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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去你的傳說

  「砰、砰!」

  巨大的悶響,炸進酒鬼們興致缺缺的耳蝸。

  猶如平地激起的轟雷,驚醒了他們昏沉的意識:

  「誰他媽——」

  有人剛要罵街,卻又聽到了一聲清脆的擊掌,像是悶雷劈中了枯木:

  「啪!」

  他們著眼吧檯,看到那個可笑的流浪漢,再次擊響了木桌: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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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鬼們生於鄉鎮,哪會懂得什麼音律。

  但奇怪的是,明明沒有其他點綴,只是單純敲擊兩次桌子、再合手拍掌,僅此而已。

  這簡單卻又明快的節奏,周而復始的迴蕩在耳邊。

  居然有那麼點被引誘的意味,要讓他們跟著一起敲桌拍掌似的……

  「這是什麼戲法!?」

  酒鬼們按捺著自己的手掌,強忍跟風的衝動。

  卻全然忘記了嘲笑,沒意識到自己陷入進節奏當中。

  唐奇知道目的達成了——

  作為網絡歌曲預製菜的創作者,他當然清楚音樂並無好壞之分。

  但它具有功能性,也區分受眾。

  協奏曲固然浩大恢弘,卻未必適合忙碌一天,只想酗酒吹噓的普羅大眾。

  但給他們一些簡單的節奏型,幫助他們放空大腦。

  興致一高,雙手就會跟著樂此不疲——

  酒鬼們要面子,吧檯里的小丫頭卻不管這些。

  她只覺得這個節奏不複雜,自己似乎也能打出來。

  恍然不覺被帶進去,跟著敲桌拍掌。

  「砰砰、啪!」

  「砰砰、啪!」

  兩人拍出的節奏產生了共振,比唐奇獨奏時要響亮的多。

  迴蕩在愈發靜默的酒館,讓悶雷似要破土而出。

  『節奏』本就紮根在血液里,如與生俱來的本能,更何況它並不複雜。

  有了第一個人跟從,很快就會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媽的,還挺有意思。」

  聽著『雷聲』漸響,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癟嘴嘟囔,轉身衝著唐奇喊道,


  「但如果覺得只敲桌子就算賣藝,恐怕還是賣鉤子更適合你!」

  「閉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聲』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無措,但他恐懼黑蛇。

  正要解釋,卻看到黑蛇眉眼銳利,正瞧著吧檯上的凱薩琳——

  她好像也被這節奏帶了進去,輕輕跟著酒鬼們擊打節奏。

  於是黑蛇也跟著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還能有什麼花樣?等一開口,還不是要跟著掃興。」

  不會有人願意聽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噓。

  唐奇也心知肚明——

  這份簡單的鼓聲,完美執行了它的任務。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館氣氛。

  卻不可能得到認可。

  一首能收穫掌聲的歌謠,只憑前奏可不夠。

  它需要真正走入聽眾的內心——

  而學院裡那些為達官貴胄服務的歌曲,歌詞內容無非是歌功頌德、情艷風流。

  酒鬼們不會共鳴這些。

  能讓這些勞苦一年,卻被地主剝削的農夫們感同身受的,只會有一個題材——

  他們的生活。

  於是,當酒館又一次連綿起,簡陋而激昂的『鼓聲』時。

  唐奇揚聲唱道:

  「當他們歌頌過去的時候,是誰在為明天拼搏?

  在他們錦衣玉食的今晚,是誰在被金錢脅迫?

  這世道太讓人難過——

  讓有錢的闖禍,沒錢的背鍋!」

  歌詞配不上那首耳熟能詳的名曲。

  他只能自己新編主歌,像是隨意哼唱出的旋律。

  但旋律無所謂隨意。

  重要的是好記。

  要朗朗上口,讓聽眾都能跟著哼唱。

  學院不教這些,前身也只會用魯特琴彈奏蹩腳的宮廷小曲。

  但預製菜製作者唐奇,對這類旋律簡直信手拈來。

  至於歌詞,就用最粗淺的詞語。

  不必點名道姓。

  酒鬼們聽得懂誰在歌頌過去,誰在錦衣玉食。


  「新的國家升起,舊的王朝墜落;

