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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徐德:我想已經觸及到你的靈魂了!

  排...排隊?

  這兩個字並不陌生,買東西又或是去某些旅遊景點遊玩,甚至是上廁所的時候,都得排隊。

  沒有人沒排過隊。

  但......

  什麼叫。

  『強姦;案』的受害者,目前正在排隊見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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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這對嗎?

  「張律師,這是不是搞錯了什麼?我們要見的是張承,您別預約錯人了。」

  張倩只覺腦袋嗡嗡的,對方說的每個字自己都認識,但組合在一起,卻愣是給自己思維干停滯了。

  排隊?誰在排隊!?

  這案子,要見張承的無非就是檢察官、法院、原告。

  檢察官都起訴了,現在已經等待開庭,法院也不會閒著沒事庭前約見。

  剩下的原告就是自己了啊!

  一側一米六個頭,有些瘦削,身穿單薄衣裳的張母也是急忙點頭附和。

  「是啊是啊。」

  「這案子馬上就要開庭了,怎麼可能突然又冒出來個強姦受害者!」

  她有點慌。

  人最怕的就是變數,更何況還是開庭前的變數。

  「沒錯啊,我找的就是張承。看守所也只有一個叫張承的。」

  「看守所那邊說....警察前兩天立的案,初步調查,6月13號當晚,確實是有性侵嫌疑。」

  律師張偉也愣愣的,絲毫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這案子...不是有點誣告的嫌疑嗎?

  但現在什麼叫被告人還強姦了其餘人!?

  難道不是誣告?確有其事!?

  只是,怎麼看守所說,強姦時間點還是6月13號當天晚上十點!?

  這......

  這不對吧!

  恍惚間,他好似想到什麼似的,忽的狐疑地看著張倩。

  「張女士。」

  「案發當晚,您確定...被告人張承強姦您的地現場......沒有其他人?」

  張偉試探性的對她詢問道:

  「我的意思是,也許...還有第二個受害者呢?」

  張承也許一次性強姦了兩個也說不定,類似三人成行?


  畢竟也不是沒有可能,畢竟,理論上雖然對方在強姦第一人的時候,第二人可以逃跑,也可以拿東西悄摸反抗,但實際上,只要做好束縛,還是能做到一次強姦兩人的。

  比方說將人捆綁起來,強姦完第一人後,再強姦第二人。

  只是......

  張倩是沒有證據的。

  換而言之,她身上也不具備被束縛所產生的痕跡,就連淤青也沒有,所以,所謂的三人成行幾乎不可能做到。

  可看守所傳來的消息又不可能錯......

  最關鍵的是。

  張倩坐在沙發上,傻眼的說道:「沒...沒有。」

  張偉這就有點搞不懂了,他摸了摸腦袋,再次問了一遍。

  「您好好想想呢?」

  「萬一呢?您想想,強姦現場有沒有什麼異動?我指的是,也許強姦您的時候,角落處就有一個被捆綁住的女孩呢?只是您沒看到。」

  按照他的思維來說,受害者是不一定見面的。

  可都處在同一現場,稍微做點什麼動靜肯定都能聽到!

  雖是這麼說。

  但問題也來了......

  「我說了沒有,這怎麼可能還有第二個嘛!!!」

  張倩人都傻了,整個人瞬間開始懷疑人生。

  強姦這件事...是虛構的啊!

  是污衊,是自己給張承在潑髒水,壓根就不可能的事,咋可能出現第二個人!?

  舉個例子。

  就像,你虛構了一件事,說你在路上隨機毆打了一個路人,這件事本身不存在!

  結果,突然冒出一個人,說自己是受害者,要你給賠償......

  這不開玩笑的嗎!!!

  「是啊是啊,怎麼會有第二個人?」

  張父張母也腦袋嗡嗡的,遲疑著看一下自己閨女,但也沒多愣神,只是追問道:

  「會不會是那個受害者搞錯了?」

  「他告錯人了?」

  張偉有些摸不著腦袋,身為一個金牌律師,這種現象卻也只是第一次見。

  此時,他只覺得頭皮下的大腦有些發癢。

  伸手撓了撓,又過了片刻後。

  最終站起身道:

  「張女士,您可以先回家等我消息。。」


  「被告人今天下午的會見時間滿了,那相應的,原告...嗯,另一個原告,應該也在看守所里。」

  「我去看守所與對方交流一下。」

  排隊排隊,你是往後排的,一般來說,從你站的位置遠近就能判斷出前面人在哪。

  自己今天見不到,而明天又能見到。

  那麼,對方所預約的時間也就今天下午了。

  張倩三人也是急忙站起身,慌裡慌張的開口道:

  「我跟你一起去!」

  張偉本想說些什麼,豈料,對方身後的張父張母也七嘴八舌的補充著。

  「一起去吧,出了什麼事還能互相關照一下。」

  「是啊,萬一要是出了什麼事,我們還能調節一下。」

  要是先前,張偉是直接否定的。

  畢竟,這種疑似誣告的案子,被告人見了原告,基本會應激。

  但現在......

