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胡老迷水滸
沈老爺子滿面紅光的說著,就把曹楊讓了進去。
見曹楊手裡除了行李,還拎著個點心匣子。
頓時責怪起來:「來就來吧,還帶什麼禮物?
以後,來自己老師家就跟回自己家一樣啊?
甭見外,什麼都不用帶!你老師我也什麼都不缺。」
曹楊放下行李,抬眼看見客廳沙發上坐著的一位看上去大約60多歲,滿頭銀髮、精神矍鑠的老頭兒。
心中不由一凜:「這位難道就是貴人?」
貴人老頭笑容和藹,正衝著他笑。
他正準備打招呼。
沈老爺子介紹道:「這位是我的老朋友,數次救我於危難當中,也是我社科院的老領蹈,胡老,你應該叫胡伯伯。」
曹楊心中一動,頓時想起了一個名人。
社科院的胡院長。
都說胡院長和沈老爺子是莫逆之交,看來果然不假。
這可是一個大人物啊!絕對名副其實的貴人。
這個時間節點上,應該身上還兼任著中樞更加重要的職務。
妥妥的大佬。
曹楊不敢怠慢,非常有禮貌的打了個招呼之後,這才落座。
落座之後,突然聞見一股濃郁的飯菜香味兒。
扭頭一看,不遠處的飯廳里已經擺好了飯桌。
飯桌上擺著,前門大街全聚德的片皮鴨,翠花胡同悅賓飯店的五絲桶,還有北新橋滷煮老店的特色滷煮,以及幾樣素菜和一瓶還未開封的茅台。
很是豐盛。
給正好餓了的曹楊饞蟲都快勾出來了。
「我這趕的早,還真不如趕的巧哈?老師,我來幫你們斟酒。」
打趣了一句自己之後,曹楊趕緊起身去飯桌那邊張羅。
屋裡沒別人,只有他們三個人。
這個時候的沈從文沈老爺子,和他的夫人張兆和並不住在一起。
眾所周知,由於沈老爺子年輕時和高青子的一段往事,使得他們夫妻倆的感情早已經破裂了。
人無完人嘛!
只能說沈老爺子年輕的時候也是一個情種,性情中人,犯了天底下所有男人都會犯的錯誤。
至於沈老爺子的兩個兒子。
大兒子目前仍在囫圇當中,得等到明年才能恢復自由身。
小兒子,目前尚在川蜀工作,家也安在那邊。
所以偌大的家裡頭,也就只有沈老爺子一個人獨自居住。
餐桌上的那一大桌子菜,自然是有人買好了,然後給送過來的。
也不知道是胡老請沈老呢,還是沈老請胡老。
反正,以兩個人的關係,肯定也不在乎這個。
在乎的是能夠圖個清淨,在一起好好喝一杯。
想到這裡,曹楊頓時不覺得今天來的巧了。
這明顯是攪擾了,好不啦!
可此時就告辭,顯然也不合適。
再說了,沈老爺子肯定也不可能放他走。
即便肯放,那也必須吃完飯。
於是,三人上桌之後,曹楊儘量不插言。
只管大快朵頤。
想著趕緊吃飽了之後好閃人。
誰曾想?胡老卻好像對他很感興趣似的。
並沒有覺得他今天來的不是時候。
幾杯酒下肚,總是問他一些問題。
問的還全都是《水滸傳》里的。
「前幾天,你老師把你寫的那部《趣說四大名著人物叢書》拿給我看了。
我剛剛看了個三國演義和西遊記,水滸傳才瞅了幾眼,還沒來得及看呢!
就被我小孫女兒把書稿拿走了。
說要拿回單位去給他們《文學評論》的編輯看,等出版了之後給我看鉛字版的,你說氣人不氣人?」
曹楊笑了:「那肯定是胡老你平時太寵她了唄!你要是不寵她,她敢不經過你的同意把書稿拿走嗎?」
胡老頓時語塞。
不再在這個問題上糾結。
話鋒一轉就聊到了正題上。
「上回我剛看到,你說李逵雖然是梁山泊一百單八將中爭議最大的人物之一,但他卻是「最贊的一個」。
你好像還說,儘管李逵心狠手辣、殺人多、殘忍,但他其實不傻。
非但不傻,而且大智若愚。
是梁山好漢中的第一名嘴。
到底怎麼回事兒?
今天反正也沒啥事,你給我說道說道?」
聞聽此言。
曹楊不禁腹誹:「合著這老頭兒今天可算是逮著機會了,上這兒聽真人版的百家講壇來了!
怪不得剛才笑的那麼,那麼,唉,算了,胡老是值得尊敬的人,還是不拿他打鑔了!」
得虧曹楊也喜歡水滸,把這稿子看了好幾遍,印象極其深刻。
否則的話,今天可就現場露餡了。
他正好也吃飽了,放下筷子擦了擦嘴,就開始給胡老解起了饞。
「李逵確實大智若愚,水滸傳中有一回,柴進的叔叔柴皇城,被高唐州知府高廉的小舅子欺辱,憋了一肚子氣,臥病在床,危在旦夕,特地請柴進過來做主。
李逵當時正好在柴進家,就和柴進來到了高唐州。
一到高唐州就發現,柴皇城是真的不行了。
聽了柴進嬸娘的哭訴,和柴家被欺辱的過程,李逵怒不可遏,怒吼:教他吃我幾斧,卻再商量!
柴進不以為然,他想和高廉打官司,說道:放著明明的條例和他打官司!
然後,李逵說:「條例,條例,若還依得,天下不亂了,我只是前打後商量!」
這句話振聾發聵啊!
說他是時代最強音過不過份。
李逵說的一點兒都沒錯,試想一下,如果北宋的大小官僚以及廣大國民,都規規矩矩按照條例來,哪有逼上梁山的事情?
若都按照條例來,魯智深就不會自己去打死鎮關西了。
直接報官,勒令鎮關西不得騷擾金翠蓮不就好了嗎?
林沖也就不會被高求那廝冤枉,還在做他80萬禁軍教頭,生活樂無邊,有一份俸祿很高的鐵飯碗工作,有一個性情賢淑,貌美如花的妻子——琴瑟在御,莫不靜好?
高衙內那廝調戲婦女,尋釁滋事。如果嚴格按條例來,最少要把他拘留十天半個月。
武松不需要自己去殺潘金蓮和西門慶,那一對狗男女應該被繩之以法。
武松還是武都頭,能繼續在陽穀縣工作。
梁中書也絕不敢明目張胆地給老丈人蔡京送十萬貫生辰綱了!
因為宋朝也有反貪條例的。
因此,晁蓋那伙人也不用上梁山了。
宋江那廝故意殺人,殺死情人閻婆惜。可憐閻婆惜才十八歲,就死於非命!宋江還勾結清風山賊寇王英等人,罪大惡極,按律當斬!直接推出午門斬首!
一切依照條例來,按我們現在話說,那就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李逵傻嗎?都能看的清楚我們現在的法律了。
這是第一個例子,咱們看再看第二例。
李逵懷疑宋江強搶了劉太公的女兒,並藏起來了。宋江讓李逵去他房裡搜。
李逵說:「哥哥你說得甚麼鳥閒話,山寨里都是你的手下,護你的人多,哪裡不藏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