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7章 殺人動機,為了一條狗!(求月票)
馬占龍的右手被繃帶裹了好幾層,右胳膊還扎著橡膠繩,稍稍止住血後,醫生在他胸前綁了一個吊帶,托住受傷的手。
洞裡有兩張木椅,是用砍伐來的木頭、打造的,還算結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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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子被民警搬出來,放在洞口的位置,四名刑警將馬占龍按在椅子裡,站在他的身後。
楊錦文沒有坐在椅子裡,而是讓給了馮小菜,因為她需要記錄。
除此之外,搞宣傳的民警關掉了攝像機,改用相機拍攝,爭取把幾個有功的刑警記錄下來,之後宣傳要用。
這會兒,馬占龍的身邊,刑警、公安等各單位的警務人員,圍了里三層、外三層。
當然,這也是為了給宣傳民警拍照用的,審訊開始,這些人都得遠離。
等人散開後,楊錦文居高臨下地盯著馬占龍。
「怎麼樣?」
馬占龍打了止疼劑,身上的傷沒那麼疼了,他臉色慘白地笑笑:「聊聊唄,我在這山里待了三年,每兩個月下一次山,總共也就下山十來次,早就想找人說說話了。」
「你們有幾個人?」
「你們不是知道嗎?」
「別那麼多廢話,問你什麼,你就回答什麼!」段宏宇指著他的臉,「還真以為是跟你聊天呢?」
「你這麼講的話,那咱們就沒辦法聊了。」馬占龍嬉皮笑臉地看了他一眼,「反正我也是一個死,對不對?那句老話是怎麼說來著……」
楊錦文替他說出了口:「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對,沒錯,還是這位警官明事理。」
「你他媽的……」段宏宇想要給他兩下。
楊錦文擺擺手:「說吧,你們有幾個人?」
馬占龍笑道:「警官,給一根煙唄,我的煙昨天就抽完了,剛才我就想著問你要的,饞死我了。」
楊錦文看了看他右手的傷口,血水還在往外滲,將紗布染得殷紅。
姚衛華將兜里的中華香菸掏出來,抽出一支後,點燃,遞給馬占龍。
馬占龍重重一點頭:「講究,是能和你們聊聊,你們尊重我,我也尊重你們。」
他接過煙,吸了兩大口後,像是比止疼劑還管用,整個人都放鬆了下來。
他吐出一縷煙:「我先問一個問題,你們是怎麼查到我們的?」
段宏宇推了一下他的腦袋:「廢話那麼多,你是不是打算拖延時間?瞧瞧你的手,再不治,就得廢了。
趕緊回答問題,我們帶你下山,去醫院治療,知道吧?」
楊錦文瞥了一眼段宏宇,後者看見他的眼神,抿抿嘴,沒再說話。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個道理,你懂吧?如果你真想知道我們查到你們的,你先把事情交代了,等你治好傷之後,我們再聊。」
「可以,我信你。」馬占龍顯得很爽快,他接著剛才的問題,回答道:「我們有四個人……」
「那四個人?」
「我嘛,還有被你們打死的那個……」
「他叫什麼名字?」
「高雲。」
這和身份證上的名字能夠對上,名叫高雲,籍貫在滇省、西雙市、紅河鄉。
「其他兩個人呢?」
「一個叫朱馬,他是主事兒的,還有一個叫張超,他們三是同鄉。」
「朱馬和張超去哪裡了?」
「下山了,前天下的山。」
「下山去幹什麼?」
馬占龍吸了一口煙後,咳嗽了兩聲:「殺了人嘛,得跑啊,所以朱馬想著先把貨賣了,還有那兩個女的,也得處理掉。」
「你們打算怎麼處理?」
「賣了吧。」
「朱馬和張超去的什麼地方?準備在哪裡賣貨?賣給誰?還有那兩個女孩,他準備賣去什麼地方?你仔細說說看?」
「我只知道朱馬去的是永寧縣,找一個叫陶大鵬的販子,這傢伙也是販賣野生動物的,是在縣城的農貿市場,開了一個臘肉鋪子。
至於朱馬準備將那兩個女孩賣去哪裡,他叫我不要管。」
段宏宇想要插話,但楊錦文先問出口:「朱馬和張超為什麼要去永寧縣?你們販賣野生動物,不都是去仁和鎮?」
馬占龍笑了笑:「警官,賣貨是一回事兒,但賣那兩個女的,肯定不敢去仁和鎮啊,這幾個人都是川省那邊過來的,肯定是要去滇省嘛。」
