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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什麼叫被告認罪!

  第298章 什麼叫被告認罪!?

  證據,是司法領域中,所有案件九成八的勝訴原因。

  沒有證據,單是指控,基本難以定罪,有些案子連立案都不會給你立。

  像是有的誣告案,之所以能成功,原因便在於,對方會給予一些客觀證據。

  比如後世較火的誣告案,說蛋糕店老闆如何如何,也就是說錯了一句話,老闆具備不在場證據以及壓根沒有地下室,否則也難逃一劫。

  這就是誣告+無法自證的證據的恐怖之處!

  「原告人張女士,你方對我委託人所進行的指控,請問,是否還能遞交其餘信息?」

  徐德微微低頭,挑眉看著對方。

  「因為我這邊注意到。」

  「劉女士在立案初期,實際上並未進行任何證據的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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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有相關證據的話..

  「7

  他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也許,可以充當指控的基礎!」

  確實如此,如果有信息,就能定案。

  只是.....

  「呵..

  「」

  張倩卻是悶哼一聲,沒有說話,更沒舉證。

  誣告案給證據?

  被拆穿可是要承擔責任的!

  張倩是壞,但她卻不傻,所以,她打一開始就沒製作任何可以被證偽的信息,哪怕是張承身上的胎記,也是可以被驗證的客觀線索而已。

  所以,她不說話了。

  只是,法庭其餘人,此時卻是等了良久也沒聽到動靜,忍不住道:「原告人,被告方所說,你方是否要做出回應?」

  審判員開口詢問,接著又委婉地開口道:「法庭可對證據進行庭審受理。」

  庭審受理..

  換句話說,就是接受你的庭審突襲,只要有證據就行。

  張倩依舊低著頭,雖然滿臉不甘,卻一句話沒說。

  無奈。

  眾人只能看向對方的民訴代理人張偉。

  律師張偉被這麼一看,頓時詫異起來。

  看他做什麼?

  他又不是徐德,向來不會庭審突襲的,哪有什麼證據能遞交!


  但沒辦法,自己畢竟是對方代理律師,張倩不說話,他也只能代替對方開口回應。

  「審判長....我方沒有其餘證據可供鑑證。」

  他搖搖頭,說完這話也不開口了。

  「這..

  「」

  審判長錢湖州眉頭緊鎖,顯得很是難辦,手上的法槌左右搖擺,明顯是拿不住主意。

  良久過後,他才看向公訴方。

  「公訴方,你方是否還有問題要進行詢問?」

  檢察官鄭通道:「我方暫時無異議,檢院所調取的相關信息,已整理成訴書遞交給法院。」

  也就是輪到審判台自己評斷了。

  他的意思很明顯。

  就是要將鍋甩給法院,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也只有法院,才有資格判真與假。

  「原告人劉鈺...

  「6

  錢湖州則是看著對方遞交上的訴書的下半部分,也就是有關劉鈺的指控進行細細思索。

  他眉頭凝起,思索片刻後,最終開口道:「原告人劉鈺,有關6月13號,案發當晚,請你方對案發當晚的事進行詳細描述。」

  聞言。

  原告席上,一直哭哭啼啼的劉鈺,此時微微哽咽,吸了吸鼻子,不再哭泣。

  旋即開口道:「那天晚上...大概是八九點吧,我跟他吃完飯。」

  「吃飯的時候是外出下的館子,不過因為我吃的比較少,所以只點了單人套餐,除此外就是多添了點主食。」

  「吃飯時,他因為張倩的事,所以喝了不少的酒,發悶氣。」

  」5

  」

  眾人聽著,不時點點頭。

  是的。

  說實話,整個法庭,甚至是門外的記者,都知道張倩是張承的養女。

  那麼,自然也知道在案發前不久,雙方所爆發的矛盾了。

  也就是張倩故意索要財產,結果被發現端倪,細緻調查後,張承夫妻知曉對方在八年前就與親生父母相認,一直拿兩人做冤大頭。

  也正因如此,案件才能立案。

  因為雙方矛盾確實夠大,且是客觀存在,張承確實有足夠的依據對對方進行侵害!

