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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辯護方的六維圖打法!【2/7】

  第71章 辯護方的六維圖打法!【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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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進行判處!」

  黃石說完後,便坐下,沒有過多言語,只是用眸子盯著被告席。

  訴書中,針對三名被告人的責任劃分,以及主犯與共犯也詳細地描述,並且並非只針對17號當天所發生的事。

  被告人劉婧琪三人,在18中作威作福不是一天兩天了。

  而所謂的搶劫罪、故意傷害罪等,便是依據所調查出的證據進行指控。

  至於這些東西是否為真..

  只見。

  被告人席位中,喬旺與姜雨,兩個女孩呼吸稍稍急促,雙手緊攥,明顯是做賊心虛,有些緊張。

  倒是身為主犯的劉婧琪,非但沒害怕,反而翻了個白眼。

  緊接著,劉婧琪便繼續自顧自地扣著手指,全然一副無視剛才指控的樣子。

  見此一幕。

  別說黃石了,就連審判台上,三名法官也是眉頭微皺。

  「被告人,這裡是法庭!」

  法官盧國偉有些慍怒,直言並口警告。

  「請端正你的態度!」

  聞言,劉婧琪才裝模作樣的直起腰,態度卻依舊沒有半點恭敬。

  張秉心卻無心細究這個,他思索片刻。

  扭頭看向黃石,繼續詢問。

  「公訴方,你方是否還有話要說?」

  黃石搖搖頭道:「我方訴書已訴說完畢。」

  話落。

  張秉心點點頭,他看向臉色淡然,沉默的徐德,稍稍陷入思索。

  緊接著,他視線掠過徐德,直接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

  「面對上述公訴方指控,你方是否要提出異議?」

  有異議嗎?

  百分百有異議!

  「第一。」

  「我方在被告人是否犯罪這件事上,與公訴方存有很大分歧!」

  律師張偉深吸一口氣,站起身,開始按照原有計劃進行庭審節奏。

  他稍稍思索,便開口道:「尊敬的審判長,據上述公訴方所說,被告人在過去三年間,曾進行過多次故意傷害、欺凌等行為。」

  「但...我方並未在警方的調查中,有看到足夠支撐這些指控的證據。」


  張偉搖頭,語氣很是堅定,說話速度不快不慢,但意思表達的卻很完善。

  被告方...

  不認公訴指控內容!

  公訴席。

  徐德三人倒還好,依舊淡然,沒什麼過激情緒。

  公訴席上,儘管早有預料,可此時黃石依舊臉色難看起來,就連張慶和王莽也皺起眉。

  「我們沒有看到任何警方搜查且找到,能直觀證明被告人違法犯罪的客觀事實!」

  「同樣..

  」

  張偉又扭頭看向審判長張秉心,他繼續開口。

  「公訴與原告方,在舉證期從未向法院遞交過任何與之有關的線索。」

  「綜上所述。」

  「公訴方有關指控我方被告人劉婧琪」姜雨」

  喬旺」三人的故意傷害」、搶劫罪」、侮辱罪」等,我方持反對意見。」

  話落。

  審判台上三名法官陷入思索。

  旋即扭頭看向公訴。

  「公訴人,你方是否有話要說?」

  「有!」

  黃石早已急不可耐,此時法官示意自己開口,當即連聲開口。

  「審判長,審判員,被告上訴所描述我方表示否定!」

  「綠森市刑偵支隊,曾向檢察院與法院遞交過一份證據。」

  「此項證據,完全可以佐證被告人曾不止一次,對同學進行長期欺凌的違法暴力行為!」

  「即:案發現場,18中多方無共同生活人員,針對被告人劉婧琪所做出的證言。」

  案發抓捕劉婧琪過後。

  警方為了防止串供,第一時間便針對學校老師,以及同學進行了走訪問談。

  尋常的證言可能殺傷力並不強。

  但...

  「這證言...不,這是一份言語上,邏輯縝密,互相佐證的證據鏈!」

  黃石站起身,他手中舉著一份文件。

  文件上赫然是他所提到的證據。

  「走訪人員一共8人,其中有學生也有老師,在做出證言前從未見面。」

  「但,針對被告人所做口供卻高度相似,無論是時間線、還是現實的客觀證據,又或是聯繫校方監控,都與現實一一佐證!」

  舉個例子。


  人員a,對方說劉婧琪將他頭打破。

  單說這些,這份證言就沒什麼效果,但如果他又掏出了當天去衛生所所做清創記錄,以及在被欺凌時間,監控拍到劉婧琪往人員a口中所說的地方而去。

  那麼,這就是一份可信度極高的證據鏈。

  而類似的...