  張偉有些拿不定主意,他遲疑了半晌,最終,還是點點腦袋,答應下來。

  「行。」

  話落。

  他便向外走去,坐上車,載著三人,一路向著綠森市看守所而去。

  ......

  ......

  綠森市,看守所。

  會見室內,兩個人結束了會見,旋即其中一個律師打扮的人站起身,向外走去。

  「吱~」

  會見室的門開了。

  屋外有些無聊的林月和劉鈺站起身。

  「怎麼樣了?」林月打著哈欠,看著徐德歪了歪腦袋,「委託人怎麼樣了?」

  聞言。

  剛結束會見的徐德開口道:「已經將目前整體情況說了一遍。」

  雙方會面了。

  當然,其實先前張承一直都有見律師,不過見的都是錢昊。

  現在的話...案子被移交到徐德手裡,自然該重新見一面。

  除此外,案件的庭審也發生了改變,有關新局面,也得給張承說一下,以免對方被自己人打了個措手不及。

  只是......

  林月問道:「張先生怎麼樣了?」

  「委託人他.......」

  徐德有些不知道該怎麼描述,良久後,才笑道:「嗯,情緒有些複雜,但總體情是比較穩定的。」


  放眼整個東國,張承也算是獨一份了。

  一個人,能被繼女和妻子,先後控訴強姦,但偏偏他還真沒做過這件事,經歷多少有點魔幻。

  當然。

  做沒做過這是徐德說了不算,他是被告律師,沒有資格替原告人做態度表決!

  所以......

  徐德給了林月一個眼神。

  林月秒懂,她立馬正襟危坐起來,看向劉鈺,拉著她坐在公共椅子上,溫聲道:

  「劉女士,有關賠償的話,我想我們還是得先商量商量的。」

  「您對賠償金的預估金額是多少?」

  賠償?

  劉鈺有些愣神。

  林月當即開口解釋道:「《刑事和解協議》,這東西這兩個月內您應當了解過。」

  「協議的效力生成,是需要雙方交換對等條件的。」

  「只原諒的話...在法庭上有概率不被採納。」

  協議協議,拆開來看,就是協商的議論。

  多數人可能覺得,案件受害者如果選擇原諒被告人,哪怕不獲得任何好處,被告也能因此獲得諒解。

  實則不然。

  法院是很現實的,你的諒解,必須要通過『對等條件交換』,法官才會大概率採納!

  比如,受害者給了二十萬的賠償,又或給予一些其餘的好處。

  你說原告見被告人的認錯態度誠懇就簽了?沒要任何好處!?

  那審判長的疑心病就要犯了。

  所以......

  「您要是不想太過嚴重的懲罰被告人...嗯,可以給一個大概的金額,後面我方找委託人協商即可。」

  林月意有所指的開口說道。

  劉鈺懵懵的,她想了想。

  賠錢?

  丈夫給自己賠錢嗎?

  錢到了自己兜里,但依舊還在這個家裡啊!

  左右不過是左兜的錢放進了右兜......這也算賠償?

  錢沒少,稅也不用交,但一來一回,卻多了一個有效力的『諒解書』和《刑事和解協議》!

  這...空手套白狼?

  好怪啊!

  「這...這是不是有什麼漏洞?」劉鈺惴惴不安的開口詢問。

  身側,徐德臉上掛著溫和的笑容,給予一個肯定的眼神。


  「劉女士,您放心,這全程合法合規。」

  「首先。」

  「司法上沒有說身份會影響定罪,既然有罪,那麼,用賠償進行諒解是合法行為。」

  當然,也不是沒說。

  畢竟,未成年、孕婦、老人、殘障人士,這些身份在法例上多少是說過的。

  但徐德的意思指的是『父親』『丈夫』『親戚』這類身份,而不是特殊的身體!

  身份不會影響犯罪的定性。

  你親戚坑了你一百萬,和陌生人坑了你一百萬是相同的,都構成詐騙罪,對方該賠償賠償,該認罪認罪,不會因為親戚這層皮,法律就不讓給你賠錢之類的。

  所以......

  「雖然他是您的丈夫,但也可以進行合理索賠。」

  「哪怕您案後不會離婚,感情也沒破裂,錢還在家裡,一分錢沒少,但這不影響諒解協議的效力。」

  徐德耐心地跟對方解釋著。

  「嗯...法律也沒規定:婚內強姦=感情破裂=必須離婚。」

  劉鈺算是開了眼界了,她眼睛瞪大,口唇張開,整個人滿臉的匪夷所思。

  身側的林月也是神色複雜地看著他。

  這人......

  一開口就是三條bug!

  劉鈺告強姦和索要賠償這兩件事無需再提。

  第三條,婚內強姦≠感情破裂≠離婚!

  是的,你可能很難想像,但實際上就是這樣。

  婚內強姦是充當感情破裂的證明的,是證明,不是證據!

