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 各人想法
鄭輝吩咐完何岩,便把那份簡報翻了過去,剩下的幾頁都是常規新聞,沒什麼值得特別留意的。
他沒有再去想那篇文章,不是因為不在意,而是因為他太清楚自己是什麼人。
那個記者寫得很好,邏輯自洽,論據紮實,甚至在情感層面也做到了真誠而不煽情。如果鄭輝是一個旁觀者,他也會被這篇文章打動。
但他不是旁觀者,他是當事人,他知道事情的真相遠沒有那麼浪漫。
和范彬彬在一起,起因是那個夜晚她橫衝直撞的吻了上來,他當時十九歲,血氣方剛,面前是一個明艷不可方物的女人。
他沒有推開她,不是因為什麼命運的共鳴或者破碎靈魂的相認,是因為她好看,是因為那一刻的荷爾蒙壓過了理智。
後來他確實在她身上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和心血,但最初的起點,就是見色起意那麼簡單。
和高媛媛在一起,感情上的投入比范彬彬多一些。因為他確實真心喜歡一個漂亮的女孩對自己有著毫無保留的依戀和崇拜,喜歡她看自己時眼睛裡那種毫不掩飾的光。
他用詩去撩撥她,用精心設計的話術讓她心甘情願地跳進來,甚至在她自行腦補、主動放棄追問真相的時候,他選擇了順水推舟而不是坦誠相告。
和王菲,則更簡單。珠海那個夜晚,酒精、音樂、兩個孤獨的人、一首恰到好處的歌。氣氛到了,一切就發生了。
沒有那麼多心靈契合的鋪墊,也沒有什麼兩個破碎靈魂在人群中認出彼此的文學敘述。就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做了一件順理成章的事。
所以那篇文章里那個深情的鄭輝,和真實的鄭輝之間,隔著一整個太平洋的距離。 但他不會跳出來反駁,不是因為他享受這種美化,而是因為這篇文章客觀上對他有利。
這篇文章的傳播範圍如果足夠廣,公眾對他多人關係的接受度會再往上提一個台階。等過一兩年,孩子們的消息被拍到,衝擊就不會那麼大。
僅此而已。
......
那篇《南方周末》的文章,在發出後的二十四小時內,最初的反應是預料之中的牴觸。
文章被各大門戶網站轉載後,標題往往被編輯改得更加吸引眼球。
網易用的是《南方周末深度:鄭輝其實是最深情的人?》
搜狐改成了《三個女友不叫花心?記者萬字長文為鄭輝翻案》
新浪則是《洗白還是真相?鄭輝的深情人設站得住嗎?》
標題本身就帶有暗示性,尤其是洗白和翻案這兩個詞,等於是在引導讀者帶著懷疑的態度去閱讀。
論壇上最先出現的聲音也印證了這一點。
天涯的娛樂八卦板塊,有人在文章轉載帖下面留言:「洗地也不是這麼洗的吧?雖然我很佩服鄭輝的成就和善心,但三個女朋友就是三個女朋友,寫一萬字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什麼深情不深情的,說白了不就是不肯放手嗎?捨不得這個,也捨不得那個,這叫深情?這叫貪心。」
類似的評論在最初占據了主流,但事情在接下來馬上起了變化。那些真正讀完全文的人,開始在評論區發出不同的聲音。
「我一開始也覺得是洗白,但我認真看完了,說實話,有些道理。」
「不管你怎麼評價他的感情觀,有一個事實是沒法否認的,六年了,他身邊就是這三個人,沒有換過。你們去數數娛樂圈裡那些自詡專一的男明星,六年裡換了幾任?」
「最打動我的是那個時間線分析,三段關係都開始在他成名之前,或者剛成名的時候。2000年之後,他越來越紅,但再也沒有新的緋聞對象出現,這確實很反常。」
「我覺得這個記者有一句話說得特別好,花心的本質是喜新厭舊。從這個角度看,鄭輝確實不花心。」
這些聲音不是水軍,也不是粉絲的無腦維護。它們是理性閱讀後產生的真實感受,因此具有更強的說服力。
一個新的討論方向開始在論壇上蔓延:如果花心的定義不是同時和多個人在一起,而是不斷更換對象,那鄭輝到底算不算花心?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但它本身就足以動搖很多人原有的判斷。
各家媒體自然不會放過這個話題。
《新京報》的文化版在第二天做了一個小專題,標題是《深情還是花心?一篇文章引發的定義之爭》,採訪了幾位社會學者和心理學專家。
一位社會學教授的觀點被廣泛引用:「這篇文章之所以引起這麼大的討論,不是因為它在為鄭輝洗白,而是因為它觸及了一個問題,我們用什麼標準來評判一段感情的質量? 是數量,還是持續時間?是形式上的排他性,還是實質上的投入和承諾?」
《京城青年報》則做了一份街頭採訪,隨機詢問路人對這篇文章的看法。
受訪的35%表示「有道理但不完全認同」,25%表示「被說服了」,25%堅持認為「三個就是花心沒得洗」,還有15%表示「沒看過那篇文章」。
最有意思的是一個計程車司機的回答:「管他花心不花心呢,人家給每個女朋友都拍電影、做專輯,捧得大紅大紫,我要是有這本事,我花心十個八個的,我老婆都不帶說我的。」
這句話雖然粗糙,但它反映了一個現實,在很多普通人的價值觀里,負責任比專一更重要。
網絡上甚至出現了一個新的詞條:「鄭輝式深情。」
「指一個人同時與多個對象維持長期穩定的關係,並且對每一個人都傾注了大量資源和真心,使得旁觀者難以簡單地將其歸類為花心或深情的複雜情感模式。」
......
