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坑錢檢一把(一更)
第119章 坑錢檢一把(一更)
周三下午兩點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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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沙縣人民法院四樓,刑庭小會議室。
朱慧提前到達,把設備與開庭卷宗在桌上擺好。
她抬頭看了一眼牆上的掛鍾,又低頭檢查了一遍設備電量。
門開了。
黃羅生走在前面,手裡端著茶杯,老張跟在後面,腋下夾著一份卷宗。
「朱慧,都準備好了?」黃羅生問。
「準備好了,黃庭。」
黃羅生點點頭,在主位左邊的座位坐下。老張與他隔了一個位置落座,把卷宗放在桌上。
林正宇最後一個進來,手裡拿著一沓列印好的材料。
他在主位坐下,把材料理了理,放在面前。
「錢峰和辯護律師還沒到?」黃羅生問。
「通知的是兩點。」林正宇看了一眼手錶,「應該快了。」
話音剛落,門外傳來腳步聲。
錢峰推門而入,身後跟著一個五十來歲的男人,穿著深色西裝,頭髮梳得一絲不苟,手裡提著一個黑色公文包。
「黃庭,林法官。」錢峰點頭打招呼。
「錢檢。」黃羅生招了招手,「坐。」
錢峰在林正宇右手邊坐下。
那個西裝男人站在門口,目光掃了一圈會議室,最後落在林正宇臉上。
「各位好,我是被告人王建軍、王小剛的辯護律師,陳志明。
他走到林正宇左手邊的位置,把公文包放在桌上,從裡面抽出一份文件。
「這是我的律師證和委託書。」
朱慧接過去,核對了一下,點點頭。
陳志明坐下,雙手交疊放在桌上,目光平靜。
黃羅生看了看在場的人,點點頭。
「人齊了。開始吧。」
林正宇翻開面前的材料,清了清嗓子。
「本次庭前會議現在開始。」
他抬起頭,目光掃過在場眾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庭前會議的目的是明確案件爭議焦點、整理證據清單、討論程序性問題,為正式庭審做準備。」
朱慧的筆在紙上快速移動,記錄著林正宇的開場白。
「本案基本情況如下————」林正宇翻到下一頁他停頓了一下,目光從材料上移開。
「公訴機關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建議對二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
林正宇合上那頁材料,把手放在桌上。
「以上是案件的基本情況。下面進入爭議焦點的確認環節。」
他從材料里抽出一張紙,上面列著幾行字。
「根據合議庭對卷宗的審查,本案存在以下爭議焦點。」
「第一,二被告人是否共同實施了故意傷害行為,致被害人重傷。」
錢峰微微點頭,這一點沒有異議。
陳志明面無表情,沒有任何反應。
林正宇繼續說:「第二,偵查階段部分供述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他的目光在錢峰和陳志明臉上各停留了一秒。
「具體而言,合議庭注意到以下問題。」
他翻到下一頁。
「其一,訊問時間存在異常。王建軍的第三次訊問時間為2012年10月17日凌晨0時55分至2時40分,王小剛的第三次訊問時間為同日凌晨1時40分至3時15分。
兩次訊問均在深夜進行,且與前一次訊問間隔超過八小時。」
朱慧的筆尖在紙上劃出一道重點線。
「其二,二被告人入所體檢報告顯示,王建軍左臂有兩處新鮮淤青,左小臂有一處擦傷;王小剛右肩有一處淤青,後腰有兩處新鮮淤青。但偵查活動情況說明記載:傳喚過程中嫌疑人未反抗,配合調查,未使用警械。」
林正宇抬起頭。
「體檢報告與偵查活動情況說明之間存在矛盾,目前卷宗中未見對此的解釋。」
會議室里安靜了幾秒。
陳志明輕輕咳了一聲,手指在公文包上敲了敲。
林正宇轉向錢峰。
「錢檢,公訴機關對上述問題有何意見?」
錢峰靠在椅背上,神色平靜。
「關於第一個爭議焦點,公訴機關認為證據充分,二被告人共同犯罪的事實清楚。」
他頓了頓。
「關於第二個爭議焦點————」
錢峰打開面前的卷宗,翻到其中一頁。
「公訴機關在移送審查意見中已經寫明:建議法院核實證據合法性。」
他把那頁紙往前推了推,讓所有人都能看到上面的文字。
「這是公訴機關的原話。我們注意到了口供前後差異以及訊問時間集中在深夜的情況,故在審查意見中作出上述建議。」
錢峰合上卷宗,目光落在林正宇臉上。
「公訴機關尊重法院在庭審中依法查明證據是否合法。」
林正宇點點頭,把錢峰的話記在紙上。
朱慧也在筆記本上寫下這句話,用筆重重地劃了一道線。
林正宇轉向陳志明。
「辯護人有何意見?」
