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9章 鐵官司的盜竊案(四)
第509章 鐵官司的盜竊案(四)
「衙門巡捕?」內里眾人儘是疑惑。
他們也沒報案,燕方的巡捕衙門怎麼來了?
只有流春察覺了異樣。
「什麼事情?」流春繼續開口問,語氣中帶著恐懼與不安。
「例行查房對帳,出來。」林槐的聲音大了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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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春冷汗一下子溢滿了身體。
他不覺得這是一個巧合。
畢竟剛剛才做了點在有辛氏內可能會被殺的事,現在人就尋來了。
怎麼可能只是簡單的查房?
但,轉念一想,好像沒有別的選擇了。如果不開門,那就是心裡有鬼,燕方對走私查得很嚴,畢竟走私損害的是上上下下所有燕方包括奴隸在內所有人的利益。
辛屈可是規定,正常貿易之中,所產生的稅收,有相當一部分是要落在建設當中。
奴隸們也是靠建設過程中,換去更多食物,來保證自己的身體不會因為長期營養不良而衰弱。
不然,最後奴隸們連翻身的機會都會沒有了。
其中鹽糧酒鐵等等物資,都是被嚴查的。
再加上他現在呆著的地方可是燕方地界,在燕方,哪怕是小路,也是住滿了人。
想要悄無聲息跑出去,很難很難。
所以,糾結一二,流春還是咬著牙推開門。
「我是令支氏行人,有什麼事情非得查房對帳?難道不知道我一直住在這裡嗎?」
林槐直視眼前的傢伙。
開門見山第一句就是細節。
我是盟友令支氏的行人,我一直住在這裡,還需要調查什麼?
希望你能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不然到時候鬧出外交事件,你看著辦。
畢竟辛屈令支氏說到底還是盟友,為了加強彼此之間的聯繫,辛屈提出了互派駐留使者,來全權處理彼此族人在友方部落的外交問題。尤其是經濟糾紛和殺人事件。
如果林槐回答不對,只怕這個傢伙就會趁機搞事,甚至影響燕方接下來的聲譽。
所以林槐的眼神一凝,語氣之中帶著平靜道:「只是例行檢查,現在我們來盤一下路引信息。」
流春緩緩頷首,讓人將他們的路引取來。
路引遞交,客棧的登記也弄上來。
緊接著,有一個流春下屬的人,左摸摸右摸摸,愣是摸不到他的路引。
幾乎是一瞬間,流春這邊都感覺到了不妙。
「路引!」林槐的聲音更多了幾分冷厲。
流春眉頭直跳,趕緊回身喝道:「怎麼回事?」
這人被嚇了一跳,連連擺手:「我不知道啊!我明明隨身帶在身上啊!難道是掉了?」
「快找找!」流春冷汗都下來了,按照燕方這裡對於路引制度的嚴苛把控程度。
路引撿到,你要麼丟了要麼藏起來,再要麼將路引上交巡捕,要是拿著路引去跟失主要錢,就是勒索。
這個罪名可大可小,價格低了徒刑,價格高了死刑。
所以,流春又想到了一種可能,那就是巡捕這裡找到了他們的路引,目的是來逮他們去處罰金。
畢竟路引可是最大的身份證明,如果他們的路引都沒了,那就是逃奴身份,任打任殺。
不過如果是這個可能,那他心也就稍稍放下。
只要不是因為那張木契就成。
「好好想想,掉在哪裡了!」
看這個傢伙如此不省心,流春就氣不打一處來,聲音也冷了幾分。
這人憋紅了臉,急得團團轉。
突然,他想到了什麼,大聲說:「我想起來了,我之前去過幾個地方,說不定路引就在那邊。」
「帶他過去。」林槐沒有為難流春,幾個人帶著他離開,只要能找到路引,那麼也就沒事了。
流春稍微鬆了口氣,接著其他人路引一一檢查完後,林槐拿著流春的路引說:「伱去過平谷?」
流春心頭一緊。
平谷,那可是燕方的重要地盤,但也是分內外的。
外部是市場,能買到很多的礦物。
「我只是去平谷淘礦石和小匕首,這是被允許的。」
流春平淡解釋道。
林槐微微點頭,一般情況下,沒有中樞和辛屈簽署的手令,一般人很難進入真正的核心。
至於外圍的集市,也是用來摟錢的。
一些打造出來的小匕首,不見得都是鐵質的,還有不少是青銅的。
所以每個月有一天的時間,允許外邊來客去趕集。
算是對大規模冶鐵成本的一種回籠方式。
林槐點了點頭說:「你也沒問題,就等著最後的消息了。如果找回來了,我們會收隊。」
「啊?要是不成呢?」流春佯裝疑惑。
「那就請你們暫住幾日,等我們這邊對接了你們的駐留大使後再說。」
原本還沒什麼表情的流春心冷了下來。
他雖然是行人,但並未跟上邊報備就來了。
雖然他們現在權利還是不少。可是南邊的燕方都在收權,他們這些行人已經沒有了當初的強盛,一般情況下,必須聽命於無終麋。
畢竟無終麋才是辛屈決定交易的對象。
他們這些部落,根本不會因為一兩個行人,從而得罪辛屈和整個燕方市場的。
少了燕方的交易市場,他們靠什麼賺取大量的資金驕奢淫逸?
所以,流春算是看出來了,對方之所以不疾不徐,根本就是跟他周旋,想要藉口其他理由講他關押,到時候還不是怎麼炮製就怎麼炮製。
就在他心煩意亂的時候,出去的人回來了:「只找到了被燒掉了半截的路引。還是需要第二次的交涉。」
「什麼!被燒了?誰幹的?居然敢這樣害我們?你們燕方必須給我們一個解釋!」流春大喜,趁勢而吵。
結果話音未落,就聽到邊上有人:「事情明了,是你們的人掉了,然後奴隸掃街的時候,並沒有看清楚,加之今天是集中焚燒垃圾的日子,所以是被奴隸當做枯枝敗葉,集中去了垃圾堆焚燒。
我們趕到的時候,火已經少了幾刻了。說到底,還是你們的人粗心大意,致使路引受損。」
林槐一聽明了,拿出一片竹簡寫起來:燕元年正月初九,查漁陽集市客棧,發現XXX丟失路引,現依律令,監督重置路引,依令批七日留待。
漁陽集市巡捕衙門印。
捕頭林槐私印。
指紋籤押。
接著遞給流春:「那麼,簽下名字,按下指印,之後等待七日我們覆核你們的經歷,製備完新的路引,你的事情也就解決了。」
接過竹簡,流春心裡壓力好大!
要是被細細調查,那他暴露的可能性,可就大了!
但沒辦法,因為這些燕方的官員,多數不會管你什麼想法,公事公辦是他們的特色。
只能硬著頭皮簽下,然後陷入煎熬之中。
除夕快樂,新年快樂。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