頭尤其喜歡搞暗殺,其他軍閥,軍痞也一樣。

  但教員和周公是何等人物,非常清楚暗殺一時爽,可一旦形成路徑依賴,內部風氣就完了。

  就像女生習慣坐檯賺快錢,讓她回去上班一個月賺幾千,能樂意嗎?

  暗殺順手了,遇到啥事都來這手,最後會發展到不用罪名,看你不爽就偷偷幹掉你。

  做大事就要講究名正言順,不能老搞陰謀詭計,不上檯面。

  所以周公才親自頒布了三不准條例。

  唯獨有一項例外!

  「如果叛徒對己方造成了重大影響,可以破例使用暗殺手段。」

  偉人是道德水平高,不是道德潔癖。

  如果你敢刺殺,虐待我方重要人物,為你破例也不是不可以。

  「總結來說,對外不能搞陰謀手段,對內要嚴加管束,如果出現叛徒,視情況可以用非常手段。」

  張遠一字一句道:「我也是這麼想的。」

  「無論是余正,還是現在這位都一樣。」

  「對外,敵人對我做什麼,怎麼做都可以理解。」

  「但我的人敢背叛搞事,我是不會吝惜手段的。」

  「這就是我的原則。」

  「但……」程好發現說不過他,並且他的態度又格外堅定。

  上回我大不了不接受就走。

  現在怎麼走?

  肚子都大了,我往哪兒走?

  「我先不和你說這個,單說孩子這事。」

  「我就問你,上戶口怎麼辦?」

  「不結婚怎麼上戶籍?」程好叉腰問道。

  咱們國家一向如此,去派出所上戶口得帶結婚證。

  後來才改了,只要出生證就行。

  因為單生生子的越來越多,沒有戶口會出結構性BUG的。

  這會兒還挺麻煩,但只是對普通人來說麻煩。

  「戶口好解決。」張遠一點不擔心。

  「想讓孩子入外籍,無論美籍,英籍,都能搞定,去那兒生就完事了。」

  「不過我不推薦,我不喜歡我的孩子是外國人。」張遠先否了這條。

  「除了外國,還有香江。」

  「我可以找關係在上香江戶籍。」

  「這樣一來,進可攻,退可守。」


  「有了香江戶籍能夠轉大陸戶籍,如果不轉一直保持,日後上學還能去國際學校,上大學考國內名校分數要求也更低。」

  「而且香江籍去國外更方便,香江護照比大陸護照好使。」

  甚至香江駕照都能直接轉大部分西方國家的駕照,不用重新考。

  還有一點普通人不知道的,只有香江和澳門籍的居民才可以在大陸使用菲傭。

  菲傭的性價比可比國內大部分保姆高多了!

  不光專業,工資低,還特別聽話能忍。

  不像國內大部分保姆,干久了覺得自己是家庭成員,甚至一家之主。

  張遠考慮的過於周全,讓程好又懵住了說不出話來。

  「我諮詢過律師了,國內非婚生子擁有完整繼承權,不影響任何權益。」

  「還不用承擔血緣父母的債務,對老人也沒有法定撫養義務。」

  「並且不受父系家族案底影響,哪怕我要槍斃,孩子政審照樣沒問題。」

  簡單來說就是權利一點不少,義務一點沒有。

  頂這法律是為誰服務的,張遠不清楚。

  他只知道自己很適用。

  「呸呸呸,趕緊呸!」程好拽著他就道。

  「什麼槍斃,多難聽。」

  她也明白張遠的意思了。

  要錢要房沒有二話,從大人到小孩都安排的明明白白。

  就是不結婚。

  張遠想的很明白,我給房給錢才多少?