陳志明清了清嗓子,從公文包里抽出幾張紙。
「審判長,辯護人有幾點意見需要陳述。」
他把那幾張紙攤開在桌上。
「第一,關於案件事實。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事實不持異議,二被告人確實與被害人發生了肢體衝突,致被害人受傷。但辯護人認為,在量刑時應當考慮被害人的過錯以及案發的具體情境。」
林正宇沒有插話,等著他繼續。
陳志明翻到下一頁。
「第二,關於證據合法性。」
他的聲音沉了下來。
「辯護人在會見二被告人時,了解到以下情況。」
他抬起頭,目光掃過在場眾人。
「家屬反映,王建軍和王小剛被抓走時,身上沒有任何傷痕。但一周後家屬到看守所會見時,隔著玻璃窗看到兩人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王小剛的眼眶還有淤血。」
他把那張紙往前推了推。
「辯護人當時問了王小剛,他說是在審訊室里被打的。」
會議室里的氣氛陡然緊張起來。
老張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兩下,沒有說話。
黃羅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表情不變。
陳志明繼續說:「結合林法官剛才提到的兩點,訊問時間異常、體檢傷情未解釋,辯護人認為,有充分理由對第三次訊問筆錄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他從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正式文件。
「因此,辯護人正式申請: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
他把那份文件遞到林正宇面前。
林正宇接過來,快速瀏覽了一遍。
申請書的格式規範,內容也很清楚:請求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對二被告人第三次及之後的訊問筆錄進行合法性審查,如查證屬實,應當予以排除。
林正宇把申請書放在桌上,拿起筆,在自己的筆記上寫了幾行字。
朱慧探頭看了一眼,只見林正宇寫的是:「辯護人正式申請啟動排非程序。」
林正宇放下筆,抬起頭。
「辯護人的申請,合議庭已經收到。」
他沒有當場表態是否啟動排非程序,而是翻到下一頁材料。
「下面進入會議小結。」
他清了清嗓子。
「根據今天的討論,合議庭確認以下事項。」
「第一,本案不適用簡易程序,不適用認罪認罰制度,將安排普通程序審理」
錢峰點點頭,沒有異議。
陳志明也點點頭。
「第二,本案爭議焦點為:二被告人是否共同實施故意傷害行為致被害人重傷;偵查階段部分供述取得方式的合法性。」
林正宇抬起頭,目光在錢峰和陳志明臉上各停留了一秒。
「第三,關於證據合法性問題,公訴機關在審查意見中已建議法院核實,辯護人已正式提出排非申請。合議庭將在正式庭審中對相關供述的合法性進行重點查明。」
他轉向朱慧。
「朱慧,把我剛才說的這幾點記進筆錄里。」
「好。」朱慧低頭奮筆疾書。
林正宇又補充了一句:「特別是公訴機關的意見,一字不漏地記。」
他看向錢峰。
「錢檢,你剛才說的那句話,我再確認一下:公訴機關尊重法院在庭審中依法查明證據是否合法,對不對?」
錢峰愣了一下,隨即點頭:「對。」
「換個說法。」林正宇說,「公訴機關不反對法院在庭審中核實供述合法性,可以這麼寫嗎?」
錢峰沉默了兩秒,似乎意識到了什麼。
但他還是點了點頭。
「可以。」
林正宇轉向朱慧:「就這麼記:公訴機關不反對在庭審中核實供述合法性。」
朱慧的筆在紙上飛快地划過,一字一句地記下這行字。
林正宇合上面前的材料,環顧四周。
「還有其他需要在庭前會議討論的事項嗎?」
錢峰搖頭。
陳志明也搖頭。
「那麼,本次庭前會議到此結束。」
林正宇站起身。
「正式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眾人陸續起身,收拾材料。
錢峰走到門口時,回頭看了林正宇一眼,嘴唇動了動,似乎想說什麼,但最終什麼都沒說,轉身走了。
陳志明把公文包合上,朝林正宇點了點頭,也離開了。
會議室里只剩下刑庭的幾個人。
老張靠在椅背上,目光落在林正宇臉上。
「錢峰這句話夠你擋一陣子子彈了。」
黃羅生端著茶杯,嘴角微微勾起。
「公訴機關不反對核實供述合法性。」他念了一遍這句話,「白紙黑字,錢峰自己點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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