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2章 別人不行,並不代表金勝不行
看到金勝沒有下文,反而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林藝萱連忙再次開口道:「金律師,是不是你也覺得......」
語氣里明顯帶著3分期待。
金勝抬手示意道:「林小姐別急.....你這個事情雖然有些麻煩,但並非不能處理。」
「我只是根據你說的情況,在想一些其它的問題而已。」
「不過在確定要用的方式之前,我還得弄清楚幾個細節。」
「林小姐,你說在借錢給趙晴之前,找過一個叫『溫馨』的朋友詢問過一些事,對嗎?
林藝萱點頭道:「對的.....」
「我那天晚上回到家裡,想了想,還是打了個電話給溫馨。」
「我就問她......趙晴有沒有提前交待過,說我一定會聯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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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沒有啊!怎麼了,是有什麼事嗎?」
「我沒有回答,就直接問....趙晴這人怎麼樣?如果一起做生意的話,靠不靠譜?」
「她告訴我....人肯定還是比較靠譜的,不然她也不會帶進我們這個圈子裡。」
「至於一起做生意什麼的,她不敢保證。」
「然後還反問我,怎麼突然問起這個,難道是有什麼項目找對方合作?」
「我當時隨便找了個理由搪塞了過去。」
「畢竟是我們兩個人之間的私事,如果說給第三人聽....總歸不太好。」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沒想到林藝萱還挺講究的。
換成一般人,估計早把這事兒給捅出去了。
「那現在應該知道了?」
林藝撇了撇嘴、歪了下頭。
「對....我跟她既然撕破了臉皮,那就沒什麼好隱瞞的了,圈子裡所有朋友,現在都已經知道了。」
「有幾個姐妹氣不過,還幫我打電話、發消息過去質問,趙晴連一句解釋都沒有,把她們的微信都給拉黑了。」
金勝默默在心裡『劃』掉了一個選項。
證人這塊基本廢掉了。
本身都在一個朋友圈裡,屬於和一方當事人存在明顯利害關係。
這類證言的證明力,會被法院認定為相對較弱,不能單獨作為定案的唯一依據。
再一個,都是事後才聽林藝萱說的。
趙晴沒有迴避這個問題,選擇拉黑,並不能代表她就是心虛、默認了。
她完全解釋.....煩,不想浪費口舌跟這幫沒腦子,聽風就是雨的人糾纏,嘴長在別人身上,愛說什麼是她們的自由。
這麼說,是不是同樣很合理。
效果堪比....為什麼一定要笑,我天生不愛笑行不行?
沒有其它佐證的情況下,一句話就能輕鬆否掉。
再說了,趙晴又不是沒錢。
被起訴了,她會不找個專業律師來應對嗎?
這顯然不可能!!
林藝萱之前朋友介紹的律師說『勝率低』,人家肯定也是深思熟慮、通盤想過的。
民事類、涉及經濟糾紛的案件,90%以上都走的風險代理。
打輸了倒不至於會虧錢,但算上時間跟精力成本,那就不划算了。
「林小姐,趙晴兩次給你的錢,10萬跟48萬,都是用現金嗎?」
「對,第一次用禮盒裝的,第二次放在包里。」
「你收到錢後,都是怎麼處理的?」
「小部分放在家裡保險柜當成零用,其它都拿去銀行存了。」
「你跟趙晴的聊天記錄還在嗎?」
「在的、在的.....」
不等金勝要求查看,她立馬就主動拿過一旁的手機,打開後遞了過來。
暱稱:趙晴!
頭像是一個30多歲女人的全身照片。
OL套裝、黑絲、兩腿交叉站立,雙手抱胸,身後是公司銘牌:『晴明影視傳媒有限公司』。
看上去倒挺有氣場的。
兩人之間的最後一條消息,是在2月7號下午3點21分。
林藝萱發過去的。
「趙晴,你不是吧!跟我還來這套,有意思嗎?」
但很可惜,旁邊有個『紅色感嘆號』標識。
拉黑了!
