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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8章 徐德:沒人比我更懂法律!【二合一八千字大章!】

  意下如何?

  徐德覺得很不好!

  「這不符合規矩吧。」

  徐德意有所指的開口,他看了看周圍窗口處的周法官,委婉拒絕道:

  「檢方私下聯繫被告辯護律師...並且還問對方的證據,這不符合法律流程的!」

  

  法律辦事較為嚴苛,不說別的。

  單單是私下見面這件事,就明確的有過什麼情況下才能見面,又或是人與人之間不能碰面。

  首先,是法官。

  法官理論上,私下不得與控辯雙方共處,必須在有人或事物可以進行『公證』的情況下會面。

  所以,基本只能在眼下的服務中心見人。

  檢察官也是同理,對方雖然沒法官這麼嚴苛,但實際上也寬鬆不到哪去。

  不過......

  「徐律師多慮了,海城的執法環境還是相當人性化的。並不會墨守成規。」

  檢察官梁秉信笑嗬嗬的搖搖頭,順便伸手指了指身側的周法官。

  「何況,你看周法官就在這呢。」

  「我姓梁,你稱我叫梁檢察官即可,就本案,我覺得我們可以深度探討一下。」

  「這.......」

  徐德沉默片刻,最終思索片刻,深深嘆了口氣,苦澀道:

  「實不相瞞,梁檢察官。」

  「這起案件...我方持悲觀態度。」

  「被告人的狀態...我想這不是什麼秘密,您應當知道。」

  他的語氣中帶有極濃的悲哀,常人單是稍微聽一聽,怕是再焦躁的內心也會被安撫下去。

  梁檢察官原本還想問些什麼。

  此時聽到這話,倒是有些不知該如何開口了。

  就連服務中心窗口處的周法官。

  聽到這話,也有些默然,旋即深深嘆了口氣。

  接著,便見徐德坐在一側的公共椅子上,搖頭開口道:

  「被告人李傑,今年才36歲...嗬嗬,但他這條腿,卻是在27歲的時候就沒了,嗬嗬,一整條腿啊。」

  「腿沒了,人也就廢了,過了幾年苦日子,和老婆離了婚,孩子至今也才堪堪10歲。

  「被告人找不到工作,平日裡只能跟一堆老人混跡在一起,做點手工活。」

  「本想著,拿點賠償金,往銀行里放著吃點利息,也能勉強地活下去......」


  徐德感慨地說道,語氣很是唏噓。

  「結果......」

  「這斷腿錢,卻是一分也拿不回來,你說這可不可笑?」

  說話間,他拳頭攥了攥,而這小動作也恰好被幾人所看去。

  身側的檢察官女助理聞言,有些欲言又止,眼中情緒複雜,最終微微垂頭。

  檢察官梁秉信則是微微沉默,最終搖著頭道:

  「保單這件事......還沒給個具體的處理結果呢。」

  銀行的案子至今也沒結束。

  但話又說回來了。

  一起案子是有固定辦案時間的,時限一到,必定宣判,所以,無論如何,這錢也能拿回,只不過是快慢的問題罷了。

  但......

  「我方當事人卻是等不了啊。」

  徐德臉上流露出感慨之色,旋即忽的看向梁秉信,他眉頭一挑,眼神凝起,說道:

  「梁檢察官。」

  「您見過被告人李傑的母親嗎?」

  「【急性缺血性腦卒中】這種急性病一出,超過48小時不進行緊急治療...即便僥倖保住命,但也大概率留下永久性偏癱、失語、認知障礙。」

  「您知道他母親目前是什麼程度嗎?」

  說到這。

  那兩個年輕的助理,此時情緒明顯有些低落,女青年手指不自覺捏著衣角。

  這起案件,他們調查期間,是不可能繞開其父母的。

  李傑母親目前處於認知障礙和失語雙重病症,10歲的孩子卻很是懂事,開始照顧老人。

  當時,檢方找上門時,看著這一老一幼,以及殘破的房子,也是沉默許久。

  此時,被徐德再次提起......

