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開誠布公

  張明遠笑了。

  話已經說得差不多了,如果陳宇還不心動,他要麼就是安於現狀,要麼就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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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飛宇網吧』有多少台機子?」他狀似隨意地問。

  「四十台。」陳宇想也不想地回答,顯然常去,對那裡的情況了如指掌,「三十台『大腦袋』的,十台新換的『純平』的。」

  「價錢呢?」

  「『大腦袋』一塊五一個鍾,『純平』的兩塊。」陳宇對這些價格更是倒背如流,「包夜的話,『大腦袋』六塊,『純平』的十塊,從晚上十點到第二天早上七點。」

  張明遠拿起一根鐵簽子,在桌上那攤油膩膩的湯汁里開始畫道道。

  「阿宇,咱們來算筆帳。」

  「咱們就按最差的情況算。四十台機子,平均下來就算一塊五一台。一天二十四小時,就算只有一半的時間有人上機,那是幾個小時?」

  「十二個小時。」陳宇下意識地回答。

  「十二個小時,乘以四十台機子,再乘以一塊五。一天是多少錢?」

  陳宇的心算沒那麼快,他愣了一下。

  張明遠直接給出了答案:「七百二。」

  「一天七百二,一個月呢?」

  「兩萬一千六!」

  「嘶——」

  陳宇倒吸了一口涼氣!他那個小小的撞球廳累死累活,一個月才掙幾個錢?

  張明遠沒有停。

  他繼續用那根鐵簽子在桌上畫著。

  「這還只是白天的散客。咱們再算包夜的。四十台機子,就算只有三十台包夜,平均一台八塊錢。一晚上又是多少?」

  「二百四。」

  「一個月呢?」

  「七千二!」

  張明遠抬起頭,看著已經目瞪口呆的陳宇,丟出了最後的重磅炸彈。

  「這還沒算網吧里賣的可樂、泡麵、火腿腸,還有那些遊戲點卡的利潤。」

  「阿宇,你現在告訴我,開網吧是不是一本萬利的生意?」

  陳宇沒有回答。

  他的呼吸已經變得無比粗重。

  那雙有些桀驁的眼睛裡,此刻只剩下了一種情緒——

  貪婪!

  「砰!」


  陳宇一巴掌狠狠地拍在了桌子上,震得桌上的烤串簽子都跳了起來。

  「幹了!」

  他雙眼通紅,像是下定了什麼決心。

  但僅僅興奮了三秒鐘,他又像是泄了氣的皮球,頹然地靠在了椅背上。

  「可是……阿遠,錢呢?」

  陳宇掰著手指頭,臉上滿是苦澀,「一台電腦,就算按最爛的配置來也得四千塊起步吧?咱們先開個二十台機子的小網吧,光電腦就得八萬!我……我上哪兒給你弄這麼多錢去?」

  張明遠卻笑了笑,搖了搖頭。

  「誰告訴你一台機子要四千的?」

  他看著一臉茫然的陳宇,開始給他算另一筆帳。

  「CPU,賽揚2.4G的散片,六百塊頂天了。」

  「主板,用最便宜的845GL集成主板,三百五。」

  「內存,128兆的SDRAM,一百八。」

  「硬碟,40G的,四百塊。」

  「顯卡?用不著!845GL主板自帶集成顯卡,玩《傳奇》、《泡泡堂》足夠了!」

  「機箱電源、滑鼠鍵盤、再加上一台17寸的『大屁股』顯示器……」

  張明遠每報出一個配件的名字和價格,陳宇的眼睛就睜大一分。他對這些東西一竅不通,聽得雲裡霧裡,卻又感覺對方說得頭頭是道,專業得可怕。

  「這麼零零散散地收配件,回來我們自己組裝。」張明遠伸出兩根手指,給出了最終的成本價,「一台機子,兩千塊,絕對能拿下!」

  「兩千?!」陳宇的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這直接比他預想的成本腰斬了一半!

