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4章 庭前會議結束
朱雲臨的動作幅度這麼大,現場眾人怎麼可能會注意不到。
不過,高曉雯跟穆晴卻沒有太過意外。
金勝當初去中恆律所正面『硬剛』董進的時候,就提到了關於把王高峰等人送進去的事情.......
視頻傳播的這麼廣,她們都跟葉輝沆瀣一氣了,自然也是看過的。
合作之前,大致底細總得查清楚。
空口白牙就相信的,那是傻子!
「辯護人,你這邊還有其它證據需要提交嗎?」
「暫時沒有了。」
「是否需要申請證人、偵查人員出庭?」
「有的.....」
聽到金勝的回答,一旁的趙毅再次向書記員送上了一份文件。
助理....可不就是幫忙打下手,湊人頭,壯聲勢嘛!
誰家大律師出去廝殺,連一點小事都得親自動手的。
(在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需要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這是啟動該程序的第一步,也是必經步驟。)
「我方申請唐遠征、丁言,魔都農商行信貸部副總經理周斌,王高峰犯罪集團成員,負責催收的王龍、陳曉波、張軍濤....等幾人出庭作證。」
隨著這一個個名字報出,朱雲臨眼神逐漸變得凝重。
以他的經驗,自然能懂金勝為什麼要傳召這麼些人。
這是打算從幾個方面一起發力,打掉罪名。
健身房股東,是為了確認在借款之後,確實跟兩人商議過關於股權收購事宜。
銀行更不用多說.....現在手裡就有一張『情況說明』。
至於後面的幾個催收人員,是為了印證『微信聊天記錄』,強調陸北之所以沒有轉帳的原因。
法院審理案件,不是其中一方說了,拿出東西佐證就行的,得讓公訴方無從辯駁,並形成固定記錄,以供合議庭查驗,影響判決。
朱雲臨甚至很懷疑,正是為了讓其中一些人乖乖配合上庭,如實作證,這才......
不得不說,金勝這處理案子的手段,確實老辣。
如果有人被他的年齡迷惑,有所輕視,絕對會吃大虧。
他還注意到.....公訴人席位上,隨著金勝申請排除認罪認罰具結書開始,再到一步步拋出財務審計報告、聊天記錄、銀行情況說明,甩出完整的證人出庭名單....高曉雯臉上的神情,逐漸變的愈發難看了。
手部,大拇指更是在無意識的攥弄著食指關節,都有點泛紅了。
這絕對是嫉妒焦慮導致的。
朱雲臨掃了一遍手上的申請書內容,暗暗在心裡『嘆』了口氣。
「公訴人,對辯護人這份申請,你方有什麼針對性意見?」
庭前會議中,辯護人申請證人出庭,法官是需要聽取公訴人意見的。
這是法定程序要求。
高曉雯抿了抿嘴唇,沉默了幾秒鐘之後,這才用慢半拍的語氣回道:「法官,我方對該申請持反對意見.....」
「首先,唐遠征和丁言二人,本身就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立案,和本案被告人陸北存在直接利害衝突。」
「他們的證言,本質上是為了減輕自身罪責,不具備基本客觀性。」
「其次,周斌出具的情況說明中,並沒有對應的銀行信貸系統原始台帳、內部審批流程單佐證。」
「僅憑個人陳述,不能推翻一審已經確認的『貸款到期必須歸還本金』的在案事實。」
「最後,王龍等人的催收行為,發生在借款逾期之後,和陸北借款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根本不具備出庭必要性。」
金勝頗為不屑的搖了搖頭。
合著憋了這麼久,就說出這種毫無質量可言的反駁意見。
還真是垂死掙扎啊!
