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江衛東出庭(月票加更10,餘3)
第126章 江衛東出庭(月票加更10,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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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上午九點整。
郡沙縣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
旁聽席上的人比上次少了一些。
最後一排靠走道的位置,坐著三個人。
江衛東居中,穿著一身筆挺的警服,胸前掛著幾枚勳章,在日光燈下閃閃發亮。
他左邊坐著一個三十來歲的男人,短寸頭,濃眉大眼。
右邊坐著另一個年輕些的,看起來二十出頭,同樣穿著警服,神情有些緊張。
朱慧坐在書記員席位上,低頭檢查設備。
她抬頭看了一眼掛鍾,又看了看旁聽席最後一排。
江衛東正靠在椅背上,雙手交疊放在膝蓋上,表情平靜。
朱慧收回目光,深吸一口氣。
「請全體起立。」
眾人站起。
法官通道的門打開了。
三人依次在審判席落座。
林正宇的目光掃過法庭,在旁聽席最後一排停留了一瞬。
「請坐。」
朱慧的聲音響起。
眾人落座。
林正宇敲響法槌。
「郡沙縣人民法院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聽證現在開始。」
他翻開面前的材料,語速平穩。
「本次聽證的目的與範圍如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對王建軍、王小剛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中,偵查階段部分訊問筆錄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他抬起頭,目光掃過在場眾人。
「審查範圍僅限於涉案訊問筆錄的取得程序,不涉及案件實體事實的認定。」
他頓了頓。
「下面,請公訴人介紹偵查機關出庭人員身份。」
錢峰站起身,手裡拿著一份材料。
他清了清嗓子。
「審判長,根據法庭通知,偵查機關派出以下人員出庭說明情況。」
他翻開材料,開始宣讀。
「第一位,江衛東,男,1962年3月出生,郡沙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一級警督警銜。」
錢峰的聲音頓了一下。
「江衛東同志從警三十年,曾榮獲個人一等功兩次、二等功三次、三等功若干次,先後破獲重大刑事案件數十起,被省公安廳授予優秀人民警察稱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幹警榮譽————」
林正宇抬起手。
「公訴人,介紹身份即可,無需宣讀履歷。
錢峰愣了一下,臉上閃過一絲尷尬。
「是,審判長。」
他合上那頁材料,翻到下一頁。
「第二位,劉志強,男,1984年5月出生,郡沙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二級警司警銜,系本案訊問民警之一。
「第三位,張偉,男,1990年8月出生,郡沙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三級警司警銜,系本案訊問民警之一。」
錢峰放下材料。
「以上三人均持有效執法證件,身份已經核實。」
林正宇點點頭。
「偵查機關出庭人員,請起立。」
旁聽席最後一排,江衛東和兩名民警站起身。
江衛東站得筆直,目光平視前方,神情從容。
劉志強站在他左邊,表情沉穩。
張偉站在右邊,年輕的臉上帶著幾分緊張,手指不自覺地攥了攥褲縫。
林正宇看著他們。
「三位,本次聽證將就本案偵查階段訊問筆錄的取得程序進行審查。你們有義務如實回答法庭的詢問,作虛假陳述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他頓了頓。
「聽清楚了嗎?」
江衛東率先開口,聲音洪亮。
「聽清楚了。」
劉志強和張偉跟著說:「聽清楚了。」
「請坐。」
三人重新坐下。
林正宇翻到下一頁材料。
「下面,請偵查機關就本案訊問程序進行陳述。」
他看向江衛東。
「江警官,你是本案的主要負責人。請你就以下問題作出說明:訊問過程中是否依法告知被訊問人權利義務?訊問時間安排是否符合規定?被訊問人在訊問過程中的人身權利是否得到保障?」
江衛東站起身。
他整了整警服,目光落在林正宇臉上,表情從容。
「審判長,我來說明。」
他的聲音沉穩有力,帶著一種久經場面的自信。
「本案訊問全程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他掰著手指,一條一條地說。
「第一,權利義務告知。每次訊問開始前,我們都依法告知被訊問人享有的權利,訊問筆錄第一頁都有告知記錄,被訊問人簽字確認,沒有異議。」
他翻開手邊的材料,抽出幾張紙。
「這是告知書的複印件,被訊問人的簽名和指印都在上面。」
法警上前,把材料遞到林正宇面前。
林正宇接過來,翻了翻。
格式工整,簽名清晰,指印鮮紅。
每一份告知書都有日期、時間、訊問人和被訊問人的簽名。
格式完美。
林正宇把材料放在一邊,示意江衛東繼續。
江衛東點點頭。
「第二,訊問時間安排。」
他的語氣依然平穩。
「根據規定,連續訊問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採取疲勞審訊的方式。本案中,王建軍的三次訊問,每次時長都在兩小時左右,中間有充足的休息時間。王小剛的情況也是一樣。」
他從材料里抽出另一份文件。
「這是訊問時間登記表,每次訊問的開始時間、結束時間都有記錄。兩次訊問之間,被訊問人都在候問室休息,有民警值守,有監控錄像為證。」
法警再次把材料遞上來。
林正宇接過,目光在時間登記表上掃過。
王建軍第一次訊問:01:23—02:15。
王建軍第二次訊問:15:40—16:30。
王建軍第三次訊問:00:55—02:40。
時間記錄得清清楚楚,每一欄都有簽名。
格式完美。
林正宇把材料放下,看向江衛東。
「繼續。」
江衛東點點頭。
「第三,人身權利保障。」
他的聲音微微提高了一些。
「訊問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沒有任何刑訊逼供、誘供、騙供的行為。被訊問人在訊問過程中,可以隨時要求喝水、上廁所,我們都予以保障。」
他頓了頓,語氣變得鄭重起來。
「審判長,我從警三十年,辦過的案子數不清。我深知程序的重要性,也深知證據的神聖性。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本案的訊問程序完全合法,被訊問人的供述完全出於自願。」
他站得筆直,目光坦然。
「他們後來在法庭上的翻供,是典型的避重就輕、企圖脫罪的行為。作為偵查人員,我對此深感遺憾,但我相信法庭會依法查明真相。」
說完,他微微欠身,重新坐下。
法庭里安靜了幾秒。
錢峰坐在公訴人席上,表情平靜,看不出什麼情緒。
陳志明坐在辯護席上,眉頭微皺,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著。
林正宇低頭翻了翻手邊的材料。
告知書、時間登記表、訊問規範說明————
每一份文件都格式工整、簽名齊全。
像是教科書上的標準範本。
他抬起頭,目光落在江衛東身上。
江衛東正看著他,從容依舊。
好像在說:看到了吧,我的程序文書滴水不漏,你能查出什麼?
林正宇收回目光,翻到下一頁材料。
「偵查機關的陳述,法庭已經記錄在案。」
他的聲音平靜。
「下面,進入法庭詢問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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