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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替補

  第217章 替補

  凌晨十二點,午夜場開始。

  這個好萊塢中國劇院一個單體影廳,滿座高達900人,分上下兩層觀眾席。

  當初格勞曼傾盡心血打造這座殿堂,本是用來上演莎士比亞和易卜生的話劇,舞台進深極深,兩側還保留著當年供歌劇演員出入的拱門。

  然而電影工業如潮水般湧來,那些需要實景幕布和現場管弦樂隊的演出漸漸退場,如今這裡的銀幕已替代了活生生的血肉舞台,成為影像幻夢的容器。

  宋家明特意選了上層靠中的位置,這裡視線恰好與銀幕中心平齊,聲場也因穹頂的弧形反射而格外飽滿,票價僅比普通座貴出一塊三美元。

  他帶著莉智坐下來,打量了影院四周,雖然現在已經是午夜場,但是上座率依然保持八成左右。

  有些觀眾是看完了第一場首映後,覺得意猶未盡,有些情節還沒看懂,於是看完了再買午夜場繼續看第二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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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幕亮起的剎那,幽藍的光潮漫過整個廳堂。

  開場不久,宋家明和鍾楚虹的親密鏡頭便如約而至,兩人在舊式公寓的暖黃檯燈下耳鬢廝磨,鍾楚虹的捲髮垂落在宋家明肩頭,畫面里情意繾綣,呼吸交纏。

  但銀幕前的宋家明卻無暇欣賞自己的演技,因為腰側正承受著一連串精準而兇狠的掐擰莉智的指尖隔著襯衫布料揪住他腰間軟肉,每當他與銀幕上的鐘楚虹眼神交匯多一秒,那力道便加重一分,疼得他接連倒吸冷氣,肩膀不自覺縮起,卻又不敢出聲,只得偏過頭去沖莉智擠出討饒的苦笑。

  所幸這部片子裡他與鍾楚虹的親密戲份不過寥寥兩三場,否則按這懲罰的烈度,他今晚恐怕連莉智的房門都別想靠近。

  影片行進到中段時,後排忽然傳來一個壓低了卻難掩興奮的男聲:「注意看這裡!你仔細看那個掛在牆上的鏡子一看到沒?這是個隱藏的線索,後面第三次循環的時候話音未落,前排一位穿格紋襯衫的禿頂男人猛地扭過頭來,眉頭擰成一團,食指豎在唇前,語氣里壓著怒意:「嘿,兄弟,別劇透!我們自己有眼睛,不需要你當解說員。」

  後排那位正講到興頭上的觀眾被周圍五六道目光同時釘住一有皺眉的、有搖頭的、

  有乾脆把食指貼在嘴唇上發出「噓」聲的。

  他這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影院大忌,訕訕地合上嘴,縮回座位里,把剩下半句話連同爆米花一起咽了回去。

  周圍終於安靜下來,觀眾們重新將目光投向銀幕,三三兩兩的耳語轉為偶爾的輕嘆或倒吸,那些細微的交流如漣漪般擴散又消散。


  宋家明側耳聽著前排兩個年輕人低聲爭論某個時間線分支的先後順序,嘴角不由微微

  上揚,那神情活像一個語文老師聽見學生們對課文做起了過度解讀一有些表達層面連他這個男主角在拍戲時都未曾意識到,可這些影迷卻像考古學家般從鏡頭的犄角旮旯里刨出了層層深意,連他自己都聽得暗自稱奇。