金勝往上翻了翻。
從2025年1月18號開始,林藝萱幾乎每天都發消息過去。
除了質問對方為什麼騙自己之外,更直截了當的要求歸還150萬的借款。
但趙晴一句話都沒回。
接著就到了2024年11月15號,當天趙晴確實發了個『視頻』過來。
點擊播放......
先是一個醫院的走廊,接著ICU標識的牌子,透過外層的玻璃,能看到裡面躺著兩個人,臉部有氧氣罩,年歲看不太清。
「我都再三囑咐了,一定要注意安全,結果還給我搞出這種事來。」
「實在是太倒霉了!」
「說起來也怪我,沒有事先再檢查一遍。」
隨著這句話響起,林藝萱連忙講解道:「這話就是趙晴說的,我很肯定....」
金勝朝著她點了下頭,繼續往下看。
在視頻下方,兩人還聊了幾句。
「晴姐,你也別這麼自責了,誰都不希望出現這種意外。」
「唉....現在只能這樣了,就是年底.....」
「沒事,跟錢比起來,最要的是把人救回來。」
「嗯,那我先不跟你聊了,還有點事。」
從這幾句對話中,金勝能看出來,趙晴絕對是早有準備了。
關於分紅....那是一個字都沒提,全靠林藝萱去自我腦補。
接著往上翻。
既然下面她有防備,那前面呢?
除非她從一開始,心裡就想要把這筆『錢』給吃下去。
否則多多少少肯定會露出一些『坤腳』的。
一直翻到底,才只到2024年2月2號的聊天記錄。
「萱萱,你下午在家嗎?」
「在的。」
「好,我大概4點左右過來找你,送點年貨,正好晚上咱們一起吃個飯。」
「沒問題啊,我在家裡等你。」
金勝看完後眉頭皺了皺。
「林小姐,之前的聊天記錄,都被你刪掉了嗎?」
「我沒有刪除的習慣,但那會兒我朋友送了一台最新款的手機給我,所以......」
「那換下來的老手機呢?」
林藝萱有些『不好意思』道:「找不到了。」
「之前哪個張律師也問過,我那天回家去找了好久都沒有。」
「這次搬家到這邊來之前,更連犄角旮旯都找遍了,依舊沒有找到。」
聊天記錄是隨著手機走的。
一旦原始載體沒了,無論用什麼技術手段都恢復不了。
金勝把手機遞迴給林藝萱的同時,心裡也暗暗『嘆』了口氣。
這次的案子,還真是巧到姥姥家了。
剛借錢,外公出事,沒有打借條。
回來後,又被忽悠,答應換股份。
接下來,選擇相信,安心拿分紅。
沒有證人、聊天記錄缺失.......
估計唯一能用的,應該就是那筆150萬的銀行轉帳記錄了,證據不是一般的『薄弱』!
不過嘛......金勝也不是沒有辦法處理。
既然己方手裡沒證據,那就把『舉證責任』丟給趙晴,讓她自己暴露出來。
「林小姐,你這個案子,如果用常規辦法來處理,確實贏面很低。」
「但是......要想拿回這筆150萬,也並非不可能,就看怎麼操作了。」
林藝萱雙眼一亮,迫不及待的開口發問道:「怎麼做?」
金勝聞言後,臉上露出了一個笑容。
如果張琴在的話,一定能猜出來,這個笑容代表著什麼.......