楊錦文並不是多此一問,而是擔心朱馬和張超發現仁和鎮出現意外情況,打聽到他們的買家向學東被公安抓了。
如果是這樣,朱馬和張超,會不會是借著賣貨的理由,兩個人下山逃竄了,根本沒告訴馬占龍和高雲。
於是,楊錦文開始詐他:「馬占龍,朱馬有沒有說什麼時候回來?」
「就今天。」
「你確定?」
「他臨走之前是這麼說的。」
「他下山之後,是開車走的?」
「對,朱馬有一輛皮卡。」
「從哪裡下山的?」
「從東邊下去,下面有一段土路,通往永寧縣,朱馬都是把車藏在土路的旁邊,那裡幾乎沒人去。」
「知不知道他們要把那兩個女孩帶去哪裡?」
「我剛說了,我不知道,我對朱馬認識的那些人不熟。」
「除了兩個女孩,另外三個人呢?」
「殺了唄。」馬占龍回答的輕描淡寫,表情看著無所謂,其實心裡還是很害怕的。
楊錦文眼神顯得非常銳利,手指還下意識地彎曲了一下:「怎麼殺的?你把事情從頭說一遍。」
馬占龍看向右上方:「幾號來著?」
「八號。」
「對,好像是八號,我一直待在山裡,不太記得時間。那天早上,我和朱馬像往常那樣去山裡打獵。
冬天嘛,山裡的獵物很少,其實不是打獵的時候,不過,我們每次打獵都得先熟悉情況。
最近一年,這片山裡的畜生少了許多,很多都被我們打了,有的畜生是害怕跑了,所以我們想著,得換個地方,我和朱馬就去了老鷹林,準備順著那片山,去大梁山附近看看。
對了,我們還帶著歡歡……」
「歡歡是誰?」
「狗啊,我們養的一條狗,黑毛狗。」
楊錦文想起了在老鷹嶺發現的狗腳印:「你繼續說。」
「中午的時候吧,我們到達了老鷹嶺那處獵屋附近,歡歡出來就很高興,這條狗我們養了三年,還幫我們打獵呢……」
說到這裡,馬占龍咬了咬牙:「事情就出在這兒,當時,歡歡穿過林子,很興奮地跑著,我以為它肯定是發現獵物了,我就提著槍,小心翼翼地跟過去。
誰知道,接近那處窩棚的時候,槍就響了。
突然聽見槍聲,那就是說,山裡有人。
我跑過去一瞧,歡歡倒在地上,窩棚附近站著五個人,對,五個人。
其中一個人,手上端著槍,還一臉笑嘻嘻,說他打中了……
艸他媽的,他們還有臉笑,開了一槍不說,還向歡歡打了第二槍,我哪裡忍得住!
我直接就開干,艸他媽的,我就是一個暴脾氣,歡歡是我從一個村民手裡買來的,養了三年,情同手足啊!
真的,沒開玩笑,在我眼裡,這條狗就是比人命貴!
我抬槍就打,把開槍的那個人打倒在地,這時候,朱馬也過來了,他是在窩棚的東南方向,他沒留意,以為是對方跟我們火併,也開了幾槍。
當時,還有一個人趴在遠處,他媽的!讓他跑了,我琢磨就是這個人報的警,你們公安才找來的。」
馬占龍頓了頓,眼裡都是恨意,咬牙切齒的。
馮小菜拿出照片,讓他辨認:「你仔細看看,你打中的是誰?」
馬占龍指了指其中一張照片:「就是他。」
楊錦文點點頭,照片上的人就是鄭莫生。
「你繼續說。」
馬占龍繼續道:「這傢伙沒死,我們把他丟到老鷹嶺北邊的懸崖下面,你們去找的話,不一定找得到,那邊狼多。
我們控制了另外四個人,這才知道他們都是大學生,進山來探險的,幾把!就是打獵,跟我們沒什麼區別,探險還帶著槍?
死了人,沒辦法,我們只能用繩子把這四個人給捆住,帶回了這邊……
該說不說,在山裡待久了,突然遇到兩個女大學生,誰忍得住嘛。
老高是忍得住,這傢伙不是男人,反正我是沒忍住,別看朱馬老實,他其實也是一個樣的,還有張超。
反正幹了該幹的事情,就這個時候,有一個小子掙脫繩子,跑了,老高沒把人看住。
沒辦法,我和朱馬就追,他沒追上,沒我有本事,我就一路追到一片林子外面,一槍就把人給打中了。
這小子還挺行,掙扎著往前跑,掉去懸崖下面,我繞過去,一瞧,那麼高的地方,摔下去肯定是死,我也就沒管。
回來之後,我把這事兒給朱馬一說,我們幾個想著,乾脆把人都弄死算求,於是,另外一個男的,就被我們殺了嘛。
他媽的男人不能留,咋咋呼呼的……
那兩個女的就先留著,畢竟嘛……是吧?」
馬占龍看了看站在他身旁、一直盯著他的刑警們,幾十雙眼睛像是要噴出火來。
楊錦文問道:「屍體怎麼處理的?」
馬占龍向林子裡抬抬下巴:「那兒呢,跟歡歡埋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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