  突然的,徐德再次道:

  「李傑一審又判了死刑。」

  語不驚人死不休。

  兩個助理內心一跳,就連梁檢察官也是如鯁在喉。

  徐德再次緩緩道:「也不知道,李傑若是被死立執後,兩人能否活下去。」

  聞言,梁秉信立即開口道:

  「海城的基層工作還是沒的說的。」

  徐德點點頭,「是啊。」

  「畢竟,一個罪犯能立即宣判,速度和保障確實是沒得說。」

  「可惜,要是其他罪犯抓的也快,怕是就沒這些事了。」


  他意有所指。

  梁檢察官沒話說了。

  他聽得出,對方是在說【惠民安康保險】的魏田,以及地方銀行的經理。

  銀行的案子至今都沒結束,反倒是李傑殺人,迅速做出了宣判.......

  「不過,梁檢察官,我這人還是很樂觀的。」

  「李先生既然將案件承辦給了我,那麼,我就得為其負責。」

  「不說無罪什麼的,哪怕是減刑呢?」

  「萬一能找出什麼角度,能打個減刑就最好不過了。」

  「至於像是什麼,打到無期,又或是定個二十年內有期......」

  「甚至說所謂的無罪.......」

  徐德在幾人沉默的時候,忽的話鋒一轉。

  「那麼。」

  「這可就想都不敢想了。」

  接著。

  徐德便不動聲色地起身,在沉默的氛圍內,邁開腳準備向外走去。

  「好了,梁檢察官,我這邊還有些事,就不在法院多呆了。」

  「我先去看守所見一下被告人。」

  「您先忙著。」

  話落過後。

  待周圍幾人回過神來,抬頭看去時,卻發現他的身影不急不緩的消失在法院服務大廳。

  「唉,被告人...確實是有點不容易.......」

  檢察官女助理小聲開口道。

  聞言,梁秉信卻是搖搖頭。

  「但這也不是用殺人來解決問題的解決答案......只是用一個更大的問題掩蓋住另一個問題。」

  殺人並不是解決矛盾的理由,這是一個行為,一個違法犯罪的行為。

  又或是說,這是魏田的死因。

  總之。

  李傑雖然讓魏田死了,但他自身卻會付出更多因他殺人所產生的代價。

  先不說他自己被判了死刑,36歲,人生剛剛過半便要接受死刑。

  單是其家人。

  他殺了人,那麼,死後孩子怎麼辦?靠跑路的老婆接濟?

  母親呢?患有失語症和認知障礙的母親怎麼辦?官方當然可以給低保,但總不能派一個人24小時照顧吧!

  甚至說...十年後,李傑那26w存款,該怎麼才能到孩子手裡?


  說不定孩子都不知道這件事!

  魏田被這麼一殺,雖可以解氣。

  但更多的問題卻也隨之而來!

  錢沒了、人沒了、老人沒人照顧、孩子更是無人撫養......

  更別提......

  「檢察官非得這麼做嗎......」

  女青年揪著衣擺小聲說道,徐德的話明顯觸動了她感性的性格。

  身為公訴方,明知對方不易,卻依舊要公訴......

  「嗬嗬,確實非得這般不可。」

  檢察官梁秉信收斂了一下自己有些恍惚的情緒,此時沒了表情,警告一般的瞥了女青年一眼。

  法,是雙刃劍。

  砍他人的同時,也會砍向自己。

  可卻又萬萬不能缺了這柄劍!

  女青年沒開口。

  就在梁秉信站起身,準備帶著信息回檢察院的時候,恍惚間......

  那一直站在一側的檢察官男助理此時有些狐疑,他摸著自己下巴,遲疑著,若有所思著說道:

  「不對。」

  「這律師說了很多,但好像...跟沒說一樣。」

  「梁檢,你不是問他兩份申請是什麼意思嗎?」

  「他好像沒回答啊。」

  男青年有些驚疑。

  是的,對方沒回答啊!

  梁秉信拉住對方,是想問問對方是不是發現了什麼,儘早將庭審要解決的東西都解決掉,可一番話下來,對方愣是一點解釋都沒有!

  「你這人怎麼這樣?」

  女青年柳眉微蹙,雙手環胸。

  「他不是說了嗎,案子不易,就剩不到半個月開庭,所以想找點能減刑的信息。」

  減刑是態度,不是回答。

  那律師也沒說這信息是用來減刑的啊!

