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一個白人俘虜

  「邱吉爾斯賓塞...」這個姓氏讓林墨沉思片刻,首先想到了英國大名鼎鼎的戰時首相——溫斯特·邱吉爾。

  事實上,當溫斯特·邱吉爾在電台里向飽受德國人轟炸的大英民眾們高喊WE,NEVER,SURRENDER的時候,他背後並不是空無一人,邱吉爾首先是個傳承了五百年的英國老牌貴族。

  通過少女自豪的表情,不難推斷出她跟這個家族肯定有關係,英國也沒有第二個姓邱吉爾斯賓塞的大家族。

  或許是穿越的緣故,讓前世記憶在林墨腦海中更加清晰,他想起邱吉爾家族的發展史,早在十五世紀靠羊毛貿易賺了大錢,後來靠捐官獲得了個伯爵爵位,逐步進入英國政界,十八世紀末的邱吉爾伯爵已經身居高位。

  「可是,不可能,邱吉爾家不可能跟美國一個聯邦上校聯姻。」林墨思索片刻後,卻對少女果斷的搖了搖頭,語氣略帶遺憾。

  「要麼,你在騙我,要麼,你應該只是個姓邱吉爾的旁系成員吧?」

  要是抓到一個邱吉爾家的嫡系小姐,那就賺大了,邱吉爾家族無論在英國政界還是商界,都是巨擘般的存在,一句話就能讓美國政府高抬貴手,化解自己部落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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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她最多只是個旁系,否則以邱吉爾家族的地位,不可能跟一個區區上校有交集。

  「你...竟然聽過我的家族?」少女臉上自豪的神色還沒維持半秒,就僵住了。

  小嘴微微長大。

  天吶!這個印第安人,不僅懂英語,還對英國文化如此了解?

  他不僅知道邱吉爾這個姓氏的榮耀,甚至能通過自己的身份遭遇,推斷出自己不是邱吉爾家的嫡系成員!

  這讓艾琳懷疑自己面對的是一位土生土長的英國人。

  「鷹神讓我通曉一切。」林墨臉上笑容淡然,從身上拔下一根黑羽作筆,並毫不客氣的刷從她身上撕下一塊白裙布,「那麼,準備寫贖金信吧,邱吉爾小姐!」

  「僅僅是贖金麼?」艾琳愣了愣,深吸一口氣,鼓起勇氣道,「我了解詹姆斯,他是個頑固、殘忍的老人,這輩子最大的驕傲就是他畢業於西點軍校的兒子小詹姆斯,我的未婚夫,你無法想像他有多愛小詹姆斯,可是你殺了他...如果不讓我父親出力,老詹姆斯一定會像剝魚一樣把你開腸破肚,相信我,我親眼見過他是怎麼對待印第安人的!」

  說完,就面帶善意的盯著林墨。

  她說這番話看似是真心替林墨著想,其實是相當明智的明哲保身。

  因為喪失理智的詹姆斯上校就在附近,兩方一打起來,哪怕交了贖金,暴怒的詹姆斯上校不會為她的性命而放過林墨,而林墨也不會讓她活著離開。


  「不得不說英國上層人士的腦子就是夠用,你這麼快就恢復冷靜了,邱吉爾小姐。」

  沒想到,林墨笑了笑,「你知道這裡到底特律最快都要十五天,所以你的信送達之前,我們就得面對暴怒的奧古斯塔軍團。」

  「所以,我還有個更好的辦法。」

  「什麼辦法?」艾琳瞳孔逐漸放大。

  林墨把羽毛和白布放到她面前,淡漠的看向她,「把信送到最近的白人手裡,然後拿你,抵擋向我射來的子彈!」

  「我!你是說我?」艾琳聽到這冷酷到家的話,面上划過一瞬間的詫異和憤怒,但多年的貴族教養很快讓她冷靜下來,思索著,忽然喃喃自語起來。

  「不...你的意思是說,這樣,詹姆斯如果不顧我的安危來襲擊你的部落,消息就會傳到我父親耳朵里,而他變成了兇手?對,家族不會允許這件事!」

  她緩緩抬頭,用重新審視的目光看著林墨,藍色眸子裡閃著興奮的光芒。

  無論她現在是否寫信,詹姆斯都可以假裝不知道,然後弄死她和殷部落。

  但如果消息傳到很多白人那裡,詹姆斯就得投鼠忌器了。

  「酋長,您真是個智慧的人,這法子能讓我們兩個都活命!」

  艾琳頓時拿起羽毛和白布開始寫信,這下不安感要少得多。

  林墨頷首,對長弓揮手道,「看住她,不給她任何逃走的餘地,然後咱們快些出發!」

  這個姓邱吉爾的白人俘虜,大概是現在自己部落里最值錢的東西了,千萬不能出事!

  長弓眯起眼用危險的眼神打量了艾琳一眼,默默轉身去給族人下令。

  很快,這臨時的部族駐地被處理得不留痕跡,族人們面帶疲憊的收拾僅剩的細軟,上馬離開。

  「唉!」林墨看著被摧毀焚燒的一座座小木屋,燃起沖向藍天的黑煙,感嘆自己真是命苦。

  剛穿越就顛沛流離,倉皇失所,沒有一分鐘是安全的!

  前路也是一片漆黑,茫茫草原上四處危機。

  奧古斯塔團那一千手持燧發槍的美國大兵,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殺來...

  什麼時候,才能有一塊能安睡的休憩之地呢?

  「該死的白人...」林墨嘴角吐出一抹白煙,騎馬上前去給族人們整隊,讓老弱跟在戰士們後面,艾琳就坐在兩匹馬拉的木輪車上,搖搖晃晃,艱難的用羽毛沾黑炭水在白布上寫贖金信。

  沿途上四處都是匆忙掩埋的族人屍體,用小樹枝做印記,之前那場突襲和混戰讓部族至少傷亡了五分之四,用家家戴孝來形容也不為過。


  但相較於緬懷死者,林墨更清楚當下急需找到讓生者活下去的辦法。

  食物和飲水都是問題,這片草木稀疏的荒原上什麼也沒有。

  傷者也急需一個安穩的地方來靜養身體,長弓肩膀上都有個掀開了皮的槍瘡,再拖幾天肯定要發炎。

  憑藉印第安人對這片草原的了解,林墨清楚只要在往東三百米,就可以找到很多近乎於與世隔絕的小部落。

  畢竟北美大陸的自然條件實在太好了,有一億頭容易捕捉的野牛,有產量是稻麥十倍的土豆和玉米,很多印第安部落不用跟外界交流就能自給自足。

  這也導致北美從未誕生文字,也從來沒有真正形成帝國,落後得難以想像。

  「必須創造文字,就用後世的簡體漢字!」

  林墨在馬背上,用原主記憶輕鬆駕馭馬匹,閉著眼思索。

  「挖礦,向白人售賣礦產,趁著眼下工業革命剛開始,跟美國人一起蹭個工業革命!」

  「只要能有片穩定的根據地,這一切,我都有機會實現!」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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