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七千大章

  片刻後,三人一起把房間打掃乾淨。

  白川在衣櫃深處找到了那本日記,然後轉身走回客廳。

  三人坐在沙發上。

  日記放在茶几桌面。

  林且歌端端正正地坐在白川左邊,表情十分嚴肅。

  王蘭坐在白川右邊,翹著二郎腿。

  兩個人誰都沒有說話,連呼吸聲都刻意放輕了,像是怕吵到日記本里那些睡了太多年的話。

  

  「雖然我感覺可能性不大,但還是希望是個美好的愛情故事吧。」

  事到如今,白川反而有些猶豫。

  他從小到大對父母的愛情幾乎一無所知。

  但他媽抑鬱自殺,他爸又殉情。

  這兩件事放在一起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美好的愛情故事。

  但他還是希望能在這本日記里找到一些他不曾了解的東西。

  比如他們是經人介紹還是自由戀愛,比如他爸追他媽的時候有沒有做過什麼糗事,比如他媽在最開始的時候又是怎麼一個人。

  白川深吸一口氣。

  破除心魔在此一舉,幹了。

  ......

  1997年7月1日,天氣不清楚,但姑且算晴吧。

  公司里總是很吵。

  他們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聊著那些無聊的話題,笑著那些並不好笑的笑話。

  我不屬於那些圈子。

  從小就是這樣,走到哪裡都像帶著一團陰氣,小孩子見了我繞道走,大人看我的眼神帶著避諱。

  病秧子。掃把星。女鬼臉。

  很難聽。

  但聽得多了,也就不在意了。

  可那個人不一樣。

  他是新來的策劃組長,第一天上班就坐在我對面。

  午休的時候,我一個人縮在工位吃冷饅頭,他自顧自的就走過來。

  「怎麼一個人吃?」

  他的聲音真好聽。

  我愣愣地看著他,不知道該怎麼回。

  太久沒人和我說過除工作以外的話了,久到我現在都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他大概以為我不舒服,伸手探了探我的額頭。

  他的手很暖。

  「沒發燒啊。走,去食堂。今天有糖醋排骨,去晚了可沒了。」


  他把我拉起來,端著我的便當盒就走。

  我跟著他,像一隻被撿到的流浪貓,不知所措,又不敢離開。

  從那天起,他就總是帶著我。

  聚餐帶著我,團建帶著我,加班買宵夜也記得給我帶一份。

  那些從前對我視而不見的同事,因為他的緣故,也開始對我露出笑臉。

  儘管那些笑意浮在表面,虛偽無比。

  但夠了。

  有他在,就夠了。

  白璽...

  就是我的太陽。

  1998年3月7日,陰。

  今天又看到了。

  採購部那個姓林的趁著匯報工作,整個身子都快貼到他身上去了。

  她笑得好噁心,像一條發情的賤狗,恨不得把尾巴翹到天上去。

  白璽沒有察覺?

  也對。

  他太善良了,對誰都那麼溫和,總是把人往好處想。

  他不知道那些女人看他的眼神意味著什麼。

  可是我知道。

  她們的每一個眼神,每一次所謂偶遇,每一句「白組長你真厲害」,我都看得一清二楚。

  他那麼好,好到所有人都想分一杯羹。

  憑什麼?

  她們了解他嗎?

  她們知道他不吃香菜、知道他有輕微的胃病不能吃辣的、知道他加班太晚會趴在桌上睡到腰酸背痛嗎?