  男青年有些語塞,總覺得有點奇怪,但梁秉信卻是沒說什麼,只是擺擺手,開口道:

  「無妨。」

  無論如何,梁秉信覺得這個律師還是挺不錯的。

  單是剛才那一番話,如果不是真心實意,那說出口的時候壓根無法勾出他人情緒。

  從這點就能看出。

  徐德的風評...多少還是有一些差別的!


  不說別的,單單是綠森市,自己那個承接過18中;案公訴方的檢察官朋友黃石,對方對此人的評價,梁秉信此時倒是持質疑態度。

  更何況......

  「說與不說都無所謂。」

  「何況,法律也沒規定庭審前夕,被告方必須將自己想的東西說出來。」

  梁秉信站起身,向外走去。

  司法在有些人眼裡是很周密,各種法例織成的漁網令人感到壓迫,喘不開氣。

  但實際上,留有的縫隙還是相當大的。

  比方說『庭審突襲』,這玩意只是違規與不提倡,而不是不能用。

  如果,你真能靠庭審突襲又或是自己的思路,在法庭上將一切指控駁回...那司法也認了。

  算你厲害!

  「回檢察院吧。」

  梁秉信率先離開,兩個助理也緊隨其後。

  至於窗口的周法官,則是不知何時早已離開。

  公法檢的單位一般相距不會太遠,加上這裡是海城,堵車嚴重,所以三者為了不被出行影響到司法進展,彼此間的單位自然沒有多遠。

  約莫半小時不到。

  檢察官梁秉信,便回到了海城市級人民檢察院。

  「吱~」

  車輛在停車場停下。

  梁秉信下了車,抬頭瞥了眼面前這高聳,宛若地方高院的建築,並未放在心上。

  只是抬起腿,快速的踩踏著小碎步踏上台階,旋即坐上電梯,往專案辦公室內走去。

  「吱~」

  專案組的門被推開,屋內,一個檢察官下意識回頭看了一眼。

  「劉檢。」

  梁秉信隨口打了個招呼,旋即四處看了看,又道:

  「主任呢?」

  面前這個劉檢察官自然就是承辦案件的三位公訴人之一。

  劉檢察官道:「馬主任不在,剛才有事出去了。」

  話落,劉檢察官又看了看對方手裡的手提包,臉上流露出了些許詫異。

  「法院那邊什麼情況?那兩份申請搞明白是什麼情況了嗎?」

  「我跟你說。」

  「這案子可不能出什麼意外...哪怕是要出意外,也不能是突發意外!」

  劉檢察官語氣嚴肅,臉上滿是認真。


  當你坐的位置越高,盯著你的人也就越多。

  同理。

  一座城市也相差不多!

  海城作為國際都市,關注這起『槍殺;案』的視線有許多,但凡案子辦理出錯...毫無疑問,對其整體形象完全算得上是個打擊。

  當然,出了銀行;案本身就是個打擊,可阻止事態蔓延總比放任輿論增大要好。

  所以。

  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一職,被徐德承接後,梁秉信才會多疑。

  不多疑不行啊。

  這人...梁秉信從頭到尾,除了委託人的角度,他愣是沒找出其餘能扣出好名聲的角度!

  檢方?法院?公安?

  公檢法三方看到他就沒一個不罵的。

  兗州市的檢方和綠森市的檢方不罵兩句都算好的。

  對方那庭審突襲,也不可能讓法院有個好評價,至於公安......兗州市那『挖二手墳』的警察也有點說法。

  更別提綠森市那被哄去抓姦的刑警了。

  不過......

  「我覺得,這律師的人品倒也沒那麼差。」

  「不太像傳聞里描述的那樣,看起來倒也挺單純...嗬,像是我當初剛入行一樣,懵懵懂懂的。」

  梁秉信回想起徐德說的那番話,微微沉默後開口為其說了兩句話。

  接著便從公文包抽出兩份文件。

  「這就是物證中心給的回執報告了。」

  「我問了兩句。」

  「目前來看...他應當就是在打減刑辯護。」

  遞文件的同時,他伸手指了指第二份有關『動能』的回執報告。

  「槍械擊發動能很不穩定。」

  「甚至,一審法醫那邊給出的鑑定也是只有幾十焦耳的動能,你也是個老牌檢察官了,這點動能有什麼用也不用我提醒。」

  也就是說.......

