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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訂卷吧(三更)

  第105章 訂卷吧(三更)

  周一上午九點整,郡沙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

  旁聽席上坐滿了人。周明的父親和妻子擠在後排,臉色灰敗。李強的遺孀和父親坐在另一側,老人的背佝僂著,像是一夜之間又老了十歲。

  林正宇敲響法槌,聲音沉穩。

  「郡沙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宣判,被告人周明涉嫌交通肇事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他翻開面前的判決書,目光掃過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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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明低著頭看不到臉色,但已經沒有第二次開庭時的信心。辯護人位置空著,邵天雄因為配合司法局調查,沒有出席今天的宣判。

  林正宇開始宣讀。

  「郡沙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被告人周明,男————」

  他一字一句念著被告人的基本信息,語速不緊不慢,聲音清晰地迴蕩在法庭里。

  「————經審理查明:2012年12月5日22時許,被告人周明駕駛小型轎車,沿小河路由西向東行駛。行至財政局門口十字路口時,被告人闖黃燈並超速行駛,與被害人李強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致李強倒地受傷。肇事後,被告人周明逃逸。經郡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被告人負事故全部責任。」

  林正宇翻過一頁。

  「上述事實,被告人供認不諱,並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現場監控錄像、

  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在案佐證,足以認定。」

  他頓了頓,目光從判決書上抬起,掃過法庭。

  「關於交通肇事罪,本院認為:被告人周明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輕傷,負事故全部責任,且肇事後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他的聲音沉了下去。

  「關於尋釁滋事罪。」

  法庭里的空氣似乎凝固了。

  「經審理查明:事故發生後,被告人周明為逃避責任,於2012年12月8日至12

  月10日期間,在網際網路平台發布經剪輯處理的事故監控視頻。該視頻刪除了被告人闖黃燈超速的畫面,僅保留被害人倒地的片段,並配以又一個碰瓷狗!看看公務員是怎麼訛人的等侮辱性字幕。」

  林正宇的聲音變得更加沉重。

  「該視頻被大量轉發、評論,閱讀量累計超過50萬次。被害人李強因此遭受嚴重的社會負面評價,被辱罵、被人肉搜索。2012年12月12日凌晨,被害人李強從其居住小區樓頂墜落身亡,經公安機關認定為自殺。」


  他翻過一頁,繼續念道:「本院認為:被告人周明的行為不是普通的網絡言論,而是有目的、有預謀的誹謗攻擊。」

  他一字一頓地說:「被告人明知自己在事故中負有全部責任,卻故意剪輯監控視頻,刪除對自己不利的畫面,捏造被害人碰瓷的虛假事實,並配以侮辱性文字在網絡上傳播。

  其目的是逃避法律責任,手段是利用網絡輿論對被害人進行名譽攻擊。」

  「被告人的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遭受大規模的網絡暴力,進而導致被害人精神崩潰、選擇自殺。因果鏈條清晰,後果極其嚴重。」

  林正宇抬起頭,目光落在被告席上。

  「關於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只是表達看法,後續傳播是網民自發行為的辯護意見,本院不予採納。」

  他的聲音平靜但堅定。

  「理由如下:第一,被告人發布的視頻本身就是虛假的、經過惡意剪輯的內容,不屬於正常的意見表達;第二,被告人在視頻中使用碰瓷狗等侮辱性字眼,明顯具有煽動他人攻擊被害人的故意;第三,被告人發布視頻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責任,而非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他頓了頓。

  「至於辯護人提交的《網絡輿情分析報告》,經補充調查,該報告由鼎盛新媒體工作室製作,而該機構本身參與了涉案帖子的運維和推廣。報告的數據來源和分析對象,屬於該機構自行炮製的內容。因此,該報告不具備獨立性和客觀性,本院不予採信。」

  法庭里一片寂靜。

  林正宇繼續宣讀:「綜上,本院認為:被告人周明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虛假信息,對特定被害人進行造謠誹謗,造成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嚴重後果,情節惡劣,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他合上判決書的前半部分,翻到最後幾頁。

  「本院認為:交通肇事罪與尋釁滋事罪侵害的法益不同、行為性質不同、主觀心態不同,應當數罪併罰。」

  「被告人周明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林正宇放下判決書,目光平靜地看向被告席。

  「被告人,你聽清楚了嗎?」

  周明站在那裡,臉色慘白。

  他張了張嘴,聲音有些發顫。

  「我————我只是發了個視頻————誰知道他自己想不開————」

  林正宇沒有跟他辯論。

  他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你刪掉了什麼畫面,又加上了什麼文字,這個你比誰都清楚。」


  周明的嘴唇哆嗦了一下,說不出話。

  林正宇繼續問:「被告人,你是否服從本判決?如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上訴於郡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周明低下頭,沉默了很久。

