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章 本案告破!(結案)
魯兵問道:「1996年3月12號,姜尋南綁架一案,你知不知道?」
「知道。」陳浩點頭。
「知道多少?」
陳浩抿抿嘴,微微抬起頭來。
雖然是魯兵在問,但他的眼睛一直看向的是楊錦文:「那個女孩被綁架那幾天,我沒在果州市,我回鄉下看望我外婆和妹妹。
回來後,我發現蔣黑娃穿著一身嶄新的西服,買了一塊高檔的手錶,出租屋裡還有新買的電視機和錄音機這些。
我當時也沒在意,後來的一天,我在報刊亭買煙的時候,發現有報紙刊登這個綁架案,上面有一張照片,背景里就是我住的出租屋,我這才知道這事兒可能是黑娃乾的。
我質問黑娃,他承認了,哭著求我不要報警,我心軟了,就對他說,我可以不報警,但如果公安查到他,我不會幫他的。
就這樣,這事兒一直隱瞞了下來,他分了我一些錢,這些錢我捐給福利院了。」
陳浩說到這裡,頓了頓,看向站在門口的莫勇氣,後者低下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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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開槍打傷蔣黑娃後,去了哪裡?見過誰?」
「我……」陳浩遲疑了片刻,回答道:「我找了以前的朋友,借了一輛車,找過道上的人,打聽我妹妹的下落。」
「你攜帶的手槍,彈匣里一共有七發子彈,前面三槍是在打傷蔣黑娃時開的,後面三槍你用來殺死了姜錚,其中還有一發子彈,你是在哪裡開的槍?」
陳浩喉嚨滾動了幾下,回答道:「我、我忘記了。」
魯兵瞥了一眼身後的莫勇氣,而後轉過臉來質問:「忘了?怎麼會忘了?」
陳浩點頭:「哦,我想起來了,那一槍是在打傷蔣黑娃之後,我駕車逃跑的時候,忘記關掉保險,槍走火了,不小心開了一槍。」
見他這麼說,莫勇氣想要站出來,魯兵伸手攔住他,隨後看向楊錦文。
楊錦文向陳浩問道:「槍是在車裡走的火?你確定?」
陳浩毫不猶豫地回答:「千真萬確。」
楊錦文仔細打量著他的表情:「陳浩,審問你之後,你的口供都會簽字畫押,以後絕沒有翻供的可能,你在法庭上也要如實告知,你知道嗎?」
「槍在車裡不小心走火,那輛車是我朋友的,車我已經還給對方了,你們可以去查。」
「好,說一說你是怎麼知道姜錚綁了你妹妹,你是怎麼找到他的,我們趕到之前,你們交談了什麼?」
對於後續的問題,陳浩如實告知,沒有半點隱瞞。
「參與1993年312綁架案的兇手,除了蔣黑娃和蔣書瑤之外,還有誰?」
「李超。」
「李超是怎麼參與迫害姜尋南的?」
陳浩搖頭:「我不清楚,我沒問過黑娃。」
「你知不知道李超和312綁架案被害人姜尋南的關係?」
「不清楚。」
後續的審訊,針對案件的細節問了許多,到最後,楊錦文看向陳浩,微微嘆了一口氣,開口道:「陳浩,最後,你還要什麼想要說的嗎?」
「沒有了。」
「不想見見陳娟?」
「不,不想見。」
「那好。」楊錦文向桌子後面的書記員點點頭。
書記員整理好口供,和陳浩核對口供的內容,確定無誤後,陳浩簽了字,用紅泥按下拇指印。
陳浩殺害姜錚,等待他無疑是死刑。
楊錦文問陳浩後不後悔的時候,他是後悔的,如果當初強行抓捕陳浩,可能還會救他一命。
可是,陳浩用手槍抵住自己腦袋,以死威脅,楊錦文沒有任何辦法。
此時,兩個警員取下桌上的手銬,給陳浩換上活動手銬,準備帶去監室的時候,陳浩轉過頭來,瞥了一眼莫勇氣,再望向楊錦文:「警官,謝謝你們。」
楊錦文點點頭。
「欸!」莫勇氣深深嘆了一口氣,陳浩隱瞞了挾持他的事情,是在為他著想。
『謝謝你們』這句話里,也包含了他。
……
……
一周後。
楊錦文他們去到醫院,先是見了受害人陳娟。
陳娟經過治療,身體已經恢復,能夠正常回答問題。
對於她的供詞沒什麼好說的,除了對蔣書瑤所說的話能記住之外,她連蔣書瑤的臉都沒見過。
所以,她的第一個要求是想要看看蔣書瑤的照片。
楊錦文答應了,當陳娟拿著蔣書瑤的照片後,不知道是因為精神上受不了,還是同情蔣書瑤,她哭得很厲害。
最後,陳娟想要見他哥陳浩。
對於她的要求,楊錦文只好如實告知,陳浩並不想見她。
接下來就是審問李超。
經過一周的康復治療,李超的精神狀態好了一些,但整個人都很木訥。