  劉檢察官忽略掉第一份回執報告,看著手裡對方所指的第二份,若有所思道:

  「他想從『意外』入手,做減刑辯護?」

  梁秉信點點頭。

  「只要打掉故意殺人的角度,將其修改成故意傷害...大概率可以無期,小概率死緩。」

  「如果高院那幾位的自由心裁偏向被告人李傑.......」


  「嗬,說不定二十年內有期也行!」

  劉檢察官琢磨片刻,最終點點頭。

  「這律師倒是挺懂得揚長避短的。」

  「也知道不能跟司法硬碰硬。」

  「槍械之類的鑑定在一審之際並未做,只是做了法醫的【傷勢鑑定】。」

  「如果想在傷勢鑑定上下手...那基本沒辦法,一審已認定的事情,二審基本不會更改。」

  「但槍械鑑定沒有,如果二審搬出...高院確實會重新慎重考慮!」

  司法的潛規則徐德先前也思考過。

  那便是,不對同一事件進行多次定性審理!

  一審已經認定,二審你就這個問題再討論,法律基本也不會管,除非你掏出新的法例又或是給出從源頭扳倒這問題的證據。

  不跟潛規則硬碰硬。

  選擇從槍械動能下手,進行減刑.......

  「思維很靈活,就是難搞啊。」

  「畢竟,被告人自身認定這是『槍』,只要是槍,那就能殺人,而他在案發過程中所做出的行為,又完全可以稱得上是『故意』。」

  「這種知曉可以殺人,且還存在『故意』性質......」

  劉檢察官嘆了口氣。

  「故意殺人基本跑不掉。」

  至於意外致人死亡?

  有概率,但很小。

  為什麼?

  舉個例子。

  一個小女孩拿著一把刀不一定能捅死人,但她就是要來殺你,明確的故意殺人態度。

  這時候,小女孩給了你一刀,接著兩人摔倒,小女孩的刀順勢插進你腦袋,導致你死亡。

  那麼。

  這時候你能說她不是故意殺人嗎?

  你的家屬,能接受你是死於『意外』嗎?

  就本案而言也是這個道理。

  知道這是槍,還衝著對方開槍,但難道就因為打中的角度刁鑽,所以判意外?

  「唉。」

  梁檢察官搖搖頭,此時倒也不擔心了。

  「至少。」

  「目前來看被告方是不準備搞什麼么蛾子了。」

  「打就打吧,到時候該怎麼辦怎麼辦。」

  說著。

  他話鋒一轉,又道:

  「對了,原告人那邊有什麼消息嗎?」

  劉檢察官想了想,轉過身回道:「杜藤?這人......」

  「可能也在觀察被告。」

  是的。

  杜藤有多疑症,這人哪怕是自己已經對一件事進行了認定,但也不會放掉警惕心。

  雖說。

  徐德從8月初到現在什麼動作都沒有,表現的跟一個小白一樣人畜無害,但杜藤卻始終盯著對方。

  「法院、公安、檢方,對方的人每天都會準時準點看一遍被告是否有別的行為。」

  劉檢察官隨口說道:

  「怕是暗地裡還派了人緊盯。」

  「對了。」

  「被告還有什麼別的行動嗎?」

  梁檢察官搖搖頭。

  「沒了。」

  「什麼都沒有?」

  「什麼都沒有,如果有申請的話,法院那邊能有消息。」

  劉檢察官咂舌,他們本以為對方會在海城『大鬧一通』,誰承想竟然這麼老實。

  這般來看......

  「其餘的地方檢察官,內心多少還是有點狹隘了。」

  「這種律師都容不下。」

  劉檢察官搖搖頭,表示對那些徐德的風言風語持反對態度。

  至於他們該怎麼辦......

  「二審於9月9日開庭」

  「時間也就半個月...嗬,這點時間沒法走完『申請——准許——調查——驗證——回執』一整套流程。」

  「既如此,那咱們也早就只能......」

  劉檢察官微微吸了口氣,緩緩說道:

  「等開庭了!」

  梁檢察官點點頭。

  「等開庭吧。」

  與此同時。

  ......

  ......