不等朱雲臨這個法官發問,金勝直接出聲反駁道:「公訴人的反對意見,完全站不住腳.....」
「唐遠征、丁言之所以被立案,恰恰是因為他們聯手侵占了本案被告人陸北的合法股權收益。」
「我之前向法庭申請調取兩人在偵查階段的口供....並讓他們出庭,正是為了讓他們更好的接受控辯雙方交叉詢問,還原當年的客觀事實,這和他們本身涉及的『罪名』,沒有任何關聯。」
「而周斌的情況說明後面,我們附了銀行的預審表、徵信查詢授權書、實地盡調的簽字確認單.....所有書證,全都蓋有銀行公章。」
「公訴人說沒有原始材料,完全是無視了我方已經提交的完整證據鏈。」
「至於王龍等人.....」
「他們能直接證明陸北逾期後不是不想還錢,是對方用他全家的人身安全做威脅,雙方已經徹底喪失正常協商的基礎。」
「這能直接否定一審認定的『借款後隱匿財產、拒不歸還』的核心詐騙要件,對本案定性有決定性作用,完全符合了《刑訴法解釋》規定的『對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的證人出庭條件。」
雙方之間的交鋒,在朱雲臨眼裡,簡直高下立判。
一個急急忙忙、勉強抵擋,一個遊刃有餘,有理有據。
「好,你們雙方針對證人申請的意見,都已被如實記錄。」
「合議庭稍後會給出正式答覆。」
「如果符合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上述證人均對本案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那麼法庭將在開庭前三日,依法向所有證人送達出庭通知書。」
朱雲臨雖然是主審法官,但事關庭審的一些決定,可不能『個人』決定的。
不過他最後這一句,還是等於變相在告訴金勝.....本法官原則上同意這份申請。
高曉雯閉上眼睛,暗暗做了兩個深呼吸。
顯然也聽出來了。
「另外,關於辯護人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公訴方需在開庭前3個工作日內,向法庭進一步提交『認罪認罰同步錄音錄像』中斷的補正材料。」
「包括:當日訊問室的設備運行日誌、在場人員的情況說明,看守所詢問室外面的監控錄音.....等。」
「逾期不能提交的,法庭將依法對該份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效力作出認定。」
「當然,辯護人如果有『新證據』的話,同樣需要提前交給法庭。」
「千萬別給我搞『證據突襲』這一套,聽清楚了嗎?」
朱雲臨朝著左右兩邊都看了一眼,暗含警告之意。
但金勝卻敏銳的感知到.....輪到自己這邊的時候,特意多停留了2秒鐘。
額,什麼意思?
不相信自己的人品嗎?
毀謗,這是毀謗啊!
朱雲臨可不知道金勝的心理活動,警告完成後,便繼續開口道:「好,接下來進入下一個『議程』。」
「本席初步總結了幾個此案的爭議焦點......」
「等正式開庭審理時,法庭會重點圍繞,展開控辯對抗。」
「第一、借貸型詐騙罪的核心構成要件爭議。」
「被告人借款380萬時,到底是為了歸還銀行150萬貸款、完成股權收購後增貸500萬的正常過橋資金用途,還是從一開始就虛構用途、抱著無歸還意圖的非法占有目的騙錢。」
「健身房的真實經營狀況、預期收益能不能完全覆蓋涉案款項,一審認定的『無還款能力』結論,能不能被新提交的財務審計報告、銀行預批增貸材料推翻。」
「逾期後沒有主動還款,到底是想惡意賴帳、隱匿財產,還是因為王高峰一方持續用人身安全進行威脅,雙方已經徹底喪失正常協商的基礎,才拒絕私下協商要求走司法程序。」
「第二、證據鏈的完整性與合法性爭議。」
「控方的全案指控證據鏈,在缺失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情況下,能不能僅憑一審的原有證據,完整排除所有合理懷疑,證明陸北構成詐騙罪。」
「辯方提交的全部新證據,能不能形成完整的無罪證據鏈條,從主觀目的、客觀行為、逾期原因....等多個維度,徹底否定詐騙罪的核心構成要件。」
「第三、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效力爭議。」
「17分鐘黑屏中斷的性質認定,以及一審辯護律師是否真的做到了....合法獨立釋明。」
「僅靠被告人在文書上的簽字,能不能直接等同於公訴方已經完整告知了具體刑期、緩刑、罰金等核心條款,還是僅籠統告知了『十年以上』的量刑區間,在信息不對稱的狀態下簽字。」
「被告人落筆遲疑、向一審律師投去徵詢視線的細節,到底是普通當事人的正常緊張反應,還是被誘導、脅迫簽字的直接佐證?」
「以現有證據來看,能不能完全排除黑屏時段,存在違規操作的可能性。」
「第四,程序正義的法定適用爭議。」
「本次重審,是以『程序違法』為由發回的。」
「因此,我們需要解決,當現有證據無法完全排除取證行為存在嚴重違法的合理懷疑時,能否嚴格適用『存疑時有利於被告』的刑事訴訟原則,直接否定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效力?」
念到這裡,朱雲臨抬頭詢問道:「控辯雙方,有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
「沒有....」
金勝率先開口回了一句。
這個主審法官的水平還是相當不錯的,總結出的爭議焦點,基本上覆蓋了案件的事實以及定性問題。
如果再去爭論其它一些旁枝末節,那就是浪費時間了。
「沒有....」
高曉雯眼神複雜的朝著金勝這邊看了看,這才緩緩搖了搖頭。
語氣里的『頹』,簡直不要太明顯了。
「那行,今天的庭前會議到此結束,開庭時間不變,請控辯雙方提前做好庭審準備。」
朱雲臨很乾脆。
聽到兩人的回答後,絲毫沒有拖泥帶水。
金勝看了看手錶上已經12點多的時間,很懷疑對方是不是餓了.....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