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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領袖氣質,浸禮會

  次日清晨,林墨在充滿橡木清香味的美式西部民居中醒來,透過窗戶能看見,太陽已升到最高處。

  叫醒他的是貼身攜帶的祖傳聖物玉圭,睜開眼低頭看,它像那款『專為發燒而生』的手機,把腰間皮膚都燙紅了。

  眼前陽光透窗形成的丁達爾效應里,隱約浮現兩行熟悉的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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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力量】。

  「力量。」睡眼惺忪之間,林墨就做出了今天的選擇,畢竟昨天獲得的知識還沒消化,現在自己也沒有急需的知識。

  【你想增長哪方面的力量?】

  林墨聞言,想都沒想,直接道,「我要魅力。」

  其他力量對身體的增強,在火槍大炮面前都是虛無,這個工業革命時代,個人勇武早就沒有用了,自己的飛鏢絕技,已經足夠應對大部分小規模戰鬥。

  料想十年後那位縱橫歐洲的法國大帝,最核心的力量其實是個人魅力,才能讓法國士兵對他死心塌地,從而戰無不勝。

  但個人魅力是個玄學,有的人天生有,啤酒館裡一場演講就能讓幾百人死心塌地,有的人天生沒有,只會高喊八十萬對六十萬,優逝在我。

  這就是領袖跟混混最大的不同。

  這種無法養成的力量才是最難得的,林墨估計自己也就是個凡人,沒什麼魅力可言。

  只要來個稍微條理清晰的人,就能從自己的胡謅里清醒過來,更不可能跟領袖相比。

  【你獲得了一點魅惑力】

  現在,隨著青銅字體變換之間,林墨發現自己面容稍稍變了一點點細節,眉毛上揚了半毫米,咳嗽一聲,聲音稍微強了半度,站起身,體態不知不覺間發生了極細微改變。

  這些小細節綜合起來,就讓自己莫名有了點獨特感覺,跟凡人拉開一點點差距。

  個人魅力,就是從各種小細節中體現出來,純粹是天生的。

  「全加魅力!」林墨心中頓時決定,這才是錢買不來的力量。

  你像前世常校長,再比如竭力打造自己的地表最強八零後,普通人再怎麼包裝還是普通人,領袖天生就是領袖。

  顏值雖然不是決定性因素,但有時候顏值即是正義,拿破崙其實就帥的可怕。

  比如此刻,推開門見到林墨的艾琳,第一眼就愣住了。

  「你...」

  昨天還只是因為他的能力,而感到震撼,心中還是有懷疑,今天看到林墨的第一眼,就產生了一種他與旁人不同的感覺。


  「怎麼了。」

  林墨起身走去,從艾琳含怯的瞳色中發現,魅惑力似乎對女性作用尤其明顯,現在只加了一點而已,就有如此效果,更是開心。

  作為一個男人,林墨當然也不想自己這輩子功業有成,卻得不到異性的真心。

  「沒、沒什麼,只您今天氣色真好,黑鷹酋長。」艾琳低下頭,掩飾自己的臉紅,抬了抬手,「外面來了好多人,等您好久了,您還是去看看吧!」

  林墨走出屋子,便見到勞倫斯帶著安娜,神色複雜的來到自己面前,他家的院子裡,跪著十幾個妓女和老鴇。

  「黑鷹,你醒了,蘭德太太清晨就醒來,似乎已經好了,說自己昨天在做夢,夢裡有位天使,拖著她從深水裡游上岸,然後,妓院裡的人都來了...真是神奇啊!」

  聽得出來,勞倫斯的語氣已經是強行壓抑著震撼了,如果說昨天他仗著自己老丈人的身份和年齡,對林墨還有安排教導的意思,那麼一晚過去之後,便形勢逆轉。

  畢竟遑論那些傳聞的真假,但救活了一個垂死的人是板上釘釘的,這個時代有真本事的醫生,無論走到哪裡都會受人尊敬。

  「這是我主本來的意思。」林墨平靜的點了點頭,雖然心中鬆了口氣,但他知道這時候自己一定要穩得住,才能進一步在鎮上擴大影響力。

  從只有這些親眼見著妓女到來,就能發現,昨晚鎮上大多數人都還只是抱著看樂子的心態,頂多內心有些動搖,想改變他們的信仰還沒那麼容易。

  一次不夠,那就十次,林墨必定要傳遍我主的福音。

  可事情真的會這麼順利嗎?

  當林墨跟妓院跪在地上的眾女握手,賜福她們,接受他們感恩的時候。

  一陣急促的馬蹄聲從鎮口傳來,被太陽曬乾的泥路面變得塵土飛揚,一片灰色影子風馳電掣般殺進長街,天色驟然有些暗沉,一片烏雲擋在了陽光上。

  小鎮不大,這動靜頓時吸引了山坡上林墨以及勞倫斯的目光。

  鎮口處,隊列散漫,身穿麻布衣、絲綢、甚至還有女性,手中拿著滑膛槍、匕首、刺刀和短柄斧的一些民眾殺了進來。

  唯一特點是,他她們頭上都披著塊白色紗布,兩百雙眼睛冷酷的看過來,跟隨著鎮口教堂處,那位白髮神父惡狠狠大聲說了陣什麼,然後就大手朝勞倫斯家的方向揮來。

  那棟鶴立雞群的兩層小洋樓的窗戶里,迪亞森那喝著紅酒,眯起了眼。

  那些人一陣躁動,然後就口中高喊著,「清除一切謀逆的惡靈!」

  林墨身後的長弓頓時帶著甲字旗的七十多人,掏出火槍,排列站在了兩邊。


  可數量上還是有三倍的差距,哪怕加上勞倫斯家的一些傭人,和受僱於他家的農民,也還有一倍的差距。

  這差距讓所有人都捏了把汗。

  林墨目光投向勞倫斯,勞倫斯卻眉頭緊縮,一邊給火槍上膛一邊低聲道,「是附近的浸禮會教徒,博納特神父是浸禮會的人,你踩著他們尾巴了。」

  「但是放心,他們不是民兵團的人,在這個鎮上我說話還是有用的,沒人敢出賣你!」

  「原來如此。」林墨眼神明朗起來,明白了其中邏輯。

  自己惹到了神父和醫生的利益,這是市井之事,可他們也不敢公開跟政府出賣勞倫斯保下的人,那是越矩了,勞倫斯可以名正言順的收拾他們。

  但如果他們藉助附近教徒的力量,就不算壞規矩。

  「浸禮會...呵呵,那個培養黑人神父的清教會?有意思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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