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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你擱這卡bug呢!

  告丈夫張承強姦?

  

  說實話,劉鈺不是個文盲,正相反,她甚至還是高中學歷...幾十年前的高中,含金量絕對是有的。

  但此刻...她竟有些聽不懂對方嘴裡的話!

  自己就是來解決養女告自己丈夫強姦的啊,什麼叫在這種情況下,非但不嫌事少,反倒要火上澆油,再告個強姦!?

  劉鈺愣了,她本以為是自己聽錯了,但看到錢昊林月也愣在原地,當即遲疑,片刻後,又小心翼翼試探道:

  「徐主任...要不...我們不說外語呢?」

  外語?

  徐德:......

  「我沒說外語!」徐德有些無語。

  「嗯!?」

  劉鈺臉色愈發錯愕。

  沒說外語?那...就是說真讓自己去告丈夫強姦?

  「不...不行的,我丈夫已經在看守所住幾個月了,我怎麼能再添亂!?」

  劉鈺連忙開口,看起來很急。

  「何況...那可是我丈夫啊,我跟他備孕不是很正常嗎?」

  兩句話落下,徐德連忙擺手。

  「不不不,劉女士,您還是不太了解法律。」

  「看樣子...您需要一點罕見的幫助!」

  「首先,讓我來解答一下您的問題,東國雖然沒有法律明確說明禁止婚內強姦。」

  「但《刑法》第236條『強姦罪』,原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文裡有寫所謂的『丈夫除外』嗎?」

  徐德緩緩開口,引導著面前這人的思維。

  刑法寫的很清楚了,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沒有說明這個婦女必須是什麼身份。

  無論是朋友的母親,隔壁阿姨,遠親堂妹,甚至是你的妻子,都屬於『婦+女』的範疇,強調的是人而不是身份!

  所以,理論上,只要是他人用暴力強迫,無論是什麼身份,都算觸犯236條『強姦罪』!

  甚至,強姦者性別也沒明確,哪怕是女性強姦,從行為上也算強姦罪,只不過因為沒有異性的生殖...器官,所以無法構成強姦罷了。

  所以......

  「哪怕是您的丈夫,只要他以暴力手段強迫,那麼,這就算強姦罪!」

  徐德緩緩開口,說的話簡樸,卻震撼劉鈺的內心。


  劉鈺急忙道:「可是...他是我丈夫啊,是有刑法保護的夫妻關係,也有需要盡到的義務,我們很恩......」

  「不不不,劉女士!」

  徐德趁對方沒說完,急忙擺手,開口說道:

  「我先前說了身份不影響強姦的構成,其次...您對法例有些許誤解。」

  「首先,夫妻之間的義務僅限於對方不具備勞動能力後的撫養義務,除此外,沒有任何所謂的『義務』,您所認為的性行為確實存在,只不過並不是以義務的形式存在!」

  性慾是多數人的必需品,這玩意不能一直壓抑,夫妻之間互相為對方排解,是明確寫進法律的。

  但寫的絕不是義務!

  「而是存在於倫理之間,是否可以判定夫妻感情破裂起訴離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也就是《民法典》第1079條。」

  「沒有寫什麼,夫妻只要結婚,另一方就可以借著伴侶身份強迫對方。」

  徐德開口道。

  「畢竟,雖法律沒有明寫『性自主權』,但實際上它是個法律概念。」

  「早已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概念之中!」

  也就是,雙方都具備自主權!

  哪怕是丈夫也不能強來。

  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一千零四十六條:婚姻自由、人身自由,夫妻人格獨立,法律沒有規定雙方有必須履行性生活的法定義務。

  所以......

  「劉鈺女士!」

  「如果,您的丈夫張承,在6月13號當晚,對您採取了比較粗魯的暴力手段......」

  徐德嚴肅鄭重的看著對方,滿臉的誠懇。

  「那您是可以告您丈夫強姦了自己!」

  劉鈺:???

  劉鈺懵了,這種知識對四十多歲的她來說,衝擊力多少有點大了。

  丈夫能強姦妻子!?

  能的,有很多案例!

  當然,這些案子裡並非全部真實,其中一部分算是被他人污衊指控。

  說實話,徐德想過,可能有人遭受這種手段進行誣告後,自己再給對方做委託,之後這手法才被人所知曉。

  可他萬萬沒想到,這種手法是自己給一個女人『出謀劃策』所說!

  但沒辦法了。

  原告人養女張倩不是個省油的燈。

  那他只好用魔法來對付魔法了!

  至於,讓劉鈺婚內提起強姦用什麼用?難不成火上添油!?

  劉鈺也有些不理解。

  「我...先不說這算不算強姦,單單是...我要是去起訴,難道這不是在添亂嗎!?」

  「不不不,此言差矣!」

  徐德連連搖頭,跟普通人普法是件很累的事。

  但巧了,他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您看,我身旁這二位就明顯能理解我意思,他們都沒反駁,必然是有我的道理的。」

  徐德笑著,伸手點了點身側的林月和錢昊。

  兩人眼角一抽,多少有點不知該說些什麼。

  對方這思路...簡直就是魔鬼啊!

