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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3章 租店面,送吳秋瑾禮物

  「這邊我昨天晚上和今天中午都有來蹲點觀察過,飯點的時候,往這條街走進來的人還是很多的。

  這個店門之前是做滷麵的,生意好不錯,房租到期後房東想要漲價,那滷麵老闆沒答應。

  後面那老闆搬到裡面一個更大的鋪面,這個店面就空下來......」

  之前沈飛跟臭仔說的那些開店注意點,臭仔還是有聽進去的,知道飯點的時候過來蹲點看情況,把店鋪的情況也了解得七七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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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飛左右看了看,再走到街口大致判斷了一下,店鋪和醫院大門的距離,點了點頭,說道:

  「這位置雖然不算最優質的,但也在這塊排的上是第二梯隊,而且它這個店面之前就是做滷麵生意的,稍微收拾一下,馬上就能用得上。

  雖然這戶型有點差,店鋪整體狹長,進光少,顯得暗,但這些通過裝修還是能改變一些的。

  整體來說還可以,現在房東要租多少錢?」

  位置是還可以的,雖然不是主街,但從主街進去也不過十米左右,還是挺不錯的,關鍵就看價格了,價格合適的話,沈飛感覺是可以做的。

  臭仔說道:「之前租給滷麵店的時候,房租是每個月三百五,好像租了三年。現在房東要求每個月漲一百塊錢,要四百五十塊錢。」

  「一下子漲一百塊錢?」阿壯有些吃驚的說道。

  感覺這房租漲得有些離譜,這年頭的工人,普遍就是一個月四五百,多的六七百,在這種工資環境下,房東一個月直接要漲一百塊錢,在他看來屬實有些離譜。

  臭仔點頭說道:「是啊,所以那滷麵老闆搬走了。不過我在旁邊這些店鋪都打聽了一下,今年租店鋪的,普遍都要四百以上,房東這次漲價,也算是隨行情。」

  聞言,沈飛點頭說道:「租吧,這位置450塊錢不算貴,儘量租久一點,最好簽個十年、二十年的合同。」

  這個地方要是能跟房東簽個十年、二十年的租期,那未來臭仔光是靠轉租,都能賺一大筆。

  「租期的問題我還真跟房東問過,他原本說半年一簽,我說半年肯定沒人租,後面他說最多一年,再多他不租。」臭仔有些無奈的說道。

  知道沈飛在榕城不會待太長時間,所以找店鋪這個事情,臭仔也是非常認真,還找了他姐幫忙在附近問。

  其中他就有打聽到,這附近的店鋪這幾年租金,基本每年都會上漲一些,所以他在問這家店的時候,也找房東問過租期,想儘量租長一點,可惜房東不鬆口。

  「果然聰明人還是很多,便宜沒那麼好撿。」沈飛說道,「那就先跟他租一年吧,你好好干,多攢點錢,爭取明年買個自己的鋪面。」


  「一年買個鋪面?!」臭仔一臉驚訝。

  沈飛點頭說道:「只要你好好干,希望很大的,兩間鋪面都有可能。」

  「嘶,飛哥,豬腳飯生意這麼好做嗎?」臭仔更吃驚了。

  「還行吧,賺錢不難的。」沈飛笑著說道。

  在他看來,這年頭大多數的生意都好做。

  當然了,這主要是因為他有後世的生活經驗,見過太多的後世宣傳和生意套路,以及一個關鍵因素,就是這個時代經濟的蓬勃發展。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做生意只要不是太離譜,大多能賺到錢,也算是時代紅利了。

  見沈飛這麼自信,對這位置這麼看好,臭仔也感覺熱血沸騰,當即說道:

  「好,那我今晚就去找房東,把這個店鋪租下來,明天就開始準備器具。」

  「嗯,你儘量明早去把廚房要用的那些東西準備上,然後我明天下午過來教你做豬腳飯。」沈飛也不確定自己還要在榕城待多久,就想著儘快教會臭仔做豬腳飯,解決一個事情。

  當下,他就先把做豬腳飯需要用到的食材、香料、器具等一系列東西,都詳細的說了一遍,讓臭仔明早儘量準備齊全。

  事情說完後,沈飛拒絕了臭仔一起吃飯的提議,打算回賓館和吳秋瑾一塊吃飯,阿壯也和他一起回去。

  臭仔跟他們一起走出街道,打算先回醫院。

  三人沿著醫院大門外這條主街走了一會兒,沈飛突然注意到,路邊有一套住家的兩層小樓,房門口貼著張紙,上面寫著「出售」兩個大字。

  「這房子要賣?」沈飛看了眼那紙條,轉頭對臭仔問道。

  臭仔點頭,「嗯,這紙了貼有幾天了,聽說要價挺高的,沒人買。」

  他這兩天找店面,把附近都逛好幾圈了,自然也知道這棟要賣的小樓。

  這是一棟獨立的兩層小洋樓,房子很舊,應該有大幾十年的歷史,牆皮破損嚴重,朝著大街這邊只有一個小門,正門在另一頭。

  房子的缺點十分明顯,而優點也同樣突出,

  首先就是它這個位置,就在醫院大門口的主街上,距離醫院大門很近;其次它是獨棟的,左右沒跟鄰居挨在一起,都留有一人多寬的小巷;最後就是它占地面積也不小,目測得有一百多平。

  這是妥妥的是以前富戶的房子,現在估計是家道中落了。

  沈飛下午的時候還在想著,要到街上給吳秋瑾買個什麼樣的禮物,現在看到這房子,他突然就有了主意,感覺這房子很合適,很有價值。


  「知道他們這房子要賣多少錢嗎?」沈飛對臭仔問道。

  臭仔點頭,說道:

  「15萬,只要現金。

  聽說這家人在海外有親戚發達了,他們打算把這房子賣掉,去投奔海外親戚,所以就只要現金,而且這15萬還是降價後的價格,之前是要賣18萬。

  關鍵這年頭,誰有那麼多錢,能一次性拿出十五萬?而且還是用來買這樣一個破房子?」

  在臭仔看來,花十五萬買一個破破爛爛的破房子,完全不值得。

  哪怕這條街上有些鋪面能出租到一個月上千塊,15萬買下這房子,想要出租回本,也需要十二三年,並且在出租之前,還得先花一筆錢對房子進行大的維護和裝修。

  聽完臭仔的敘述,沈飛笑著說道:「走,咱去找房主聊聊。」

  他對這房子很有興趣。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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