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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臥槽這麼好的小說你怎麼不早點告訴我?

  「還真是……這一期沒有《人猿泰山》和《火星公主》。」

  「巴勒斯先生的產量不應該這麼低,一定是在偷懶啊。」

  「就不該讓他賺到錢!」

  「哦上帝,這一期的封面也是用新人作者的小說為主題,是恐龍啊!」

  「找個安靜的地方看,這個題材我很感興趣。」

  「希望能有比肩巴勒斯先生的水平……」

  捧著《全故事》雜誌的讀者們興奮議論著,三三兩兩散開找僻靜的地方閱讀,根本不想等到回家再看。

  也有的讀者則是買完雜誌就離開了書店,孤身一人來一人走,但有著故事的陪伴卻並不孤獨。

  

  對於他這個新人,這些讀者們的議論不乏帶著輕視。

  洛倫卻露出一個笑容,沒有立刻離開書店,其實這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能當面見到讀者們的反應。

  紙媒時代就是這樣,能給人一種很真切、很緩慢的感覺。

  洛倫忽然記起來自己小時候喜歡看小說和漫畫雜誌,雜誌上都是有編輯部地址的,讀者閱讀之後,也會將自己想說的話寫成信寄給作者。

  不像資訊時代一切都那麼方便,網絡上寫小說打開後台隨時隨地就能見到評論。

  紙媒時代的讀者就算罵人,也會寫一封長篇大論的信,而不是後台留個「傻X」……

  洛倫心裡有些期待起來,也不知道他會不會收到讀者來信。

  如果有來信的話,是罵人還是稱讚?

  話說回來,梅特卡夫為了他這部小說也是用了很多心思。

  不僅將雜誌發行日期提前到月初,封面也是找漫畫家精心繪製的,還詢問了他這個作者的意見。

  最終定稿的封面上——一頭血盆大口的霸王龍衝破電網,追逐著前方逃跑的三個人。

  構圖方面,洛倫還參考了後世電影宣傳海報的構圖給出意見。

  讓這副封面漫畫有著領先於這個時代的張力。

  尤其是那頭霸王龍的外觀設計,任誰第一眼見到都會覺得衝擊力十足,縱橫遠古時代的地球霸主就該是這副猙獰的樣子。

  無論是故事還是包裝,都沒法再用心……

  不過,洛倫身處形形色色的書店讀者之中,就算心裡有把握,也避免不了有些忐忑。

  只能向上帝祈禱,就算有人抨擊小說是一坨也無妨,只要別想著線下真實他就行……

  書店中的議論聲漸漸平息下來,購買了雜誌的人都沉浸在閱讀中。


  不過,這種安靜是以往從未有過的,就顯得過於詭異。

  書店的老闆肖布摸著光禿禿的腦袋,也很是納悶:「哦,怎麼回事,安靜的像在教堂一樣。」

  他開這麼久書店,從沒見過這種情況,所有人的目光都緊緊貼在雜誌上,虔誠的像是在閱讀聖經。

  過了許久,這種寂靜被打破。

  一個捲髮的青年激動地捧起雜誌,對身旁同伴大聲說道:「老兄,這是我看過最精彩的故事!這位叫做「洛倫·莫里西」的作者,真是太棒了。」

  隨著這一聲毫不吝嗇的讚美。

  書店讀者們的議論聲再次如同海潮般被勾起:

