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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法無禁止即自由

  至於其他事情的只要做好自己的份內事就是了。

  出聲明這件事是吉特決定的,他阻攔過,可是吉特一意孤行,那到時候自然就沒他的事情了。

  ...

  報社裡的萊昂也是滿臉笑意。

  雖然吉特這個傢伙很是讓人掃興,但是萊昂此時卻非常高興。

  因為《民眾直通車》的助推,讓《洛杉磯生活報》在民眾中維持一定時間的熱度,但是這種熱度不會長久。

  而正當熱度即將消失的時候,吉特就來了,並且還禁止《洛杉磯生活報》刊登維旺斯百貨公司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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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讓萊昂覺得吉特簡直太貼心了,吉特那囂張的表情在萊昂眼中都變得可愛了起來。

  沒有意外,第二天一早萊昂就在報社接到了維旺斯百貨公司的傳真,內容如下:

  「經我公司調查了解,《洛杉磯生活報》商品信息頁面中關於我公司商品價格信息部分屬於商業機密,貴報社任意刊登對我公司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所以從即日起禁止《洛杉磯生活報》刊登我公司商品價格的相關信息,違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維旺斯集團加州分部。」

  看到這個聲明萊昂不禁心頭大樂。

  他連忙吩咐馬爾斯將這份聲明刊登在今天的《洛杉磯生活報》上,並且明示必須要頭版頭條。

  於是在下午新鮮出爐的《洛杉磯生活報》的頭版,以及《商品推薦清單》版面上萊昂都放上了維旺斯百貨公司的聲明。

  表示因為對方的強烈要求,以後《洛杉磯生活報》將不再刊登維旺斯超市的商品。

  某市內社區活動中心,十幾個家庭主婦正在聊天。

  「這個維旺斯百貨公司是怎麼回事?商品價格標出來不就是讓人看的嗎,能標出來不讓別人刊登,這算什麼?」

  一個家庭主婦拿著《洛杉磯生活報》憤憤不平道。

  另一個家庭主婦一臉無所謂的看著電視,漫不經心地說道:「不讓刊登的話就不去他那買不就是了,反正選擇多的是,我也從來不去他們那裡買東西。」

  「這倒是。」第一個家庭主婦一臉釋然,「要不我們下午去西爾斯超市買東西?」

  「哎呀,最近西爾斯東西越來越貴了,我看我們還是去鄉鎮超市買吧?」

  「我們離那些超市那麼遠,來回油費也有不少吧?」

  「沒看《洛杉磯生活報》上面的今日超市推薦嗎?今天排第一的這個叫沃爾瑪的超市。


  「他們賣的牛奶、雞肉等產品每10美元就要比西爾斯便宜1.5美元以上,這麼一比油費也不算多少錢了。」

  「行,那我們今天下午去沃爾瑪。我們挑出幾個人開一個車去,其他人的東西幫忙帶回來。

  「只要購買30美元以上的商品就算加上油費也比西爾斯便宜一些了。咱們這一次多買點,爭取兩個星期之內就不用買東西了。」

  「好,一起去!」眾人齊聲同意。

  ...

  經過幾天的發酵,這件事情以極快的速度傳遍了大半個洛杉磯,眾多民眾都在討論維旺斯百貨公司做這件事合不合規矩。

  因為關注度頗高,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有些法律人士出來現身說法,說保護自己公司的商業秘密毫無問題。

  也有些新聞學專家出來說維旺斯百貨公司的行為雖然不違法,但是明顯違背了民眾的知情權。

  就像是鐵路公司不告訴大家列車時刻表,航空公司不告訴別人飛機班次一樣。

  如果按照那些法律人士說的,這些不也是公司的商業機密嗎?那為什麼人家要公開呢?

  法律人士則表示鐵路公司和航空公司的信息是通過自身公開,並且是對民眾公開的。

  而維旺斯百貨公司只是禁止了《洛杉磯生活報》刊登,又沒有禁止民眾傳播。

  而維旺斯公司之所以認定自己的商品信息是商業機密,那是因為怕別的超市根據他們的定價進行調整,這會損傷公司的利益。

  新聞學專家則表示媒體就應當承擔傳播信息的責任,只要不是真正關鍵的商業機密和虛假信息,媒體進行傳播就是正當的。

  如果每個公司都能認定自己的一些信息是商業機密,那麼那些違法的公司是不是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曝光他們的調查記者侵犯自己的商業機密?

  如此一來誰還會去當一個孤勇的調查記者?

  難道曝光那些違法企業的商業機密也需要坐牢嗎?如此一來新聞工作者的神聖性何在?

  法律工作者們則會試圖從法律上來詮釋維旺斯公司的行為是合法的。

  他們的論點是所謂「法無禁止即自由」。

  法律人士說米國是一個開放的國家,所以不能給人們套上枷鎖。

  新聞學專家表示你說的都對,這確實不違法,但是這是對社會約定俗成的挑戰。

  如果以後大家都學習維旺斯公司,什麼事情都是商業機密,那民眾豈不是都成被困在一張無形的網中,成了信息匱乏的精神囚徒?


  雖然「法無禁止即自由」,但是卻不能是絕對的自由,商業公司需要對社會、對民眾有所敬畏。

  媒體也有權監督商業公司,讓他們做正確的事,不能一句「法無禁止即自由」就真的百無禁忌。

  法律界人士和新聞界人士雙方你來我往互相交鋒,甚是激烈。兩者的支持者們也都在搖旗吶喊,爭取駁倒對方。

  作為一方當事人的萊昂現在唯一的感覺那就是——倍兒爽!

  隨著討論群體的擴大,《洛杉磯生活報》的銷量節節攀升,很快就突破了日均3萬份,這讓他近幾天走路都是飄的。

  這還不是讓他最高興的,最高興的是《洛杉磯生活報》收穫了極高的口碑。

  很多媒體都對《洛杉磯生活報》高度讚揚,稱他們是為民眾謀福利的良心媒體。

  這次事件簡單來看只是某個公司對自己商業機密的界定權利,更深層次的是大公司對小公司的傲慢,是階層之間的對立。

  傳媒界四大流量天王:階級對立、種族對立、性別對立以及國家/民族對立。

  這四大天王只要把其中任何一個話題炒起來,就永遠不缺乏關注度。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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