為了能夠問出話來,果州公安局找來了兩名心理醫生,在醫生的配合下,在病房裡對他展開問詢。
李超無法開口,也無法把供詞寫下來,而且眼睛蒙著紗布,所以審問需要花好幾天時間。
案子已經偵破,蓉城公安廳上面的領導吩咐楊錦文他們即刻返回,案子的細節和收尾,交給果州刑警隊處理。
於是,在2月21號早上,楊錦文他們收拾好東西,下樓後,準備駕車返回蓉城的時候。
魯兵和莫勇氣開車來到招待所,風風火火找到楊錦文。
「楊處,李超的口供拿到了!」
楊錦文本來是提著公文包的,他順手遞給馮小菜,再接過魯兵手裡的口供。
姚衛華、蔡婷、貓子和馮小菜圍繞在他的身邊,共同觀看這封供詞。
「李超,1993年3月12日,你有沒有參與綁架姜尋南?是的話點頭,不是的話,搖頭。」
點頭。
「姜尋南是不是你女朋友?」
搖頭又點頭。
「為什麼搖頭?她不是你女朋友?」
後面的話是對李超搖頭的說明,以及口供整理後的文字內容,並且得到李超認同的。
「我和姜尋南是高中同學,我一直喜歡她,她當時並不喜歡我,後來我犯了事、去少管所關了一年才出來。
有一次,我看見姜尋南被兩個小流氓欺負,我就打抱不平,出手幫了她。
其實,那兩個小流氓是我找來演戲的,然後我和姜尋南接觸的次數越來越多,她也對我有了一些好感。
但是,我們一直沒發生關係,姜尋南很保守,我不甘心,一直忽悠她去開房。
1993年3月12號這天,我約她出來,也是為了哄騙她去開房,她開始答應了,等到了旅館後,不管我怎麼軟磨硬泡,她就是不同意,說是如果以後結婚,再發生關係也不遲。
我說她太古板了,她就告訴我說,她爸爸叮囑過,女孩子要愛惜自己。
我想著,這事兒不急,慢慢來,一下子得到也沒什麼意思。
那天晚上,我們沒有發生任何關係,我就摸了她。
這之後,我們從旅館出來,我想送她回家,但她沒同意。
晚上我就回家睡覺了,第二天上午,蔣黑娃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吃飯喝酒,說有事兒找我。
我不知道是什麼事情,而且我也很久沒和蔣黑娃聯繫了,等見到蔣黑娃,他就問我是不是和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在談戀愛,拐彎抹角的打聽姜尋南的家庭情況。
我當時酒喝多了,就把姜尋南的事情告訴他了。
蔣黑娃突然給我說,我和姜尋南是不是沒發生過關係?
我不承認,因為愛面子,我說我搞了多少次都記不住了。
但蔣黑娃說我撒謊,姜尋南明明是*女。
我問他怎麼知道,隨後,他就把我帶去了出租屋,我就看見姜尋南衣不蔽體的被綁在鐵架床上,她被蒙著眼睛,看不見我。
看見她這個樣子,我才明白,蔣黑娃為什麼說姜尋南是*女。
當時我就和蔣黑娃打了一架,蔣黑娃這人手段特別狠,他提了一把菜刀,對著我說,人就在這裡,要麼撲上去,要麼就滾,隨後他就把房門給關上了。
我看著姜尋南四仰八叉被綁著,手和腳都動不了,眼睛也被蒙住,我就沒忍住……
我沒想到的是,事後,蔣黑娃威脅我說,必須幫他,要不然就要告發我,我和他是同一條船上的人,於是我就幫他寫了勒索信,讓他去勒索姜尋南的父親。
拿到錢,我和蔣黑娃就、就把姜尋南給勒死了,把屍體扔去江里。
我以為姜尋南的屍體不會被發現,沒想到的是,公安把她屍體打撈上來了,也查出了她的身份,於是我只好乘坐火車,逃去黔省。
我想回來,又不敢回來,那幾年一直在外面躲藏,靠著黑娃寄來的錢生活。
一直到1999年年初的時候,有一個人突然找上門來,我不知道他是誰,他給我說,他找了我五年多,去了很多地方。
我以為他是公安,他說不是。
我仔細辨認他的臉,發現他和姜尋南長得特別像,特別是眼睛,一模一樣。
他、他用錘子把我打暈,等我醒來的時候,我就在那間囚室里了。
他、他折磨我,用盡了各種辦法折磨我……
他是對的,他在幫洗去罪惡。
我該死啊,我不該對姜尋南做出那種事,我犯了罪,罪逆深重。
你、你們放我回去,我要贖罪,他說,我得為他女兒贖罪,直到我死的那一天。
我罪還贖完,求求你們,讓我繼續待在那裡,不要管我,讓我自生自滅,他說我會下地獄的,我會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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