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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章 別人不行,並不代表金勝不行

  看到金勝沒有下文,反而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林藝萱連忙再次開口道:「金律師,是不是你也覺得......」

  語氣里明顯帶著3分期待。

  金勝抬手示意道:「林小姐別急.....你這個事情雖然有些麻煩,但並非不能處理。」

  「我只是根據你說的情況,在想一些其它的問題而已。」

  「不過在確定要用的方式之前,我還得弄清楚幾個細節。」

  「林小姐,你說在借錢給趙晴之前,找過一個叫『溫馨』的朋友詢問過一些事,對嗎?

  林藝萱點頭道:「對的.....」

  「我那天晚上回到家裡,想了想,還是打了個電話給溫馨。」

  「我就問她......趙晴有沒有提前交待過,說我一定會聯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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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說沒有啊!怎麼了,是有什麼事嗎?」

  「我沒有回答,就直接問....趙晴這人怎麼樣?如果一起做生意的話,靠不靠譜?」

  「她告訴我....人肯定還是比較靠譜的,不然她也不會帶進我們這個圈子裡。」

  「至於一起做生意什麼的,她不敢保證。」

  「然後還反問我,怎麼突然問起這個,難道是有什麼項目找對方合作?」

  「我當時隨便找了個理由搪塞了過去。」

  「畢竟是我們兩個人之間的私事,如果說給第三人聽....總歸不太好。」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沒想到林藝萱還挺講究的。

  換成一般人,估計早把這事兒給捅出去了。

  「那現在應該知道了?」

  林藝撇了撇嘴、歪了下頭。

  「對....我跟她既然撕破了臉皮,那就沒什麼好隱瞞的了,圈子裡所有朋友,現在都已經知道了。」

  「有幾個姐妹氣不過,還幫我打電話、發消息過去質問,趙晴連一句解釋都沒有,把她們的微信都給拉黑了。」

  金勝默默在心裡『劃』掉了一個選項。

  證人這塊基本廢掉了。

  本身都在一個朋友圈裡,屬於和一方當事人存在明顯利害關係。

  這類證言的證明力,會被法院認定為相對較弱,不能單獨作為定案的唯一依據。

  再一個,都是事後才聽林藝萱說的。


  趙晴沒有迴避這個問題,選擇拉黑,並不能代表她就是心虛、默認了。

  她完全解釋.....煩,不想浪費口舌跟這幫沒腦子,聽風就是雨的人糾纏,嘴長在別人身上,愛說什麼是她們的自由。

  這麼說,是不是同樣很合理。

  效果堪比....為什麼一定要笑,我天生不愛笑行不行?

  沒有其它佐證的情況下,一句話就能輕鬆否掉。

  再說了,趙晴又不是沒錢。

  被起訴了,她會不找個專業律師來應對嗎?

  這顯然不可能!!

  林藝萱之前朋友介紹的律師說『勝率低』,人家肯定也是深思熟慮、通盤想過的。

  民事類、涉及經濟糾紛的案件,90%以上都走的風險代理。

  打輸了倒不至於會虧錢,但算上時間跟精力成本,那就不划算了。

  「林小姐,趙晴兩次給你的錢,10萬跟48萬,都是用現金嗎?」

  「對,第一次用禮盒裝的,第二次放在包里。」

  「你收到錢後,都是怎麼處理的?」

  「小部分放在家裡保險柜當成零用,其它都拿去銀行存了。」

  「你跟趙晴的聊天記錄還在嗎?」

  「在的、在的.....」

  不等金勝要求查看,她立馬就主動拿過一旁的手機,打開後遞了過來。

  暱稱:趙晴!

  頭像是一個30多歲女人的全身照片。

  OL套裝、黑絲、兩腿交叉站立,雙手抱胸,身後是公司銘牌:『晴明影視傳媒有限公司』。

  看上去倒挺有氣場的。

  兩人之間的最後一條消息,是在2月7號下午3點21分。

  林藝萱發過去的。

  「趙晴,你不是吧!跟我還來這套,有意思嗎?」

  但很可惜,旁邊有個『紅色感嘆號』標識。

  拉黑了!