  「————我服判。」

  他的聲音很輕,像是被抽空了所有力氣。

  林正宇點點頭,敲響法槌。

  「現在休庭。」

  旁聽席上,李強的遺孀輕輕抹了抹眼角。

  沒有戲劇化的痛哭,沒有失控的情緒。

  她只是轉過頭,看了一眼身旁的老父親,輕聲說了一句:「總算有人管這事了。」

  老人沒有說話,只是微微點了點頭。

  渾濁的眼睛裡,有淚光閃爍。

  法庭外,走廊里。

  林正宇和黃羅生、老張一前一後走出來。

  錢峰站在走廊盡頭,顯然是專門等在這裡的。

  看見林正宇出來,他迎了上去。

  「可以啊,林法官,到底是堅持數罪併罰了。」

  他跟著林正宇往前走,半開玩笑地說:「周明這判得可不輕,等會兒網上又要有人說你愛搞典型了。」

  林正宇聳聳肩。

  「只要判決能寫清楚,其他就交給時間。

  錢峰看了他一眼,收斂了臉上的笑意。

  「對了,聽說了嗎?」

  他壓低聲音。

  「市司法局、網信辦最近在聯合在查某家公司。你應該知道吧?」

  林正宇沒有接話。

  錢峰也不在意,自顧自地說下去:「看來跟那家公司合作的不止邵天雄一個人啊。」

  林正宇的腳步沒有停。

  「案子到了我這才是我該考慮的事。」

  錢峰笑了笑,沒有再追問。

  兩人並肩走過走廊,窗外冬日的陽光格外的刺眼。

  「這案子,你們刑庭扛得住嗎?」錢峰忽然問。

  林正宇停下腳步,轉頭看著他。

  「扛得住。」

  他的聲音很平靜。

  「李強死的時候,沒人替他扛。現在輪到我們扛一扛,不算什麼。

  錢峰看著他,眼神里閃過一絲複雜的情緒。


  「行。」

  他拍了拍林正宇的肩膀。

  「回頭檢察院那邊如果有人問起這案子,我就這麼跟他們說。」

  林正宇點點頭。

  「謝了。」

  錢峰擺擺手,轉身往另一個方向走去。

  走了幾步,他又回過頭來。

  「對了,那個邵天雄————」

  林正宇沒有說話。

  「司法局那邊查出來了。」錢峰的聲音壓得更低,「他不光是替周明操作輿論,之前還有幾個案子,都是同一個套路。網上那些針對你的黑稿,十有八九也是他安排的。」

  他頓了頓。

  「具體怎麼處理,還在走程序。但估計————他這律師證,懸了。」

  林正宇的表情沒有變化。

  「那也是司法局的事。」

  錢峰笑了笑。

  「行,你繼續裝。」

  他揮揮手,大步走遠了。

  林正宇站在走廊里,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拐角處。

  他眯了眯眼睛,轉身往辦公室走去。

  刑庭辦公室。

  朱慧已經把判決書的正本和副本整理好了,放在林正宇桌上。

  「正宇哥,判決書可以入卷了。」

  林正宇點點頭,拿起正本翻了翻。

  最後一頁,他的簽名和日期清晰可見。

  他把判決書放下,靠回椅背。

  朱慧站在一旁,欲言又止。

  「怎麼了?」林正宇問。

  「正宇哥————」朱慧猶豫了一下,「您覺得,這個判決————能改變什麼嗎?」

  林正宇沉默了片刻。

  他想起李強遺書上的那行字。

  「我不是碰瓷的,我真的不是————」

  他想起法庭上周明那句嘴硬的話。

  「我只是發了個視頻,誰知道他自己想不開。」

  他想起錢峰說的那句話。

  「截圖比真相命長。」

  「改變什麼————」林正宇喃喃重複著這幾個字。

  他抬起頭,看向朱慧。

  「判決改變不了已經發生的事。李強回不來了,他的家人也回不到從前了。」


  他頓了頓。

  「但判決能告訴所有人一件事:在網上造謠誹謗、把人逼死,是要付出代價的。截圖可以被剪,真相不能被剪。」

  朱慧點點頭,若有所思。

  林正宇站起身,走到窗前。

  窗外是法院的小花園,幾棵梧桐樹的葉子已經落盡,只剩下光禿禿的枝椏。

  他想起第一次翻開這本卷宗的時候,看到的那張遺書照片。

  皺巴巴的紙,潦草的字跡,被酒漬浸濕的邊角。

  「我不是碰瓷的,我真的不是————」

  那是一個人最後的吶喊。

  沒有人聽見。

  直到現在。

  林正宇轉過身,看著桌上那一摞案卷。

  「小朱,把這個案子的卷訂了吧。」

  「好的,林法官。」

  朱慧抱起案卷,往自己的辦公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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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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