  「足足有八人!」

  黃石厲聲開口,眸光緊盯劉婧琪。

  儘管對方只有16歲,自己拿她的命沒辦法,但...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他要讓對方付出最大的代價!

  想到這,黃石聲音拔高了兩個調。

  「並且這八人的證言又可以互相佐證,警方已經驗證過,佐證足足有27份!」

  「請審判長明鑑。」

  話落。

  黃石坐回原位。

  審判台上的三個法官開始仔細閱讀證據,時不時交頭接耳幾句。

  現場驟然安靜下來。

  被告席位上,劉婧琪看著黃石的目光逐漸不善,眉頭緊縮。

  當然,更讓她不滿的是...竟然有八個人敢指認她!

  劉婧琪開始思索起這八人是誰,甚至已經開始想出去後,要對對方採取什麼樣的報復I

  良久。

  張秉心呼出一口濁氣,他閱讀完了。

  就好像觀看了一份填密的監控一般,彼此間互相佐證,每一個人的話都能在第二甚至第三個人的證言中找到答案。

  如此..

  訴書中,針對案發之前,被告人欺凌的行為完全可以做出指控!

  但.

  「被告方,你方是否要進行反駁?」張秉心看向被告席。

  「審判長,這只是證言!」

  張偉立馬開口,說話的熟練度好似提前規劃好一般。

  他站起身,指著手裡,與之一模一樣的證據,沉聲道:「而且還是一份,沒有任何實質性證據的證言!」

  「並且,公訴方認為人數越多的指認,其言語邏輯中的佐證就越有效,但事實卻恰恰相反、」

  「在我方看來,這分明就是..

  「」

  「窮舉法!」

  有關窮舉法的理論中,存在一個很有意思的想法。

  那便是,將一隻猴子放在一台打字機完全隨機按鍵,而只要給他無限長的時間,在數學的概率上,它幾乎必然」能敲出任何文本。


  哪怕是巨著《莎士比亞全集》,又或是《哈姆雷特》。

  但,事實是,真的有猴子能敲出這東西嗎?

  「審判長。」

  「當參考人員大於3人時,哪怕是一句謊話,都能在另外幾人的證言中找出與之相匹配的佐證!」

  張偉的言辭犀利,反擊方式更是讓人無法反駁。

  「我們現在身處第二法庭。」

  「外面有至少三十名記者,這些記者此時應當在針對庭審進行猜測。」

  「其中,有極大概率會出現一條與目前狀況類似的猜測!!!」

  這份證據的缺陷便在這。

  舉個例子。

  同時讓十億人編一個假話,其中必然有幾十上百個人說出同一個假話,甚至細節都有可能一樣。

  那麼,你能說這假話是真實發生的嗎?

  「不能!」

  「除非,有實質性的客觀證據!」

  張偉張口否決,不給對方留任何爭論的餘地。

  「而警方以及公訴,從未遞交過任何證據!」

  此話落下。

  公訴方。

  檢察官王莽忍不住,當即怒聲道:「被告人欺凌他人的行為能追訴到四年前!」

  「什麼證據能在無保護行徑下,保留足足四年!?」

  張偉卻反應極快,當即怒聲呵斥,繼續道:「這不是你方無端指控一個人的藉口!」

  王莽一口怒氣湧上喉頭。

  「你!」

  張偉沒給他繼續發言的機會,立馬扭頭看向張秉心。

  「審判長,上述是我方提出的第一個觀點,即:沒有任何實質性證據,能證明被告曾做過欺凌行為。」

  「除此外,我方還有第二條觀點需要論述!」

  審判長張秉心點頭,皺眉瞥了眼公訴方,警告道:「公訴方請注意庭審紀律,不要冒然打斷他人論述!」

  話落。

  王莽縱使心有不甘,卻也只能憤憤閉嘴,坐在席位上臉色不善的盯著對方。

  實質性證據...他們上哪找實質性證據去!?

  劉婧琪的霸.凌多是用手對對方造成淤青,一些受害者甚至連醫院都不去,哪怕是去了,你又如何證明是劉婧琪造成的?

  對方可還沒傻到在監控底下打人!


