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徐德:我想已經觸及到你的靈魂了!
排...排隊?
這兩個字並不陌生,買東西又或是去某些旅遊景點遊玩,甚至是上廁所的時候,都得排隊。
沒有人沒排過隊。
但......
什麼叫。
『強姦;案』的受害者,目前正在排隊見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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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對嗎?
「張律師,這是不是搞錯了什麼?我們要見的是張承,您別預約錯人了。」
張倩只覺腦袋嗡嗡的,對方說的每個字自己都認識,但組合在一起,卻愣是給自己思維干停滯了。
排隊?誰在排隊!?
這案子,要見張承的無非就是檢察官、法院、原告。
檢察官都起訴了,現在已經等待開庭,法院也不會閒著沒事庭前約見。
剩下的原告就是自己了啊!
一側一米六個頭,有些瘦削,身穿單薄衣裳的張母也是急忙點頭附和。
「是啊是啊。」
「這案子馬上就要開庭了,怎麼可能突然又冒出來個強姦受害者!」
她有點慌。
人最怕的就是變數,更何況還是開庭前的變數。
「沒錯啊,我找的就是張承。看守所也只有一個叫張承的。」
「看守所那邊說....警察前兩天立的案,初步調查,6月13號當晚,確實是有性侵嫌疑。」
律師張偉也愣愣的,絲毫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這案子...不是有點誣告的嫌疑嗎?
但現在什麼叫被告人還強姦了其餘人!?
難道不是誣告?確有其事!?
只是,怎麼看守所說,強姦時間點還是6月13號當天晚上十點!?
這......
這不對吧!
恍惚間,他好似想到什麼似的,忽的狐疑地看著張倩。
「張女士。」
「案發當晚,您確定...被告人張承強姦您的地現場......沒有其他人?」
張偉試探性的對她詢問道:
「我的意思是,也許...還有第二個受害者呢?」
張承也許一次性強姦了兩個也說不定,類似三人成行?
畢竟也不是沒有可能,畢竟,理論上雖然對方在強姦第一人的時候,第二人可以逃跑,也可以拿東西悄摸反抗,但實際上,只要做好束縛,還是能做到一次強姦兩人的。
比方說將人捆綁起來,強姦完第一人後,再強姦第二人。
只是......
張倩是沒有證據的。
換而言之,她身上也不具備被束縛所產生的痕跡,就連淤青也沒有,所以,所謂的三人成行幾乎不可能做到。
可看守所傳來的消息又不可能錯......
最關鍵的是。
張倩坐在沙發上,傻眼的說道:「沒...沒有。」
張偉這就有點搞不懂了,他摸了摸腦袋,再次問了一遍。
「您好好想想呢?」
「萬一呢?您想想,強姦現場有沒有什麼異動?我指的是,也許強姦您的時候,角落處就有一個被捆綁住的女孩呢?只是您沒看到。」
按照他的思維來說,受害者是不一定見面的。
可都處在同一現場,稍微做點什麼動靜肯定都能聽到!
雖是這麼說。
但問題也來了......
「我說了沒有,這怎麼可能還有第二個嘛!!!」
張倩人都傻了,整個人瞬間開始懷疑人生。
強姦這件事...是虛構的啊!
是污衊,是自己給張承在潑髒水,壓根就不可能的事,咋可能出現第二個人!?
舉個例子。
就像,你虛構了一件事,說你在路上隨機毆打了一個路人,這件事本身不存在!
結果,突然冒出一個人,說自己是受害者,要你給賠償......
這不開玩笑的嗎!!!
「是啊是啊,怎麼會有第二個人?」
張父張母也腦袋嗡嗡的,遲疑著看一下自己閨女,但也沒多愣神,只是追問道:
「會不會是那個受害者搞錯了?」
「他告錯人了?」
張偉有些摸不著腦袋,身為一個金牌律師,這種現象卻也只是第一次見。
此時,他只覺得頭皮下的大腦有些發癢。
伸手撓了撓,又過了片刻後。
最終站起身道:
「張女士,您可以先回家等我消息。。」
「被告人今天下午的會見時間滿了,那相應的,原告...嗯,另一個原告,應該也在看守所里。」
「我去看守所與對方交流一下。」
排隊排隊,你是往後排的,一般來說,從你站的位置遠近就能判斷出前面人在哪。
自己今天見不到,而明天又能見到。
那麼,對方所預約的時間也就今天下午了。
張倩三人也是急忙站起身,慌裡慌張的開口道:
「我跟你一起去!」
張偉本想說些什麼,豈料,對方身後的張父張母也七嘴八舌的補充著。
「一起去吧,出了什麼事還能互相關照一下。」
「是啊,萬一要是出了什麼事,我們還能調節一下。」
要是先前,張偉是直接否定的。
畢竟,這種疑似誣告的案子,被告人見了原告,基本會應激。
但現在......