  金勝往上翻了翻。

  從2025年1月18號開始,林藝萱幾乎每天都發消息過去。

  除了質問對方為什麼騙自己之外,更直截了當的要求歸還150萬的借款。

  但趙晴一句話都沒回。

  接著就到了2024年11月15號,當天趙晴確實發了個『視頻』過來。


  點擊播放......

  先是一個醫院的走廊,接著ICU標識的牌子,透過外層的玻璃,能看到裡面躺著兩個人,臉部有氧氣罩,年歲看不太清。

  「我都再三囑咐了,一定要注意安全,結果還給我搞出這種事來。」

  「實在是太倒霉了!」

  「說起來也怪我,沒有事先再檢查一遍。」

  隨著這句話響起,林藝萱連忙講解道:「這話就是趙晴說的,我很肯定....」

  金勝朝著她點了下頭,繼續往下看。

  在視頻下方,兩人還聊了幾句。

  「晴姐,你也別這麼自責了,誰都不希望出現這種意外。」

  「唉....現在只能這樣了,就是年底.....」

  「沒事,跟錢比起來,最要的是把人救回來。」

  「嗯,那我先不跟你聊了,還有點事。」

  從這幾句對話中,金勝能看出來,趙晴絕對是早有準備了。

  關於分紅....那是一個字都沒提,全靠林藝萱去自我腦補。

  接著往上翻。

  既然下面她有防備,那前面呢?

  除非她從一開始,心裡就想要把這筆『錢』給吃下去。

  否則多多少少肯定會露出一些『坤腳』的。

  一直翻到底,才只到2024年2月2號的聊天記錄。

  「萱萱,你下午在家嗎?」

  「在的。」

  「好,我大概4點左右過來找你,送點年貨,正好晚上咱們一起吃個飯。」

  「沒問題啊,我在家裡等你。」

  金勝看完後眉頭皺了皺。

  「林小姐,之前的聊天記錄,都被你刪掉了嗎?」

  「我沒有刪除的習慣,但那會兒我朋友送了一台最新款的手機給我,所以......」

  「那換下來的老手機呢?」

  林藝萱有些『不好意思』道:「找不到了。」

  「之前哪個張律師也問過,我那天回家去找了好久都沒有。」

  「這次搬家到這邊來之前,更連犄角旮旯都找遍了,依舊沒有找到。」

  聊天記錄是隨著手機走的。

  一旦原始載體沒了,無論用什麼技術手段都恢復不了。

  金勝把手機遞迴給林藝萱的同時,心裡也暗暗『嘆』了口氣。


  這次的案子,還真是巧到姥姥家了。

  剛借錢,外公出事,沒有打借條。

  回來後,又被忽悠,答應換股份。

  接下來,選擇相信,安心拿分紅。

  沒有證人、聊天記錄缺失.......

  估計唯一能用的,應該就是那筆150萬的銀行轉帳記錄了,證據不是一般的『薄弱』!

  不過嘛......金勝也不是沒有辦法處理。

  既然己方手裡沒證據,那就把『舉證責任』丟給趙晴,讓她自己暴露出來。

  「林小姐,你這個案子,如果用常規辦法來處理,確實贏面很低。」

  「但是......要想拿回這筆150萬,也並非不可能,就看怎麼操作了。」

  林藝萱雙眼一亮,迫不及待的開口發問道:「怎麼做?」

  金勝聞言後,臉上露出了一個笑容。

  如果張琴在的話,一定能猜出來,這個笑容代表著什麼.......