  她們不知道。

  她們只看到他的臉,只看到他的才華,只想把他當成自身魅力的戰利品。

  她們不配。

  今晚他送我回家。

  路上起風,他把外套披在我身上。

  外套上有他的味道,乾淨的,溫暖的,讓我想把自己裹進去再也不出來。

  到家之後我哭了一場。

  因為我突然意識到,我無法想像有一天這件外套會披在別人身上。

  那會比死更讓我難受。

  1998年4月4日,喜。

  我做了。

  在他酒里放了獸藥。

  他這幾天項目壓力大,本來就睡得不好,喝完之後昏昏沉沉的。

  我和他說他喝多了身體不適,在我家休息了一會兒。


  他醒來的時候,我躺在他旁邊,該發生都已經發生了。

  他臉上的表情我永遠忘不了。

  先是茫然,然後是震驚,然後是愧疚。

  那愧疚讓我心疼,但也讓我心裡某個角落瘋狂地跳動著。

  那愧疚意味著他在乎,意味著他不是一個睡完就不認帳的人,意味著我賭對了。

  「對不起,蘇憐,我……我會負責的。」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甚至不敢看我。

  他以為一切都是他的錯,以為是他醉酒失態毀了我的清白。

  傻不傻。

  可我愛的就是他的這份傻。

  結婚那天,他穿著定製的灰西裝,比平時更帥了一萬倍。

  我穿著婚紗站在他身邊,像做夢一樣。

  「白璽先生,你是否願意娶蘇憐小姐為妻?無論貧窮還是富有,健康還是疾病——」

  「我願意。」

  他說這三個字的時候,轉過頭對我笑了一下。

  那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好看的畫面。

  我把它刻在腦子裡,印在骨頭裡,融進血液里。

  他是我的了。

  終於,終於,他是我的了。

  1999年6月1日,大晴轉陰。

  婚後那段時間是我這輩子最幸福的日子。

  每天早上在他懷裡醒來,給他做早飯,幫他打領帶,送他到門口。

  他在玄關回頭對我笑一下,說「晚上見」,然後我就在家裡等他一整天。

  等他下班,等他的腳步聲在走廊里響起,等他推開門說一句「我回來了」。

  那句話是世界上最好聽的聲音。

  晚飯後他會陪我看大頭電視,把我冰涼的腳揣在懷裡暖著。

  周末他帶我去逛花市,買了一大盆茉莉花回來,說這花像我,素淨,但香得讓人忘不掉。

  我打他,說你才茉莉花呢。

  他就笑,沒心沒肺。

  真想時間永遠停在那段日子裡。

  就兩個人。

  家。茉莉花。他的笑。

  可是停不下來。

  他太耀眼了。

  公司、甲方、同學聚會、甚至樓下便利店的收銀員。


  我控制不住。

  我開始在他加班的時候打電話過去,假裝是問晚飯想吃什麼,其實是在聽背景音里有沒有女人的聲音。

  開始翻他的簡訊,一條一條地翻,翻到有女同事和他說話我就點進去看,看有沒有曖昧的字眼,看有沒有不該出現的表情包,看有沒有我沒有參與過的秘密。

  什麼都沒有。

  現在沒有不代表以後沒有。

  他的心太軟了。

  別人對他好一分,他就還三分。

  萬一哪天有個女人不懷好意地對他好十分呢?

  他會看得穿嗎?

  他那種傻乎乎的善良,在這種豺狼虎豹的世界裡,像一個抱著金子走在鬧市的孩子。

  我不能讓別人搶走他。

  我不能。

  1999年6月7日。

  他發現了。

  他發現了我在跟蹤他。

  那天晚上他回到家沉默了很久,然後抬起頭看著我,那眼神讓我害怕。

  他對我失望了。

  「蘇憐,我們需要談談。」

  他發現我翻他手機,發現我在他車上放了定位器,發現我上周跟蹤他去了甲方公司。

  那天他說加班,其實是在和甲方的負責人談方案。

  那位負責人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但我還是去了。

  萬一呢?

  萬一白璽是騙我呢?

