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無罪
史密斯從懷裡拿出了一根紅腸,其散發著濃郁的肉香味,但是仔細一看,便能察覺到腸衣上有著一道裂縫,史密斯在這根紅腸中注入了足量的迷藥,史密斯從未迷暈過這麼大的狗,但是根據過往經驗,他將先前用過的最大用量提升到了兩倍,並且多準備了幾根以確定萬無一失。
「乖...」
史密斯靠近了狗舍,被他視作目標的那條好狗與其他的雪橇犬並不住在一塊,有著一個單獨的房間,大概是為了防止對方咬斷其他的狗的脖子,這便方便了史密斯,他在之前做過調查,確認自己能夠得手才開始行動。
他將那根紅腸丟入了犬舍中,一雙眼睛在黑暗中亮起,其主人正是史密斯所心心念念的那隻好狗,它起身,毫不猶豫地將其一口吞下,隨後又趴在地上,精神抖擻地舔著自己的毛髮,迷藥仿佛絲毫沒有發揮作用。
這是這條狗生命力旺盛的表現.......
史密斯安慰著自己,只要那條狗不大吼大叫引起其主人的警覺便問題不大。
於是史密斯重複了自己剛剛做的事情,直到自己懷裡的紅腸都已經被那條狗吃光,他緊張地注視著那條狗,那樣的分量,就算是一頭熊都可以迷倒了吧,但是那條狗卻只是趴在那裡,似乎正盯著自己,眼神令人不適。
他不甘心地等待著,不斷地揉搓自己的手掌,期待著迷藥快點發揮作用,而那條狗也隨著史密斯在心裡祈禱而逐漸合上雙眼,渾身放鬆下來,像是逐漸攤開的水珠。
「我就說,怎麼可能有狗能扛住這樣劑量的迷藥呢......」史密斯長舒了一口氣,擦了擦臉上浸出的汗珠,同時又從衣服的口袋裡拿出一根鐵絲來,開始在犬舍的鐵門前搗鼓著門鎖。
他打算進去之後,先捆住那條狗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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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想著。
被那條狗咬上一口可是很要命的,以對方站起來的高度,它能夠輕鬆咬到人類的喉管,史密斯可不想讓自己的脖子被咬到,同時這也能防止對方中途醒來的時候大叫出來。
「接下來則是捆住它的身體和腳......」
「咔」
門被打開了,史密斯激動地從懷裡拿出繩索,同時打量四周,確定沒有人目睹自己的所作所為,才拉開了門。
一雙冰冷的眼睛,出現在了史密斯的面前,離他很近。
那是一張狗的臉,不,又更像是狼的臉,它張開了嘴,牙齒泛白而閃出寒光。
那隻狗,它站了起來,就站在了門後,等待著史密斯將門打開。
某種巨大的衝擊力使得史密斯的思維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運轉,眼前的一幕他這一輩子或許都不會忘記。
狗在經過訓練的情況下當然能夠保持一定時間的站立,但是眼前這隻狗,它站立起來的姿態絕非狗的身體結構所能模仿的,簡直就像是天生用腳來走路的人一樣!
而且它的兩隻前爪居然是分別垂放在身體兩側,就像是人的手臂一般。
「它在笑......」
那絕對不是一條狗能夠做出來的表情,它在嗤笑著自己,史密斯意識到自己剛剛的把戲早就被對方看穿,它在騙自己開門......
它是要吃人!
那條狗瞄準了史密斯的脖頸猛然咬下,只是它咬了個空,上下兩排牙齒碰撞產生的聲音令人害怕,是克羅亞及時將史密斯從那條狗的前方拉開,隨後他又是揮出一拳,打到了那條狗的臉上,使其向後倒去,摔倒了犬舍里,開始大聲的吠叫。
「這是什麼東西?」
克羅亞關上了門,同時拉著史密斯不讓他逃走。
他本是想著人贓俱獲,將史密斯送回牢里,結果反倒是看到這極為驚奇的一幕,那絕不是狗。
「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狗,那絕對不是狗!」史密斯大腦混亂不堪,一時間說不出任何有價值的話來。
周遭房屋的燈火被點亮,犬吠聲撕碎了平靜的夜,引得人們出來查看,其中自然也包括這條狗的主人——三位從北方遠道而來的異鄉人。
「偷狗賊......」
「我可以解釋。」克羅亞舉起了一隻手,另一隻手則是不讓史密斯逃走。
同時他也瞥了一眼犬舍,那隻狗卻安安穩穩地趴在地上,大聲嚎叫著,就像一條真正的狗一樣。
「當然,我們也可以找法官。」
三人中間的那位少女盯著克羅亞,又盯著那已經被撬開的鎖,略帶怒氣地點頭答應。
.......
「原告為...」
翌日清晨,法官坐在了法庭之上,左右兩側是由本地享有誠實正直名號的鎮民們組成的陪審團,克羅亞與史密斯作為被告,而莉莉安以及她的同伴則是原告,兩撥人分別坐在法庭兩側。
「來自北地的莉莉安,她的兄長提爾,她兄長的朋友蓋斯......」
又是一夥來自外地的人。
法官在心裡嘟噥著,他不太待見異鄉人,而對這些來自遙遠北地的傢伙,他還要抱著更深的偏見。
北地,那是一個常年被風雪所籠罩的苦寒之地,在那片土地上生活著一個個部落,卻沒有形成具體的國家,出身於那裡的人都是些並未與真正的文明接觸過的野蠻人。
光是他們的穿著便與白石鎮的鎮民們不同,外層是寬厚的獸皮衣服,使得他們的軀幹以及四肢顯得更大,而裸露出的手與臉便顯得更小,看起來不太體面。
「被告,則是克羅亞。」
法官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在他看來這件案子已經可以結束了,畢竟被告可是克羅亞。
想都不用想,克羅亞能有什麼問題呢?
支撐法官對於克羅亞的信任的,則是克羅亞過去所行的善舉。
在法庭上,原告與被告的名聲是能左右判決結果的重要因素,至少法官本人在心裡已經偏向了克羅亞,接下來則是要查看證據,以及聽取陪審團們的意見。
果不其然,對方出示的證據根本無法證明克羅亞有罪,而又因為陪審團中的人大多都聽聞過克羅亞行善的名氣,最終,法官完成了判決。
「克羅亞無罪。」
「接下來是第二場,原告為克羅亞,被告為史密斯......」
這一場的結果同樣是一邊倒,克羅亞勝訴,史密斯被關到了監獄裡——因為那傢伙先前的名聲就很差,有關他偷狗的傳言也一直有所流傳。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