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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什叫洗白證據!?

  舉證......

  月黑風高夜中,黑山老林里。

  李劍看著面前模糊的人影,聽著耳旁帶有『司法』的兩個字,內心那股不安感,終究還是消散了一些,讓自己有些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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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實話,他對自己的未來有些擔憂。

  畢竟,無論從哪方面看...面前這律師......

  先是用他人親子鑑定玩弄朱大力的心情,再是打時間差,利用討薪;案側面調查,之後甚至還半夜翻牆取證,以及凌晨挖墳......

  這真的是律師嗎!?

  李劍有時候,真的會按耐不住自己跑路的心,但沒辦法,自己已經踏上這條船,也就只能一條路走到黑。

  直到現在......

  『舉證!』

  這兩個字,是多麼的令人感到心安,多麼能證明對方律師的身份!

  只不過......

  就在李劍長舒一口氣之際,恍惚間......

  身側,王超好似聽到什麼陌生的詞彙,迷茫的四處張望了一下,最終將視線落在徐德身上。

  「舉證?」

  「哦哦,我想起來這是什麼了...不過徐哥,咱們真的要舉證嗎?」

  李劍一愣。

  什麼叫...想起來舉證是什麼了?身為一個律師,難道這兩個字不是經常使用的『常識』嗎?

  為什麼還需要想!?

  還沒等他琢磨明白這句話的含義。

  緊接著,李劍也反應過來對方問題的意思,整個人頓了頓,眉頭一凝,遲疑起來。

  「舉證......」

  「這......」

  李劍眉頭緊蹙,沉思良久,最終道:

  「說實話,我們這...可能已經擦邊法律了,如果舉證的話...對我們是十分不利的。」

  是的,李劍說的沒錯。

  他們的舉證不利因素有許多。

  首先。

  是利用討薪;案,跨越式的調查公司流水,雖然在銀行方面,屬於是權限之內。

  但......

  就在幾天前,孫虎已經從自己的腰包,自己掏錢將工資補上,討薪;案已經撤訴。

  而他們,則在此期間,依舊還在調查。


  「從法理上來說...從咱們來找韓麗...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吳濤妻子的時候,就已經是越權調查了。」

  「更別提,先前還去了一趟廢品回收站。」

  「這也涉及到一些小法規,雖然不嚴重,重罰也就幾百塊,可...這會將證據打成『違規取證』。」

  「以及,王翰的屍骨。」

  李劍說著,伸手指了指面前坑洞下,那早已腐朽......且上面有細密被蟲子啃食過痕跡的空洞的骨架了。

  「理論上,我們親自參與了證據的調查.......」

  「嗯,就已經喪失了中立性,法院不會讓我們出庭。」

  旋即,他頓了頓,思考後又補充了一句。

  「就像,同一起案件,你不能給原告被告雙方都代理一樣。」

  庭審的審理,是基於:公正、公平兩個核心原則的。

  公開則只有一半。

  涉及到未成年,又或是個人隱私的案子,案子就不會公開審理,所以理論上要遵守的是『公正、公平』。

  而證據是他們所查,理論上無論給哪方代理,都是對另一方的不利。

  如果還沒理解的話.......

  舉個例子。

  一起指控死刑的案子,被告方代理律師曾經是個官方人員...嗯,死刑這條法例就是他所解釋。

  那麼,在法例都是人家寫的情況下,人家說被告人不是故意殺人,你能怎麼辯解?

  眼下徐德就是這種情況。

  證據是他們查出來的。

  這種情況下,再拿到法庭,用證據說事...理論上,是有問題的。

  但是!

  「笨,我說的舉證又不是常規舉證!」

  黑夜中。

  徐德忍不住唾罵一聲,敲了敲王超的腦殼。

  「舉證舉證,什麼是舉證?」

  「本質就是將證據丟出去!」

  「咱們證據確實來源有點問題,但...你不會洗白嗎!?」

  「那麼多洗錢的人能把黑錢洗白,咱們把證據也洗一洗不就好了!?」

  洗.....

  洗白?

  當這兩個字落下的剎那,面前兩人瞬間愣住,整個人愣愣的看著他。

  證據...還能洗白化!?


  說實話,這幾個字李劍每一個都認識,但...偏偏組合在一起,他卻只覺陌生!

