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一份突破性的協議
第186章 一份突破性的協議
美美地休息了一天,三人各自行動,除了中間開了個小會,其餘時間互不打擾。
倒過了時差後,林立、劉冰和任立強三人皆是神清氣爽。
第二天,幾人起了個大早,在酒店用過早餐,到了九點整,馬克吉爾的商務車準時出現在酒店門口。
一行人上車,前往不遠處的華納兄弟總部。
車子駛入那片著名的影視基地,空氣中仿佛都瀰漫著膠片和夢想的味道。
進入華納兄弟,馬克吉爾親自將三人引至一間寬敞明亮的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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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納兄弟的執行長,以及負責本次商業談判的負責人已在此等候。
馬克吉爾側身笑著對林立介紹:「林,給你引薦兩位重要的夥伴,這位是華納兄弟的總裁兼執行長巴利梅爾,他負責公司全球影視項目的核心決策。」
巴利梅爾起身伸出手,笑容溫和卻不失氣場:「林導久仰,你的敘事風格和創作理念,我們團隊非常欣賞。」
馬克隨即又轉向另一位西裝筆挺的男士,介紹道:「這位是本次項目談判的負責人理查霍斯,他同時也是公司電影部門的負責人。」
理查霍斯頷首致意,語氣透著專業:「林先生,很高興有機會推進電影合作,我們已經梳理好了初步的合作框架,期待和你一起討論出滿意的方案。」
林立也為對方介紹了劉冰與任立強,眾人簡單寒暄後,會議便進入正題。
巴利梅爾率先發言,他面帶笑容,語氣誠懇:「林導,首先,請允許我再次代表華納兄弟,歡迎你的到來。」
「我們對你的才華非常欣賞,坎城的金棕櫚獎是世界影壇公認的至高榮譽。」
「另外,你的《花束般的戀愛》在日本市場取得的票房佳績,也充分證明了你在商業類型片上的敏銳觸覺。」
「馬克之前力主收購你的《在我消失之前》,以300萬美金的成本,最終北美票房超過2800萬,更是印證了我們的眼光。」
他稍作停頓,目光銳利而真誠地看向林立:「正是基於這份認可和期待,我們願意接受你提出的核心合作框架。」
「我們理解並尊重你對作品藝術完整性的堅持。」
「但是,林先生,你需要明白,在好萊塢,能夠拿到最終剪輯權的導演意味著什麼,那是一個極其精英的俱樂部,是實力、聲望和信任的象徵。」
緊接著,巴利梅爾切入實質問題:「基於對《時空戀旅人》這個出色劇本和你本人導演能力的信心,我們初步評估,該項目製作預算約為1000萬美元。」
「我們同意你的劇本和導演酬勞折價入股,占項目總份額的15%。」
「同時,也歡迎你的公司參與投資,我們建議的投資比例是30%。也就是說,扣除你已折價的15%,你的公司需要再投入現金占總投資額的15%,即150萬美元。你覺得這個方案怎麼樣?」
林立沒有立刻回答,而是將目光投向身邊的劉冰。
劉冰會意,輕輕點了點頭,用流利的英語開口:「感謝梅爾先生的坦誠。對於投資比例,我們認為30%是一個可以探討的基礎。但是,關於分紅模式,我們有一些不同的想法。」
頓了頓,他繼續補充道:「根據好萊塢通行的分紅模式,作為投資方,我們需要等待所有成本回收後才能參與淨利潤分配,這其中的不確定性較大,周期也可能很長。」
「我們更傾向於一種更直接、更前端的分紅方式。比如,基於票房總收入的分成。」
此言一出,會議室出現了短暫的寂靜,華納的三位負責人幾乎以為自己聽錯了。
巴利梅爾忍不住笑著搖頭:「劉先生,恕我直言,在好萊塢,能享有票房總收入分成」待遇的,是史匹柏、詹姆斯卡梅隆那個級別的極少數導演,您的提議————這實在是超出了常規合作範疇。」
林立將對方訝然的反應看在眼裡,他心裡明鏡似的。
劉冰在他的授意下,提出這個掀屋頂式的條件,本就是為了給後續的討價還價留出足夠空間。
他初來好萊塢,沒有本地票房證明,對方絕無可能答應這種頂級條款。
