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也許這就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吧...
軍訓的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去。
站不完的正步,曬不完的太陽,喊不完的口號。
每天早上六點起床,晚上九點回寢,整個人像是被扔進了一個巨大的烘箱裡,從早到晚都在出汗。
所幸自那晚聯誼活動之後,教官們的態度明顯緩和了許多,訓練期間大家還能開開玩笑,氣氛松和樂許多。
畢竟他們也只是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比這些大一新生大不了幾歲,一開始板著臉立威,也是想鎮住這群剛離開家、渾身是刺的少年們。
但接觸久了,大家發現這些教官也要抽菸,也要打遊戲,也會在休息的時候掏出手機看美女。
教官也是人,和他們是同齡人。
部分膽子大些的學生已經和教官們打成了一片。
比如李磊,開學的時候他是不抽菸的,結果跑了幾趟教官寢室之後,竟然學會了抽菸。他買了兩條煙回寢室,往桌上一拍,說什麼「成熟男人的標誌就是從會抽菸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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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凱和王國維本來不想理他,結果李磊現在開口閉口就是軍營里的那些事。
什麼站崗的時候偷偷抽菸啦,什麼班長半夜查寢啦,什麼教官們私下裡討論哪個班的女生最好看啦。
他還學會了一些不太好的口頭禪,張口閉口就是「玩女人」之類的詞,把吳凱和王國維聽得一愣一愣的。
不過還好,吳凱和王國維沒跟著學抽菸,李磊要抽的時候,也會自覺去陽台上。
劉尋前世也是個大菸鬼,一天至少一包,手指都被熏黃了,重活一世,他想著既然現在沒有菸癮,就儘量不碰這玩意兒。
這天下午軍訓休息,劉尋總算找到機會把李倩約了出來。
他想先去給李倩買個手機,李倩現在用的那部手機實在太老了,老到連QQ都裝不上,平時兩人交流全靠簡訊和電話,發一條消息要等半天才能收到回復,極不方便。
兩人約在慶大南門碰頭。
劉尋遠遠看見李倩站在樹蔭下,心裡不由得微微一動。
她今天穿著一件藍色的短衫,袖口剛到肩膀,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臂,下身是一條貼身的藍色牛仔褲,腰細得盈盈一握,往下卻陡然撐開一道驚心動魄的幅度,長腿筆直,整個人站在那裡,像一道風景線。
劉尋認識李倩以來,還是第一次見她穿緊身褲。
一米六八的身高,雖然比沈曼矮了一點點,但比例極好,上身短下身長,往那兒一站就自帶一股清冷又抓人的氣質。
臉上仍然戴著口罩,只露出一雙眼睛,但即便只露一雙眼睛,路過的男生也時不時回頭看她。
劉尋對此樂見其成。
李倩之前在奶茶店兼職的事,在大學城各個論壇上傳得沸沸揚揚,不知多少人存過她的照片,要是她就這樣不戴口罩走在街上,不出十分鐘就會被人認出來,到時候又是一陣圍觀。
劉尋還不想火,他還想浪。
「等久了吧?」
劉尋走過去,左手抄在兜里,朝李倩微微側了側頭,示意她跟上。
李倩沒有說話,只是自然而然地走過來,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
「走,先給你買個手機。」
以往劉尋說要給她買東西,李倩的第一反應必定是「不買」「我不要」「別浪費錢」,這次她只是猶豫了一下,輕輕說了一句:「買便宜一點的。」
劉尋低頭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上揚。
不錯,有進步。
李倩和他對視了一眼,也是會心一笑。
經過那次之後,劉尋見過了她母親,見過了她弟弟,見過了那些咄咄逼人的親戚鄰居。
劉尋的身份已經坐死了,她在劉尋面前也沒有了秘密可言,所幸也就放開了。
這幾天沒見面,她腦子裡時常浮現出劉尋的臉。
他說話時微微上揚的嘴角,他看人時那種帶著幾分玩味的眼神,他站在那幫咄咄逼人的親戚鄰居面前,毫不猶豫的錢碼在桌上的樣子。
她半夜醒過來的時候翻了個身,想起他下巴擱在她肩窩裡的溫度,心口就跟著熱了一瞬。
她還從未如此在意過一個男生。
也許這就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吧...
很快,劉尋帶她找了一家大型手機店,門面氣派,玻璃櫥窗里擺滿了各式各樣的手機模型,在燈光下泛著鋥亮的光澤。
李倩一進門,目光就自動往那些低價的櫃檯走。
她看了一圈,停在了一排諾基亞前面。
諾基亞結實耐用,價格也便宜,幾百塊錢就能買一部,對學生來說是最經濟實惠的選擇。
她拿起來試了試手感,轉頭正準備跟劉尋說「就這個吧」,卻看見劉尋根本沒有往她這邊看,而是徑直走向了櫃檯最顯眼的位置,指了指玻璃櫃裡那部最貴的聯想樂Phone。
「這個,拿一部新的。」
李倩愣了一下,連忙走過去,壓低聲音說:「劉尋,這個太貴了,我用不著那麼好的…」
劉尋沒有理她,直接掏出錢包,數了二十五張一百的放在櫃檯上。
兩千五百塊,在2010年,除開蘋果,算是手機店裡最貴的幾款之一了。
聯想樂Phone是當時聯想主推的旗艦機型,大屏幕,全觸控,能裝各種應用,上網、QQ、拍照什麼都能幹,在學校里拿出手也不會丟份。
李倩站在旁邊,看著那二十五張鈔票被收銀員一張一張點過,心裡說不上來是什麼滋味,有點心疼,有點捨不得,又有點說不清道不明的開心。
劉尋把裝好手機卡的樂Phone遞到她手裡,包裝盒推到她面前,語氣隨意得很:「試試看。」
李倩接過來,低著頭擺弄了一會兒,嘴裡說著「買貴了」「用不了這麼好的」,但嘴角卻不由自主地微微上揚,怎麼也壓不住。
她把它握在掌心裡掂了掂,不重,薄薄的一片,卻比她摸過的任何東西都沉。
她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件事。
考上初中的那年暑假,有個鄰居來家裡,帶了一些禮物,笑眯眯地說「把李倩當自家姑娘來看」。
後來母親生病了,需要很多錢,親戚鄰居的態度變冷了,那送過禮的鄰居兒子也考上了高中,辦升學酒的時候她媽正在醫院應付各種檢查,根本顧不上。
結果有天晚上回家,碰見那個鄰居,那個鄰居指著她的鼻子,當著眾多街坊的面,說她們家摳門,說當年送了禮連個迴響都沒有。
她媽知道後,沒罵人,沒吵架,只是沉默著去街上買了一些東西,價錢是當初那些禮物的兩倍,然後帶著她親自放到了那親戚家門口。
那天回家的路上她媽說了一句她記了很多年的話。
——拿了別人的東西,遲早要還的,還的時候連本帶利,一分不能少。
從那以後,她就學會了不伸手。
有人送東西給她,她的第一反應永遠是我不要。
禮物也好,好意也好,什麼東西到了手裡都得掂一掂,算一算,看自己還得出多少。
包括劉尋之前給她買衣服的時候,她也第一時間說,再給劉尋干半個月。
可現在,當劉尋把新手機遞給她的時候,她卻沒有推開。
她站在那兒,手指握著手感冰涼光滑的手機邊框,心裡浮起來一個念頭。
過去那些年她撐得那麼苦,撐到咬牙不吭聲,好像就是為了等這麼一個人,什麼都不問,什麼都不讓她還,就這麼把東西放在她手裡。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