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瘋掉的被告
第94章 瘋掉的被告
「異議!異議!異議!」
被告席瘋狂表述自己情緒。
張偉要瘋了,他是真要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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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算是知道,為什麼徐德一開始不開口...甚至對方不久前還詢問一番被告是否認罪!?
雖說他就沒想過對方是留有好心的,甚至可能暗地裡在坑自己,但..
張偉無論也想不到,對方會在己方認罪後,選擇將年齡」丟在眾人臉上!
違規嗎?
不看證據,只看庭審的話,是不違規的。
為什麼?畢竟證據應該在指控環節丟才對,為什麼被告認罪,再丟證據卻不算違規?
因為對方手中的證據對指控壓根就沒用!
指控是用來定罪的...而年齡卻與量刑有關,所以哪怕被告人認罪,徐德依舊可以繼續丟出證據,且又因為被告認了罪,那公訴的指控基本已經成立....
搶劫、囚禁、故意傷害、故意殺人、勒索....
張偉腦海中僅是稍稍回憶,瞬間頭皮發麻,心中急迫。
「審判長!」
「代理人所遞交證據,沒有線索依據、沒有客觀證據佐證、取證方式侵犯被告人隱私權...
「」
「此證無信無依無客觀事實!」
「請審判長不予採信,並將代理人逐出庭審!!!」
他的聲音很急。
但被徐德逼迫出的潛力,此時又讓他的語言邏輯清晰,毫無繞口又或是錯字的情況。
甚至就連審判庭外,也聽得一清二楚!
審判庭外。
「證據?什麼證據!?」
「被告方怎麼那麼激動?剛才不是都認罪了嗎?這是對量刑有不滿?」
「怎麼可能,未成年最多也就15年了,犯下如此之多的事就判這麼點,怎麼可能不滿...」
「那他怎麼情緒這麼激烈?」
「我剛才好像聽到...代理人又舉證了?」
「舉證!?這都快閉庭了,還能舉什麼證!?」
」5
「」
走廊內,記者群體轟然開始騷動。
張偉的聲音就好似在耳旁跟他們小聲交流一樣,近乎沒人聽不到。
但也正因聽到...眾人也愈發抓耳撓腮,踮著腳往第二法庭的正門,望眼欲穿的看去。
庭審內...
到底發生什麼了!?
審判區。
「我方要求逐出代理人!」
這話落下後。
眾人算是回過神來了。
公訴方。
檢察官黃石面色忽的一變,瞬間反應過來,猛地站起身,看向審判區,連聲開口道:「審判長,我方申請質證!」
「任何證據都不得因來源方式而直接不予取證,我方申請就代理人所提出進行質證!」
質證.....
沒錯,黃石要申請質證環節!
他現在雙手有些顫抖,內心顫慄,整個人呼吸異常急促,胸膛劇烈起伏。
胸腔內那顆心臟,開始急劇收縮、跳動...
滾燙的鮮血瞬間泵發至全身,令他直覺渾身熱血!
他剛才聽到了什麼?
成年?
被告人劉婧琪已經成年了!?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原本必死、毫無勝訴可言的案子,能撕開一條通往完勝的縫隙。
不,不是完勝...是大勝特勝!
要知道,困住公訴和法院的唯一難題就是未成年,徐德硬生生將這玩意掰開...那他將什麼都無需擔憂!
只是..
該死,畜生,又證據突襲,跟我提前說兩句能死嗎!?」
「兩次...一場庭審能突兩次!?」
黃石雖百感交集,但內心也在破口大罵,隱約間心態有些失衡。
又在突...還在突襲!
本以為上次庭審,徐德就已經足夠膽大妄為,但實在是沒想到...同樣的戲碼,他敢在法庭上玩兩次!
但罵歸罵。
質證還是得質證的!
「審判長!」
檢察官黃石一咬牙,抓住機會。
「我方申請質證!」
被告席孫冰此時怒聲道:「我方申請駁回!此證無需再證,全屬違法取證!」
審判台上。
聽著台下傳來的兩道聲音。
法官盧國偉和趙行內心早就開始罵娘了。
這種證據...對方竟然開庭的時候連舉證都不舉,一聲不吭的帶到法庭啊!