  感情破裂是個概念,你覺得自己感情破裂,於是需要一些信息進行舉證,而婚內強姦,就是舉證的信息因素之一。

  但這玩意只是用來說服法官,將其往雙方確實感情破裂的方向引導。

  和殺人案那種,出了非自然與意外死亡的命案就鐵兇殺案啊硬性規定,有本質的區別!

  同理。

  婚內強姦可以理解成,是『打架鬥毆』的事件。

  你和你朋友打了一架,但你們可能不和好,也可能和好。

  所以,就不能直接認為,只要你打了一架法律就判你們這輩子不能見面,和不和好和感情破不破裂,是由雙方當事人認定的。

  綜上所述。

  張承認為自己被告強姦,以及劉鈺認為自己被強姦不算什麼大事,兩人打完官司...依舊是甜甜美美的夫妻!


  林月覺得法律是威嚴的,是不帶感情的『機械』!

  但徐德卻告訴她。

  這就是一坨屎山代碼。

  bug...無處不在!

  「雖然法官不一定判強姦。」

  「但該預防的,還是得預防的,以免一審直接宣判了。」

  徐德臉上露出微笑。

  「哦哦,我知道了...我明白,謝謝你!」

  劉鈺懵懵懂懂的開口。

  見此。

  徐德有些無奈的道:「劉女士,不要這麼說,我的委託人是被告,您是原告,這樣說...會被別人認為我們有勾結的。」

  「哦哦。」劉鈺又點點頭。

  見此。

  徐德徹底無奈了。

  他算是理解為什麼張承和劉鈺的夫妻感情那麼好了,和尋常人到中年互相看不對眼不同,兩人依舊甜蜜。

  大概率是因為劉鈺這個性格...雖然四十歲,但依舊跟個傻女孩一樣。

  想到這。

  徐德下意識瞥了眼身側容貌嬌麗,身板纖細的林月。

  對方好像...也不怎麼聰明的樣子。

  注意到視線,林月立馬警惕起來。

  她瞪大眼,叉著腰,歪著腦袋詢問,「你看我做什麼?」

  「不做什麼,我心裡誇你漂亮呢。」

  林月絲毫不信,她精明的很,怎麼可能被糊弄過去,「不信,你肯定在心裡罵我呢!」

  徐德想了想。

  「晚上給你做好吃的。」

  「嗯嗯,我要吃紅燒排骨。」林月連連點頭。

  「行。」

  三人結束交流,向外走去。

  看守所的空間很大,他們走了許久。

  只是。

  當走到大廳之際,卻恰好迎面撞上四個人。

  赫然是剛趕到現場的張偉張倩四人!

  雙方見到對方後,微微一愣。

  壞了。

  碰上髒東西了!

  張偉看到徐德的剎那間,瞳孔猛地一縮,險些調頭回家找道士驅驅邪。

  此時驚呼道:

  「徐德!?」


  旋即,又看到對方身側的劉鈺,愈發錯愕。

  「這案子的被告方你接了!?」

  破案了...破案了!

  張偉說,自己怎麼覺得這案子突然感覺這麼邪門了。

  原來是被髒東西纏上了!

  徐德一樂。

  「張律師還挺聰明。」

  「不對,看守所不是下午被另一個『受害者』和原告人預約了嗎,怎麼......」

  張偉又頓了頓,看了看對方身側,忽的發覺沒看到所謂的第二個『強姦受害者』。

  於是。

  近乎是出於對徐德了解所構成的本能,下意識看向林月。

  但想了想,又將視線挪到了......

  劉鈺身上。

  劉鈺,張承的老婆,被告人的家人。

  雖然很難以置信,甚至張偉都覺得不可能,但他...出於對徐德的了解。

  他還是眼角一跳,忍不住對著劉鈺開口道:

  「看守所說的第二個強姦受害者.......」

  「不會是你吧!?」

  聞言。

  劉鈺臉上露出個有些尷尬的表情,往徐德身後縮了縮。

  張偉的世界觀都在震撼。

  「還真是!!!」

  他震驚了。

  只是......

  這反應落在徐德眼中,就很令他不滿了。

  只見。

  徐德此時臉上滿是不悅,擺著手說道:

  「什麼叫『還真是』?」

  「張律師。」

  「請不要隨意定義一名女性,每個人都是自由的,是不被老公、孩子、妻子所定義的人!」

  「雖然我是被告人律師,但有一說一.......」

  「每個女性,都可以自由且合法的,使用在自己遭受強姦後索要賠償的合法權益!」

  「哪怕,這個人是被告人的妻子,雙方是合法夫妻,但法律沒有規定,夫妻之間就不會發生強姦事件!!!」

  一番話落下後。

  張偉愣了,他站在原地,愣愣地看著徐德。

  徐德道:

  「我想,我的話應該已經觸及到了您的靈魂。」


  「張律師,您還是好好想想其中的道理吧!」

  至於身側的張倩,她聽著兩人說了半晌之後,好似是理解了什麼,恍惚間。

  張倩轉頭,看向劉鈺,她先是一愣,緊接著......

  張倩的表情逐漸震驚。

  對方...也告強姦?

  不...不對啊,這不是自己的招式嗎!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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