  張秉心深吸一口氣,看向被告方,點頭示意。

  「被告方,請繼續表述。」

  與此同時。

  法庭外。

  「法庭內說什麼了?我怎麼聽著公訴那邊好像在質證?」

  「質證?公訴能質什麼證?這案子不是很明確了嗎。」

  「別,稍微一想...被告人還真不一定能被定罪。」

  「當然,我指的是與楊佳樂無關的一部分。」

  66

  「」

  第二法庭正門前。

  眾人站在門口,聽著耳旁那因隔音效果不好,而斷斷續續的聲音,顯得十分焦灼。

  面前這扇法庭大門,在他們眼中好似變成了潘多拉的魔盒,存在著莫大誘惑,卻只能幹看著,而無法打開。

  但儘管如此。

  流傳出的聲音,也足夠門外眾人討論了。

  「什麼叫無法定罪?殺了人還能不被定罪!?」

  「不是所有案子都和李家村·案一樣的!」

  有人皺眉說道。

  李家村的王強之所以很艱難才無罪,純是因為徐德死抓特殊情節的正當防衛。

  再加上事出有因,法官才打破了沉睡已久的無罪案例。

  但.

  沉睡法例指的是正當防衛。

  不是無罪!

  劉婧琪三人雖然行為舉止如此惡劣,甚至釀造出一起人間悲劇,導致兩條鮮活的生命消逝。

  但...打起無罪來,理論上是比王強簡單的多的!

  「被告人的殺人行為和霸.凌,無法被質證!」

  有個老記者沉著眉,低聲開口。

  張偉要打的無罪不是徐德的那種無罪,而是一種相較、很容易,且並不算罕見的無罪。

  即..

  戳破證據鏈!

  只要沒有足夠的證據能指明,那所謂的指控和公訴,自然會被撤銷。

  一撤銷,沒人審理,被告人便是無罪。

  「可..

  「」

  那人還想說些什麼,但可惜,靠近門口較近的記者忽的臉色一變。

  「噓~!」

  前面的記者連連做出個噤聲」手勢,旋即豎起耳朵。


  「又有動靜了!」

  第二法庭。

  庭審內。

  此時的第二法庭,已然不復一開始的清冷。

  審判區中,公訴與辯護之間的火藥味愈發濃郁。

  看著公訴席,身側那被對方以窮舉論」駁回的黃石,團隊經驗豐富的林月搖了搖頭,小聲開口道:「黃檢察官被針對了。」

  「張偉的律師團隊,應該是專門研究過他的行為打法,明顯是針對他只拿證據說事的缺陷進行定點式轟炸。」

  因家教原因,她的視角能看的很高,僅是剛開場便看出張偉不是來質證的。

  他是奔著拆散黃石缺陷而來!

  「有點意思。」徐德看著對方笑了笑。

  而此時..

  被告席。

  張偉點點頭,臉上露出一副淡然的笑意,他開口,繼續說道:「第二..

  「6

  「有關公訴方,指控被告人故意傷害、故意殺人,致使被害人楊佳樂死亡一事..

  」

  「我方並不認同!」

  這話落下。

  「異議!」

  恍惚間,一道聲音忽的響起。

  「抱歉,審判長,我方並非有意打斷對方表述。」

  只見,徐德忽的開口,並未給對方繼續表述的時間,開口道:「被告方。」

  「先前,你方曾提出公訴方無法拿出證據的依據,那麼...眼下我想問問。」

  「你方有關第二條觀點,是否能拿得出實質性證據作證?」

  張偉的意思眾人很明確。

  無非是想以可能性」,以及仗著受害者已經身死,唯一與案件有關的就是被告人來篡改事實內容。

  既妄圖想從口頭上進行篡改,那...

  他能拿得出什麼實質性的證據!?

  要知道,天台雖沒有監控攝像頭,但...警方從凌亂的現場所收集到的證據,是完全能指明劉婧琪對楊佳樂的傷害行為,是存有故意性」的!

  空口白牙的...怎麼可能洗刷得掉?

  聞言。

  「被害人訴訟代理人說的對。」

  律師張偉卻沒表現出什麼急切,以及自己被打斷思緒的不滿。

  只是話鋒忽的一轉,他說道:「我方....


  「」

  「有證人與證物!」

  證人?

  徐德忽的頓了頓,他眉頭一挑,接著又沉下,眯了眯眼,看著對方若有所思道:「證人?」

  「請問...是什麼證人?」

  張偉道:「死者楊佳樂的老師,18中,高三(4)班的班主任呂廣軍!!!」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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