但偏偏的。
他們又不能駁回...畢竟,鐵證從無駁回的說法。
審判長張秉心也是深吸一口氣,他拿起那造型精緻、象徵司法權威的法槌。
「砰!」
「肅靜,肅靜!」
一道包含威嚴的聲音在法庭內迴蕩,掃平一切嘈雜。
雙方逐漸安靜下去,那眼神中那抹情緒,卻無論如何也抹除不掉,很明顯,只要一有機會,他們依舊會繼續開口。
趁此時機。
審判長張秉心,扭頭看向代理人席位的徐德,微微沉吟,道:「代理人。」
「請問,你方證據從何而來?」
沒有舉證、莫名其妙的證據,基本要求就是先搞懂來源。
聞言。
徐德對著滿是怒意的張偉,微微一笑,接著繼續道:「審判長。」
「我方是前往了家親福利院,經福利院院長程桃,獲取有關被告人的年齡。」
「而根據警方所提供線索。」
「被告人劉婧琪真實年齡未知,其現用司法年齡,為12年前,家親福利院以猜測」所設置。」
「依據現實經驗」來看,福利院會按照骨齡,將年齡整體調低兩至三歲。」
「而劉婧琪其真實年齡,恰好符合骨齡的差額,屬18歲成年人!」
一番話說的邏輯還算縝密。
劉婧琪是從福利院出來的,雖然年齡顯示16歲。
但針對福利院對年齡的劃分,多數人都心知肚明,就連張偉,有時候都會想劉婧琪是否已經成年。
更別提更嚴謹的法官了。
只是...
「異議!」
「代理人,上述你方純屬猜測,並且福利院非官方政府,有關個人信息一事所給予的信息無公信力!」
張偉近乎是立馬,便將這話說出。
不過。
他雖然妄圖打斷發言,但徐德卻表現的干分大度。
「審判長,我方所遞交身份十分完整,法院可聯繫民政局進行調查。」
他提醒道。
證據上有明確的身份證號和姓名甚至是地址。
只要想查,那簡直是易如反掌,至於偽造...幾乎不可能,因為福利院不具備那種能力。
「去問一下。」
審判台上,盧國偉對著書記員低聲吩咐。
書記員點點頭,開始撥打起電話來。
不多時。
電話掛斷。
書記員扭頭,對著三個法官點點頭,低聲說了什麼。
審判長張秉心眉頭凝起,沉聲道:「證據已質,東國居民中...存有代理人所遞交之人的身份。」
證據中但凡差一個字。
那都可以定性為假證,但徐德很明顯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但問題也來了...
「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被告席。
張偉再次深吸一口氣,只覺渾身肩上擔著山巔,壓力龐大,他沉聲道:「代理人所遞交證據,只能證明東國境內存有一名叫張悅悅的人。
「它無法證明,這個人與被告人劉婧琪有關!」
是的。
徐德的證據確實如他所言。
庭審不是隨便找個人的證據,就能扣在被告人頭上的。
身份與被告人之間,必須存有關聯,還是百分百客觀鐵證的那種關聯!
什麼?
徐德剛才說了福利院一事?福利院+骨齡鑑定差額,可以說劉婧琪成年?
這只是猜測、是疑點。
不是客觀證據!
「綜上所述。」
「此證屬違規、無公信力、無公證、純屬主觀臆斷的證據!」
張偉的腦子轉得很快,瞬間就找到徐德上述話的破綻。
「我方申請不予採取!」
三無證據..
是的,證據上甚至沒蓋章,沒有任何公信力,換做其餘案件,法官估摸著都懶得看一眼。
只是..
審判長張秉心,看著代理人席位上,那個表情淡定的律師。
他忽的一頓,旋即開口道:「代理人,被告方所言,你方是否存有異議?」
聞言。
代理人席位上,徐德點點頭,「有。」
「我方...有客觀證據可對其進行證明!」
此話一出,現場所有人嚴肅起來,凝眉看著他。
有證據證明,和無證據證明的指控...那區別可真是太大了,徐德若是真有,那說不準...能坐實這條證據!
法官盧國偉沒忍住,催促道。
「請代理人舉證。」
話落。
「首先...是具備東國官方部門,民政局與當地警方所開設的證據。」
說著。
徐德伸出手,將一個紅色本本舉起,以及另一份報告。
眾人看著那紅色的本子越看越眼熟。
這是..
「戶口簿!」
徐德脫口而出,舉了舉右手的本子。
可能多數人對戶口本的印象只有一個,那便是棕色咖啡色」,像是一個筆記本的本子。
但實則,戶口本也在一直演化。
95年之前,便是類似護照一樣的鮮紅膠皮本,95年之後,才換成了印象中的樣子。
只是..