  當然。

  徐德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不過哪怕知道也懶得管,此時只是徐徐說道:

  「劉女士,還記得先前我說過的,不同身份所用口頭信息,效力是不同的嗎??」

  聞言,劉鈺下意識開始思索。

  是的。

  對方卻是說過,並且自己也切身體會過。

  首先,是來自那白眼狼張倩的誣告,對方純粹是空口白牙,壓根沒有一點實證的陷害。

  但結果呢?

  結果就是,她立案了!

  不僅立案,還被檢察院提起了公訴,緊接著就將自己丈夫張承帶走。

  而自己呢?

  也是口說無憑,想辯護也只有一張嘴,拿不出證據,但與之不同的是,自己說的甚至還是真話!

  但結果呢?

  結果就是,自己的話壓根就沒被取證,甚至還不如鄰居的無端猜測效力來得更高!

  至於為什麼......

  劉鈺一開始是不懂的,不過之前徐德解釋可以告強姦的時候順便給解釋了一下。

  那便是,有關強姦的信息難以取證,所以,口供這種主觀方面效力就很大了,加上聯繫一下現實的客觀信息,便可以形成邏輯鏈。

  換做尋常案子,這套想都別想!

  更別提苦哈哈的被告方了。

  於是乎。

  就形成眼下這幅畫面,分明兩者說的話原理一樣,可效力就是不同!

  但是,這話又說回來了......


  徐德突然沒來由的問了一句,「你覺得這厲害?好用嗎?」

  劉鈺下意識開口,「厲...厲害。」

  人家說什麼就是什麼,確實厲害,她連辯解都做不到。

  所以......

  「這麼厲害的招,咱們肯定得用!」

  徐德臉上滿是讚嘆之色,一邊說一邊點頭,語氣中帶有一種『學徒』氣味。

  沒錯。

  就是學徒!

  他像是返璞歸真,從一個律所主任,回到了當初那還只是一個法學生,在虔誠學法的畫面一樣。

  這招確實有用...確實得學啊!

  眼見劉鈺還在愣。

  「劉女士!」

  徐德突然一道大喊,驚的面前之人下意識回過神來。

  對方又立馬將剩餘的話全都說了出來。

  「如果,6月13日,張承張先生對您進行了強姦,那麼,您以此立案並起訴。」

  「於是,就形成了一個互相衝突的畫面。」

  「也就是,原告人張倩,在和您相同的時間,地點卻不同,可卻同時遭受到了強姦!」

  都是6月13號,都是晚上十點半到十一點。

  可劉鈺和張倩,卻住在兩個位置,相距甚遠。

  而被告人張承就一個!

  他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那麼,第一個衝突就出現了。

  「有了衝突,檢察官和法院就要查。」

  「劉女士,你怕查嗎?」

  徐德反問一句。

  查什麼?查到底強姦的是誰!

  劉鈺有些遲疑,稍稍思考後,立馬搖頭,「不...不怕。」

  她是不怕查的,因為6月13號當晚,自己確實和丈夫在一張床上。

  「對,你確實不用害怕被查!」

  「同時。」

  徐德右手握拳敲在左手手心上,意有所指的開口道:

  「你先前以被告姿態所說的話,此時再以原告姿態說......」

  劉鈺愣了。

  她陷入愣神之中,腦海中思維紊亂。

  對方的意思是...自己以暴力脅迫為由,提起『強姦』的指控,從而進行公訴?

  一般沒任何證據的刑事案件,警察會兩巴掌把你扇出地球,但強姦案不同。


  所以......

  自己可以順利的成立強姦指控!?

  又因為強姦指控的案情,都是【6月13日當晚十點半至十一點進行的強姦】,案情關聯甚大,於是乎.......

  「您的強姦指控,就會跟這起『誣告;案』併案處理!」

  徐德臉上露出認真神色,寵著她點點頭,眼神很是深沉。

  「一旦併案,那麼,案件就會有兩個原告人,而指控內容卻互相衝突。」

  「所以,原本該由原告舉證、被告辯護的畫面......」

  「就成了兩個原告人互相舉證,互相辯訴自己的指控才是正確、才是真實!」

  兩個原告人互相質證?

  不。

  沒有證據!

  誣告誣告,都是假的了,原告人張倩上哪給檢察官舉證去!?

  什麼,她要是真舉證了呢?

  那太好不過了,『偽證罪』了解一下!

  要知道,對方不給證據是無懈可擊,可一旦給了證據...證偽還不會嗎!?

  如果不舉證呢?

  那麼......

  妻子劉鈺就可以舉證對方強姦了自己!

  此時。

  因為雙方身份相同,都是『被強姦者』,所以,劉鈺說話的效力不再像以前那般,而是極具效力!

  於是乎。

  劉鈺說的越多,那麼,被告人張承強姦劉鈺的可能性就越大。

  同時,強姦張倩的可能性就會相對縮小!

  相對縮小,那麼,張倩的指控證據鏈就會不足,缺乏關鍵證據,法官會選擇信任劉鈺!