  「林小姐,等你簽下委託協議後,我會用掛號信的形式,先發一封律師函,要求對方在10天之內,配合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把你的名字和對應股份,載入公司登記檔案,同時補簽書面的股東協議,明確你的出資比例、股東權利、分紅規則。」

  「她接到之後,會有兩個反應。」

  「第一,嗤之以鼻,直接丟進垃圾桶。」

  「第二,找律師問過之後,再丟進垃圾桶。」

  「我篤定,趙晴在心虛的情況下,是絕對不會聯繫你的。」

  「不過嘛,我們還是得有點耐心,需要等足10天。」

  「之後,我們去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掛號信律師函回執、加上最初那筆150萬的轉帳記錄,再加上你手裡的微信聊天記錄....這些能夠證明案件基礎事實的材料,佐證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並且你已經向對方主張過權利了。」

  「這樣一來,等於強化了申請保全的事實合理性。」

  「只要找保險公司出一份保函,法院基本就能受理訴前保全申請了。」

  「帳戶一封,趙晴肯定會著急。」

  「這裡.....她也有兩個選擇。」

  「第一,想辦法解封。」

  「要麼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向法院申請解除保全。」

  「要麼申請複議。」


  「但複議期間不停止保全執行。」

  「第二,聯繫我們坐下來談,儘快解決雙方之間的問題。」

  「而對林小姐你來說,只要她還錢,自然不會跟這種人繼續糾纏了。」

  林藝萱非常認同的點了點頭。

  她肚子的氣,主要是因為錢被人給坑了,現在人家都還回來了.....當然各自安好、老死不相往來了。

  可惜她並不知道,金勝在這個階段還留了好幾手。

  諮詢又不是正式委託。

  類別不同,價格不同,提供的服務自然也不同了。

  92、95,跟98能一樣嗎?

  是不是這個理。

  「當然,如果趙晴選擇抗到底,那我們就在法律規定的30天內,順勢提起訴訟。」

  「到了這一步,等於進入全面對抗狀態。」

  「咱們除了手裡的證據之外,還能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名正言順的查一查某些東西了。」

  「想想看,干影視傳媒的公司,哪一家能經得起查。」

  「林小姐你剛才不是提到了一個事嘛......」

  「趙晴第一次給你送分紅的時候,50萬,她按照20%的份額,給了你10萬整。」

  「那稅呢?」

  「她交了沒有?」

  「總不可能好心到自己拿錢出來貼吧!」

  「這顯然更不現實。」

  「哼.....只要案子打下去,到時候別說你這點錢了,趙晴的損失或許會更大,連人都不一定還能這麼舒坦的在外面晃悠了。」

  林藝萱連連點頭,看過來的眼神都是『亮亮的』。

  金勝這一通分析.......那叫一個頭頭是道,連她這個不懂法的普通人都能聽進去。

  什麼叫專業,這特麼的就叫專業。

  「金律師,那我這個案子就委託給你了。」

  「我相信你一定不會忽悠我的。」

  金勝笑著應道:「林小姐,你來找我之前,不也在網上查過的嗎?」

  「不是我自吹.....但凡我親自接手處理的案子,就沒有一個客戶說不滿意的。」

  「相比較昧著良心賺那麼一點律師費而言,我更在意的是口碑。」

  「再說了,雖然咱倆剛認識不久,但住的近啊!這樓上樓下的....俗話都說了,遠親不如近鄰嘛!」


  「你說對不對?」

  林藝萱嘴裡『嗯』了一聲的同時,更重重點了下頭。

  「金律師,咱們直接簽合同吧!」

  「沒問題......那我先報個價格,你聽聽看。」

  林藝萱抬手做了個『請說』的動作。

  金勝舉起一根手指。

  「第一種,一口價全包,委託到一審結束。」

  「按照我的級別,跟律所內部定價標準,標的額150萬的民事案子,以15%來計算,是22.5萬。」

  「但我可以給你一個友情價,15萬。」

  「第二種,風險代理。」

  「案子發生在魔都本地,前期你只需要交納2萬塊的基礎費用就行。」

  「後續則是看案件處理情況。」

  「如果輸了,你不需要再支付一分錢。」

  「贏了的話,還要看回款多少,再按照比例來支付律師費。」

  「同樣,這裡我也給你一個友情價,10%。」

  「也就是說,拿回100萬,你要支付10萬,150萬,就是15萬。」

  話音剛落,林藝萱立馬便開口道:「我選第二種,風險代理。」

  「........」

  半個小時後,雙方正式簽訂了委託協議。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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