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殺!!!
長弓是個堅如磐石的人,在世上不可能找到什麼,讓他喪失信仰。
可這一刻,看著那些白色魔鬼殺進部落,他開始動搖了。
這樣的魔鬼,就是不肯放過部落嗎?
他們沒有靈魂。
沒有萬靈一切所應有的品德。
鷹神啊,您是如何忍受這樣扭曲的造物存活於世上的!
縱渾身血跡,槍瘡苦痛,道道傷痕,像蠍子一樣蟄著身軀。
心中的痛苦,也遠勝於軀體的折磨。
渾濁的淚,從這個老戰士,黢黑的臉頰上淌了下來。
他想不通,世上的一切不都是由神靈們安排的嗎?
那為什麼會任由此等醜陋的東西,破壞自己的家園,毀滅自己所珍視的一切?
救下黑鷹的當晚,他放棄了救走自己妻子、兒子的機會。
眼睜睜看著妻女被白人抓走。
這一切,源於對鷹神的信仰,對部落的責任,從頭到尾的堅持。
那麼現在,自己的堅持有何意義?
族人被屠殺,自己卻只能眼睜睜看著!
黑鷹的生死,自己根本無法幫上半點!
難道自己用盡一切所守護的殷族,所守護的『天命玄鳥』那幾個字,就要這樣變成一場空?
長弓那總是堅韌如黑曜石般的眸子,也出現了一絲恍惚。
他不知道自己還能撐多久。
但有一點他是清楚的,那就是自己用生命拯救的黑鷹,即是祖先意志的降臨。
黑鷹已經做成了那麼多事,連白人也要對他屈服,勢必也能殺掉腐敗的聯盟高層,得勝回來,將這些白色魔鬼放逐到煉獄裡焚燒!
當清晨的第一縷太陽照射進陰暗的戰壕里時,戰鬥了一夜的長弓,終於不堪重負倒下,他身上未曾完全癒合的槍瘡,又增了太多新傷,這幾乎放幹了他的血。
可即便如此,灰白的面孔下,渾身顫抖的身軀,仍死死凝視著鷹神圖騰。
鷹神啊!我已對您獻出此生全部的忠誠,現在,我將獻出我僅有的靈魂。
祈求您展示您的神威吧!
讓黑鷹得勝,讓他歸來,他已是我僅有的希望!
...
林墨悄無聲息帶人摸進河谷中心,指揮一隊隊戰士衝進軍火庫,裝備所有步槍和硝化棉子彈。
死去戰士們和白人們屍體上的武器,也被收集起來,並將軍火庫里的棉盾全都分發了下去。
然後,林墨來到最後一道防線外,看著戰壕里,那些灰頭土臉,傷痕滿身的族人。
以及躺在泥土裡的長弓。
這位征戰了一生的老戰士,布滿皺紋的臉變得平靜,只有嘴唇還在微微顫動著。
林墨強忍著悲痛,馬上對一旁的戰士揮手,「馬上包紮所有出血口,用淡鹽水餵下去。」
這種傷勢,一眼就能看出是失血過多,但目前急救辦法並不多,能不能活下來,完全看他自身的求生意志和身體素質。
隨著族人們將長弓抬走,林墨扭頭向外看去,從這裡,能清楚聽到幾百米外,那些族人們的慘嚎,那些正在穿著藍色上衣,白色褲子,頭戴三腳帽的白人,正在施暴。
林墨有一瞬間恍惚,上次見到奧古斯塔團,分明只是不到十天前的記憶,對現如今的自己來說,恍若隔世。
是啊,黑鷹不再是從前那個黑鷹了,但奧古斯塔團還是那個奧古斯塔團。
這柄懸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終於頂在眉心上了。
不同的是,如今的林墨,平靜得驚人。
「黑鷹!」身旁傳來急促的腳步聲,林墨側身,看見躲在酋長木屋內的安娜、艾琳撲了上來。
艾琳明明是最安全的,奧古斯塔團來了她就可以回家,卻在林墨懷裡哭成了個淚人。