這時,林立也微笑著開口,扮演起調和者的角色:「劉冰的建議可能比較理想化。我們可以暫時擱置這個具體分成的討論。」
「或許我們可以先就其他條款達成共識,比如,關於《時空戀旅人》這個項目的後續版權分紅問題。」
林立將話題引向了自己另一個重要的目標。
關於電視播映、流媒體、衍生品等長期收益,這也是成熟的電影產業鏈的一部分。
劉冰也適時補充道:「包括但不限於未來的電視播映、流媒體、家庭錄像帶以及衍生品等收入。」
華納兄弟的兩位負責人微微領首,這並非一個出乎意料的要求。
在好萊塢,具有一定聲望的導演或原著作者,爭取後續版權分紅是常見現象。
因此,對於一位年輕的金棕櫚得主,並且是在商業項目上,展現出過人潛力的合作者,這種要求屬於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
更何況對方還參與了資金投入。
巴利梅爾、理查霍斯和馬克吉爾低聲交換了下意見,三人經過一番商議,同意了林立享有一定比例的後續版權分紅,只是具體比例有待敲定。
「感謝貴方的理解。」林立滿意的點了點頭,然後自然而然地又將話題帶了回來:「那麼,我們再回到投資與前期分紅的問題上。」
「貴方提議,總預算1000萬中我方投資15%,即投入150萬美元現金,連同導演費和劇本折價入股,總共占30%的權益。」
「關於分紅模式,我們理解票房總收入分成」的難度。」
「那麼,我們是否可以改變一下,比如:華納兄弟扣除發行代理費後,我方就能從剩餘的總收入中,按一個適當的比例參與分成,而無需等待所有製作和宣發成本完全回收。」
理查霍斯反應迅速,他指出關鍵點:「林先生,項目預算1000萬通常是指製作成本,並不包含後續的全球市場營銷費用,那筆數字可能同樣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
「如果按照你所說,這意味著華納兄弟需要承擔巨大的墊資風險,以及潛在的虧損風險,對我們並不公平。」
雙方同時微微沉默,談判似乎陷入了僵局。
一番思考過後,林立又提出了一個替代方案,也是他此行的另一個隱藏目標:「我理解貴方的顧慮,為了表示誠意,也為了我們首次合作能順利推進,在分紅模式上我們可以參照傳統模式。」
「但是,我希望《時空戀旅人》在華夏地區的版權,能作為我方投資的一部分權益,歸屬我的公司所有。」
林立這個要求讓巴利梅爾有些意外,這部小成本之作,能否引進華夏還是個未知數。
要知道,最近幾年,華夏對好萊塢影片的引進發行權,一直由中影集團與華夏電影發行公司共同把控。
每年引進片的數量有限,而且多是以商業大製作為主,像《時空戀旅人》這樣的小成本作品,壓根擠不進去。
在他們看來,用一項價值有限的權利,來換取分紅模式上的主動,是筆合算的買賣。
至於林立能否憑自身影響力,將影片引入中國內地,這不在巴利梅爾的考慮之中。
能成是對方的本事,華納兄弟原本就沒將這部分收益納入考量。
「可以,我們可以同意這一點————」
最終,在經過數小時的激烈討論和細節打磨後,雙方在大框架上基本達成一致:
林立以劇本導演折價15%,加現金投資150萬美元,合計獲得項目30%的權益。
同時,林立導演享有最終剪輯權和一定比例的後續版權分紅,並獲得《時空戀旅人》
的華夏地區版權。
至於票房分紅方面,繼續沿用好萊塢傳統方案:
由華納兄弟優先收回全部投資成本,待成本回收完畢後,雙方再按持股比例進行利潤分紅。
但作為電影的聯合製片方,林立的公司在得到華夏地區所有版權之外,還可以向項目派駐審計專員,對帳目進行全程監管與審計。
並且雙方約定,一旦審計結果發現差異額超過5%,則審計費用由華納兄弟全部承擔。
至於華納兄弟方面,需要負責項目的主要投資以及全球發行。
後續的具體條款,還需要雙方法務團隊共同仔細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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