  午夜場散場時已是凌晨一點半。

  銀幕熄滅後,廳內燈光漸次亮起,將觀眾的面孔從暗藍幻影中逐一打撈回現實。

  宋家明牽著莉智隨人流走出劇場大門,迎面撲來的夜風裹著好萊塢大道的喧囂,遠處山頂好萊塢標誌的白色字母在月光下泛著泠泠的光。

  洛杉磯是一座不夜城,尤其是好萊塢,晚上比白天更繁華,更有一種華麗的誘惑。

  莉智將宋家明的手臂挽得更緊了些,臉頰貼在他肩頭,「你什麼時候也拍一部你自己的電影呀?」

  她抬起眼睛,睫毛在路燈下投出細密的陰影,「你來演男主角,我來當女主角,好不好?」

  宋家明低頭看她,不由笑了:「拍電影哪有你想的那麼容易。不過我可以讓導演在新戲裡給你安排幾個小角色客串,你先體驗體驗演員是怎麼回事。」

  莉智卻撅起嘴,身體故意往他身上蹭了蹭,那豐腴的線條隔著薄薄的春衫貼過來,她搖晃著他手臂撒嬌:「我才不要當臨時演員呢要當,就當女主角嘛。」

  宋家明被她這一番軟磨硬泡弄得耳根微熱,只得投降:「好吧,既然你這麼想體驗當

  女明星,那我就成人之美。」

  莉智的眼睛瞬間亮了起來,她仰起臉,鼻尖幾乎碰到他的下巴:「你說真的呀?」

  宋家明雙手環住她的腰將她輕輕攏進懷裡,低頭在她唇上落了一個溫熱的吻,隨即笑著捏了捏她飽滿的臉頰:「你這麼漂亮,身材又好,當演員確實很合適。」

  莉智嘴角的笑意漾得更開,「你真是這麼想的嗎?」

  宋家明端詳著她的臉,說:「不過演員也有分別,演技好的叫實力派,外表漂亮的嘛他故意拖長了音,「就常被人叫花瓶。」

  莉智卻不以為然地一撇嘴,下巴微微揚起:「花瓶就花瓶,別人想做還沒這機會呢。」

  宋家明收斂了笑意,語氣認真了些:「可你要想清楚,女明星表面光鮮,生活卻會被攪得天翻地覆出門吃個飯都有人偷拍,去哪都有人盯著你看。」

  他指了指自己帽檐壓低的腦袋,「你看我現在這個樣子,出門就得裹得嚴嚴實實————」

  莉智卻打斷他,語氣裡帶著女孩特有的執拗:「那我可管不了,我就是要做女明星。」她那雙眼睛裡閃爍著的,既有年輕女孩對鎂光燈下璀璨人生的天然嚮往,那是虛榮,卻又不僅僅是虛榮。


  她心裡比誰都清楚,自己想要的從來不只是銀幕上的名分,只是想跟宋家明有更多交集,無論是生活還是工作,讓這個男人更多關注自己。」

  宋家明忽然停下腳步,轉身面對她,一縷意味深長的笑:「不過今晚我們就有一場戲要上演了。」

  莉智睫毛撲閃著:「什麼?」

  宋家明俯下身,聲音壓低了些,帶著半真半假的戲謔:「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創造人類的故事。」

  莉智愣了一瞬,隨即臉頰飛紅,握起拳頭不輕不重地捶在他胸口:「去你的!」

  這是一個有月亮的晚上,洛杉磯的月光被城市燈火沖淡了幾分,卻仍將兩人交疊的影子拉得修長而纏綿,上演一場浪漫的戲。

  翌日清晨,宋家明穿著睡袍坐在灑滿陽光的早餐桌前,咖啡杯沿冒著縷縷白汽,把當天送來的報紙盡數攤開。

  他想看看《時空罪惡》在好萊塢中國劇院上映首日,洛杉磯的影評人究竟作何評價。

  那些大報的娛樂版塊大多語焉不詳,只有寥寥幾段,語氣謹慎而保留,大部分影評人給出了「一部饒有趣味的類型小品」這樣的中肯評價,既不狂熱貶斥,也不熱烈捧場。

  而批評的聲音照例集中在製作規模上,抱怨場景太過逼仄、演員陣容單薄,說畫面質

  感像用家用手持攝影機拍出來的獨立小製作。

  可宋家明清楚,杜可風聽到這種話一定會跳腳。

  攝影機用的是好萊塢標配的潘那維申,菲林也是柯達原裝,運鏡里那些精心設計的橫移和變焦,藏著太多他們這些行家才品得出的精妙之處。

  不管嘴上怎麼說,《時空罪惡》那接近八成的上座率是騙不了人的數據,至少說明,北美市場上對這類時空循環題材抱有好奇心的觀眾,已用自己的錢包投出了信任票。

  接下來,新線影業將趁熱打鐵,把拷貝發往洛杉磯、舊金山、紐約、芝加哥、費城、

  波士頓、休斯頓,甚至遠赴海外的夏威夷檀香山,鋪開一場覆蓋全美的漸次上映。

  宋家明接到了一個電話,自稱是格萊美頒獎典禮的製作人員,措辭客氣而公式化:想邀請宋家明出席三天後舉行的第27屆格萊美頒獎禮,擔任表演嘉賓。

  宋家明握著話筒愣了兩秒,差點以為自己還沒睡醒。

  如果不是聽筒里傳來的英語帶著地道的洛杉磯口音,他都懷疑是緬甸那邊打來的跨國詐騙電話。

  開什麼玩笑?