  「老黃啊老黃,你真是害我不淺啊!」

  「哎呀,綠森市距離海城這麼遠,你竟然還能有個海城朋友...甚至平日裡閒著沒事就損我兩句......」

  與此同時。

  海城。

  看守所大廳中!


  從法院出來的徐德,此時來到了看守所內。

  徐德與林月坐在大廳之中,此時等待著民警給自己安排會見工作的同時,他小聲嘀咕著。

  「虧我還拿你當忘年交的好朋友!」

  「真是辜負了我的信任。」

  「還有海城的檢察官.......」

  「一個檢察官對律師有這麼多疑心做什麼?人和人之間還能不能有什麼信任了?」

  「我又不騙人.......」

  聽著這些碎碎念。

  身旁的林月忍不住翻了個白眼,卻顯得有些嬌嗔,此時實在是聽不下去了,當即戳了戳對方的臉。

  「噫~你臉皮真厚!」林月鄙夷的開口。

  「那兩個檢察官都那樣了,你還說沒騙呢.......」

  「我就是沒騙啊!」徐德道

  林月搖搖頭,「你不是說庭審能打減刑就『再好不過』嗎,無罪想都不敢想嗎。」

  「對啊,我說的沒問題啊。」

  徐德卻是反問他一句,臉上露出狐疑神色,說道:

  「能打減刑確實是『再好不過』啊,畢竟死刑減刑就意味著能活。」

  「可這只是針對案子的客觀評價啊。」

  「我又沒說我在做減刑辯護!?」

  徐德擺擺手,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那我做無罪辯護不是很正常?我一沒騙人,二沒忽悠人,他們自己認為我在做減刑辯護跟我有什麼關係?」

  「退一萬步講,哪怕我說我在做減刑了。」

  「但哪條法律規定,庭審前說打什麼,開庭後就必須按照說的話做了!?」

  林月:......

  「好...好吧。」

  林月是個小姑娘,終究還是沒他這麼厚的臉皮,有些語塞,最終也只得默認。

  恰好此時,看守所的工作人員走了過來。

  他沖著徐德道:

  「嫌疑人已經在會見室等待,你可以去了。」

  「好。」

  徐德應下,接著抬腳,向著律師會見室的方向走去。

  海城這地方就好像不拿錢當錢。

  基層單位按中級單位規格建造,中級單位更是按高院規格建造,所以,哪怕是看守所,其建造規格也相當之高。


  「吱~」

  當徐德推開會見室正門之際。

  一個乾淨整潔,光線充足的空間出現在眼中。

  除此外,身穿嫌疑人制服的被告人李傑,此時正坐在會見室對面。

  「李先生,又見面了。」

  徐德臉上露出微笑,他坐在對方面前,順手將手裡的文件拿出。

  「徐律師。」李傑點點頭,對方的狀態相較上次,卻是好了不少,面色紅潤些許。

  「長話短說。」

  「這次來,主要是想跟您核對一下...就本案中,您的行為。」

  徐德將兩份複印好的文件順著縫隙推到對方面前。

  李傑低頭看去,卻見是兩份什麼鑑定的回執報告。

  他看了看,看著那焦耳、什麼結構,滿頭霧水,明顯看不懂。

  不過沒關係,徐德是可以進行解釋的。

  「李先生,這兩份是針對『作案兇器』的鑑定,根據這上面的信息來看......」

  兇器鑑定?

  李傑懂了,腦子裡浮現出自己十幾年前手搓的土槍。

  只是...對這玩意做鑑定做什麼?

  就在李傑腦子裡浮現出疑問之際,恍惚間,面前的徐德忽的吐出幾個字。

  只見他眸光一閃,開口道:

  「李先生。」

  「案發兇器...物證中心鑑定,這並不是槍!」

  「您記好了,無論先前您是如何跟警方說的,但上了庭審後,可千不該萬不該,再說這是槍了,您這是在欺騙法庭,是要承擔責任的!」

  欺...欺騙法庭?

  李傑微微一愣,旋即眼睛微微瞪大,略顯錯愕。

  「不對,什麼不是槍?」

  徐德耐心指著回執報告解釋,「就是我說的字面意思。」

  「李先生,案發兇器,也就是您導致魏田直接死亡的兇器,它實際上不是一把法律意義上的槍。」

  「您是被告人。」

  「說出的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如果,在明知道這不是槍的情況下,您還說這是槍。」

  「這雖然不構成《刑法》第305條『偽證罪』。」

  「但被告人說謊,卻是要罪加一等,嚴格處理的!」

  是的,被告人身份比較特殊,哪怕是說謊也不會構成偽證罪,但說謊卻是罪加一等的啟動條件。


  只是......

