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上港河女屍案(完)
回到良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暮色已經漫進辦公樓。
魏賢鈞抱著一摞裝訂整齊的上港河女屍案的卷宗,徑直來到大隊長趙建國的辦公室。
房門敲開,趙建國正坐在辦公桌後面抽菸,桌上還堆放著厚厚的卷宗,呈打開狀態,由此可見,趙建國也在琢磨案子的進展情況。
「趙大。」 魏賢鈞把卷宗放在辦公桌桌面上。
趙建國掐滅香菸,抬眼看向他:「什麼事?」
「下午,我帶人又去了一趟小張村,已經查實,張一帆的父母參與了藏屍、深夜拋屍,目前,張父已經刑事拘留,張母辦理了取保候審。」
趙建國伸手翻起卷宗,眉頭微微一挑。
「主犯張一帆依舊在逃,還沒有抓捕歸案。」 魏賢鈞說道:「但針對張氏父母協助毀滅證據、包庇的這一部分,口供、物證、鄰里證言、法醫屍變鑑定全部能夠相互印證,證據鏈已經閉環,按照辦案規定,不需要等張一帆到案,案件可以拆分處理。」
「一條線,張一帆涉嫌故意殺人,繼續上網追逃,另案處理,什麼時候抓獲,什麼時候再起訴審判他的殺人罪行;另一條線,張父犯罪事實清楚,直接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走公訴審判流程,至於張母。。。。。。」
說到張母,魏賢鈞語氣帶上幾分斟酌,他頓了頓,繼續說道:「張母同樣涉案,之所以採取取保候審,沒有一併刑拘關押,是家裡還有三個年幼的女孩,最大8歲,最小才5歲,三個孩子都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如果夫妻二人全部羈押入獄,三個孩子無依無靠,根本沒有生活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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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認為給她辦理取保候審,比較合適,由她居家監護孩子,嚴格遵循隨傳隨到,不得串供、不得離開轄區的基本要求,後續起訴環節罪責依舊要算,只是強制措施做了變通。」
趙建國一頁一頁翻閱訊問筆錄,現場勘驗報告,走訪記錄,越往下看,心裡越是感慨,案子最初由他牽頭,彭樂帶隊出外勤,折騰許久,走到死胡同,全隊一籌莫展。
交到魏賢鈞手上,前後才短短一個星期,就抓住了被所有人忽略的時間差疑點,深挖下去,撬開張一帆父母的口子,把整件藏屍、延遲拋屍的真相完完整整扒了出來。
從心而論,趙建國不得不承認,魏賢鈞確實是實打實的辦案干將,破案小能手!
可這份欣賞,也僅僅停留在業務層面。
他心裡清楚,兩個人之間那道隔閡已經擺在這裡,復盤會上,他想把抓捕失敗的責任推到魏賢鈞打草驚蛇,結果被對方有理有據當場駁斥;之前為了扶持自己的心腹彭樂,幾次暗地裡和魏賢鈞角力,等於實實在在把人給得罪透了。
所以,哪怕魏賢鈞有能力、有主見,本事再好,也沒用,終究不是一路人,兩個人註定是尿不到一個壺裡。
面上他不動聲色,合上卷宗,繼續保持他大隊長該有的嚴肅模樣。
「材料做得很紮實,證據鏈條完整,拆分辦理的思路也符合辦案規矩,張父按程序移送審查起訴,張母取保候審的相關約束條件盯緊,通知上港鎮派出所定期回訪,既要監督嫌疑人,也要兼顧那三個孩子的現實處境;至於張一帆的追逃工作也不能鬆懈,追逃台帳持續更新,絕不可以因為同案人員突破,就放鬆對主犯的追捕。」
魏賢鈞應道:「明白,後續偵查組會跟進落實。」
趙建國擺了擺手:「辛苦了,卷宗留在這裡,我審閱簽字之後,就往下流轉。」
魏賢鈞點頭,轉身退出辦公室。
辦公室只剩下趙建國一人,他重新拿起卷宗,目光落在魏賢鈞整理的那幾頁關鍵證據上,長長吐出一口煙霧,有這樣能幹的同僚兼下屬,是大隊的福氣。
可偏偏,兩個人之間,已經再也不可能同心共事。
這一刻,趙建國說不後悔那是假的,但是事已至此,也只能這樣了!
很快,案子就被送到了良城縣檢察院,檢察院閱卷之後,對卷宗當中張母取保候審的特殊情況也做了審慎考量。
承辦檢察官看過案卷,明白張氏夫婦二人明知兒子張一帆殺害兒媳李燕,依然把屍體藏匿家中多日,夜間駕車拋入上崗河,案發初期還向公安機關撒謊隱瞞案情,分別觸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和包庇罪。
張父全程深度參與藏屍、運屍、拋屍,歸案之後雖然坦白認罪,但幫助毀滅故意殺人案件關鍵物證,致使命案一度陷入僵局,情節嚴重,按照1997年版刑法數罪併罰,法院最終判處張父有期徒刑兩年零十個月,送往監獄服刑。
張母涉案事實相同,考慮家中三名幼女最大僅8歲,最小5五歲,一旦張氏入獄,孩子將徹底無人照料,結合她歸案後認罪悔罪,沒有串供逃跑行為,法院綜合權衡法理人情,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三年。
緩刑考驗期內,張母必須在本村居住,妥善監護三名未成年女童,定期到派出所報告情況,不得干擾案件偵查,一旦違反監管規定,立即撤銷緩刑收監執行。
而身負故意殺人重罪的張一帆,依舊掛在全國網上追逃名單之中,等待未來落網之後再接受審判!
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辦公室。
魏賢鈞坐在辦公室,開始撰寫《上港河女屍案專項攻堅立功嘉獎申報材料》,依據現行的警務獎懲制度,刑事案件部分涉案人員在逃,不影響已查清環節的戰果認定,只要案件事實查清,證據閉環,偵查終結,可以依法移送起訴,即可正常申報立功嘉獎,無需待主犯歸案。
作為案件突破口發現人、專案負責人之一,主導全案研判、線索深挖、審訊突破、證據固定,成功將懸案破局,屬於本案核心攻堅功臣,魏賢鈞很有自覺的給自己申報了個人三等功。
這也就是張一帆還在逃之中,沒有歸案,要不然他甚至敢給自己衝刺一下二等功。
另外四名骨幹幹警申報個人嘉獎,分別是:重案中隊的彭樂,四中隊的李虎,五中隊的胡山,還有六中隊的秦明。
最後,其餘所有參與走訪排查、安保值守、筆錄製作、技術支撐、後勤勤務的專案組成員,統一申報集體嘉獎。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