  格萊美頒獎典禮,堂堂美國音樂界最高榮譽的盛典,怎麼會邀請一個華裔面孔、且從未在美國發過唱片的人去擔任表演嘉賓?


  況且如此重大的活動,按慣例至少提前三個月就會敲定所有表演人選並進行密集排練,如今只剩下三天時間,即便他立刻答應,也根本來不及配合樂隊走台、燈光彩排和音響調試。

  這其中必定有蹊蹺。

  宋家明掛斷電話,指尖無意識地敲著杯沿。

  他自問尚未自戀到認為自己已在美國火爆,可以讓被格萊美主動垂青的程度。

  葛萊美獎(GrammyAwards),作為音樂類的最高獎項之一,與電影界的奧斯卡金像獎、電視界的艾美獎、戲劇界的美國托尼獎,共稱為「美國演藝界四大獎」。

  其誕生本身便源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好萊塢星光大道項目的一個衍生構想:當時星光大道委員會的唱片公司高管們在擬定候選名單時,發現許多業內翹楚竟無法在星光大道上擁有一顆屬於自己的星,他們於是決議創設一個相當於奧斯卡和艾美的音樂專項獎項來彌補這項缺憾。

  這樣一個有著深厚行業根基的獎項,每年頒獎禮的表演席位都是各家經紀公司爭得頭破血流的香餑餑,怎麼可能憑空落到他的頭上?

  宋家明翻開這幾天積攢的報紙,在娛樂版面上來回掃了好幾遍,關于格萊美的報導大多中規中矩,無非是提名名單預測和紅毯花絮。

  直到他翻到一份發行量不大、紙張粗糙的小報,在邊角位置才看到一條不起眼的短訊:一支在本屆格萊美上握有三項重要提名的著名搖滾樂隊,其核心成員因攜帶違禁品在

  洛杉磯國際機場被警方拘捕。

  新聞被壓縮在豆腐塊大小的篇幅里,措辭克制,甚至連樂隊名字都只是首字母縮寫。

  宋家明盯著這則報導,眉頭漸漸擰緊這條消息若是屬實,對于格萊美主辦方來說簡直是晴日驚雷。

  這支樂隊不僅是三大通類獎項的最有力競爭者,更早已被定為頒獎禮當晚的壓軸表演嘉賓之一,如今成員涉法,不僅拿獎無望,連登台表演都不可能了。

  這樣重磅的醜聞,幾大主流媒體卻不約而同地低調處理甚至避而不報,背後顯然有強大的公關力量在壓輿論,唯恐發酵過度砸了這場全球直播的盛典招牌。

  可即便這個表演席位空缺了出來,美國本土有那麼多一線歌星,從當紅流行偶像到老牌搖滾巨匠,哪個不是削尖了腦袋想頂上去?

  主辦方只要放出風聲,這個替補名額足以讓半個洛杉磯的經紀公司打得頭破血流。

  可為什麼偏偏是宋家明?

  他既非本十簽約歌手,也無新專輯在榜,連一張在美國正式發行的單曲都沒有。

  正想著,宋家明抬眼看見席琳·迪翁正坐在客廳沙發一角,支著下巴望著窗外發呆。


  宋家明站起身來,拿過外套搭在臂彎,朝她笑了笑,「「有人請我吃飯呢,你要不要一起過來?」

  「好呀。」

  席琳·迪翁想也沒想便點頭答應。

  兩人坐車來到對方約定的餐廳,那是一家藏在比弗利山莊僻靜街角的老牌義大利館子,紅白格子桌布上擺著細頸玻璃瓶,裡面插著一枝將謝未謝的玫瑰。

  當宋家明走進餐廳裡面,看見坐在卡座對面那個穿著牛仔襯衫、笑容寬厚的男人時,心頭的疑團忽然像被一道光劈開了裂縫,心頭的迷霧正在慢慢地撥開。

  這個自稱丹佛的男人,竟是約翰·丹佛。

  他是20世紀70年代最受歡迎的民謠歌手之一,也是該年代唱片銷量最高的歌手之一,曾經以一首《帶我回家,鄉村路》唱遍全球的吟遊詩人。

  丹佛一生錄製發行了約三百首歌曲,其中兩百首為原創,在美國擁有三十三張金唱片和白金唱片認證,總銷量超過三千三百萬張。

  他是美國音樂的標誌性人物。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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