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這麼準的嗎!

  山坡下的土路被午後的太陽曬得發燙。

  史密斯·多米維奇背靠悍馬車門,抽著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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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葉子,是正經的萬寶路。

  畢竟葉子是那群阿米狗抽的,他有錢,不用抽。

  煙霧在乾燥的空氣里筆直上升。

  他穿著私改的MultiCam作戰服,防彈插板是德國貨,步槍握把上纏著醫用膠布。

  在中東和老鄉進行酣暢淋漓友好接觸的時候養成的習慣,防手滑。

  「我們這批先到的,」

  他彈了彈菸灰,

  「怎麼感覺就是送死的啊。」

  漢弗萊·泰勒蹲在旁邊嚼口香糖,腮幫子規律地鼓動。他頭盔擱在腳邊,露出剃得很短的金髮。

  「不至於吧,」

  漢弗萊說,

  「報告裡就一群退伍老兵,最高的也不過是個上校而已。」

  他吐掉口香糖,黏在車輪擋泥板上。

  「就算報告裡說的那個保有小型核武器,他們也沒有投放的東西,最多就可能是原地引爆而已。」

  「也是,福特老爺不至於為了這點錢坑我們。」

  史密斯點了點頭。

  他看著山坡上方。

  河港鎮在五英里外,從這個角度只能看到幾棟倉庫的屋頂和水塔。

  「那……」

  他剛轉頭。

  砰!

  三點鐘方向傳來了一聲短促槍聲。

  漢弗萊的頭盔發出「鐺」一聲脆響。

  側面濺起一簇火花。

  他整個人往後仰,從石頭上翻下去,摔在土路上。

  身體抽搐了兩下,不動了。

  右邊太陽穴位置凹進去一塊,血從盔沿下滲出來,很快積成一灘暗紅色。

  邊緣微微翻卷,露出裡面凱夫拉縴維的黃色截面。

  史密斯沒有喊。

  他的身體比腦子快,左手拉開車門,右腿蹬地,整個人側身滾進駕駛座。

  動作連貫得像練過幾千遍。

  引擎一打就起。

  不愧是他剛修的寶貝。

  踩下油門,方向盤猛打半圈,車子向前躥出三米,橫在漢弗萊屍體前方。


  防彈車身對準子彈射來的方向。

  車內另外三人瞬間醒了。

  沒有詢問,沒有慌亂。

  三個人同時抓起放在腳邊的步槍,拉栓上膛,動作同步得像機械。

  砰!砰!砰!砰!

  四聲槍響。

  幾乎在同一秒,駕駛座、副駕駛、後排左右兩側的車窗,四塊四級的防彈玻璃同時炸開蛛網狀的裂紋。

  裂紋中心點各有一個彈孔。

  位置精準。

  史密斯俯身,額頭抵著方向盤。

  右手抓著自己的步槍。

  「反……」

  話還沒說完。

  砰!砰!砰!砰!