京城,西山美廬。
高媛媛剛哄完鄭景行午睡,從二樓的兒童房出來,輕輕帶上了門。早上何岩把簡報發給鄭輝的同時,周琳也同樣拿著一份給了她。
她靠在床頭,拿起那份簡報再次從頭到尾再看了一遍。
看到「高媛媛是第一個」那段時,她的目光停留了很久。 「一個清純的帶著崇拜眼神的同齡女孩,對於一個缺乏情感聯結的少年來說,是致命的吸引力。」
清純,帶著崇拜眼神的同齡女孩。八年前的自己,確實是這樣的。
她第一次見到鄭輝,那時候他已經發了兩張專輯,滿大街都放著《倔強》和《浮生》的歌。
真人比海報好看太多了,那是她見到他的第一個念頭。
然後是春晚,是廟會,是綠色楓葉帶來的詩句,是倉央嘉措的詩,是「來我的懷裡,或者讓我住進你的心裡」。
她毫不猶豫地撲了上去。
那個時候的她,單純得像一張白紙。她不知道範彬彬,不知道王菲,不知道鄭輝的世界遠比她以為的要複雜得多。她只知道面前這個男人讓她心跳加速,讓她願意為了他不顧一切。
後來呢?
後來她知道了范彬彬的存在,那次的心痛,她至今記得,也經歷過很長一段時間的掙扎和自我懷疑。
但最終,她還是留了下來,不是因為她不介意,而是因為她發現自己已經離不開了。
再後來,王菲。
當那個名字出現在鄭輝的感情版圖上時,她已經學會了不把情緒寫在臉上。她和范彬彬之間有過無聲的較量,也有過體面的和解。 前往「必」應」搜「索旗」」可查看最「新章「節!
但王菲的加入,讓這場已經夠複雜的關係變得更加難以定義。
可日子就這麼過來了,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八年,恍惚間,她覺得這八年像是一眨眼的事,又像是過了一輩子那麼久。
......
范彬彬是在去往洛杉磯一個公關派對的飛機上看到那篇文章的,小雲把列印出來的報紙遞給她的時候,她正在補口紅。
看到標題,她收起口紅,接過報紙,從頭看起。
看到范彬彬大概是第二個那一段時,她的嘴角牽動了一下,她才是第一個。
「一個被瓊瑤雪藏、傾家蕩產贖回自由身的范彬彬,和失去雙親獨自闖蕩的鄭輝之間,有著相似命運的共鳴。
他們之間的吸引,可能不僅僅是男女之情,還有被生活虧待過的人之間的惺惺相惜。」
惺惺相惜,這個詞用得挺好聽的,但事實比這個詞要簡單得多。
1999年初那個夜晚,她喝了很多酒,然後吻了他。
不是因為什麼命運的共鳴,而是因為她即將簽約一個要她上床才肯捧她的老闆,她不甘心,她想把自己最珍貴的東西留給一個她喜歡的人。 那時候的她,談不上愛鄭輝。她只是覺得這個男生很特別,有才華,對她好,而且長得好看。在那個她被全世界逼到牆角的時刻,他是唯一讓她覺得溫暖的人,所以她選了他。
後來的事情,是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
拍電視劇,拍電影,出專輯,拿獎,拿國際大獎。從一個解約賠錢,傾家蕩產的瓊瑤丫鬟,到如今中國商業價值最高的女星。
這一路走來,鄭輝給了她太多太多,她也越來越離不開他了。
八年了,范彬彬把報紙折好,放進隨身的包里。
她沒有評價那篇文章的對錯,她只是透過舷窗,看了一眼窗外的雲層。
萬米高空之上,天很藍,雲很白。
像極了她在京城貴賓樓飯店的窗口看到的那個春天的天空。
......