  「後來回到家,他拿著手機打了張倩的電話。」

  「這電話還是兩年前我們給買的...


  「,劉鈺緩緩開口。

  回家後打了個電話?

  審判長錢湖州眼睛一眯,詢問道:「還記得準確時間嗎?」

  劉鈺直言道:「晚上九點半左右吧。」

  九點半?

  和那通通話記錄對上了!

  「打電話過程你全程在身側?」檢察官姜旭沒忍住,皺眉開口詢問,他手中捏著筆的手有些用力,指肚發白,又問:「通話內容呢?」

  劉鈺視線微微渙散,眼眸低沉,明顯是陷入思索之中。

  良久後,才緩緩開口道:「是...是的,我全程在一邊。」

  姜旭想了想,又道:「你有說什麼話嗎?」

  張倩的客觀陳述中,並未提到過劉鈺的聲音在電話中出現。

  「沒有。」劉鈺搖搖頭。

  這對上了。

  審判長錢湖州和檢察官眉頭皺起,腦海中思緒紊亂。

  兩個原告人...兩個必然存在一對一錯的人的陳述竟然對上了!

  只不過...

  「劉女士,請問,張先生撥打那通電話,究竟是為了什麼?」

  被告方。

  辯護律師徐德此時開口詢問,他坐回了椅子上,臉上倒是沒露出什麼急迫的表情。

  說著。

  他的語氣好似意有所指。

  「因為,我的委託人有關這通電話的內容...好像與原告人張女士所說有些許出入。」

  張倩抬起頭來,看著他臉色有點難看。

  出入?

  眾人詫異,見徐德不準備開口,就將視線挪到劉鈺身上。

  劉鈺思索片刻後,緩緩開口道:「我記得...是罵人。」

  得到答案。

  審判長錢湖州沒忍住,開口驗證道:「只有罵人!?」

  說完,他又提醒了一句。

  「劉女士,審判台有義務提醒您一遍,也只會提醒一遍。」

  「您在法庭上所說的任何話語,都具備司法效力,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您確定...6月13號當天晚上,被告人張承向原告人張倩撥打的電話,內容只有罵人?沒有其餘的?」

  劉鈺沒有絲毫猶豫,果斷點頭。

  「是的,只有罵人。」


  「罵的挺髒的。

  怪了怪了。

  一個說罵人,一個說引誘。

  案情到這開始,就陷入到了矛盾之中。

  而這關鍵的節點,警方卻找不到任何的證據證明,哪怕是找上通訊運營公司,人家也只能給一個撥打電話的記錄,壓根不存在語音內容的。

  「放屁,就是引誘我了,他分明說是找我道歉,說很想我,捨不得這段父女情!」

  此時。

  張倩一咬牙,再次開口,將這份衝突激烈化。

  劉鈺則是有點惱怒,一遍一遍又一遍的潑髒水,哪怕是老實人,此時也該被逼急了。

  「有沒有引誘你自己心裡知道!」

  接著,她便沒有理會張倩的指控,反倒是扭頭看向審判台,哭泣道:「審判長。」

  「這畜生罵完張倩後,他就開始說我,13號當天晚上說要是有個親生孩子,就不會出這種事了。」

  「說都怨我,這些事都是我造成的!」

  「說完,他就開始對我動手動腳。」

  「他一身的酒味,讓我很抗拒,我不想從,但他就開始強迫,我反抗也反抗不了..

  」

  「最後,事情就都發生了。」

  一番話說完。

  被告人席位。

  此時被銬住雙手的張承則是愣了愣,他下意識抬頭,看著自己老婆,臉上流露出疑問。

  說實話。

  當天晚上,確實是有人這麼說的,說要是親生的就不會這樣,但...說話這話的好像不是自己吧?

  哦不對,對方好像也沒說這話是自己說的。

  至於強迫..

  張承就不知道了,畢竟喝了酒,且事情發生了兩個月,他屬實是記不得。

  當事人都如此。

  就更別提公訴席和審判台了。

  「正常,也符合邏輯,這...