  四聲槍響再次從遠處響起,間隔不到半秒。

  四塊防彈玻璃在同一瞬間徹底碎裂。

  不是破裂,是粉碎。

  整塊玻璃向內塌陷,變成一堆指甲大小的碎片,嘩啦落進車內。

  而子彈的勢能沒有完全被抵消。

  第一發打中後排左側隊員的下腹。

  彈道從防彈插板下緣三厘米處切入,擊穿側腹肌肉,撕開腰椎,從另一側穿出時帶出一團暗紅的內臟碎塊。

  那人張了張嘴,沒發出聲音,身體歪倒。

  第二發和第三發幾乎同時命中。

  一發打中後排右側隊員胸口正中。

  陶瓷插板瞬間炸裂。

  那人悶哼一聲,一口血噴在碎裂的車窗框上。

  不過沒有死,他直接一個翻身滾到車座位下躲避。

  另一發打中副駕駛隊員的左肩。

  插板邊緣,子彈切斷鎖骨,撕裂動脈。

  血像高壓水槍一樣噴出來,濺滿儀錶盤。

  史密斯已經不在駕駛座。

  在玻璃碎裂的瞬間,他直接滾到了車底板上,無視那遍地的玻璃碎渣直接靠在了車壁上。

  只有這加厚的防彈鋼鐵車架能給他安全感。

  呼吸急促。

  耳朵里能聽到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像擂鼓。

  「這tm是什麼鬼!」

  明明中彈的不是他,但是史密斯卻心跳得極快。

  四級防彈玻璃,要想被兩槍打爆只有兩種情況,要麼就是巴雷特那些穿甲彈直接大力出奇蹟。


  但就他的聽槍經驗,那最多就是一把M416之類的步槍,不然不會這么小聲。

  要麼就是同一個地方連續打中兩次。

  但是那tm是四塊防彈玻璃!每塊都碎了!

  間隔時間還tm不到一秒。

  這他媽是什麼射擊精度?

  他在伊拉克見過最頂尖的狙擊手,用TAC-50在八百米外打硬幣。

  但那需要時間,需要計算,需要風速濕度海拔數據。

  「淦!不會真的是什麼神賜吧!」

  史密斯從牙縫裡擠出這個字。

  他抬手,把步槍舉過被打碎的玻璃窗口。

  憑感覺,朝著槍聲大概來的方向扣扳機。

  老鄉戰法!信仰射擊!

  這是曾經在中東老鄉那邊看到的,當時他還很鄙夷呢!

  現在嘛~

  噠噠噠!噠噠噠!

  是半自動步槍的短點射,三發一組。

  在他精湛的射擊下非常準地打向了他感覺可能是開槍的位置。

  畢竟他可是正兒八經戰場上下來的精英!

  其他還活著的隊員也在開火。

  幾乎同時,車裡還能動的人也開火了。

  沒有戰術動作,沒有交叉火力,沒有交替掩護。

  所有人都採用同一種姿勢:躲在座位或車門後,把槍舉過頭頂,槍口指向窗外,扣住扳機不放。

  全自動掃射。

  彈殼叮叮噹噹落在車內,滾燙的銅殼燙到皮膚也沒人在意。槍口焰在昏暗的車廂里閃爍,硝煙味濃得嗆人。

  這是他們在中東最討厭的戰術——老鄉戰法。毫無精度,純粹靠火力壓制。

  但現在他們用了。

  因為恐懼。

  子彈潑水般掃向山坡方向,打在樹幹、石頭、土坡上,濺起一片片塵土。

  沒有任何還擊。

  掃射了兩個彈夾。

  然後——

  砰。

  一聲槍響,很近。

  而且很熟悉,是……

  「格洛克……」

  史密斯的動作停住了。

  他感覺到脖子側面一涼,接著是灼熱的刺痛。


  溫熱的液體順著頸動脈開出了血花,濺了車裡滿地。

  頭不受控制地扭動著,視野開始旋轉。

  短暫響起的幾槍格洛克的槍響,以及一個不知何時出現在了車門口的人影。

  穿著平民衣服,工裝褲,格子襯衫。

  一隻手端著M416,槍口裝著消音器,另一隻手抬起來,扣動著格洛克的扳機。

  「就剩這些了嗎?」

  聲音很平。

  卡爾蹲下,用刀割開史密斯身上的作戰背心扣帶,把插板抽出來。

  板面完好,只有一處淺淺的白痕。

  「還是四級板,」

  男人說,

  「大手筆啊。」

  他把插板扔給身後的人。

  山坡下,其他幾處修整點也安靜了。

  一百多輛悍馬和裝甲運兵車,散亂停在土路兩側。

  車旁地面上,有些人雙手抱頭蹲著,有些人躺著轉職成為高達。

  槍聲已經停了。

  只有風吹過山坡上松林的聲音,沙沙沙,像雨。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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