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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3章 恨不知所起

  面對金勝的『裝傻』,吳承洲絲毫沒有意外。

  「金律師....你對我有所防備,我完全能理解。」

  「對家律師突然這麼直白,任何一個律師都不會輕易相信。」

  「但我還是想要說清楚:我今天打電話給你,真沒有什麼企圖。」

  「一開始就說了,我跟趙總之間鬧的有些不愉快。」

  「原因很簡單,根據剛才那番推測,我向她提議.....為了保證後續有可能的風險,最好別選『股權化債』,直接採用還錢模式,將案件性質拉回到『個人債務糾紛』這一塊。」

  「可我萬萬沒想到的是.....她聽完我的分析後,嘴裡就開始責怪,罵我是個廢物。」

  「更是揚言,我既然沒能力達到她的訴求,那就讓我把律師費全部退還給她。」

  

  「這算盤打的.....隔了二里地都能聽見。」

  「金律師,我也不怕跟你直說,一共就十來萬律師費,對我來說真無所謂,但她這種做法,著實有些讓人寒心。」

  越到最後,吳承洲的語氣越誠懇,順帶銜接了之前的那些話。

  至少在金勝耳朵里聽來是這樣的。

  可信度拉到了20%!

  「吳律師,所以你今天打電話給我,是因為已經退錢了嗎?」

  「並沒有....」

  吳承洲立馬回道。

  「除了前面兩種之外,我又給出了第三個選項。」

  「分期和解『加』股權質押兜底。」

  「先用小錢穩住你們,徹底否定『事實出資轉股權』的性質,把最核心的股權歸屬爭議給排除。」

  「之後在協議中註明,一旦逾期後股權被司法處置,無論所得款項多少,雙方債務全都兩清。」

  金勝有些詫異的接話道:「趙晴這麼精明一個人,能輕易相信你說的這些?」

  「呵....」

  吳承洲冷笑一聲道:「當然沒有....」

  「她問的很細,先是問我為什麼能篤定你一定會答應這個選項。」

  「我用『訴訟時間跟效率』跟她解釋了一下。」

  「她聽完之後又問我....你為什麼又能同意協議中的條款。」

  「我一時間想不到好藉口,只能故作『神秘』的拖延了過去。」

  金勝眉頭一皺,瞬間明白了對方的心理活動。


  趙晴在享受過專業的法律服務後,準備在吳承洲身上來一出『過河拆橋』。

  這誰能忍?

  所以,他想要跟自己聯手,來一出『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戲碼。

  表面上,雙方依舊是對手,能為了一個條款劍拔弩張。

  可實際上,真正的殺手鐧,早就隱藏在了裡面,絕口不提。

  兩個專業律師聯手『坑』一個完全不懂法的人,簡直輕輕鬆鬆。

  信任程度....50%!

  金勝簡單組織了一下語言道:「吳律師,協議你應該準備了兩份吧!」

  「對....一份是給外人看的,一份是跟你這邊簽的。」

  吳承洲沒有絲毫猶豫。

  連這個都能直接說出口,誠意表現的確實很足。

  「吳律師,你想過這麼做的後果沒?」

  「咱們作為代理律師,核心職責是依據事實和法律全力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如果你因為一時的氣憤,私下來跑來找我商議『這種』方案,這就完全背離了對委託人的忠實義務,屬於典型的失職行為。」

  「依據《律師法》第30條,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7條也要求我們當律師的,必須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一旦我同意跟你達成默契,那就屬於....惡意串通,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

  「《民法典》第154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你不要忘了.....訴前調解,同樣屬於司法程序環節。」

  金勝不傻。

  即便他所言不虛又能怎樣?

  已經把對方逼入了牆角,勝券在握,自己為什麼要去鋌而走險。

  為了這麼簡單的案子冒風險,完全沒有任何性價比可言。

  吳承洲不爽趙晴,想要暗地裡坑上一手,那是他個人的事。

  「金律師多慮了,我怎麼可能平白無故讓你冒什麼風險呢?」

  「再說了....我今天純粹只是找你這個對家律師聊案子的同時,順帶吐槽一下『私事』而已。」

  「你聽我提過『交易』這兩個字嗎?」

  「沒有吧!」

  金勝聞言後笑了笑。


  不得不說....吳承洲還真特麼的無恥。

  也不知道是不是這通僅限兩人知道,沒有上科技手段的電話,給了他勇氣。

  「看來是我誤會了。」

  「吳律師,既然你方提出了新的解決方案,那就麻煩你,先把協議發給我看看吧!」

  「如果條款合適,林小姐也願意接受,那我這個代理律師自然不會有什麼問題。」

  這是最後一次試探。

  順便也是在告訴吳承洲....他要是敢直接把協議發過來,就等於給金勝手裡留存了證據。

  即便以後出了什麼事,火只會燒到他一個人。

  有了這個,金勝不介意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伸手扶上一把。

  「沒問題,麻煩金律師給我一個郵箱帳戶,我馬上發給你。」

  吳承洲顯然聽出了『潛台詞』。

  談合作,不一定得明著說出來,也不一定準確得到回應。

  這是身為法律人的默契。

  結束通話3分鐘後,電腦上響起『叮』的一聲。

  金勝點開看了起來。

  前面都是正常的調解協議內容。

  重點則在一個專項條款上.....本金分期清償與逾期後股權自動變更安排。

  1.雙方一致確認,本次糾紛對應的應付本金總額為150萬元,債務人按以下分期方案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當場支付20萬元,剩餘130萬,共分20期支付,每期支付6.5萬。

  2.逾期觸發即自動履行條件‌:債務人若存在任何一期本金未按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時間、金額足額支付的情形,即視為全部剩餘未清償本金提前到期。

  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變更安排立即自動生效,雙方無需再就股權抵償事宜,進行任何另行協商,債權人有權單方面直接啟動全部股權變更流程。

  3.債務人確認以其持有的『晴明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總計25%的股權,抵償本協議項下債務人全部未清償的剩餘本金。

  自上述逾期觸發條件成就之日起,該部分股權的實際處分權利,即歸債權人所有,債務人不得再就該股權行使轉讓、質押、表決等任何股東權利。

  4.自逾期觸發條件成就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債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債權人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定流程。

  包括但不限於:出具符合市場監管部門要求的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配合完成稅務部門的股權轉讓完稅申報,協助債權人完成股東名冊修改、公司章程備案、股權變更登記....等全部手續。


  不得提出任何額外條件、不得設置任何履行障礙。

  5.若債務人逾期未配合履行上述股權變更義務,每逾期一日,需按剩餘未清償本金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7日的,債權人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對本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強制執行,要求債務人配合完成股權過戶登記。

  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公證費...等全部維權成本,均由債務人全額承擔。

  「呵呵....」

  看完這幾條內容後,金勝臉上再次浮現出一個笑容。

  吳承洲這是算準了自己想要往『刑事』方面靠,打算借力打力,出一口『惡』氣了。

  真是....恨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啊!

  也不知道趙晴到底說了什麼話,能把吳承洲給得罪的這麼狠。

  不過這案子嘛,倒是是越來越有意思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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