  」

  公訴席上,檢察官鄭通忍不住,他扯了扯頭髮,流露出咂舌,表情古怪,片刻後道:「養了18年的孩子背刺自己,先是捲款,又是想將房子帶走。」

  「被戳穿後便立馬逃跑和親生父母住在一起。」

  「自己憤怒不已,又喝了酒,加上自己四十多年還沒一個親生孩子,所以..

  」

  所以。

  遷怒到自己患有不孕症...或者說是極小概率才能孕育孩子的配偶身上,強迫對方給自己生一個親生孩子,確實符合邏輯。

  可問題也來了。

  「張倩的話也是合邏輯的。」

  審判台。

  審判長錢湖州那個眉頭已經凝成了疙瘩,此時他跟幾個法官小聲討論。

  「張倩將錢捲走,耽擱對方近二十年備孕的時間。」

  「被告人張承憤怒,於是撥打電話,想將其引誘過來進行強姦等報復行為,屬實是合理。」

  「這種情況下...別說強姦了。」

  就是更進一步都不是不行!

  這麼說吧,國外一些影視劇里,做的更極端的甚至還會讓對方給自己生一個親生的孩子!

  又或是直接將其殺了。

  單是強姦,已經是符合邏輯的同時,傷害較小一類的報復行為了。

  所以,案子就成了眼下這般。

  「你方是否還能遞交信息?」

  「比如,原告人劉女士,你是否可以證明,在當天晚上十點半至十一點之際,你存在家中?」錢湖州試探性詢問。

  這話落下。

  張倩的內心一緊,似是有一張無形的手猛地一攥,她下意識看向劉鈺。

  她之所以敢舉報,原因在一點。

  劉鈺...有外出跳舞的習慣,也就是跳廣場舞。

  一般來說會在十點至十點半結束,如果和同伴稍微聊會天,就可能得11點回家。

  可偏偏沒想到,對方當晚竟然吃完飯就直接回家了,沒去跳舞!

  「我...我有跳舞的習慣,晚上除了跳舞不會出去了。

  「13號當晚我沒出去,我的那些朋友可以作證。」

  劉鈺猶猶豫豫的開口回應。

  可惜,這並不被認可。

  「劉女士,這條信息,在原告人張倩於16號當天舉報的時候,就已經質證過了。

  」

  錢湖州搖搖頭,並未採納。

  對方確實有朋友。

  可問題也來了。

  張倩並不是選擇的當天晚上進行詢問!

  而是16號,期間有14、15、16當天,共3天的時間。


  加上廣場舞附近並無監控,也不像後世用手機詢問後留痕,所以...口供的信息就呈現出混亂的畫面。

  也就是,對方的朋友有人說13號當晚來了,也有人說沒來。

  信息並不統一,記憶很是混亂!

  「您還有其餘的信息嗎?」

  審判長錢湖州再次詢問。

  「這..

  「」

  劉鈺遲疑起來,思索半晌後,最終搖搖頭,「我沒了。」

  沒了..

  「這怎麼辦?兩邊信息都不夠完善證據鏈的啊。」

  審判台上傳來竊竊私語。

  而法庭,也在劉鈺回答完這話後,陷入到了平靜之中。

  沒辦法,沒信息的庭審就是如此。

  你連立案的指控依據都拿不出,案子還怎麼審下去?

  公訴席上,檢察官姜旭皺眉小聲詢問。

  「師傅,這案子怎麼審?」

  「還能怎麼辦?」

  「無非就那兩個結局。」

  檢察官鄭通搖搖頭回道:「一,休庭,等到有證了再開庭,但強姦案...還是已經跨了足足兩個月,這還怎麼搞證據?」

  強姦案,超過24小時後就難以保留案件客觀信息。

  更別提案子已經過了兩個月了,再休庭,取證的難度也只會拉高,希望愈發渺茫,而不是隨著時間流逝,能查出其餘信息。

  「而第二點.......

  「」

  檢察官鄭通說到這,頓了頓,接著,緩緩開口道:「就只有無罪了。」

  「公訴缺乏證據,無法構成證據鏈,指控無效,被告人不構成犯罪,無罪釋放!」

  「大概率是這點了。」

  姜旭遲疑,「這...

