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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凌晨四點,有人在挖墳

  倒計時還剩五小時。

  凌晨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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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把陳默叫醒。

  梁啟明。

  「出事了。」

  聲音很清醒。

  不像剛睡醒。

  陳默坐起來。

  「哪裡?」

  「城西。」

  「有人盜墓。」

  「什麼?」

  「不是大墓。」

  「村里祖墳。」

  十分鐘後。

  他出門。

  母親房門沒開。

  但裡面燈亮了一下。

  陳默換鞋時動作慢了點。

  門剛拉開。

  母親聲音從後面出來。

  「幾點回來?」

  她穿著睡衣站門邊。

  眼睛還沒完全睜開。

  「有點事。」

  「什麼事半夜四點?」

  「公司。」

  「你哪來的公司?」

  陳默卡了一下。

  母親皺眉。

  「你最近到底幹什麼?」

  以前一句「辦點事」。

  她就不問。

  這幾天次數太多。

  誰都不是傻子。

  「跟人做材料生意。」

  「危險嗎?」

  「目前不危險。」

  這個「目前」說完。

  他自己都後悔。

  果然。

  母親眼睛睜開了。

  「什麼叫目前?」

  「就是……」

  陳默低頭穿鞋。

  「回來再說。」

  「陳默。」

  母親很少連名帶姓叫他。

  他停住。

  「真沒事。」

  「我保證。」


  母親看了他幾秒。

  最後沒攔。

  只是拿起玄關一件薄外套塞過去。

  「晚上涼。」

  「知道。」

  「別光知道。」

  門關上。

  電梯裡。

  陳默看著手裡的外套。

  有點煩。

  不是煩母親。

  煩自己越來越不會解釋。

  城西一個舊村。

  警燈閃。

  村口已經拉線。

  不是天衡負責。

  他們只是因為當地發現過時間異常樣本,被臨時叫來協助判斷失竊物有沒有特殊性。

  現場很難看。

  兩座老墳被刨。

  棺材沒動。

  陪葬的幾樣舊東西沒了。

  村民站外圍。

  一個六十多歲的男人氣得一直抖。

  「我爸死了三十年!」

  「你們連死人東西都搶!」

  警察在勸。

  旁邊還有人在直播。

  被喝止好幾次。

  梁啟明站車邊。

  「昨晚網上有人傳。」

  「年代越久的隨葬品越容易有時間價值。」

  「有依據?」

  「沒有。」

  「那也挖?」

  「有人信。」

  四個字。

  夠了。

  陳默看向被挖開的土。

  鞋底全是泥。

  風吹過來。

  有股潮濕的土腥味。

  一名年輕警察從裡面出來。

  臉色很差。

  「抓到兩個。」

  「還有一個跑了。」

  「說什麼?」

  「他們說不是盜墓。」

  警察自己說著都氣笑。

  「說是救命。」

  其中一個嫌疑人家裡有孩子重病。


  商城裡治療商品要十五年壽命。

  他捨不得自己賣。

  又沒錢買代購。

  昨天刷到「老東西能換命」。

  晚上就跟人來挖。

  陳默聽完。

  沒有像想像里那樣立刻覺得噁心。

  第一反應反而是:

  十五年。

  如果孩子真病到那個份上。

  一個父親會做什麼?

  這個念頭冒出來以後。

  他自己沉默了。

  理解不代表對。

  可世界一旦把命變成可以找、可以買、可以搶的東西。

  很多原本絕不會做的事。

  都會突然多一個理由。

  天亮前。

  跑掉那個人也抓到。

  旁邊樹林裡。

  摔斷腳。

  身上還背著一個裝舊銀飾的袋子。

  人抬出來時。

  一直喊:

  「我沒想發財!」

  「我真是救人!」

  沒人理。

  那個被挖祖墳的老人衝上去。

  差點動手。

  兒子死死拉著。

  一邊是別人家的孩子。

  一邊是自己父親的墳。

  誰都覺得自己的理由最大。

  回程。

  梁啟明開車。

  陳默坐副駕。

  天已經有點亮。

  「你在想什麼?」

  「想第一天。」

  「什麼第一天?」

  「商城出來那晚。」

  陳默看窗外。

  「我要是沒看見17分鐘。」

  「可能已經賣了25年。」

  梁啟明握方向盤的手沒動。

  「所以?」

  「所以剛才那個人挖墳。」

  「我罵不出來。」

  梁啟明沉默。


  過了很久。

  「我能。」

  「你罵。」

  「畜生。」

  說得很乾脆。

  陳默看他。

  梁啟明繼續開車。

  「有理由也不能刨別人爹。」

  「他孩子病了是他的事。」

  「不能讓別人爹死了還搬家。」

  陳默一下笑了。

  「你這邏輯挺簡單。」

  「複雜了人容易給自己找藉口。」

  車裡安靜一會。

  陳默發現自己心裡反而鬆了點。

  有時候世界越複雜。

  人越需要幾條特別簡單的線。

  不能搶。

  不能偷。

  不能因為自己需要命,就覺得別人的東西都該讓。

  道理不高級。

  但有用。

  七點半。

  回到家。

  母親已經起來。

  看見他褲腳上的泥。

  臉色一下不好。

  「材料生意?」

  陳默低頭。

  凌晨墳地的泥還在鞋上。

  這個確實不好解釋。

  「去了趟村里。」

  「材料在墳里?」

  陳國平正喝粥。

  嗆了一下。

  陳默看母親。

  母親也看他。

  三秒。

  陳默認輸。

  「有人盜墓。」

  「我跟著去看情況。」

  母親嘴張開。

  好一會。

  「你現在還管盜墓?」

  「不是我管。」

  「那你去幹什麼?」

  「跟我最近收的東西有關。」

  終於說到這裡。

  陳默沒再全擋。

  挑最外圍的講。

  特殊石頭。


  有人研究。

  商城可能會回收。

  他在幫著篩。

  沒說真實之眼。

  沒說時間衰減。

  沒說天衡那些舊檔案。

  說完以後。

  母親一臉不信。

  陳國平倒先問:

  「違法嗎?」

  「不違法。」

  「危險嗎?」

  陳默停了下。

  「有風險。」

  母親臉馬上沉。

  他補:

  「我不會亂來。」

  「你小時候爬二樓空調外機,也說不會亂來。」

  陳默愣了。

  「我什麼時候?」

  「七歲。」

  「我不記得。」

  「你掉下來就記得了。」

  父親在旁邊說:

  「那次是我接住的。」

  母親轉頭。

  「你還有臉說?」

  兩個人又扯到二十年前。

  陳默坐桌邊。

  忽然有點想笑。

  說開一點以後。

  沒想像中那麼糟。

  雖然真正的東西還藏著大半。

  至少不再是完全兩張生活。

  電視亮著。

  倒計時:

  【01:03:28】

  一個小時。

  整個世界都在等。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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