  「你這樣做是不對的。」

  他的聲音很輕,但我能聽出他努力壓著的疲憊。

  「我們之間應該互相信任。你有什麼不放心的事,可以問我。不要……」

  他沒說完,但我已經知道他想說什麼。

  不要跟蹤。

  不要猜疑。

  不要像個瘋子一樣。

  不要變成我媽那樣的女人。

  那一刻我忽然很害怕。

  怕他會因此討厭我,怕這份厭惡會讓他像我父親一樣離開。

  所以我認錯了。

  我跪在他面前。

  我哭著說對不起,說我只是太不安了,太愛他了,太怕失去他了。

  他那麼好,我什麼都沒有,我只有他。


  他的身體僵了一下。

  然後他的手落在我的頭髮上。

  「好了好了,不哭了。我沒有怪你。以後有什麼不舒服就和我說,我們一起想辦法。」

  他把「自己的問題」說成了「我們一起想辦法」。

  我的天。

  我的天。

  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可我是個爛人。

  我配不上他。

  那天晚上他睡著之後,我看著他安靜的睡臉,哭了一整夜。

  我恨我自己。

  為什麼我這麼毒?

  為什麼我這麼卑劣?

  為什麼我不能像正常的妻子一樣信任自己的丈夫?

  可是……

  信任有什麼用呢?

  信任能擋得住那些蜂擁而至的女人嗎?

  信任能讓那些人停止覬覦嗎?

  他太善良了。

  他總是看到別人好的一面,總是輕易原諒,總是不設防。

  他需要有人替他防備。

  如果他不設防,那就由我來設。

  我來替他擋住那些目光,替他趕走那些蒼蠅,替他——

  替他成為他唯一需要的人。

  這個念頭冒出來的時候,窗外的天剛蒙蒙亮,第一縷晨光照在他臉上。

  他真好看。

  我的。

  1999年8月7日,陰。

  那晚之後,我想通了一件事。

  躲不掉的。

  外面那些女人永遠存在。

  她們的目光不會停,她們的心思不會斷。即使他從來不主動招惹,也架不住她們往上貼。

  跟蹤沒有用,懷疑沒有用,哭泣沒有用。

  要做一些更有用的。

  我要成為他生命中不可替代的人。

  什麼角色是不可替代的?

  妻子可以換。

  今天的妻子是蘇憐,明天可以是別人。

  這個世界上有太多比我更漂亮、更健康、更正常的女人。

  如果有一天他懂得了正常女人的好,他就會發現我有多糟糕。


  女朋友可以換。

  暗戀可以變。

  什麼都可能變。

  只有一樣東西不會。

  母親。

  他孩子的母親。

  這個身份一輩子都不會變。

  無論他將來遇到多少個女人,無論他會不會對別人動心,我永遠是他孩子的媽媽。

  他永遠不能把我從他的生命里抹去。

  我開始備孕。

  吃藥,測體溫,算日子。

  每天都比昨天更期待那個小生命的到來。

  可我又在害怕。

  我的身體本來就不好,懷了孩子會變成什麼樣?

  皮膚會鬆弛,肚子上會有紋,人會浮腫,會變醜。

  他會嫌棄我嗎?

  他嘴上說不會,可是男人的眼睛不會說謊。

  等他的目光從我身上移開,轉到那些依然年輕漂亮的女孩身上——

  光是想像這個畫面我就快要窒息了。

  但沒有辦法。

  這是我唯一的路。

  這條路,我必須走下去。

  1999年9月9日。

  肚子越來越大了。

  鏡子裡的我一天比一天難看。

  臉腫得不像話,眼袋怎麼都消不下去。

  以前合身的睡裙現在緊繃在身上,勒出一道道贅肉的痕跡。

  走路像個企鵝,坐下就起不來,半夜要翻好幾次身才能找到一個不太難受的姿勢。

  他依然溫柔。

  每天給我揉腰,給我燉湯,給我讀一些沒頭沒尾的胎教故事,讀到一半自己先笑場,然後抓抓後腦勺說這個故事好像不太對。

  可我還是會胡思亂想。

  他現在還願意對我好,是因為我還懷著他的孩子。

  等孩子生下來呢?

  等我不再是這個巨大的、臃腫的、需要照顧的孕婦呢?

  到那時候,他還願意這樣對我嗎?

  還是會覺得,總算解脫了?

