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他和陳玉蘭好像差距更大了
鄭思遠確實有事找陳玉蘭。
昨天,他想著把方柔約出來一起吃個晚飯,結果對方不是在加班就是在開會,他硬生生等到晚上十點,方柔都還沒給他個準確的回覆。
最後,還是他說要回村拉投資,方柔才肯出來跟他見一面。
見到方柔之後,他想去五星級餐廳吃牛排,之前請了方柔那麼多次,偶爾讓她開銷一回,想來也不是什麼難事。
結果方柔非說一會兒回去還要加班,就在公司附近隨便找了個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漢堡店湊合了一頓。
吃飯的過程中,他明顯感覺他和方柔之間的感情,沒有之前那麼純粹了。
因為倆人吃飯的時候,幾乎一直在聊投資的事兒。
閱讀更多內容,盡在sto9.🎉com
鄭思遠不想聽這些,他這次出來,只是想單純的和方柔交流一下感情,順便緩解一下自己最近焦慮的情緒。
可當他一把話題轉向別處,方柔神色就懨懨的,不是玩手機,就是打電話,總之興致不多的樣子。
看到方柔這樣,他也就沒了說話的欲望。
臨走的時候,方柔還再三交代,讓他回去之後,一定要讓陳玉蘭儘快把錢轉給她。
眼見著方柔並沒有帶他回家的意思,鄭思遠只能獨自一人在漢堡店湊合了一宿。
這一晚,他輾轉反側,發現自己有太多事想不明白。
就比如,如果方柔真的愛他,那麼應該很介意他和陳玉蘭見面。
畢竟陳玉蘭是他的前妻,難道方柔就不怕他和陳玉蘭舊情復燃?
還是說,方柔根本就不在乎他跟誰在一起……
他趴在桌子上閉著眼,卻怎麼也睡不著。
心裡想的都是,方柔那麼年輕,又有美貌又有才華,還有經濟實力,想找個什麼樣的男人找不到?
可他最近卻因為離婚和錢事情焦頭爛額,不再像從前那樣有精力收拾自己。
不僅面容憔悴,就連頭髮和穿著也潦草了不少。
方柔該不會厭煩他了吧?
就像他厭煩陳玉蘭那樣……
他不敢再細想下去,掐著陳玉蘭擺攤的時間,匆匆回了小區,打算把方柔交代他的事情給辦了。
畢竟能拉投資就是他能力的體現,方柔說過,她喜歡有能力的男人。
「玉蘭!」
眼見著陳玉蘭根本沒有等他的意思,徑直上了小餐車,他不得不小跑幾步,擋在陳玉蘭的餐車面前。
秋日晨間的風微涼,陳玉蘭抬眸的剎那,微風拂過她鬢間的青絲,露出一雙溫潤的眉眼,頗有幾分年輕時的神韻。
只是那原本平靜無波的眸子,視線落到他身上時,卻流露出了明顯的厭惡。
鄭思遠一時看得呆了。
也不是怎麼的,他竟覺得陳玉蘭的容貌,甚至比方柔還要美上幾分。
而且,她身上再也沒有了從前兩米開外就能聞到的油煙味,臉色也不再暗黃髮黑。
雖然眼角和眉間還有些細紋,但卻清透紅潤了不少,整個人像是年輕了五六歲的樣子。
歲月似乎從未改變她的容顏,只是過去一段時間,被廚房裡的油煙蒙上了一層灰暗。
「玉……玉蘭。」
「你……你最近氣色不錯。」
他也不知自己是怎麼了,誇讚的話竟然比催促投資的話先說出了口。
反觀陳玉蘭心中就沒有這麼多戲了。
見到鄭思遠這張臉,她下意識捏緊油門,恨不得直接撞過去。
但現在是法制社會,和鄭思遠這種人渣同歸於盡,太不值當。
她的未來一片光明,又有錢,又有閒,才不能因為鄭思遠這種人毀了一輩子。
陳玉蘭深吸一口氣,壓下心底翻湧的厭惡。
「那是當然,有些男人克妻,和這種男人在一起的時候,妻子就容易顯老。」
「兩人一分開,女人可不是就要年輕些嗎?」
鄭思遠聽出這話是在擠兌他,但他一時也想不通,陳玉蘭怎麼就突然變得漂亮了許多。
大約是賺了錢,去街邊的那些美容院,打了什麼美容針吧?
他苦口婆心地出聲勸阻。
「玉蘭,美容院都是年輕小姑娘去的地方,你這麼大年紀了,該服老得服老,快六十的人了,體面一些,別到老了還讓人說不自重。」
呵……
「有病!」
陳玉蘭油門剎車一起擰,餐車猛地向前蛄蛹了一下。
鄭思遠大驚失色,以為陳玉蘭的餐車失控了,連滾帶爬地讓到一邊。
這一個大動作,讓他原本已經好些了的腰,又擰得生疼。
陳玉蘭白了他一眼,惋惜自己浪費的兩分鐘時間,輕擰油門,揚長而去。
鄭思遠手扶著腰,在後面一瘸一拐地追著陳玉蘭的尾氣。
「玉蘭!給柔兒投資的那件事兒,你可千萬別忘了!平台投資都是有期限的,這個月趕不上,你就只能趕下個月了!」
「玉蘭,玉蘭!」
也不知道陳玉蘭到底聽沒聽見,鄭思遠只知道自己嗓子跑得都冒煙兒了,也沒追上陳玉蘭的影子。
他心中忽然瀰漫起了一股不安。
這股不安來自於,他覺得陳玉蘭已經在與他拉開差距。
而且這種差距,是陳玉蘭在往好的方向發展,而他卻是在一點點步入深淵。
短短几天的時間,他就感覺自己和陳玉蘭已經像是兩個世界的人了。
無論他怎麼摸爬滾打,加快腳步,都追不上陳玉蘭的身影。
不過,鄭思遠很快就把這件事想通了。
人在低谷時有些消極的想法是很正常的,從長遠來看,他賺錢的能力遠比陳玉蘭要強。
就算他需要用未來五個月的分紅去還方柔的錢,但只要挨過這五個月,就是柳暗花明。
到時候,一個月二十萬的分紅,比陳玉蘭這一年擺攤賺的錢都要多,有了錢後,他不需要怎麼改變,精氣神兒也就都回來了。
這麼想著,他整個人又振奮了些,轉身走進單元樓。
今天還得陪李秀英去賣金項鍊和玉鐲子。
李秀英昨天答應給他五千塊錢,他打算用這五千塊錢作為回村拉投資的本錢。
雖說他現在狼狽,但拉投資畢竟是件大事兒,想讓別人掏錢,自己就得裝出個有錢的樣子來。
這樣別人才更願意把錢投給他。
人靠衣裝馬靠鞍。
這個道理,他懂。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