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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出差被迫與討厭上司同住,喇叭上門

  第91章 出差被迫與討厭上司同住,喇叭上門

  兩小時後,柳飄飄渾身脫力地癱在沙發上,而她那無能的男朋友還在地上發出無意義的嗚咽。

  林龍攥著柳飄飄的細腰,將她半拖半扶地帶進浴室,服侍自己洗澡。

  隨後換上衣服,掏出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阿偉,尖沙咀青山賓館907房,處理乾淨點。」

  電話一掛,林龍一把捏住柳飄飄的翹臀,徑直往外走。

  柳飄飄腳步跟蹌,回頭瞥了眼癱在地上的男人,猶豫著問:「龍哥,他,他怎麼辦?」

  「他?」林龍嗤笑一聲,指尖用力捏了把她的臀瓣:「送他去環球旅行。」說罷頭也不回地推門而出。

  兩人換了家酒店,順帶買了套制服。

  

  沒了那個無能的男朋友,他們直接換上《出差被迫與討厭上司同住》的劇本,繼續放縱。

  次日清晨,林龍掀開被子,看著臉上還沾著些許污漬、神情慵懶的柳飄飄,心情格外暢快。

  他伸了個懶腰,洗漱完畢後,掏出一厚摞現金塞進她的被子裡,指尖還故意在她的身上摩挲了一下。

  「表現不錯,以後就跟著我吧。」

  「謝謝龍哥!」柳飄飄眼睛一亮,連忙應下,臉上滿是欣喜的神色。

  不僅擺脫了那個逼她去做舞女的爛人男友,還傍上了林龍這樣又高又師、出手闊綽的大哥,簡直是雙喜臨門。

  林龍吃過早餐,便帶著柳飄飄返回了廟街的鴻運雀館。

  沒過多久,泰哥就帶著一眾手下匆匆趕來。

  他昨晚吃了虧,生怕林龍黑吞了那批貨,一大早便帶著另一批贓物和全部手下趕來交易,想儘快落袋為安。

  林龍倒沒打算直接黑吃黑。

  出來混,多少得講點信譽。

  為這點錢砸了自己的招牌,太不划算。

  尤其他做的是銷贓生意,一旦留下黑吃黑的前科,道上的人誰還敢主動找他交易。

  畢竟港島做這行的不在少數,只要手裡有好貨,根本不愁銷路。

  所以明目張胆的黑吃黑絕對不是一個好選擇。

  於是林龍按事先約定的規矩與泰哥完成了交易。

  昨晚那批貨估值560萬,按兩成收,給了泰哥112萬。

  今天送來的這批貨價值510萬,照規矩給四成,也就是204萬。

  兩筆合計316萬,林龍當場點清現金,一次性付清。


  泰哥接過沉甸甸的錢袋,懸著的心終於落了地。

  這筆買賣他其實本金沒虧,但是利益虧了不少。

  本想設計坑林龍一把,結果沒想到偷雞不成蝕把米,反倒讓自己少賺了許多。

  他回頭深深看了一眼鴻運雀館的招牌,眼底閃過一絲陰鷙,暗暗將林龍記恨在了心裡。

  林龍不知道泰哥的心思,他正忙著回收這兩批贓物。

  總價值1070萬的贓物,扣除給泰哥的316萬成本,這單生意最終淨賺433萬,不多也不少。

  林龍拿出三萬塊港幣現金塞進了柳飄飄的一對波中間,惹得她一陣嬌呼。

  天剛到上午,麻雀館裡的人就多了起來。

  林龍閒來無事,也下樓湊局玩了兩把。

  正打著,門外突然進來一伙人,徑直朝他這邊走。

  手下見狀立刻上前把人攔住:「幹什麼的?」

  「找你老闆。」為首的男人朝著林龍喊了一聲:「阿龍,是我,喇叭,聊兩句。」

  林龍聞聲抬眼,見是喇叭,便示意柳飄飄替他接著打,自己站起身揚了揚下巴:「上來談。」

  喇叭是旺角盛和堂的扛把子,林龍和他打過幾次交道。

  盛和堂實力不濟,在社團的地盤裡撈不到什麼油水,喇叭便常帶著心腹幹些搶劫的勾當。

  林龍接手過幾次他的贓物,兩人也算熟稔。

  上了二樓辦公室,林龍拉開椅子坐下,開門見山:「喇叭,有急事?」

  喇叭跟進來,也不客氣,徑直往沙發上一坐:「阿龍,我聽說你最近在大量的收贓物,要不要搭夥干一票大的?」

  林龍對喇叭知道自己收贓物的消息並不吃驚,因為這個消息就是他自己放出去的。

  萬物回收系統只存在七天的時間,他要趁機大賺一筆。

  親自去找客戶效率太低,讓客戶來找他,賺錢的速度就快了。

  「怎麼合作?」

  「我踩好點了,你負責開車,事成之後分你兩成。」

  「剩下那八成貨,你按市價收了,怎麼樣?」

  「聽著倒還行。」林龍點了點頭,話鋒卻陡然一轉:「不過要是小買賣,我可不做。」

  「我打聽清楚了,有家珠寶公司剛到一批珠寶和鑽石,價值最少在一千多萬。

  「這買賣,夠大了吧?」

  林龍頷首:「一千萬以上的活,能做。」


  「什麼時候動手?」

  「今天下午。」

  「行,老規矩,車你準備。」

  「沒問題,早就給你備好了。」

  談妥後,喇叭帶著手下便離開了雀館。

  林龍點上一支雪茄,緩緩吸了一口,心裡已經拿定主意,這一票幹完,就再也不親自當車手了。

  他如今好歹已經是大老闆,再親自下場開車,實在掉價。

  若不是這單買賣油水夠足,他根本不會接。

  不過車手這路子不能放棄,自己不干,倒可以招幾個小弟專做這個,接收消息的同時,順便還能拓寬財路。

  想到這,林龍拿起手機翻出一個號碼,撥了過去。

  電話很快被接起,那頭傳來細鬼的聲音:「喂,龍哥?」

  細鬼,原名何細魁,他14歲跟著父親學賽車,天生就是開車的料,車技頂尖。

  16歲因無牌駕駛被捕,18歲非法賽車被抓,20歲又因偷竊第一次入獄,混了這麼多年,依舊是底層的小混混。

  林龍早前在清水道賽車時認識的細鬼,深知他的本事,做個車手,綽綽有餘。

  「細鬼,我需要一個車手,要不要過來跟我做事?」林龍不繞彎子,直接拋了橄欖枝。

  細鬼聞言眼前猛地一亮,他是少數知道清水道的車神,就是道上有名的暴龍哥林龍的人。

  況且林龍出手大方,還曾幫過他,跟著這樣的人混,肯定不會吃虧。

  「龍哥,我願意。」幾乎沒有猶豫,細鬼就應了下來,他現在也急需用錢。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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