張偉有些拿不定主意,他遲疑了半晌,最終,還是點點腦袋,答應下來。
「行。」
話落。
他便向外走去,坐上車,載著三人,一路向著綠森市看守所而去。
......
......
綠森市,看守所。
會見室內,兩個人結束了會見,旋即其中一個律師打扮的人站起身,向外走去。
「吱~」
會見室的門開了。
屋外有些無聊的林月和劉鈺站起身。
「怎麼樣了?」林月打著哈欠,看著徐德歪了歪腦袋,「委託人怎麼樣了?」
聞言。
剛結束會見的徐德開口道:「已經將目前整體情況說了一遍。」
雙方會面了。
當然,其實先前張承一直都有見律師,不過見的都是錢昊。
現在的話...案子被移交到徐德手裡,自然該重新見一面。
除此外,案件的庭審也發生了改變,有關新局面,也得給張承說一下,以免對方被自己人打了個措手不及。
只是......
林月問道:「張先生怎麼樣了?」
「委託人他.......」
徐德有些不知道該怎麼描述,良久後,才笑道:「嗯,情緒有些複雜,但總體情是比較穩定的。」
放眼整個東國,張承也算是獨一份了。
一個人,能被繼女和妻子,先後控訴強姦,但偏偏他還真沒做過這件事,經歷多少有點魔幻。
當然。
做沒做過這是徐德說了不算,他是被告律師,沒有資格替原告人做態度表決!
所以......
徐德給了林月一個眼神。
林月秒懂,她立馬正襟危坐起來,看向劉鈺,拉著她坐在公共椅子上,溫聲道:
「劉女士,有關賠償的話,我想我們還是得先商量商量的。」
「您對賠償金的預估金額是多少?」
賠償?
劉鈺有些愣神。
林月當即開口解釋道:「《刑事和解協議》,這東西這兩個月內您應當了解過。」
「協議的效力生成,是需要雙方交換對等條件的。」
「只原諒的話...在法庭上有概率不被採納。」
協議協議,拆開來看,就是協商的議論。
多數人可能覺得,案件受害者如果選擇原諒被告人,哪怕不獲得任何好處,被告也能因此獲得諒解。
實則不然。
法院是很現實的,你的諒解,必須要通過『對等條件交換』,法官才會大概率採納!
比如,受害者給了二十萬的賠償,又或給予一些其餘的好處。
你說原告見被告人的認錯態度誠懇就簽了?沒要任何好處!?
那審判長的疑心病就要犯了。
所以......
「您要是不想太過嚴重的懲罰被告人...嗯,可以給一個大概的金額,後面我方找委託人協商即可。」
林月意有所指的開口說道。
劉鈺懵懵的,她想了想。
賠錢?
丈夫給自己賠錢嗎?
錢到了自己兜里,但依舊還在這個家裡啊!
左右不過是左兜的錢放進了右兜......這也算賠償?
錢沒少,稅也不用交,但一來一回,卻多了一個有效力的『諒解書』和《刑事和解協議》!
這...空手套白狼?
好怪啊!
「這...這是不是有什麼漏洞?」劉鈺惴惴不安的開口詢問。
身側,徐德臉上掛著溫和的笑容,給予一個肯定的眼神。
「劉女士,您放心,這全程合法合規。」
「首先。」
「司法上沒有說身份會影響定罪,既然有罪,那麼,用賠償進行諒解是合法行為。」
當然,也不是沒說。
畢竟,未成年、孕婦、老人、殘障人士,這些身份在法例上多少是說過的。
但徐德的意思指的是『父親』『丈夫』『親戚』這類身份,而不是特殊的身體!
身份不會影響犯罪的定性。
你親戚坑了你一百萬,和陌生人坑了你一百萬是相同的,都構成詐騙罪,對方該賠償賠償,該認罪認罪,不會因為親戚這層皮,法律就不讓給你賠錢之類的。
所以......
「雖然他是您的丈夫,但也可以進行合理索賠。」
「哪怕您案後不會離婚,感情也沒破裂,錢還在家裡,一分錢沒少,但這不影響諒解協議的效力。」
徐德耐心地跟對方解釋著。
「嗯...法律也沒規定:婚內強姦=感情破裂=必須離婚。」
劉鈺算是開了眼界了,她眼睛瞪大,口唇張開,整個人滿臉的匪夷所思。
身側的林月也是神色複雜地看著他。
這人......
一開口就是三條bug!
劉鈺告強姦和索要賠償這兩件事無需再提。
第三條,婚內強姦≠感情破裂≠離婚!
是的,你可能很難想像,但實際上就是這樣。
婚內強姦是充當感情破裂的證明的,是證明,不是證據!
