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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會承擔起責任

  馬上又要成為「村子情報中心」的話題,陳懷瑾嚇得頭皮發麻,拽住林招娣的手就往前跑。

  「現在知道丟臉了?讓大家看看我們笑話啊!」

  「這鼻青臉腫的被人打了吧,你這樣的人就該打!」

  林招娣不停地嘲諷,不過腳上還是很誠實的一路小跑著。

  顯然她身體也是很誠實的,並不想被村裡的大媽們八卦自己,尤其還是跟這個男人一起。

  陳懷瑾沒有找個空曠的位置跟她糾纏,而是直接來到老屋宅,也就是她目前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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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三周歲的孩子一個人在家,他心裡確實不放心。

  林招娣見他沒回應,且他走的方向是自己家,便不再繼續嘲諷。

  她同樣記掛著孩子,便把激動的情緒克制住,避免在外頭爭吵起來耽誤回家的時間。

  來到老屋宅她租的房屋門前,她趕緊拿出鑰匙開門進去。

  陳懷瑾也想跟著進去看看女兒,就被轉身的林招娣狠狠一把推了出去,差點摔倒。

  「滾!」

  「我看看小草。」

  「我說滾!」

  林招娣擋在門口,眼神冷冷地盯著他。

  剛才一路上安安靜靜,可不代表她會任由這個男人走進自己的屋子。

  陳懷瑾看出了她眼神中的堅決,也知道現在不能繼續刺激她了。

  於是他從懷裡拿出十塊錢:「這錢你拿著,給孩子買點吃的補補身子,你以後也別這麼晚回來了。」

  林招娣臉上有一瞬間的錯愕,她沒想到兩年多不管自己和孩子的男人,今天竟然會給錢。

  但她沒有猶豫,伸手狠狠將他遞來的錢拍落。

  「不用你可憐,我能養活自己和孩子。」

  說完,她就迅速關上了門,仿佛很怕自己會接受前夫的施捨,更怕連最後的尊嚴都沒了。

  「招娣,我知道自己以前做錯了事,也沒資格讓你原諒。但養孩子不是你一個人的事,作為孩子的阿爸,我以後會承擔起這個責任。」

  語言是蒼白的,這話也有點渣,但有時候又必須說出口。

  後世太多腦殘電視劇教會了陳懷瑾一個道理,有話就說別讓人猜,若是承諾了那就做到即可。

  從行為驗證語言,周圍人自然而然就會改變對自己的態度。

  撿起錢,從門縫中塞進去,陳懷瑾離開老屋宅後繼續朝朋友那走。


  而靠在門上的林招娣,卻怔怔地盯著面前出神。

  今天遇到的陳懷瑾讓她感覺跟以前不太一樣,甚至覺得陌生。

  之前雙方遇到,這個男人只會把她當空氣,仿佛第一胎不是男孩,她就罪大惡極一樣。

  同時,她腦海里也不斷回放著剛才陳懷瑾離開時說的話,這段話確實在她心裡盪起了漣漪。

  她娘家重男輕女,一共七個姐妹和一個弟弟。

  她排第五,前面四個姐姐全部被父母以高彩禮嫁了出去,嫁的不是殘疾就是老光棍。

  她原本也逃不了這個命運,要被嫁給一個有孩子的二婚男人。

  但陳懷瑾的出現,仿佛是她反抗命運的最後一根稻草。

  林招娣不管不顧地嫁給他,甚至因為彩禮的事情,跟家裡斷了親。

  結果卻沒想到只是從一個火炕跳入另外一個火坑。

  沒有娘家沒人幫襯,雖然鄭如茵看不下去會拿著東西過來,但她每次都是禮貌地拒絕,因為她真不想跟陳家有任何一點瓜葛。

  就這樣,她堅持了兩年半。

  如今她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多久,她經常夜裡抱著孩子,想著哪天跟孩子一起跳河算了。

  沒父母的孩子活在世上太苦,她捨不得孩子受苦,還不如跟自己一起走,結果這個男人卻突然變了。

  「阿媽...你回來了嗎?我肚子餓了!」

  樓上一道稚嫩的童聲,打斷了她的胡思亂想。

  「誒,阿媽回來了,阿媽這就給你做飯。」

  林招娣立馬收斂情緒,抹了下眼角,打開燈便趕緊朝樓上走去。

  過了一小會兒,她便抱著一個瘦得幾乎皮包骨,頭髮枯黃的小女童下來。

  孩子臉色蠟黃,下巴尖尖的,眼睛卻格外的大,看著有點恐怖。

  但能看出孩子的底子很好,養胖點絕對是個精緻的瓷娃娃。

  林招娣輕柔地把孩子放在一條小板凳上:「乖乖的坐在這裡,阿媽給你做飯。」

  「嗯,我乖乖的。」陳杏兒乖巧地點點腦袋,然後安靜地看著媽媽在煤球爐前忙活。

  不過小孩子的注意力很容易分散,一隻蒼蠅飛來飛去,就吸引了她的目光。

  很湊巧,這隻蒼蠅飛到了門上。

  陳杏兒朝那邊看去,一下子就發現了地上有張奇怪的東西。

  她起身,因為身體虛弱走得搖搖晃晃,慢慢來到了門邊,蹲下來撿起了地上的紙。


  小丫頭沒見過錢,不知道是什麼,但本能地走到媽媽身邊拉拉她的褲腿,把手裡的錢舉起來遞給她:「阿媽,給!」

  看到女兒遞過來的十元大鈔,林招娣震驚地接了過來:「小草,這錢你哪來的?」

  「這裡...拿的!」陳杏兒指了指門口地上的位置。

  林招娣瞬間就明白了怎麼回事,顯然是陳懷瑾偷偷塞進來的。

  她緊緊捏著紙幣,手指都隱隱泛白。

  她不知道陳懷瑾說要負責養孩子是真是假,但這次被自己明著拒絕後,他卻還是把錢塞了進來。

  她心裡依舊抗拒,可孩子清脆的童聲,卻輕易地打碎了她花費許久才建立起來的防禦牆。

  「阿媽,這是錢錢嗎,是不是可以賣肉肉吃?」

  孩子枯瘦的小臉,期待的大眼睛,讓林招娣沒辦法再拒絕陳懷瑾想要承擔的這份責任。

  「嗯,是錢錢,能買肉肉。明天阿媽就給小草買肉肉。」

  這話說完,陳杏兒小臉上肉眼可見地興奮起來。

  「吃肉肉,小草也能吃肉肉!」

  林招娣的眼淚瞬間奪眶而出,她忽然覺得這些年的堅持特別可笑,在孩子面前更是不值一提。

  離婚兩年半,她本以為能靠自己養好孩子。

  然而最終結果,她連養自己都難。

  她壓根就找不到穩定的工作,想學別人做買賣,也沒有一張能說會道的嘴巴,更別提做買賣的本金了。

  今天,她就是在鎮上幫人洗碗,回來遲了一些,便被人一直跟著。

  這事並不是偶然,她已經發現過好幾次,只是今晚沒能甩開。

  要不是陳懷瑾突然出現,她這條命或許還在,但清白就未必能保得住了。

  那樣,就等於逼她去死。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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