  他看著張明遠,像是在看一個怪物:「阿遠……你怎麼……懂這麼多?」

  張明遠笑了笑,眼神里閃過一絲複雜的回憶。

  前世他離開清水縣後為了生活什麼都幹過。在酒吧當過駐唱,在夜市擺過小吃攤,後來為了學一門手藝,他在省城的電腦城裡幹了整整五年的電腦裝配。

  對於這些早已被時代淘汰的古董配件,他比這個世界上任何人更加熟悉。

  「而且,」張明遠看著已經被徹底鎮住的陳宇,繼續分析道,「阿宇,你要記住。這個年頭來網吧上網的,有幾個懂什麼叫CPU,什麼叫主板的?」

  「他們在乎的就三樣:速度快不快,屏幕大不大,看著酷不酷。」

  「所以,咱們可以把省下來的錢花在刀刃上。」

  「主機咱們自己攢,性能足夠就行。但是顯示器咱們統一用最新的17寸純平!滑鼠鍵盤咱們全用那種帶光的『網吧專用』套裝!再配上好點的耳機和沙發!」


  「你想想,同樣是兩塊錢一小時,一邊是『大屁股』,一邊是『大純平』,一邊是破沙發,一邊是軟卡座。那些網癮少年會選哪邊?」

  陳宇已經聽傻了。他感覺一扇新世界的大門正在自己面前緩緩打開。

  張明遠拿起桌上的酒瓶,給兩人空了的杯子倒滿,開始算總帳。

  「就算咱們把顯示器和外設的預算拉滿,一台電腦的成本也就兩千五百塊。」

  「咱們要干就干票大的,直接上五十台機子!」

  「五十台機子,成本十二萬五千塊。加上好點位置的房租、拉光纖、辦消防、打點文化局的關係……亂七八糟的費用咱們再加兩萬五。」

  「總投資,」張明遠伸出三根手指,比了一個數字,「十五萬,頂天了。」

  他看著陳宇,拋出了最後的,也是最關鍵的橄欖枝。

  「阿宇,這十五萬,你出三萬,占四成股份。」

  「剩下的十二萬,我來想辦法。」

  「我如果考公順利,以後肯定還是以公職為主。網吧開起來,具體的經營和管理都交給你來負責。」

  「我六,你四。年底分紅。」

  說完這些,張明遠沒有再繼續說下去。

  他端起酒杯靜靜地看著陳宇,等著他消化這一切。

  三萬塊。

  四成股份。

  陳宇的大腦在酒精和巨大利益的衝擊下飛速地運轉著。

  他這幾年靠著撞球廳和溜冰場東拼西湊,沒日沒夜地熬,手裡確實攢下了兩萬多塊錢。再跟朋友湊一湊,三萬塊,他拿得出來!

  而張明遠算的那筆帳更像魔鬼的誘惑一樣在他耳邊不斷迴響。

  一個月毛利三萬多!

  刨去電費、網費、房租和人工,一個月淨利潤起碼也有一萬八!

  這麼一個投資十五萬的網吧,不到一年就能連本帶利地全部收回來!

  這哪裡是做生意?

  這他媽簡直就是在撿錢!

  陳宇的呼吸越來越粗重。

  他猛地端起酒杯,將杯中剩餘的啤酒一飲而盡!

  「砰!」

  他把空酒瓶重重地墩在桌上,看著張明遠,那雙布滿血絲的眼睛裡是前所未有的狂熱。

  「幹了!」

  「阿遠,這票,哥們陪你幹了!」

  但在下定決心之後,一個巨大的疑問也隨之浮現在他心頭。


  他看著張明遠,問出了那個他最想不通的問題。

  「阿遠,我能問一句嗎?」

  「你出大頭,拿大股,為什麼……要拉上我?」

  在他看來,張明遠既然懂技術、懂市場、還懂關係,完全可以自己單幹,沒必要平白分出去四成利潤。

  張明遠笑了。

  他看著陳宇,眼神里沒有了之前的算計和引導,反而是一種開誠布公的真誠。

  「阿宇,我找你有三個原因。」

  「第一,我需要一個信得過的人。我們雖然不是天天混在一起,但你的人品我清楚。當年我給你的那點錢,你記了這麼多年,你是個講情義的人。」

  「第二,我需要一個能鎮得住場子的人。網吧這種地方龍蛇混雜,小混混鬧事,工商稅務找麻煩,這些事我一個學生處理不來。但你不一樣,你在清水縣地面上有這個名氣,也有這個手腕。」

  「第三,」張明-遠看著他,一字一句地說道,「我需要一個合伙人,而不是一個手下。我考公是為了走另一條路,我需要一個能把後背完全交給他的人來幫我打理生意上的事。」

  「這個人,除了你,我想不到第二個。」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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