  「不是不是不是不是。」

  「徐律師,不是,你等等,我緩一緩......」

  李傑思緒有些亂,大腦嗡嗡的,他眨了眨眼,連忙開口道:

  「什麼...什麼叫不是槍?」

  李傑遲疑了。

  兇器是他自己手搓的,當初還用去打過鳥,雖然是自製,但傷害卻還是有的。

  哪怕是現在,整體外觀也能算是個槍。

  什麼叫......

  現在這不是槍?

  「徐律師...不對,我知道偽證罪,但您這樣說...您不構成偽證罪嗎?」

  李傑頓了頓,他下意識想到,是面前這律師想搞假證。

  「唉,你懂什麼偽證罪?你比我這個律師還懂偽證罪是什麼嗎!?」

  徐德卻很是不滿。

  「偽證罪,指的是虛假證詞或證據,但我們的證據是有具備官方司法效力的!」

  「這算什麼偽證罪?」

  「哪怕算,也是物證中心犯有偽證罪,對方給我們提供了虛假證據!」

  李傑還是懵了。

  自己那槍的槍管可都沒拆呢。

  如果拆開細看,你甚至能在上面看到當初打鳥殘留的火藥痕跡。

  結果到了對方口裡......

  「這不是槍?」

  李傑錯愕道:「可這是我當初親手製造的啊。」

  「什麼叫你親手製造?」

  「你註冊專利了?沒有的話,那法律沒有『親手製造』這個概念!」

  「更何況。」

  「以前是什麼和現在沒關係,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

  「你手上這手銬在沒製作出之前就是塊鐵礦石,難道現在也是鐵礦石?」

  徐德很是不滿,他覺得自己的委託人應該學學自己。

  要懂得變通!

  他皺了皺眉,擺擺手,開口道:

  「而且,李先生,說句不好聽的.......」

  「您就是一位鉗工,撐死也就搓幾把土槍,拿雷管造幾個土炸彈唄?」

  「我可是律師!」

  「您還能比我懂您搓出來的是什麼東西!?」


  什麼叫,自己這搓槍的人還沒對方懂搓出來的是什麼?

  這真的是東國話嗎.......

  李傑嘴唇蠕動片刻,最終,決定順著對方來,遲疑道:

  「那這是什麼?總歸是要有個稱呼的吧。」

  徐德想了想,決定穩妥點,問道:「您平日裡都用它來做什麼?」

  李傑道:「假肢。」

  徐德再次肯定自己之前的想法,脫口而出道:

  「那這就是假肢!」

  「總之。」

  「李先生,二審開始之際,別管別人怎麼說,別管他人怎麼問。」

  「總之,涉案兇器不是槍,而是.......」

  說著,徐德指了指照片,語氣認真,叮囑道:

  「假肢。」

  「哪怕高院審判長、檢察官、原告人嘴巴問出火星子。」

  「它也只是一條假肢!!!」

  ......

  約莫半小時過後。

  徐德從會見室走出,他臉上面帶笑容。

  大廳中,林月見到他出來,起身迎上。

  「怎麼樣了?」林月好奇道。

  「沒問題了,李先生還是很講理的,就是不知道法官能否也善解人意一點了。」

  徐德面色帶笑,靠近對方。

  林月長舒一口氣,「那咱們現在要去幹什麼?」

  幹什麼?

  說實話,多干多錯,不干不錯。

  現在誰都不知道自己裝傻陰一波,做的多了,反倒會出錯。

  更何況,兩份回執報告完全足夠用。

  所以.......

  「二審是什麼時候來著?」徐德詢問道。

  林月回道:「9月9號。」

  「不算今天的話...距離現在也就15天。」

  徐德思索間,臉上流露出笑容,一想到自己要幹什麼,他的嘴角就很難壓下,最終索性不壓了,笑道:

  「那就......」

  「等二審」

  林月眉頭一挑,「等開庭?」

  徐德點頭。

  「等開庭!!!」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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