  請讓神明訴說,誰在為原野蹉跎?」

  梅爾領主合法享有星梅鎮的土地,但他絕不會親自下鄉開墾荒田。

  於是他劃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園,讓手下的農奴種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將剩餘的田地承包給自由農,收取他們的租金,把多餘的作物低價回收——

  這裡三山環繞,與世隔絕。

  想離開村鎮,就要跨過危險的晨暮森林。

  詭譎的地貌變化與野外、乃至亡靈生物,能輕鬆剿滅一支整編的,沒有施法者的冒險小隊。

  偶爾會有像唐奇一樣的幸運兒倖免遇難。

  但往往不會是商隊。

  所以農夫們手裡有貨,卻賣不出去。

  至於好處盡收的領主,當然不會冒著危險折返兩地。

  他只要在龍金城的別墅中舉辦舞會,享受清福,再讓手下的商隊跑東跑西,每年都會有源源不斷的金幣鑽進他的金庫……

  那些真正將心血都埋進這片土地的人,換來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誰是這裡的主人?

  但是誰在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是我!」

  唐奇餓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於嗓音都有些沙啞。

  可舞台已經搭好,他絕不能怯場。

  哪怕要撕裂聲帶,他也要放聲高歌,

  「別拿終將食言的承諾蒙蔽自我,

  別對老子的勞動強取豪奪——

  抄起你的鋤頭,哪怕殺人放火;

  昂起你的腦袋,就算喉嚨喊破!

  去他媽的英雄,去他媽的傳說;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鬍子!」

  敲打節奏的矮人痛飲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遠受不了貴族們的繁文縟節,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冒險者發酒瘋可不會管誰付自己佣金。

  但豺狗卻連忙壓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驚又怕:

  「碎石你瘋了?那可是我們的僱主!」

  黑蛇伸了個懶腰,向後仰臥,緊貼角落的牆壁:


  「僱主在龍金城聽不到,覺得不爽,罵一罵又怎樣。

  我們是拿錢的傭兵,不是乞憐的狗。」

  他們要真那麼忠誠,又怎麼可能在夜晚執勤的時間,跑到酒館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環顧四周。

  卻發現自己這個角落根本無人在意。

  唐奇的『歌謠』簡陋,但簡陋的好處就是易學。

  當他重複到第二遍時,已經有人跟唱起了曲調。

  平日他們對領主不滿,卻不會明著聲張。

  可今夜風雨交加,將酒鬼們圈在了這方寸之間。

  他們本就醉生夢死。

  只要明天還沒到來。

  就還能假裝活在夢裡。

  沒有人在乎夢話。

  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詩人,你簡直是個媽生的天才!」

  「凱薩琳,再來三杯星梅酒,哦,還有我最喜歡的土豆泥,今晚我要睡在這裡!」

  「奶奶,我想你了……」

  在歡呼與碰杯之間,他們只覺得盡興。

  以至於已經沒人在乎這首歌謠的作者。

  更沒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話。

  他們只希望,這個夜晚可以更漫長一些。

  畢竟,當天際線亮起那抹魚肚白的時候。

  他們還要忘記現在,從夢裡醒來呢。

  於是唐奇閒下來,便輕咳著休息,發出氣泡音:「額額額……」

  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嚨。

  一份托盤擺在了他的眼前。

  擱置著冷硬的黑麵包、燉豆子、與一杯果香撲鼻,閃爍少許螢光的梅酒。

  他緩緩抬眼,對上了凱薩琳明媚的眸子。

  聽她說:

  「辛苦了,要吃些東西嗎?」

  尊重需要自己掙來。

  他是詩人,不是乞丐。

  這是酬勞,不是施捨。

  「當然,謝謝。」

  唐奇點點頭,卻意外瞧見了凱薩琳身旁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個跟著他敲打節拍的聽眾。

  少女還沉浸在歌謠里,舉起小拳頭,大聲模仿著: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凱薩琳伸出手指,狠狠敲上她的腦袋:

  「不要學髒話!」

  少女吃痛捂頭:

  「嗚嗚~」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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