  王超是最先反應過來的。

  他臉色立馬嚴肅起來,盯著對方,小聲試探道:

  「怎麼洗?」

  「簡單。」

  徐德稍稍將自己的呼吸平靜些許,旋即思索片刻,腹中打著草稿,不多時,他便緩緩開口道:

  「尋常的舉證,是我們自己,帶著證據找警方。」

  「如此,證據就和我們進行捆綁,不得出庭代理。」

  「而構成這一結果的兩個因素,並非是舉證,而是:我們+舉證。」

  「換句話說,只要舉證過程不存在我們的身影,那麼,從法理上,證據就和我們沒有半毛錢關係,既然沒關係,那麼,所謂的代理便十分合理。」

  也就是說...不讓自己粘上關係?

  王超若有所思著,「也就是說...徐哥,咱們把證據交給第三方人,讓對方舉證?」

  找人代替自己舉證,將證據跟對方捆綁,而抹除自己的身影嗎?

  李劍點點頭,覺得這倒也不是不行。

  只是......

  「笨!」

  徐德再次毫不猶豫地,給了對方一個腦瓜崩。

  「舉證人是關鍵證人。」

  「警方必然會經過嚴格審問,尤其是這起大案,檢察官和警察將會輪番上陣。」

  「你覺得,你找的舉證人,他會扛得住這麼一連串的心理壓力?」

  但凡對方頂不住,說證據是徐德給的......

  那麼,徐德的代理身份會立馬消失。

  王超捂著腦袋,異常憤怒,「我都被你打傻了!」

  徐德道:「你本來就不怎麼聰明。」

  「哦,這倒是,那沒事了。」王超不怒了,他點點頭,接著又好奇道:「那咱們要怎麼辦?」

  「自己不能舉,別人也信不過,而證據總要給官方。」

  「這怎麼給?」

  話落。

  王超李劍狐疑地看著徐德,而在兩人的注視下。

  只見,徐德緩緩開口道:

  「匿名舉證!」

  匿名舉證......

  四個字落下的剎那,兩人頓了頓,緊接著眉頭皺起。


  「這...這合適嗎?」

  匿名舉報,顧名思義,就是不露名的舉報,誰都不知道是誰舉的證據。

  徐德反問一句,「怎麼不合適?」

  李劍道:「匿名舉證雖說是匿名,但這不代表官方查不出來。」

  「手機號,又或是其餘信息,警察想查簡直太簡單不過。」

  「何況。」

  「前腳有人匿名舉證完,後腳立馬找上王翰家屬立案...這兩者間時間又短又絲滑......」

  「哪怕是個傻子,都知道這證據跟咱們有關吧!」

  就好比。

  前腳剛宣布有個職位需要某些特殊人員,後腳就冒出個符合的,很難不讓人聯想。

  更別提警方是可以查出匿名舉報是誰的。

  只不過......

  「不,李律師,我想,身為一個律師,你應該是知道『匿名舉報』是個什麼東西。」

  「誠然,通過電話,警方隨時能查出舉證人是咱們,但......」

  「有沒有一種可能,對方不能查電話呢?」

  看著李劍,徐德臉上流露出淡淡的微笑。

  有人可能會覺得匿名舉報後,警方會第一時間查舉報人是誰。

  但實際上,這是違法的。

  沒錯,警方查證據來源是違法行為!

  官方針對匿名舉報人,設立了一套需要嚴格遵守的保護法規。

  「依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關於保護檢舉、控告人的規定》第七條、第八條。」

  「原文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追查檢舉、控告人。對匿名檢舉、控告材料,除查處案件需要外,不得擅自核對筆跡或進行文檢;因查處案件工作需要核對筆跡或進行文檢的,必須經地、市級以上紀檢監察機關批准。」

  徐德一開口,就是一連串比較偏僻小眾的法規,以及原文。

  「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第三條第5項。」

  「原文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追查舉報人,對匿名舉報除偵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鑑定筆跡。」

  除此外,還有一堆的保護條例。

  歸納而言,在你匿名舉報後,官方不能擅自啟動調查匿名舉報人身份。

  當然。

  也不是沒有特例,有三類例外情形。


  1、危害國家安全。

  2、舉證證據為虛假捏造

  3、偵查工作需要

  前兩點很明顯,和徐德沒有半分關係。

  而第3點......