  「這,就是律界【相對論】!」

  徐德鄭重地看著劉鈺,面不改色地說出一番驚世駭俗的話。

  劉鈺整個人都聽傻了,呆愣地看著他。

  什麼叫...自己提起強姦,用魔法將對方的強姦指控對衝掉?

  什麼又叫,對方『口頭信息』效力很高,但自己也可以指控丈夫,同樣拿到這個效力很高的身份!?

  什麼又又叫,你指控我丈夫強姦的證據,沒有我給的證據足!?

  這...這真的還是東國話嗎?

  劉鈺有些懷疑人生。

  她來之前想過律所會說接不了,也想過律師說做好敗訴的打算,可......


  可實在是沒想過,事情會往這方面發展啊!!!

  「這......這真的能行嗎!?」

  劉鈺的聲音有些顫抖,她感覺對方給自己推開了一扇無形的大門。

  「劉女士,您相信我。」

  徐德緩緩開口,臉上露出溫和的笑容,笑得很陽光。

  「我是個律師,我從來不會欺騙我的客戶!」

  劉鈺又道:「那要是...指控成功了怎麼辦?到最後,我丈夫不是還會被判強姦罪嗎......」

  「不,劉女士,您可能還沒想通。」

  徐德搖搖頭。

  「我剛才說了,張倩最終會被法官判『證據鏈不足,缺乏關鍵證據』。」

  「而您所說的卻是宣判!」

  「宣判是什麼?宣判指的是,已經找到了真實的證據!能證明被告人張承沒有對對方進行強姦。」

  「若是這樣,那麼,法官就不會判缺乏證據,而是宣判【審理過程中發現被害人存在捏造事實報案嫌疑,本院將相關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另行偵查處理!】」

  定罪的概率很小,萬分之一的概率都不到。

  畢竟。

  說破天了,兩個多月下去,劉鈺自己也拿不出鐵證!

  雙方各執一詞,最終,只能宣判原告兩方證據鏈不足,被告無罪。

  唯一的有罪概率,也只會是判強姦了劉鈺。

  只是...劉鈺可以選擇諒解對方。

  丈夫可以選擇拿錢換取妻子原諒,拿到諒解書和刑事和解協議,各種buff疊加下來,最差也會是個緩期。

  之後,妻子還可以拿錢和丈夫出去玩,想幹啥幹啥。

  總的來說。

  「當然,剛才所說的那番話......」

  「事先說明。」

  「這並非是諮詢、也不是所謂的專業指導。」

  「而是您對6月13日當晚自己的遭遇有些誤解,我方進行的一些專業提醒罷了!」

  「至於您丈夫的案子......」

  徐德推了推眼鏡,光滑的鏡片上閃爍出獨屬於【智慧】的反光。

  「劉女士,我方願意承接這起案子!」

  「我...我......」

  劉鈺心跟著顫了顫,她下意識看了眼跟自己合作許久的錢昊,想找個寄託。


  錢昊欲言又止的點了點頭。

  最終,劉鈺咽了口口水。

  「那我...現在要去做什麼?」

  「當然是報警了。」

  徐德理所應當地開口說道:

  「劉女士,您當然是現在就前往綠森市警局,向警方訴說您的苦難與被強姦的事實!」

  跟警察說?

  警察前腳因為養女告強姦就抓走張承,後腳,妻子也來告張承強姦......

  很難說對方腦子會不會短路。

  「那...那我去了。」

  劉鈺站起身,顫顫巍巍說道。

  「去吧。」

  徐德將對方送到門口,笑道:

  「劉女士,祝您一路順風,後續我會負責承接這起案件!」

  他站在門口看著對方背影。

  看了許久,這才意猶未盡地收回眼神。

  學啊...這人,就是得活到老學到老!

  法學的水深著呢,自己這個高材生本以為已經將法律學到了極致,但...眼下來看還是不夠啊。

  自己,還是得懷著一顆虔誠的、學徒的心!!!

  如此想著,徐德自我感到欣慰地轉過身去。

  只是,一轉身。

  忽的看到律所內,錢昊和林月兩人正目光複雜的盯著自己。

  兩人神色很複雜。

  眼中,就好似帶了三分不可置信、三分震驚、三分錯愕、以及九十一分的驚恐。

  尤其是錢昊!

  此時錢昊眼中可謂滿是驚為天人,錯愕和震驚相互摻雜,像是在現實看到了耶穌。

  雖說自己知道對方腦子好用,但...這種招式到底是什麼腦迴路才能想到的啊!

  對方真的是人類嗎?

  林月則是有些咋舌,神色複雜。

  她已經看這人卡法律bug已經卡了一年了...足足一年啊!

  在碰到對方之前,林月自己都沒想到,法律的bug竟然這麼多;自己更是沒想到,面前這個人也是有bug就真敢卡!

  徐德倒是自我感覺良好,沒什麼異樣,他臉上露出狐疑。

  「你們看我做什麼?」

  兩人:......

  「沒...沒事。」

  而伴隨著律所的正常運作,時間流逝。

  當天下午,兩點半。

  綠森市市中心。

  劉鈺緩緩走進了市警察局內。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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