紫玉山莊,王菲坐在沙發上,拿著那份報紙在看。
她看得很快,不像高媛媛那樣逐字逐句地咀嚼,也不像范彬彬那樣把報紙小心翼翼地收起來。她只是快速地掃了一遍,然後把報紙隨手扔在茶几上。
破碎的靈魂在人群中認出彼此,她「嗤」地笑了一聲。 2000年,她和鄭輝在珠海相遇。她剛簽完離婚協議,心裡裝著一肚子的疲憊和憤怒。
然後他們回了她的房間,開了另一瓶紅酒,他給她唱了一首《路過人間》,然後一切就發生了。
什麼破碎的靈魂,她只是喝多了,而他恰好在。
她那時候需要一個人,一個不會評判她,不會同情她,不會用天后也有脆弱的時候的噁心眼神看她的人。
鄭輝剛好是這樣的人,他不同情她,他甚至在第二天早上用一首《我很快樂》把她的所有偽裝都扒了個乾淨。
然後她用抱枕砸了他,然後她笑了,然後就是六年。
六年裡,她越來越好,《王菲》重新讓自己在華語樂壇地位鞏固。也在他幫助下發了英文專輯,空降billboard冠軍,拿了格萊美。
現在她生了鄭弦,看著這個孩子一天天長大,越來越像他父親。
感情會在時間裡發酵,剛開始可能只是酒精和荷爾蒙催生的衝動,但六年的相處、六年的陪伴、六年裡他為她寫的每一首歌,都在不斷地往那個最初單薄的容器里注入新的內容。
到今天,那個容器已經滿得快要溢出來了。
她不知道這算不算愛,但她知道,如果有一天鄭輝不在了,她的世界會塌掉一大塊。
王菲起身走到廚房,把報紙扔進了垃圾桶里。不是因為不認同,而是因為沒有必要留著。 記者寫什麼不重要,外界怎麼評價不重要。她和鄭輝之間的事,只有她自己清楚。
......
在香港,張栢芝也看到了這篇文章。
她是在翻彎彎雜誌的轉載時看到的,雜誌把原文縮減了一些,但核心觀點和時間線分析都保留了下來。
張栢芝坐在沙發上,手裡捏著雜誌,一字一句地看了兩遍。
看完之後,她的腦子裡翻出了1999年的畫面。
環球唱片的慶功宴,她第一次見到鄭輝。那時候她剛演完周星馳的《喜劇之王》,正是最春風得意的時候。
全香港都在追捧她,王晶、陳可辛、劉偉強的劇本一部接一部地遞到她面前。
慶功宴上,她主動去找鄭輝搭訕,說是請教唱歌技巧,但她心裡知道,技巧只是一個藉口。她就是想靠近他。
她還記得鄭輝教她那番話:「忘掉你是在唱歌,你要把它當成是在演戲。」
那天晚上她在vip休息區找到他的時候,他一個人坐在角落裡泡茶。她坐下來,他給她倒了一杯。
後來去吃火鍋,她整個晚上的注意力都在鄭輝身上。張國榮走後,她本來打算留下來再多呆一會兒,但鄭輝讓司機先送她回家。 那晚她說了不少帶著挑逗意味的話,她以為他能聽懂。他應該聽懂了,但他讓她先走了。
她當時坐在車裡,透過車窗看著飛退的香港夜景,心裡有些說不出的滋味。
她不是沒被拒絕過,但那次的拒絕方式很特別。鄭輝沒有板著臉說不合適,他全程都很禮貌、很溫和,好像只是一個正常的道別。
她以為那是欲擒故縱,第二天、第三天、之後好多天,她都在等一個電話,哪怕一條簡訊也好。
但什麼都沒有,然後,再也沒有見面了。
偶爾在頒獎禮上遠遠地看一眼,在新聞里看到他的名字,在雜誌封面上看到他的臉。
但她和他之間的交集,就永遠停在了1999年那個夏夜裡。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