  「偵查工作需要,可能聽起來,可以隨便找個理由,然後來調查咱們。」

  「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只有,當調查工作推進不下去時,才能針對匿名舉證人進行調查!」

  說著。

  徐德指了指不遠處,自己所停靠的車輛。

  又或是說,他在指自己留在那的筆記本里,視頻里那唯一的一幀畫面,以及那張殺害王翰的照片。

  「你覺得,憑藉這些線索,警方會查不下去嗎?」

  查得下去,這可太好查了......

  兩個畫面,近乎是直接將案子進行偵破!

  首先是那一幀畫面中的監理,行兇人一共有三人,哪怕孫虎不開口,另外兩個,警方也有的是手段令他們開口。

  同時,再調查一下當年孫虎承接的項目。

  發現工程貪污和弄虛作假簡直不要太簡單,完全可以合理斷定監理發現,隨後雙方產生矛盾導致監理遇害。

  如此,案件告破。

  王翰呢?

  王翰更簡單。

  前腳拍下案發現場畫面,後腳,人就死了,且吳濤家中多了輛車。

  這警察要是還無法將案子查清...那麼,整個兗州市,從上到下,所有警察都擼一遍,絕對沒有無辜的!

  換句話說......

  「咱們匿名舉報的情況下,一不危害國家安全。」

  「二不是弄虛作假,畢竟屍體都擺在了這。」

  「三,案子也完全能不依靠匿名舉證人就能推進得下去,既如此.......」

  徐德緩緩開口道:

  「官方便沒有理由...或者說。」

  「依照法規,警方和檢查方,是完全不能進行局中人身份進行調查的!」

  確定不了身份。

  那麼。

  就意味著,『證據不是徐德所舉證』。

  徐德跟證據沒關係,所以就呈現出一個畫面。

  「海雲省兗州市,有一個查證能力通天的朝陽熱心群眾,他自己查出了案件證據,隨後進行匿名舉證。」


  「而我們,普普通通,清清白白的律師,承接受害者家屬的委託。」

  「在法庭上,用熱心市民的證據進行庭審。」

  徐德雙手一攤,看著兩人,隨口道:

  「這難道不是很合理嗎?」

  合...合理嗎?

  熱心市民在舉報!?

  查證能力通天的朝陽群眾!?

  李劍身體一震,不可置信的看著面前之人。

  說實話。

  這短短一個半月內,李劍是知道面前這律師不按常理出牌,腦迴路驚奇。

  本以為自己對對方已經有了個預料,稍微習慣。

  但......

  這些話一出他是真習慣不了啊!

  自己前腳匿名舉報完,後腳跑到法庭,大義凜然說有熱心群眾舉報,用群眾的證據指控......

  但偏偏的......

  好像確實是合法合規的!

  李劍原本那面無表情的面龐,此刻多少有點繃不住,看起來有些欲言又止。

  「但...說實話,包括檢察官在內,應該是能感受到,是咱們舉證的吧?」

  「哪怕不知道,也會猜是不是跟咱們有關係。」

  王超還是有些擔憂。

  徐德沒猶豫,左手探出去,想要給腦瓜崩。

  王超下意識往另一側一躲,「嘿,沒打著。」

  徐德探出右手彈了一下,『砰』的一聲很是清脆。

  「笨!」

  「法庭是需要證據的!」

  「他們懷疑有什麼用?」

  「沒證據啊!」

  沒證據單懷疑那就無法下掉徐德的代理人身份——嚴密想下身份就得調查匿名舉報人——案件推進的下去無法調查舉證人,所以,匿名人被歸類為『熱心群眾』——沒有證據,徐德依舊是代理人。

  死循環!

  想查,那就違法;不查,那自己可就要利用熱心群眾的證據,去法庭打官司了!

  總的來說......

  這不是『第九醫院;案』,不是徐德卡bug的『懷疑未成年且無法證明不是未成年,即是真的未成年』。

  兗州市的人懷疑,就真的僅限於懷疑,除此外,沒有半分作用。

  「聽懂了嗎?」徐德詢問。

  李劍:......

  「聽...聽懂了。」

  「那好。」

  徐德點點頭,他抬頭,看了看天色。

  此時,天空已經泛起魚肚白,時間逐漸來到凌晨。

  徐德低頭,看了看被挖出半截身子的王翰白骨,接著,沒有猶豫,直接開口道:

  「埋回去。」

  「讓警察自己挖出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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