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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黑金(求追讀)

  看著陳非掏出的槍。

  樂慧貞臉色微微一變。

  就憑那聲音,絕對不是塑料玩具。

  大家本來還聊得好好的,他怎麼突然就掏槍了?

  再說,哪有人用槍招募手下的?

  她懷疑如果自己現在轉身跑路,這人很有可能會從後面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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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慧貞感覺自己的呼吸都有些不順暢。

  沉默差不多十秒鐘,她才開口問道:「如果我現在跑路,你會不會從後面開槍?」

  「你可以試試。」陳非淡然回答。

  樂慧貞差點哭了。

  「哪有你這麼招募人的?」

  「是你說要抄襲我的創意的。」陳非道,「要不要跟著我干?你想繼續做一個到處跑新聞的小記者,還是一個可能是香港未來最賺錢的傳媒帝國總裁?」

  樂慧貞露出一個比哭還要難看的笑容:「什麼總裁的什麼我們慢慢談,你先把槍收起來,我這個人膽小。」

  大庭廣眾之下曬槍確實不好。

  陳非把槍收回去。

  樂慧貞又道:「我就算是辭職也沒這麼快啊,你總得給我點時間考慮吧?」

  「要多久時間考慮?」陳非問她,「你要是說一年半載的,我哪有那麼多時間給你?」

  樂慧貞內心各種鬥爭。

  一方面感覺這兩本雜誌挺有吸引力的,而且好像搞頭還不小。

  另一方面,自己剛憑藉昨晚的事情稍稍火了一把,要是就這麼跑路,有些半途而廢的感覺。

  可不答應的話,又怕被這人給弄死。

  她考慮了差不多三分鐘,才說道:「你打算投資多少?」

  「先投個五十萬,後期再追加。」陳非說道,「正如我一開始告訴你的,我現在沒有雜誌社,沒有辦公室,如果你入職,你就是我的頭號大將。」

  「呃……」樂慧貞一時間不知道說什麼好。

  這人連辦公室都沒有,就這麼招募頭號大將。

  要是換成膽小的,估計已經報警。

  她又問道:「《YES!》還算好做,但《黑金》裡面的信息,你要怎麼保證準確又及時?要是跟《新知》那樣,大家還不如去看《新知》,憑什麼來看你的?」

  「這個問題問得好。」陳非笑了笑,道:「我自然有自己的渠道,保證到時候絕對都是新鮮出爐的內幕新聞,連狄波拉要被人綁架的事情,我都知道,你真不會以為我是偷聽到的吧?」


