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還有這種操作?
林虎和范彬彬把事情談妥,約好改天去找何秀瓊談判,就送她離開了。
隨後,黃博和寧浩也告辭而去。
王保強第一次打麻將,贏了好幾千。
揣著錢,一臉懵逼地走了。
他還住在林虎的四合院裡,林虎躲到酒店來了,得有人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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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訊洗了個澡,塗上香香的身體乳,跳上床去,鑽進林虎的懷裡。
林虎正蹙著眉頭在想事情,她摩挲著林虎的下巴,問道:「想什麼呢?」
林虎摟著她的香肩,說道:「迅哥兒,你跟京城娛樂圈的人比較熟。
可不可以幫忙留意一下,有沒有什麼電視劇在招募演員,適合范彬彬演的。
小角色不演哦,至少要女二號。」
周訊不怎麼高興,噘著嘴說道:「我幹嘛要幫她留意?」
林虎在她的小屁股上輕輕拍了一記,說道:「傻瓜,我簽下了她,她以後就是我們家員工,你作為老闆娘,給自家員工安排工作,這有什麼不對嗎?」
林虎這麼一說,周訊頓時轉嗔為喜,感覺很對。
她仔細想了想,說道:「前段時間寶鋼導演找過我,好像他那個戲的女一號還沒定吧!」
「趙寶鋼?」林虎頓時來了精神,問道:「什麼戲?」
九十年代到千禧年間差不多二十年的時間裡,趙寶鋼算得上爆款製造機了,拍一部火一部,捧紅了很多演員。
林虎記得他最後一部大爆的電視劇好像是《奮鬥》,佟大為、文章、王珞丹、馬伊琍、李小鹿等人憑著這部劇狂刷知名度。
周訊說道:「叫做《東方紅了》,是一部民國劇。」
「《東方紅了》?」
林虎搜索記憶,發現沒聽說過有這麼一部劇。
聽名字像是一部紅色劇集,趙寶鋼也拍這個?
「既然他找了你,那不是就是想讓你做女一號麼?你不樂意演?」
「寶鋼導演的戲我怎麼會不樂意演呢?不過他是找我演女二號。」
林虎感覺有點莫名其妙,問道:「你可是國際影后,演技又那麼棒,他居然找你演女二號?他沒搞錯吧?」
周訊道:「寶鋼導演說,希望用知名度高、經驗豐富的演員去帶動沒有經驗或知名度低的演員,可以讓更多的年輕演員走出來。」
林虎感覺不可思議:「他是雷鋒嗎?這麼高尚?他應該是簽了新人,找你去給他家藝人抬轎吧?」
「真沒有,寶鋼劇本都沒寫好呢,他打算先確定演員,然後照著演員寫劇情。
男二號確定了是陸毅,女二號他就找了我,至於男女一號,目前還沒定,反正是打算找新人。」
林虎感覺趙寶鋼有點神經,找兩個知名演員去給兩個不確定的新人抬轎,這是什麼操作?
又感覺趙寶鋼有點牛逼,沒有劇本,先把演員確定了,然後照著演員寫劇情,還有這種操作?
不過,林虎不記得後世有一部劇叫做《東方紅了》,那應該是最後沒搞成。
林虎搖搖頭,說道:「算了,我自己搞定。」
周訊問道:「這個冰冰就是你之前說找她拍戲的那個?」
林虎點點頭:「是啊,當時找了她和趙燕子,都沒有成功,後來才找的高園園。」
「你怎麼忽然想到要簽下她的。」
「因為她長得漂亮啊!」
「你是垂涎她的美色吧?」周訊狠狠地掐了林虎一下。
「嘶……」
林虎忍著痛,說道:「我的理想,是打造一座東方娛樂帝國。
就好像香港的邵逸夫,甚至是好萊塢的迪士尼那樣。
現在我名氣這麼高,肯定要趁機牽下幾個有潛力的新人啊。
不止范彬彬一個,後續我還會簽更多的人進來……」
林虎詳細地跟周訊闡述自己的計劃。
「我的第一步計劃,就是像陳龍大哥那樣,開設一家藝人經紀公司,然後用自身的名氣,來帶火這些藝人……」
陳龍在八十年代開了一家經紀公司,讓他的經紀人陳自強擔任總經理。
簽下了張曼鈺、梁家揮、張學友、鄭裕玲等知名港星。
巔峰時期,香港明星的半壁江山都簽在陳龍旗下。
陳龍利用自己的名氣來捧人。
他帶著張曼鈺拍《警察故事》,又投資《阮玲玉》讓張曼鈺做女主角,把張曼鈺捧成了柏林影后。
他還幫梁家揮接到了國際項目《情人》,讓梁家揮在歐洲擁有的知名度。
林虎把陳龍的事跡慢慢講給周訊聽。
這些香港娛樂圈的往事,在後世的網絡上扒得很多,林虎非常清楚。
但是在九十年代末期資訊不發達的中國大陸,周訊卻聞所未聞,聽得津津有味。
等林虎講完,周訊頓時覺得林虎是在做著一樁很偉大的事業。
「那後來,陳龍大哥怎麼又把公司解散了呢?」
「那個時候正是香港回歸前幾年,香港的黑社會進行著最後的瘋狂,陳龍大哥不斷被騷擾,他自己都要躲到國外去,公司也就開不下去了……」
林虎又給周訊科普了一番香港黑社會逼迫藝人拍戲的往事。
什麼梁家揮被綁架、劉㯖樺被人用槍指著頭、周閏發家門口被人扔了一個帶血狗頭……
樁樁件件,離奇又駭人,周訊聽得一愣一愣的。
她好奇地追問:「你怎麼什麼都知道?」
林虎信口胡謅:「我在美國拍戲的時候,陳龍大哥喝過幾次酒,他閒聊的時候講起的。」
林虎大談港娛八卦,成功轉移了周訊的視線。
周訊也不問林虎簽范彬彬是不是貪圖人家美色了。
林虎暗自吁了口氣,好險過關。
……
幾天後,林虎約了瓊瑤的兒媳何秀瓊,談范彬彬的合約問題。
其實范彬彬可以一分錢不賠的,無非就是打官司。
她當年簽合約的時候才15歲,屬於未成年,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不過,范彬彬的確是靠瓊瑤劇獲得了知名度,得了好處,而且她也不敢得罪瓊瑤這樣的圈內大佬。
所以,她還是傾向於賠錢的,雖然她根本拿不出一百萬。
在原時空,是她媽媽拿出了家裡的二十萬存款,經過法院調解之後,用這筆錢換得了女兒的自由身。
現在由林虎插手,這件事解決得更快。
《拳霸2》正在亞洲各國和地區掀起票房狂潮,林虎儼然是新一代的動作巨星,第二個陳龍。
他這樣的人,但凡在華語娛樂圈混的,都不會願意得罪他。
這點錢對於瓊瑤來說不算什麼,真打官司還未必能拿得到。
那麼,還不如賣林虎一個面子。
林虎還跟她家的皇冠出版社有業務往來呢。
最終,林虎掏了二十萬,就替范彬彬解了約。
違約金,肯定是要給一部分,不然就壞了規矩。
林虎也是要做經紀業務的人,難道以後免費和旗下的藝人解約嗎?
范彬彬跟瓊瑤解除合約後,就跟林虎簽了八年合約。
有意思的是,范彬彬是林虎簽下的第一個藝人,而不是周訊。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