  「是的,太精彩了!我還以為是一部以恐龍為主題的冒險故事,卻沒想到是一部結合了科幻元素和人文思考的故事。」

  「不僅僅是在故事構思上出彩,而且在情節推動上也極其成熟,這位先生真的是新人作者嗎?」

  「不不不,我認為這部小說最出彩的地方,是這位作者先生對社會的隱喻!你們仔細想想,這個故事中被囚禁起來,用作資本家斂財工具的「恐龍」,可以代表著什麼?」

  「天吶,夥計,你說得對……我們這些普羅大眾,不也正是資本家的斂財工具嗎?」

  「是這樣的!那句「生命會自尋出路」,就是作者先生對這個社會最深刻的思考。」

  「這不是一部尋常的通俗小說,我認為它也擁有相當深厚的文學性!而作者先生以更加普世的寫作題材,宣揚了他的思想。」

  「說的一點沒錯夥計們,這位作者先生很聰明,將左翼作品以通俗小說的方式包裝,就不會引起警察和資本家僱傭的平克頓偵探的注意了。」

  ……

  這些鋒銳的聲音,漸漸變作鋒利的針,刺進某個人的腦子裡。

  洛倫感覺腦子有些痛,以至於臉色有些發綠。

  等等,你們在說什麼……?

  討論故事就討論故事,不要莫名其妙上高度啊!

  早在巴勒斯閱讀這部小說時,他就有預感小說發表後,可能會讓很多人出現與巴勒斯相同的想法。

  可沒想到這種事情來得這麼快。

  洛倫忍不住對一個比較激動的青年說道:「先生,或許這位作者只是單純的在寫故事。」

  立刻,那個青年投來鄙夷的目光:「恕我直言,你一看就是那種不懂小說、文學的人,我不願意與你討論。」

  洛倫:「……」

  同一時刻,相同的場景也發生在很多地方。


  大多都類似於這樣——一個熱愛閱讀的小夥伴在讀到《侏羅紀公園》後被深深驚艷到,連忙去找自己的好基友分享。

  然後好基友在安利下閱讀了《侏羅紀公園》,並臉色大變道:「臥槽這麼好的小說你怎麼不早點告訴我?」

  而隨之而來的,就是《全故事》也被捧為了15美分以內最好的通俗雜雜誌。

  咳咳……

  總之,除了驚嘆於這部《侏羅紀公園》的可讀性外,很多人都在挖掘、理解這部小說對整個社會現狀的隱喻……

  「洛倫·莫里西」這個對於文壇來說相當新鮮的名字,也進入了很多人的關注列表。

  讓我們回到肖布文具書店……

  無可奈何的洛倫只能在心裡自己安慰自己。

  蒜鳥蒜鳥,這種事不能解釋,只會越描越黑……

  洛倫被讀者噎了下,心裡暗自想著,歸根到底無論以哪種方式受到稱讚,只要他的小說能受歡迎就行。

  如此一來,無論是對他這個作者的情緒價值,還是金錢價值,都有著相當的好處。

  不過,要是再待在書店,洛倫害怕自己會就此暈倒過去,於是匆匆離開了這裡。

  回到家中,海倫正在準備傍晚要拿出去賣的快餐。

  史蒂夫正在教唐尼如何尋找電路問題,正好大廳的電燈壞了,可以一邊教學一邊維修。

  比爾、黛西則是從學校跑回來了,都在各自玩玩具。

  這不能怪他們,如今的芝加哥公立小學,連教室都不夠用,書本也都是破爛的舊書,更別說什麼操場了,根本沒有。

  唯一的優點,可能就是不用掏學費。

  所以,洛倫最近都在和海倫商量,給比爾和黛西轉到教會學校去,一年需要十幾美元的學費,但教育資源的提升卻很大。

  老話說得好,家庭的起點就是孩子的起點,他這個當哥哥的自然希望弟弟妹妹能得到更好的教育。

  教會學校只是暫時的,等有錢了,還得去更好的學校。

  「洛倫,你的小說是在今天發表吧?」海倫記起來這件事,從灶台前回頭問道。

  「是的,我從書店買回來了一本。」洛倫展示著手裡的雜誌。

  「哦,怎麼不多買幾本,我們都想收藏呢。」海倫開心笑著。

  「我也想的,但購買雜誌的人太多了。」洛倫攤了攤手。

  「哦上帝!」海倫一邊煎著香腸,一邊驚喜道,「你要享譽美國,成為大作家了。」

  洛倫的嘴角顫了顫,想到書店的那些議論,訕笑著嘀咕道:「人怕出名豬怕壯,還是低調賺錢最好。」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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