  」

  而這一番話。

  也被不遠處,原告人席位的張倩一清二楚的聽了進去。

  「咔咔!」

  她的拳頭髮出清脆的骨骼聲,牙齒緊咬。

  張倩用那陰沉的眸子望了劉鈺一眼,卻也沒說什麼,只是低著頭,內心盤算著。

  「呵,這對狗男女!

  早知道,我就早兩年這樣幹了...早兩年我還沒成年,那時候哪怕是誣告,你也沒辦法!


  對,未成年..

  找個未成年來誣告!」

  張倩眸光中忽的泛出精光,明顯是又動了什麼歪腦筋。

  她不敢舉證,原因在於,自己舉證一旦被拆穿,刑事犯罪肯定跑不了。

  但未成年不同!

  不說15/16這種。

  單單是12歲以下,那些七歲八歲的,自己說什麼對方就說什麼,哪怕是誣告呢。

  就直接捏造證據,即便被拆穿,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低成本誣告?不,是無成本,甚至還是捏造證據的誣告!

  至於這案子?

  「法官要開口了。」

  公訴席上。

  檢察官鄭通忽的開口,他看著審判台,頓了頓。

  只見審判台上,審判長錢湖州從思緒中回過神來,眉頭皺起,周麗拿著法槌「大概率該休庭,或者判無罪!」鄭通道。

  此時。

  目前來就是這樣,張倩不敢拿證據,劉鈺也不敢拿證據。

  前者不可能掏出來給自己找麻煩。

  後者?

  後者掏證據,麻煩的就會是張承!

  首先,你要知道,強姦罪就是強姦罪,不會因為強姦的是誰而抹除罪名。

  無論是強姦張倩,還是強姦劉鈺,定下強姦罪後,張承都得去監獄服刑!

  所以,如果劉鈺起訴,是為了以毒攻毒,而不是報復張承..

  那麼,維持現狀就是最好的情況。

  否則..

  強姦罪...可比偽證罪嚴重多了!」張倩內心如實想著。

  審判台上。

  「就雜案,事實每清,指控存在虛假一事,是否還有人有異議要表述!?」

  審判長錢湖州揉了揉眉心,他呼出一口濁氣,看了看四方,開口詢問。

  話音落下。

  盜人微微搖頭。

  「好,既如此,那...

  「6

  審判長錢湖州剛舉起錘子,準備說些什麼。

  突然的。

  一道聲音,自被告席上響起。

  「審判長,被告方有異議!」

  只見,徐德此時站起身,看著審判台開口表達自身觀點。


  有異議?

  是想舉證?驗證劉鈺是錯的?

  錢湖州疑惑,「什麼異議?」

  所有人眉頭一挑,就在盜人以為他要遞交什麼證據。

  甚至張倩也緊張起來,思索自己有哪裡留下尾巴的時幸..

  「審判長,就雜案,有關原告人劉鈺對虧方委託人張承指控一事,虧方委託人,也就是雜案被告人張承.....

  「7

  徐德站起身,他面色淡然,語氣也沒什麼波瀾,只是緩緩開口道:「被告人張承,認罪!!!」

  認...認罪?

  嗯?

  驟然間,整個審判庭所有人,面色為之一滯,愣在原地。

  庭審外的記者,也是好似聽錯什麼,臉色無比錯愕。

  至於張倩..

  張倩瞳孔驟然間猛地一縮,表情失誓,眼中驚慌失措之意很是明顯,看著對方,身心俱震?

  認罪?

  想用自己認罪,側面驗證自己是誣告?

  瘋了吧,拼著自己被判強姦罪,也要給她扣一個誣告罪的帽子?

  殺敵八百自損一千也每止了!!!

  審判長錢湖州錯愕道:「被告方,你說什麼?」

  「虧說,虧方委託人,即案件被告人張承,就雜案中,原告人劉鈺對其進行的指控,願意....

  」

  徐德深吸一口氣,緩緩開口,吐出後兩個字,頗有一種狠勁。

  「認罪!!!」

  轟然間,整個第三法庭,瞬間譁然一片。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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