  我不敢問。

  不敢想。

  只能在夜裡等他的呼吸平穩下來,然後小心地把他的手拉過來,放在自己的肚子上。


  我們一家三口。

  至少在這一刻,是幸福的。

  2000年

  孩子出生了。

  是個男孩。

  皺巴巴的一小團,哭聲倒是很響,第一次聽到的時候,我嚇了一跳。

  白璽高興瘋了。

  他小心翼翼地抱著那團皺巴巴的小東西,手都不知道往哪放,笨拙得讓人想笑。

  他低下頭看兒子的臉,眼眶竟然有點紅。

  「他叫白川。」

  他轉過頭對我笑,那種燦爛到極點的、讓我跌進深淵的笑。

  「辛苦你了,蘇憐。謝謝你。」

  那一刻,我覺得一切都值了。

  所有的疼痛,所有的恐懼,所有漫長煎熬的夜晚,全都在那句謝謝里融化了。

  我想,也許我可以就這樣好起來。

  也許有了孩子之後,我的注意力會被分散,我不會再在那份愛里走火入魔。

  也許我能成為正常人。

  2001年,冷。

  可是不行。

  我試過了,我真的試過了。

  餵奶的時候,他的手機響了。

  來電顯示是一個女同事的名字。

  他接起來,走到陽台去說。說的不過是工作上的事,我聽得出來。

  可那一刻,我的胸口忽然湧上一股強烈的恨意。

  不是對那個女同事。

  是對懷裡這個吃奶的孩子。

  如果不是他——

  如果不是他,現在陪在白璽身邊的就是我。

  他回來第一眼看的是我,而不是先去看孩子。

  他周末陪的是我,而不是抱著孩子。

  他的注意力,他的溫柔,他所有的好,現在大半都分給了這個東西。

  他不只屬於我了。

  他也屬於自己的孩子。

  我開始嫉妒。

  隨後便是恨。

  這讓我無比厭惡自己。

  可是控制不住。

  那天半夜餵完奶,我坐在嬰兒床邊,看著熟睡的白川看了很久。

  他長得像白璽,眉眼嘴巴都像,笑起來更像。


  等長大了,大概也會像他爸爸一樣,成為人群里的焦點。

  也會有很多女人圍著他轉。

  也會有人為他下藥。

  也會有人用盡一切手段,只為在他心裡刻下一個無法磨滅的印記。

  然後她成功了,但不會有人知道。

  就像這世界上的許多事一樣,真相永遠埋在最深最深的地方,只有做的那個人自己知道。

  我忽然想通了。

  孩子不是答案。

  孩子只是手段。

  重要的是不可替代。

  一個孩子能讓一個女人變得不可替代嗎?

  不能。

  孩子會長大,會離開,會有自己的人生。

  到那時候,我和他之間僅存的紐帶就會消失。

  他會發現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女人,不漂亮,不健康,甚至不善良。

  他會後悔和我在一起。

  他會離開。

  不,不不不,我不能讓這種事發生。

  他不能後悔,不能離開,不能忘記我。

  那怎麼才能讓他永遠記住我?

  怎麼才能在他心裡刻下一個比任何孩子都更深的烙印?

  答案來得很慢。

  它像一個早已等在那裡的訪客,靜靜地站在我思緒的角落裡,等我終於看見它。

  然後我看見了。

  2001...

  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

  反反覆覆地想。

  懷孕留下的妊娠紋沒有消退。

  肚子上的皮膚松垮垮的,噁心的要命。

  他在床上依然溫柔。

  可我能感覺到,他看我的眼神變了。

  不再是以前那種想要的感覺。

  是責任。

  是義務。

  是——親情...

  我不要這種好。

  我想起剛結婚的時候。

  他會在廚房裡從背後抱住我,下巴擱在我頭頂,說老婆你今天好香。

  會在我換衣服的時候故意不迴避,然後被我發現之後嬉皮笑臉地說「合法的我看看怎麼了」。


  現在呢?