「這與剛才所遞交的主觀臆斷疑證無差..
「」
張偉剛準備開口說出什麼,但可惜,徐德不給他這個機會。
只見。
他又舉了舉右手中的文件。
「審判長,這是距法庭兩千餘公里的貴省煙安市蓮山縣,當地警方針對戶口簿中人的立案回執。」
「信息中名為張悅悅」的人,於12年前,90年1月份在蓮山縣失蹤,至今為止依舊屬於失蹤人口,未被找到。」
「而被告人劉婧琪,剛好在90年,2月份被家親福利院所收養。」
「兩者間出現年齡極其之短!」
「而我方取證過後,剛好找到了失蹤人員張悅悅」在戶口簿上所粘黏的照片!」
說著。
徐德手腕微微一摔,右手中文件夾層中,甩出兩個照片。
兩張照片稍稍有些差別,但主體呈現在背景以及拍照形式,其中的人物卻完全沒變。
「審判長,這張照片,是12年前的張悅悅。」
「而這張,是11年前,家親福利院收養劉婧琪半年時,所拍攝的合照,我方將其截取了下來。」
話落。
徐德拿著兩張照片向著眾人一擺。
可惜,照片不足拇指大小,哪怕眾人的視力好到與戰鬥機駕駛員無異,也絕對看不清。
不過自然有能看清的方式。
書記員起身,接過兩張照片,旋即走到投影儀上,稍稍擺弄後。
「哧!」
投影布上赫然出現兩張放大的照片。
一左一右,比籃球還大,眾人定睛一瞧,下一刻,瞳孔瞬間縮成針點。
這兩張照片的區別在哪?
單論被拍人員,完全沒有區別!
是的。
沒有區別!
儘管照片模糊,畫質不清晰,但主體被拍人員,無論是五官,還是體型區別均不大,就好似是複製粘貼!
但問題也來了。
左邊是拍攝在海東省,右邊卻是在綠森市...
左邊1月失蹤,右邊2月被領養...
距離兩千公里,年齡近乎一致,長相相同,前腳前者失蹤,後腳後者出現...
這嫌疑...可謂是大得離譜了!
此時。
被告人席位上。
劉婧琪臉色鐵青,雙手緊攥,指甲深深陷進肉里,胸腔中不斷有情緒在翻湧。
一旁。
被告人姜雨和喬旺,此時看著這份嫌疑上的鐵證」,面龐呆愣。
良久,兩人臉上流露出驚恐。
她們也是被告人,也是福利院的,那該不會...該不會也會被徐德這般質證吧?
兩人驚恐的看向徐德,渾身泛起一陣乏力。
被告席。
張偉看了眼面色鐵青的劉婧琪,整個人陷入到一種被算計的憋屈中。
如果說,此時沒認罪的話...
他直接就攻擊公訴人的指控了,完全可以轉移矛盾,但眼下被對方當庭質問是否認罪」後...唯一的後路被徹底掐斷。
簡直就是赤裸裸的畜生!
「異議!」
張偉再次開口,此時他絞盡腦汁,大腦都在不斷升溫。
「代理人,你這是懷疑,是嫌疑點。」
「而不是真正,可以物理層面證明兩者關係的事實證據!」
「僅憑上述,你方無法證明失蹤人員張悅悅,與被告人劉婧琪為同一人,如你再這般個人臆斷,我方有權對你追究刑事責任!」
長得一樣,可以說是巧合。
失蹤和出現的時間差不多,也能說是碰巧了。
這都是嫌疑點,而不是物理層面的證據。
只不過...
「是的,被告席的律師說的非常對!」
突然的。
徐德滿臉讚賞的看著張偉,絲毫沒有被反駁的怒意,他甚至開口附和。
這一出,讓眾人有些不知他在做什麼,但張偉,卻是內心有些惴惴不安。
不等眾人開口詢問。
徐德下一刻,脫口而出道:「所以..
」
「我將被告人劉婧琪的親生母親帶來了法庭。」
話落。
徐德沒有絲毫猶豫,扭頭看向審判台。
「審判長..
」
「我方申請傳喚證人,於法庭親自參與劉婧琪身世問題進行質證!」
母...母親?
法官張秉心:?
公訴檢察官:?
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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