  「這好像也有點道理……」樂慧貞又想了想,道:「我不想做馬仔,我也要投資。」

  「投多少?」

  「投二十萬港幣。」樂慧貞道,「而且還要兼任《黑金》的主編。」

  心裡想著大不了電視台那邊先停職,要是雜誌辦不下去,自己就跑回去當記者,或者可以用他的創意繼續辦。

  陳非看了她一眼。

  「你一個女的,寫社團內幕?」

  「女的怎麼了?」樂慧貞不服氣地瞪著他,「我跑新聞三年,警署、法庭、廉署、社團,哪個地方沒去過?你知不知道去年全港第一個拍到恒生銀行持槍劫案的記者是誰?」

  「你?」

  「正是我。」

  「所以我一眼就看中你這個人才。」陳非點點頭,又道:「你看這創意是我的,而且調查那些內幕的渠道也是我的,所以我要占股80%,而你就占股20%,有沒有問題?」

  要想馬兒跑,就得給馬兒吃草。

  想要馬兒不跑到外面去,方法則有很多。

  民國時候有個天一影業,創始人叫邵醉翁,公司捧紅的第一個女演員叫胡蝶,後來胡蝶出走,天一公司損失慘重。

  於是邵醉翁痛定思痛,要捧紅下一個「胡蝶」,這個人叫陳玉梅,為了不讓陳玉梅有被對手挖走的可能,只有一個最好的辦法。

  就是娶了她:既是她的老闆,又是她的老公,這樣她就再也不可能離開天一公司,同時還能省一筆演員工資。

  邵醉翁就是邵氏電影創始人邵仁枚和邵逸夫的大哥,後來邵逸夫很好地繼承了大哥這個省錢的辦法。

  樂慧貞道:「成交。」

  陳非想了想,道:「《YES!》的主編你有沒有人選?」

  「我發現你這人真是……」樂慧貞無語了,這人除了計劃書和錢,其他的真的是什麼都沒有。

  她有些無奈,「正好我這一時半會兒沒事情,我們先去把雜誌社的事情搞定,對了,報刊督印的牌照、刊號、發行權這些,只過戶給公司,不賣給個人,你有沒有公司?」

  「沒有。」

  樂慧貞直接一頭黑線。

  她忍不住問道:「你知道去哪註冊嗎?」

  「不知道,你知道就行。」

  樂慧貞徹底沒了脾氣。

  「我真是服了你,走吧,現在去註冊公司。」

  到了地方,樂慧貞帶陳非填表、排隊、交材料。


  她對這套流程熟,因為跑新聞的時候幫採訪對象查過公司資料。

  公司名字陳非選了一個:「黑金傳媒。」

  樂慧貞都懶得問這個名字什麼意思。

  註冊費加印花稅,一共兩千三百港幣,陳非付的錢。

  至於註冊資金,兩人同時出資。

  從註冊處出來,樂慧貞又道:

  「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如果你要開新雜誌社的話,光是刊物督印牌照、登記、印刷備案、發行資質這些就要花至少一個月的時間,更別說報攤鋪貨、批發商、街頭髮行、書店渠道全部要自己啃。」

  「那我們買一家,直接過戶,不用排隊審批,當天接手、當月就能出刊。」陳非道。

  「買哪家?」

  「不知道,你有沒有推薦的?」

  樂慧貞直接被氣笑了:「你連買哪家都不知道,就說要買?」

  「你干記者這麼多年,肯定知道哪家雜誌社快不行了。」

  樂慧貞想了想,還真有。

  「灣仔有一家,叫《新潮周刊》,三年前創刊的,做時裝和美容,定位跟《姊妹》差不多,老闆是個女的,姓林。」

  她補充道:「據說虧了一百多萬,現在頂不住,雜誌雖然停了,但刊號還在,發行渠道的合同也沒到期,還有幾個老員工在守攤子,更主要是沒外債。」

  「幾萬塊能拿下?」

  「她當初投了五十萬,那是三年前的事情。」樂慧貞說,「現在估計五六萬就賣。」

  「帶我去。」

  「你真要買?」

  「錢都準備好了,為什麼不買?」

  樂慧貞發現自己竟然無法反駁。

  乾脆再幫陳非約了個律師,隨後三人驅車去灣仔。

  《新潮周刊》的辦公室在一棟老舊的寫字樓里,三樓,門牌上掛著褪色的銅牌。

  樂慧貞之前來採訪過這家雜誌的老闆,熟門熟路帶陳非去找到老闆。

  樂慧貞上前說明來意。

  老闆林太看了陳非一眼,隨口道:「你要買我的刊號?」

  「雜誌社整體打包。」陳非點點頭,「刊號、發行渠道、辦公設備、員工。」

  林太苦笑了一下:「我那些員工早就走光了,現在就剩三個人,排版、製版、行政,三個全是熟手,你要的話,一起帶走。」

  「多少錢?」


  「八萬。」

  樂慧貞還價:「五萬,林太,現在什麼行情你也知道,五萬是最優的價格,要是再過幾天,可就不是這個價了。」

  雙方簡單討價還價後,林太最終以五萬的價格打包出售。

  外面每天開張和倒閉的雜誌社一樣多,再過幾天,估計也就只能賣個兩三萬。

  林太把合同、刊號文件、發行渠道合同、辦公室租約,一股腦全搬出來。

  不過這些還需要律師來審核,看有沒有隱藏債務、有沒有官司之類的隱患。

  雙方約定,將各種文件交給律師,等律師調查確認沒問題,雙方再簽資產收購協議。

  等送走律師,站在馬路邊吹涼風的樂慧貞感覺自己剛剛就像是做了一場夢。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腦子進水了,還是被那把槍嚇傻了。

  只是短短兩個小時不到,她就變成一個連辦公室都沒有的公司的股東,而且這個老闆看上去還挺不靠譜的。

  20%的股份,二十萬港幣。

  也不知道現在退股還來不來得及。

  「你幫了我這麼大的忙,要不,我請你吃個飯?」陳非提議道。

  樂慧貞馬上搖頭:「算了!只是跟你喝個茶,我就莫名其妙成了這家什麼都沒有的公司的股東,要是再吃飯,說不定還會變成這家公司的老闆娘。」

  「你想得倒是挺美。」陳非說道。

  隨即打開【全港每日事態圖】。

  作為老闆,他必須要拿出真本事,讓樂慧貞相信他能辦好雜誌。

  見樂慧貞要上車,於是他便說道:「我剛好知道有個地方正在發生一起搶劫案,很合適放在《黑金》上,不如一起去看看。」

  「哦?」樂慧貞半信半疑,「哪裡?」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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