  現在他進門第一句是「孩子今天鬧了沒」。

  他關心的不再是我。

  我只是孩子的附屬品。

  再怎麼化妝氣色也回不去了。

  再漂亮的裙子穿在身上也不像從前那樣襯人。

  他嘴上說好看,可身體不會說謊。

  他的眼睛已經很久沒有為我亮過了。

  他再也不會用那種餓狼般的眼神看我了。

  即使將來我用盡一切手段留住他的人,他也永遠不會用那種眼神再看我了。

  我已經失去了他。

  在我為他生孩子、為他變醜的這一路上,他不知不覺地離開了。

  他還坐在我對面吃飯,還躺在我身邊睡覺,還叫我老婆,還盡著丈夫的本分。

  但他的欲望已經不在了。

  我看著熟睡的兒子。

  他那麼可愛。

  那麼漂亮。

  那麼像他爸爸。

  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

  但我不能傷害他。

  他是我的骨血。

  他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親密的人之一。

  如果我傷害了他,白璽不會原諒我。

  他會恨我,會厭惡我,會記住我——

  但不是以我想要的方式。

  不能傷害孩子。

  那怎麼辦?

  怎麼辦?

  怎麼才能讓他永遠記住我?

  ——在他最愛我的時候死去。

  在他還沒有完全對我失望之前,在他還沒有徹底移開目光之前,在我還沒有老到讓他覺得「她果然不配」之前。

  在我依然可以被稱為「他年輕的妻子」的時候。

  死。

  這個字出現在腦海里的時候,我竟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寧。

  是啊。

  死。

  2002年除夕,陰轉晴。


  我想了很久。

  死是最好的辦法。

  我身體本來就不好。

  懷孕之後更差了。

  誰都知道蘇憐是個病秧子,產後抑鬱、身體虛弱、一病不起——多正常。

  沒人會起疑心。

  沒人會覺得不對。

  沒人知道這是我故意的。

  白璽,你看。

  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我更愛你。

  她們愛你的時候都活著,我愛你的時候敢為你死。

  你的女同事們會記得你多久?

  你的仰慕者們會記得你多久?

  誰記得。

  誰都不會記得。

  可我死了,你每一天都會記得。

  你看到鏡子會想起我的手摸過你的臉,你吃到糖醋排骨會想起我坐在你對面,你抱起兒子會想起這個人是我為你生的。

  我把自己刻在你的餘生里。

  我贏了。

  生孩子?

  什麼孩子,不重要。

  那個孩子只不過是我計劃中的一步,他的存在讓我的死亡更有分量,讓他永遠不能忘記。

  母親是因為帶他來到這個世界才垮掉的,妻子是因為用盡全力愛這個家才在最好的年紀凋零的。

  他永遠也不會知道這一點。

  我要讓白璽記住的,是一個完美的妻子。美麗、溫柔、愛他勝過一切。

  不是那個會嫉妒會跟蹤會下藥的瘋子。

  那些東西,和我一起爛掉就好。

  2002年臘月初八,大晴。

  今天天氣很好。

  白璽去上班了,走的時候還回頭沖我笑了一下。

  「晚上回來我給你帶糖炒栗子,北街那家的。」

  我說好。

  他走之後。

  我穿上那條血紅色的婚紗。

  我坐在梳妝檯前,把臉仔細地畫好,畫成他最喜歡的那種樣子。

  把頭髮盤起來,盤成我們剛認識那會兒的樣式。

  鏡子裡的我,還有幾分當年那個被他拉去食堂吃飯的樣子。

  他還記得嗎?

