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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示現在地上的神跡!

  在長弓眼中,祖先神的光輝,此刻於林墨融為一體,恍若真神來到了世上。

  不,不該是恍若,因為他們篤定了林墨就是鷹神,而且是十分強大的神,畢竟之前可沒見過哪個部落的神施展死而復生的能力。

  而林墨則完全沒關注其他人的看法,對他而言,神這個名義只是為了方便自己做事,畢竟現在印第安文明最能接受的就是神跡,他需要以神的名義逐漸引導他們開智,為自己所用,最好能跟上第一次工業革命的快車。

  如果按正常節奏,一個部落文明是絕無可能在短時間內踏上工業化的,但林墨跟其他神不一樣的是...他真的是神,有神威,有神權,還能憑藉祖傳聖物不斷成長自己的神力。

  此時,就是神威顯露的時刻,猶如摩西分開紅海,又如耶穌當年掰開幾塊麵包和紅酒,養活了幾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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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長弓等人不斷用庫庫草給被斬斷手腕的白人止血,然後將它們捆起來的時候,林墨已大步沿著山崖走下去,絲毫沒有隱藏行蹤的意思。

  山崖上戲謔的十幾個白人已經全部被消滅,而山下正在進攻裂縫內印第安人的,還有二十多人,他們發現一個步履輕健的年輕印第安人向他們走來。

  由於林墨手中既沒有火槍,也沒有弓箭,山崖下的白人並沒有急著射擊,他們一個個喝的爛醉,正以殺人為遊戲,反而用英語放聲戲謔起來。

  「嘿!那個印第安人,你的家人在下面嗎?」

  「別擔心,我會給你留一個頭的!」

  在他們眼中,一個沒有武器,不躲藏,此時還膽敢向他們走來的印第安人,只有一個可能性——嚇瘋了。

  畢竟他們屠殺了太多這個村的人,先是騙到角落處殺掉強壯的戰士,得逞後,明目張胆的打死老弱幼,或許連子彈都用不上,這些淳樸的部落人已經不懂得如何作戰。

  直到現在,把剩下的村民堵在洞縫內,用遊戲的方式決定他們的生死...

  當野蠻遇到了淳樸善良和懵懂,那麼,世上最極致的殘忍就會出現。

  林墨毫不在意,他只是平靜邁動雙腿,沿著山崖走到白人們面前。

  「狗東西,還敢過來?」

  「打死他!不要打頭,我要他那張完美的頭皮!」

  好幾個白人在朗姆酒酒精的刺激下暴怒起來,便抬起了手中的火槍,那是民用的喇叭口雷銃,一種燧發槍,余光中林墨掃見了槍身上的銘文,英國棕貝絲槍械廠。

  這種後裝燧發槍目前在歐洲都只少量生產,這些白人竟然能用上,從衣物來看他們至少也是莊園主子弟。

  這些人喝的爛醉,又有幾十米的距離,棕貝斯的準頭實在也不行,子彈從林墨身旁擦過,卻好像躲著他一般。

  事實上林墨現在甚至能通過摘葉飛花的巫術,直接發射飛刀擊中子彈,改變彈道,所以當第五,第六發子彈射來時,他確實這麼做了。

  砰!

  眼看子彈被莫名其妙彈飛,仿佛子彈在自動避開他,這讓一群醉醺醺的白人也頓時愣住了,以極快速度醒了酒,恍若看到一位身披主恩的聖徒展示神跡,正向自己走來,這不是人間該有的場景,而是教堂里牧師總是描述的,基督徒神話里的福音聖徒,是活生生的彌賽亞。

  「FUCK!」暴躁的紅脖子氣急敗壞,直接拎著火槍大步朝林墨衝去,或許是難以接受,心中聖潔的神跡,出現在被自己劃定為動物的人種身上,或許是慌亂,將槍口直指著林墨的腦袋。

  只要打死他,就能當做沒見過這一幕了。

  就像殺死耶穌一樣,死掉的神,才能消弭凡人心中的恐懼。

  即便如此,林墨臉上仍掛著微妙笑意,讓他更加惱火。

  可林墨明顯並不是耶穌那種任打任罵也要救贖你的善神,下一刻,不知為何,那紅脖子握火槍的手就突然變得蒼白,大量鮮血從斷口處噴出來,那支斷手連著火槍一起衰落在地。

  「嗷!」那紅脖子先是愣了愣看著自己噴血的手腕,然後才發出動物似的嘶吼,疼得摔在地上抱著手打滾。

  至於旁邊見證了這一幕的白人們,更是直接被嚇呆在了原地。

  在他們眼中,原本下一秒的結局,應該是這個印第安人被打爆頭顱,可為什麼突然他們同類的手腕就斷開了?就像...憑空消失!

  那麼...面前來的這個印第安人,到底是人,還是?


  人?不,不可能!世上不可能有人做到這麼快的速度,甚至能擋飛子彈?

  快到了連肉眼都看不清的程度,快到了連手腕被割斷,鮮血都還要一秒才噴出來。

  可是,這絕無可能發生的一幕,就是這樣真實的出現在了他們面前,除了驚駭之外,他們只能質疑現實的真實性。

  當幾個白人反應過來,本能的對林墨顫顫巍巍舉起火槍的時候,卻莫名感受到自己握槍都手也開始鬆動,槍身的觸感消失,他們猛地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的手掌也跟手腕說再見了...

  啪啪啪,四五個慘白的手掌連帶著火槍滾落到山壁上,沾滿了岩石灰。

  「如果我是你們的話,不會再嘗試開槍。」

  林墨深邃的眸子帶著印第安人特有的智慧色彩,平靜地開口,英語比這些白人還要流利。

  迎著白人們悽厲的慘嚎,此起彼伏在洞窟內迴蕩,剩下的白人呼吸聲粗重得像火車發動,心臟快要跳出嗓子眼,不少人渾身顫抖半天,俯身把火槍放在了地上,在這種神跡下徹底放棄了抵抗。

  「鷹神會喜悅你們作為祭品。」林墨路過時,輕撫了一個白人的肩膀。

  不動刀兵對自己是好事,免得這些白人還沒被自己獻祭給祖先,就因為失血過多而死在路上。

  跟來的長弓等人手腳麻利地把他們捆住,繳走火槍,栓豬似的捆成了一長串。

  當林墨的眸子投向前方洞窟內時,陰影處走出來一個身著絲綢上衣,衣冠楚楚像是富家莊園公子哥的白人,帶著兩個黑皮僕從走了出來,不耐煩的說道。

  「麥可你這蠢豬,速度太慢了,咱們還得去清理下一個村子!」

  顯然他就是這支西進運動小隊的主人,胸前別致的家徽也表明了這一點,但看見他手下大鬍子頭目疼得在地上打滾,明顯還沒反應過來這裡剛剛發生了什麼。

  「哈哈!」所以看見林墨,他的第一反應是大笑,饒有興趣揮手指示黑奴,「這塊頭皮很別致,別愣著,打死他!」

  同樣,林墨唇邊泛起淡淡笑意,畢竟又是一個有份量的白人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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