「林小姐,等你簽下委託協議後,我會用掛號信的形式,先發一封律師函,要求對方在10天之內,配合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把你的名字和對應股份,載入公司登記檔案,同時補簽書面的股東協議,明確你的出資比例、股東權利、分紅規則。」
「她接到之後,會有兩個反應。」
「第一,嗤之以鼻,直接丟進垃圾桶。」
「第二,找律師問過之後,再丟進垃圾桶。」
「我篤定,趙晴在心虛的情況下,是絕對不會聯繫你的。」
「不過嘛,我們還是得有點耐心,需要等足10天。」
「之後,我們去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掛號信律師函回執、加上最初那筆150萬的轉帳記錄,再加上你手裡的微信聊天記錄....這些能夠證明案件基礎事實的材料,佐證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並且你已經向對方主張過權利了。」
「這樣一來,等於強化了申請保全的事實合理性。」
「只要找保險公司出一份保函,法院基本就能受理訴前保全申請了。」
「帳戶一封,趙晴肯定會著急。」
「這裡.....她也有兩個選擇。」
「第一,想辦法解封。」
「要麼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向法院申請解除保全。」
「要麼申請複議。」
「但複議期間不停止保全執行。」
「第二,聯繫我們坐下來談,儘快解決雙方之間的問題。」
「而對林小姐你來說,只要她還錢,自然不會跟這種人繼續糾纏了。」
林藝萱非常認同的點了點頭。
她肚子的氣,主要是因為錢被人給坑了,現在人家都還回來了.....當然各自安好、老死不相往來了。
可惜她並不知道,金勝在這個階段還留了好幾手。
諮詢又不是正式委託。
類別不同,價格不同,提供的服務自然也不同了。
92、95,跟98能一樣嗎?
是不是這個理。
「當然,如果趙晴選擇抗到底,那我們就在法律規定的30天內,順勢提起訴訟。」
「到了這一步,等於進入全面對抗狀態。」
「咱們除了手裡的證據之外,還能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名正言順的查一查某些東西了。」
「想想看,干影視傳媒的公司,哪一家能經得起查。」
「林小姐你剛才不是提到了一個事嘛......」
「趙晴第一次給你送分紅的時候,50萬,她按照20%的份額,給了你10萬整。」
「那稅呢?」
「她交了沒有?」
「總不可能好心到自己拿錢出來貼吧!」
「這顯然更不現實。」
「哼.....只要案子打下去,到時候別說你這點錢了,趙晴的損失或許會更大,連人都不一定還能這麼舒坦的在外面晃悠了。」
林藝萱連連點頭,看過來的眼神都是『亮亮的』。
金勝這一通分析.......那叫一個頭頭是道,連她這個不懂法的普通人都能聽進去。
什麼叫專業,這特麼的就叫專業。
「金律師,那我這個案子就委託給你了。」
「我相信你一定不會忽悠我的。」
金勝笑著應道:「林小姐,你來找我之前,不也在網上查過的嗎?」
「不是我自吹.....但凡我親自接手處理的案子,就沒有一個客戶說不滿意的。」
「相比較昧著良心賺那麼一點律師費而言,我更在意的是口碑。」
「再說了,雖然咱倆剛認識不久,但住的近啊!這樓上樓下的....俗話都說了,遠親不如近鄰嘛!」
「你說對不對?」
林藝萱嘴裡『嗯』了一聲的同時,更重重點了下頭。
「金律師,咱們直接簽合同吧!」
「沒問題......那我先報個價格,你聽聽看。」
林藝萱抬手做了個『請說』的動作。
金勝舉起一根手指。
「第一種,一口價全包,委託到一審結束。」
「按照我的級別,跟律所內部定價標準,標的額150萬的民事案子,以15%來計算,是22.5萬。」
「但我可以給你一個友情價,15萬。」
「第二種,風險代理。」
「案子發生在魔都本地,前期你只需要交納2萬塊的基礎費用就行。」
「後續則是看案件處理情況。」
「如果輸了,你不需要再支付一分錢。」
「贏了的話,還要看回款多少,再按照比例來支付律師費。」
「同樣,這裡我也給你一個友情價,10%。」
「也就是說,拿回100萬,你要支付10萬,150萬,就是15萬。」
話音剛落,林藝萱立馬便開口道:「我選第二種,風險代理。」
「........」
半個小時後,雙方正式簽訂了委託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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