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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人間蠱王,靚到炸場(感謝道爺駕臨的盟主)

  第97章 人間蠱王,靚到炸場(感謝道爺駕臨的盟主)

  「挺好————」

  洪京保打量著沈奇,點了點頭。

  他和沈奇馬上就有對手戲。

  真的是「對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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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沈奇伸手指向他,他抓住沈奇的手指,把沈奇的手指和監獄柵欄一起攥著,扭動著肥碩的身軀用力,疼得沈奇撕心裂肺的慘叫—以此來彰顯反派的兇殘。

  叫得越慘,人就越凶。

  我負責哭,你負責喊,我們一起做老闆。

  但其實洪京保演戲很有分寸,這些天天玩動作的老江湖,對力道把控極其嚴謹。

  沈奇並沒覺得多疼,可他演起來就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那種疼痛的表現,讓洪京保相信了任達華的話,小伙子演技確實挺贊的。

  也不知道他從哪兒冒出來的。

  從口音上,沒法判斷沈奇來自內地。

  被王寶放開之後,沈奇被甄紫丹扶著,還隔著一排鐵柵欄,一臉憤怒的看著王寶。

  這就是沈奇在《殺破狼》里被洪京保打的全過程。

  接下來的幾天,他一邊拍戲一邊學車,偶爾還會找廖啟智求教表演技巧。

  劇組不是封閉的,港媒狗仔早就盯上了。

  畢竟,洪京保、任達華都是港娛的一線大咖,這倆人合作很有看點。

  沈奇也難以避免地進入到媒體視野。

  沒辦法,他太帥了。

  港娛已經很久沒出現這麼扎眼的新人了。

  來來回回都是吳彥祖、陳關西、謝聽風、宇文樂那幾張老面孔。

  沈奇第一次被他們「咔嚓」按下快門,是在一場下車拔槍、對準鏡頭的戲。

  這裡其實是他擊斃讀犯,拿走讀犯錢財的鏡頭,沒有刻意追求帥。

  然而,這可是槍啊!

  哪個男人不喜歡身上帶把槍呢?

  雖然在橫店也跑了幾天龍套,但沈奇連道具槍都沒摸過。

  加錢哥也沒配槍,只在說「我可以馬上幫你搞定他,錢另算~」時,做過一個拔槍姿勢。

  《殺破狼》不一樣。

  點三八就別在他腰上,隨時可以扒出來對著空氣開火。

  拔槍的那一刻,沈奇帥得一塌糊塗。


  港媒拍到這個鏡頭,轉手就給登了報。

  「人間蠱王」靚到炸場!

  「對,就是他,給我們拍MV的那個,我說的沒錯吧,真的超帥!」

  阿嬌把烤好的點心放到桌子上。

  容組兒很贊同地點頭:「確實挺帥的,很有男人味,不比Edison差。」

  「哎呀,能別提他了嗎?」

  阿嬌不太開心了。

  「你們分分合合的,感情早晚都會磨光,」容組兒彈了彈雜誌上的照片,「你該不會打算轉移目標,對這個帥哥下手吧?」

  「怎麼可能,他是內地的。」

  阿嬌坐到她身邊,看著雜誌上的照片。

  這樣打扮,少了幾分拍MV時候的驚艷,但是顯得更有味道,確確實實很符合她的審美。

  拍過MV之後,阿嬌也沒把沈奇給忘了。

  甚至那天晚上還莫名其妙地做了個春夢,還有阿Sa,可惜做到一半就醒了,再怎麼睡都接不上。

  「他現在不是在香江發展了嗎?談個戀愛怕什麼,你又不打算和他結婚。」

  容組兒翻了個白眼。

  「哎呀,你怎麼能這麼說!我也會投入感情的好不好?每一次談戀愛,我都想著天長地久。」

  阿嬌沒辦法想像自己和一個內地人天長地久一不是看不起,是從來沒想過去內地生活。

  「別想太多了,喜歡就大膽去追,以你的————這張臉,只要勾勾手指,他就會乖乖的把衣服脫了。」

  容組兒差點吸溜口水。

  她本來想說身材和臉,奈何阿嬌的身材真的不太能拿得出手。

  當然,容組兒兩個都沒有。

  「哎呀,你好色啊!」

  阿嬌有點受不了,更受不了的是她居然真的在考慮。

  夢裡沒完成的事情,現實里續上也不錯,反正她又不是沒交過男朋友。

  如果不考慮天長地久,內地人反而是優勢了,不用擔心糾纏不清。

  大概也是一段非常美好的回憶吧。

  「哎,用完了之後,介紹給我啊!」

  容組兒湊過來。

  「啊!你在說什麼啊!瘋了!」

  阿嬌有些招架不住。

  什麼叫「用完了」?什麼叫「介紹給你」?