  結婚證一開,當即資產分一半。

  就算做婚前公證也沒用,我正在事業上升期,婚前公證了,婚後產生的新資產依舊是婚內財產。

  賭博都是投降輸一半,結婚是見面分一半,這誰受得了。

  這會兒奶茶妹已經和東子談上了。

  後來結婚,東子在婚前不光做財產公證,還做了財產透支。

  一次性領取了作為集團領導二十年的工資,婚後他在京東的年薪是一塊錢……其餘期權分紅都在婚前財產中。

  從底層一步步爬上來,有幾個傻子。

  況且圈內被枕邊人坑了的又不是一個兩個。

  這種時候絕對不能頭腦一熱,衝動行事。

  思路一定要清晰。

  我給你的,你可以要,我不給的,你不能搶……這是主動權問題。


  程好氣的直磨牙。

  心中五味雜陳。

  「你就欺負我是吧。」

  「看我現在肚子大了跑不了,就這麼幹。」

  「不是這麼回事,這是我的個人選擇。」張遠伸手撫摸她的肩膀:「是不是現在這情況,我都這樣。」

  「我能向你保證的是,我這輩子不會和任何人結婚。」

  好姐姐喘著粗氣,用力拍開他的胳膊,隨後一翻身。

  「睡覺!」

  氣鼓鼓的就躺下了。

  她的性格能忍,雖然會很氣。

  但有了孩子,終究會以一家人的思維來處理問題。

  張遠提出考公這個由頭,其實不光是用來勸她,也是給她一個能向別人解釋的理由。

  躺下後,他被逐漸擠到了床邊,勉強側睡著。

  跟他找彆扭呢。

  「你再擠我去客房了。」

  說完這話才讓出點。

  沒一會兒迷糊著,許久都要睡沒睡,突然放在床頭的手機響動起來。

  「吵死了!」好姐姐用臀部撞了他一下。

  「以後手機不許帶進臥室,有輻射的,對孩子不好。」

  「別搞迷信,只是些電磁信號罷了。」張遠也不知她怎麼了,最近說話老神神叨叨。

  「我出去接,行了吧。」

  他起身離開房間,披著件外套轉到隔壁書房。

  「什麼事?」

  是楊思維給他打來的,張遠瞅了眼掛鍾,已經快十二點了。

  他最近剛對公司高管下令,因為上市工作繁忙,又很要緊。

  有任何重大事務都可以不論時間,不論地點聯繫自己處理。

  這個點打給我,看來事情不小。

  「公司收到了律師函,我剛剛整理文件的時候才看到。」對方的語氣有些焦急。

  「律師函……公司的事嗎?」

  「對。」

  「多嚴重?」

  「很嚴重。」

  「那你現在就帶上東西來我家,我不方便去辦公室。」他看了眼臥室方向。

  正鬧彆扭,還是陪著好。

  「行,我馬上到。」

  她利索的掛斷電話,即刻出發。


  張遠面沉似水,

  半夜路上空,車少,半個小時多便匆匆趕到。

  張遠直接帶她進後院書房商討。

  對方將一份文件遞給他,張遠在檯燈下拆開,查看。

  「我司以代理人身份,代我方當事人向兩岸影業提前訴訟。」

  「針對之前簽訂的合作製片合約內容,我方當事人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你司以脅迫手段強行使我方當事人同意遠低於市場價格和本人價值的方案。」

  「在此告知,我方會將訴訟案呈遞帝都高等法院。」

  「並保持向公眾公開告知此事件的權力……」

  洋洋灑灑一大堆。

  總結起來就是,之前簽的合同我覺得虧了,我現在要告你!

  不光告你,我還威脅你,不好好處理,我就通知媒體!

  所謂向公眾公開,不就是這個意思。

  張遠一看就明白。

  他抬眼看了下楊思維。

  並沒有問她怎麼看。

  這種事只有自己能做主,不能把責任推給其他人。

  「我知道了。」

  因為麻煩的地方,不只是有人要告公司。

  麻煩的地方是告他的這個人。

  給他發來訴訟案的,正是被稱為喜劇之王的星爺……(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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