感情破裂是個概念,你覺得自己感情破裂,於是需要一些信息進行舉證,而婚內強姦,就是舉證的信息因素之一。
但這玩意只是用來說服法官,將其往雙方確實感情破裂的方向引導。
和殺人案那種,出了非自然與意外死亡的命案就鐵兇殺案啊硬性規定,有本質的區別!
同理。
婚內強姦可以理解成,是『打架鬥毆』的事件。
你和你朋友打了一架,但你們可能不和好,也可能和好。
所以,就不能直接認為,只要你打了一架法律就判你們這輩子不能見面,和不和好和感情破不破裂,是由雙方當事人認定的。
綜上所述。
張承認為自己被告強姦,以及劉鈺認為自己被強姦不算什麼大事,兩人打完官司...依舊是甜甜美美的夫妻!
林月覺得法律是威嚴的,是不帶感情的『機械』!
但徐德卻告訴她。
這就是一坨屎山代碼。
bug...無處不在!
「雖然法官不一定判強姦。」
「但該預防的,還是得預防的,以免一審直接宣判了。」
徐德臉上露出微笑。
「哦哦,我知道了...我明白,謝謝你!」
劉鈺懵懵懂懂的開口。
見此。
徐德有些無奈的道:「劉女士,不要這麼說,我的委託人是被告,您是原告,這樣說...會被別人認為我們有勾結的。」
「哦哦。」劉鈺又點點頭。
見此。
徐德徹底無奈了。
他算是理解為什麼張承和劉鈺的夫妻感情那麼好了,和尋常人到中年互相看不對眼不同,兩人依舊甜蜜。
大概率是因為劉鈺這個性格...雖然四十歲,但依舊跟個傻女孩一樣。
想到這。
徐德下意識瞥了眼身側容貌嬌麗,身板纖細的林月。
對方好像...也不怎麼聰明的樣子。
注意到視線,林月立馬警惕起來。
她瞪大眼,叉著腰,歪著腦袋詢問,「你看我做什麼?」
「不做什麼,我心裡誇你漂亮呢。」
林月絲毫不信,她精明的很,怎麼可能被糊弄過去,「不信,你肯定在心裡罵我呢!」
徐德想了想。
「晚上給你做好吃的。」
「嗯嗯,我要吃紅燒排骨。」林月連連點頭。
「行。」
三人結束交流,向外走去。
看守所的空間很大,他們走了許久。
只是。
當走到大廳之際,卻恰好迎面撞上四個人。
赫然是剛趕到現場的張偉張倩四人!
雙方見到對方後,微微一愣。
壞了。
碰上髒東西了!
張偉看到徐德的剎那間,瞳孔猛地一縮,險些調頭回家找道士驅驅邪。
此時驚呼道:
「徐德!?」
旋即,又看到對方身側的劉鈺,愈發錯愕。
「這案子的被告方你接了!?」
破案了...破案了!
張偉說,自己怎麼覺得這案子突然感覺這麼邪門了。
原來是被髒東西纏上了!
徐德一樂。
「張律師還挺聰明。」
「不對,看守所不是下午被另一個『受害者』和原告人預約了嗎,怎麼......」
張偉又頓了頓,看了看對方身側,忽的發覺沒看到所謂的第二個『強姦受害者』。
於是。
近乎是出於對徐德了解所構成的本能,下意識看向林月。
但想了想,又將視線挪到了......
劉鈺身上。
劉鈺,張承的老婆,被告人的家人。
雖然很難以置信,甚至張偉都覺得不可能,但他...出於對徐德的了解。
他還是眼角一跳,忍不住對著劉鈺開口道:
「看守所說的第二個強姦受害者.......」
「不會是你吧!?」
聞言。
劉鈺臉上露出個有些尷尬的表情,往徐德身後縮了縮。
張偉的世界觀都在震撼。
「還真是!!!」
他震驚了。
只是......
這反應落在徐德眼中,就很令他不滿了。
只見。
徐德此時臉上滿是不悅,擺著手說道:
「什麼叫『還真是』?」
「張律師。」
「請不要隨意定義一名女性,每個人都是自由的,是不被老公、孩子、妻子所定義的人!」
「雖然我是被告人律師,但有一說一.......」
「每個女性,都可以自由且合法的,使用在自己遭受強姦後索要賠償的合法權益!」
「哪怕,這個人是被告人的妻子,雙方是合法夫妻,但法律沒有規定,夫妻之間就不會發生強姦事件!!!」
一番話落下後。
張偉愣了,他站在原地,愣愣地看著徐德。
徐德道:
「我想,我的話應該已經觸及到了您的靈魂。」
「張律師,您還是好好想想其中的道理吧!」
至於身側的張倩,她聽著兩人說了半晌之後,好似是理解了什麼,恍惚間。
張倩轉頭,看向劉鈺,她先是一愣,緊接著......
張倩的表情逐漸震驚。
對方...也告強姦?
不...不對啊,這不是自己的招式嗎!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