  論奔放,她顯然不是對手。


  沈奇也看到了報導。

  不過,他對此並沒有太多感覺。

  在他看來,這些媒體炒作只能作為錦上添花,最終還是要看作品。

  他把港媒報導的內容,通過電話和黃啟道說了一些。

  並且強調說,他當時造型真的很一般。

  這些媒體就是挑事。

  動不動就用「靚到「帶刺」」「靚絕全場」「殺瘋了」「相機爆鏡」之類的誇張標題。

  還經常拉踩挑事。

  比如這次,就有媒體說沈奇靚過陳關西。

  暗搓搓地想看兩人隔空打擂。

  弄得沈奇都不敢輕易出門。

  黃啟道倒是很希望內地媒體轉載這些報導。

  奈何沒錢去公關。

  不過,內地這邊也有不少新聞。

  最離譜的一條,大概就是「黃小明為了沈奇註冊博客」。

  啥?

  什麼特麼的叫特麼的為了我?

  沈奇差點爆出一串連環粗口。

  小明哥你別亂搞啊!

  我真的不好這口。

  了解了之後才發現就是個誤會。

  黃小明也沒幹別的。

  就只是評論轉載了沈奇的博客。

  他的評論也很簡單。

  好聽!

  主要是以前黃小明沒有博客。

  註冊之後也沒幹別的,只轉載了沈奇的博客,確實像是專門為了沈奇註冊博客。

  前有金莎、舒唱捧場,後有黃小明註冊博客參加評論,官方也趁機推了一把一沈奇的博客熱度又起來了。

  黃啟道還帶來了一個消息。

  金莎要買《殺手》。

  「金莎?她買《殺手》?她買《殺手》做什麼?」

  沈奇一頭霧水。

  這姑娘該不會以為,她砸點錢買歌,自己這邊就任她為所欲為吧?

  有病就去看,西醫治標,中醫治本,中西醫結合治成標本。

  她大概是不知道這首歌的MV有多血腥吧!

  「我估計是他們公司要的,你之前不是說這歌適合林俊傑嗎?」

  黃啟道還沒答覆。

  他看似是沈奇的經紀人,其實一點權力都沒有。


  「哦對,金莎是林俊傑的師妹,可能是林俊傑想要咱們的歌。」

  沈奇覺得有些荒謬。

  這歌明明就是林俊傑的,沒想到兜兜轉轉,還是和林俊傑產生了交集。

  「那咱們賣嗎?」

  黃啟道也在糾結這件事。

  賣了的話,大概率就是林俊傑唱了,有了對比就有傷害,沈奇的破唱功就會被反襯到塵埃里。

  而且,熱度也會轉移到林俊傑那邊。

  雖然林俊傑不太在乎這點熱度,但是沈奇在乎啊。

  他的博客起死回生,多虧了這種原創歌曲。

  沈奇是娛樂圈的無名之輩,但他的博客不是,比很多開博客的明星都要火。

  「賣啊,為什麼不賣,只要給錢咱就賣!

  沈奇理解黃啟道的擔憂。

  然而,這種擔憂並不會因為你攥著歌不讓別人唱,就能夠避免。

  再說了,林俊傑唱得再好,他也不是原唱!

  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

  其實,看上這首歌的不是林俊傑,而是金莎的老闆畢曉世。

  當他知道金莎去當了沈奇的「頭號舔狗」,他的憤怒幾乎能把天靈蓋掀開。

  也不知道該弄死金莎,還是弄死沈奇。

  前者他不捨得,後者他弄不死。

  他衝進沈奇的博客,才發現被高高頂起的是黃小明和舒唱的評論。

  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

  國民級的偶像!

  簡單的兩個字「好聽」,就秒殺了頭號舔狗金莎。

  頭號女舔狗:金莎。

  頭號男舔狗:黃小明。

  就因為有了這倆舔狗,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萬點擊。

  畢曉世冷靜了下來,決定用他專業的知識,還有傲人的口活,噴死沈奇這個王八蛋。

  沒想到————歌居然尼瑪的還不錯。

  #,噴不動啊!

  真特麼憋屈。

  而且,他還發現這首歌特別適合林俊傑。

  這個沈奇在演唱的時候,甚至採用了一些林俊傑的唱法。

  他的腦海中翻湧著冒出一個詞:

  量身打造!

  在商言商,雖然討厭沈奇,但是碰到這樣一首適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

  他的專業素養告訴他一買它!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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