  沒關係,我記得就行。


  小川在午睡。

  我去他房間看了一眼。

  在他額頭上親了一下。

  再見了,我的兒子。

  媽媽對不起你。

  你要健康長大。

  你要像你爸爸一樣,成為一個溫暖的人。

  但不要像他那樣傻,不要被壞女人騙。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個像我這樣的女人,不要心軟,不要負責,跑。

  媽媽希望你幸福,不要太快來找我們。

  但也要記得我們。記得媽媽恨過你,但也一直深愛著你。

  然後我回到臥室。

  躺下,閉上眼睛。

  白璽。

  你是我的太陽。

  我冷了一輩子,只有你暖過我。

  我配不上你,但沒關係了。

  從今以後,沒有人能把你從我這裡搶走。

  我死了,你再也忘不掉我了。

  這比活著更長久。你每次笑的時候都會想起我,每次看到糖炒栗子都會想起我,每次看到小川長大後那張和我有幾分像的臉都會想起我。

  我贏了。

  對不起。

  但我愛你。

  日記本的最後,夾著一張單獨的紙。

  是後來塞進去的。

  摺痕很深,像是被反覆摺疊又展開過很多次。

  上面的字跡和整本日記的娟秀字體截然不同。

  這是白璽的字,有些潦草,像是在某個深夜裡一口氣寫完的。

  白川。

  我知道總有一天你會來看這日記。

  既然你翻到了,那當爹的就得跟你說幾句。

  別信你媽寫的這些。

  這是她的視角。

  你學心理之後應該會清楚。

  人在主觀視角寫日記會美化自己的行為。

  你媽美化的程度,我回想了一下,基本上是十倍有餘。

  她寫的那些糾結、那些掙扎、那些不得已,有一大半是她給自己加的戲。

  她在日記里把自己寫成了一個悲情女主角,為愛痴狂、為愛赴死,寫得跟言情小說似的。

  但這事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個人把另一個人當成了私有財產,然後用了最極端的手段來完成永久占有。


  就這麼簡單。

  別讓她那些文采斐然的句子把你繞進去。

  至於你媽具體幹了些什麼,我就不跟你一一列舉了。

  她的那些手段,超出了你現在能想像的範疇。

  我知道你大概也在猜,也許已經猜到了一部分,但更多的你猜不到,我也不會告訴你。

  因為那些東西你知道了沒有半點好處。

  你只需要知道一件事。

  以後遇到這種類型的女孩,跑。

  放棄你擁有的一切,跑。

  你可能會覺得我說得太絕對。

  你可能會覺得,你學心理學,你能分辨,你能治療,你能改變她們。

  你可能會覺得,只要保持清醒,就不會重蹈我的覆轍。

  但有些東西不是清醒不清醒的問題。

  你以為我沒清醒過嗎?

  我告訴你,從她給我下藥那天起,我就隱約猜到了。

  她以為我不知道,可我不是傻子。

  我只是覺得......

  算了,都到這一步了。

  既然已經走到這一步了,那就負責吧。

  畢竟她也是因為太在乎我,畢竟她從小就沒過過幾天好日子,畢竟如果連我都不要她,她就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然後我就負責了。

  一負責就是一輩子。

  所以我太懂了。

  你和我一模一樣,責任心重,看到別人掉進坑裡就忍不住想伸手。

  但有些坑不能伸手,因為你拉不上來她,她反而會拽著你一起下去。

  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太害怕孤獨。

  但不管是不是故意的,結果都一樣。

  負責的後果我已經向你展示過了。

  希望我沒有弄髒浴室吧。

  總之,吸取你父親的經驗。

  別讓這種催命鬼毀了你。

  趁來得及,離她們遠一點。

  你爸我這一輩子最驕傲的事就是把你養大。

  最慶幸的事,是你比你爸有出息,不僅考上了好大學,長得也比我當年帥了一丟丟。

  別走你爸的老路。

  自由自在地過。

  找個體面、正常的女人。


  不要像我,一輩子被囚禁在一個人心裡,到死都逃不出來。

  白璽。

  署名的旁邊還有一行很小的字,像是後來臨時補上去的。

  另外,我剛才重看了一遍你媽寫的東西,那個糖炒栗子確實不錯。

  你要是路過北街,可以買一袋嘗嘗。

  PS:不知道大家覺得怎麼樣,牢作已經燃盡了,為了讀起來連貫就一起發了,求打賞好評ฅʕ•̫͡•ʔฅ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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