最危險的安娜,反而鎮定地沒有落淚,只是紅著眼捶了林墨一拳,「不許拋下我,我是你的女人,你未來的新娘,我該和你一起戰鬥!」
「好!」林墨對安娜微微頷首,兩人之間不必多說,轉頭看向艾琳。
「詹姆斯不知道你在這裡嗎?」
「他...知道。」艾琳渾身輕顫了下,抬起頭,臉色白得嚇人,小貓似的輕吐一句話,「我到陣前喊話了,可他...並不在乎。」
「看來老詹姆斯為了復仇,是徹底不在乎得罪邱吉爾家了。」
林墨語氣略帶嘲諷,「呵呵...」
但也不意外,畢竟這個時代的北美軍頭,什麼事都有可能做出來。
說是民兵團,其實不如說是一群欺鄉霸里的土匪。
南北戰爭里就數他們殺自己人殺的最多,隨便找個藉口,就把良民定為逃兵殺害。
把美軍的名聲敗壞到,一百多年裡,美國人集體厭惡戰爭,厭惡參軍的程度。
這樣的惡徒,已經得罪了全州從上到下所有人,哪怕在白人眼裡,他們名聲也爛到了家。
只是奧古斯塔團的力量,放在只有三十萬人口的俄亥俄州,無人敢於抵抗罷了。
現在不一樣了。
十幾天前被奧古斯塔團追殺時,自己除了老弱的族人,什麼都沒有...
而現在,林墨回身看了看。
九百多個充滿鬥志的戰士,人人手持火槍,裝備硝化棉子彈。
那一排棉盾微微佇立,連綿成一座長城,好似堅不可摧的堡壘。
威廉手下近兩百個白人,也用眼神對自己至死效忠,發誓要以主的名義踏破一切罪孽。
更別說自己掌握著克利夫蘭鎮,有近工業化的水泥工廠,還有黑馬...
憑什麼不敢跟你一戰,憑什麼不敢滅掉你?詹姆斯,你有什麼資格不去死?
林墨兇狠的眼神,向前望去,不說擊敗,哪怕只是擊退、讓奧古斯塔團受創。
俄亥俄州的三十萬白人,幾十萬印第安人,所有人都將看到。
他們都畏懼,不敢觸怒,視為洪水猛獸的強大聯邦軍隊,倒在了殷部落手中。
他們都將畏懼這樣一股勢力的報復,驚恐它的出現。
之前自己在路途的那番講話,在鎮上展露的神跡,一切鋪墊,都將印證這些。
誰敢再說黑鷹不是天命所歸,誰敢不認『天命玄鳥,將而生商』這八個大字?
換而言之。
這一戰之後,如果能勝利,俄亥俄州的規則將徹底改變,自己將成為規則制定者之一。
從入關學的角度來說,就像努爾哈赤的『尼堪外蘭之戰』。
那時年僅二十五歲的清太祖,率著幾百族人和十三副盔甲,擊破了尼堪外蘭據點,殺死了明軍守備,從此在撫順一代名聲鵲起,各部歸順。
那麼,自己的立足之戰,就是今朝!
林墨攥緊了拳頭,高高舉了起來,看著整隊集結好的所有戰士們。
沒有人騎馬,因為騎兵在這個時代,沒有配備燧發短槍,幾乎就等於白給。
他輕聲說,聲音卻很低沉,傳得很遠,「戰士們...」
「我們要在叢林裡戰鬥,我們要在平原里戰鬥!」
「要為死去同胞們而戰鬥,要為新生的嬰兒而戰鬥!」
「若神明們真能記住我們,那一定是在我們的旗幟飛到至高之處時!」
「在此之前,用敵人的鮮血來澆灌...」
又看向白人戰士們,用英語短促的道了一句。
「從此刻開始,公義將由我們執掌!」
話音落下,戰士們的呼吸聲急促起來,眼神里分明多了些說不清的東西。
而林墨只是手持棉盾,揮了揮手,接下來的話,不用再多說,他的行動就很明了了。
「衝擊它們,將這些畜牲趕出去,固守我們的防線!」
「殺!!!」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