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筆桿子

  「喂,你給誰打電話呢?這麼久?」\

  「王晶花。」\

  「她?……她找你做什麼?」\

  「別哥,你現在在單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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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辦公室午休呢。剛才我問了下,你的消息還沒傳出來。我估計可能也就這兩天,估計省里也在忙尋根項目的事情。但確實沒消息……」\

  「我好像知道主任為什麼喊我回去了。」\

  「為什麼?」\

  「是這樣的……」\

  捂著嘴巴,把王晶花這通電話的大概內容複述了一下後,別言那邊眉頭皺了起來。\

  他已經把枕頭從沙發上收了起來,坐回了辦公桌前打開了電腦:\

  「中新網是吧?」\

  「對。」\

  「你等下,我看看。」\

  於是,電話那邊迎來了一分多鐘的沉默。\

  而就在前面開車的司機不停的用後視鏡打量李木這個乘客,納悶這人到底是幹嘛的,怎麼上車就開始電話打起來沒完,漫遊費得多貴的時候,別言那邊說道:\

  「咱們沒登這個消息。」\

  「對,我問王晶花,她也說咱們沒登。別哥……這正常麼?」\

  「當然不正常。」\

  用滑鼠滾輪上上下下的看著這條新聞,別言說道:\

  「咱們的消息向來可以說是最快的之一,更何況這消息是從廣州這邊發的。燕京那邊疏忽也就算了,消息都傳到本地了,咱們的人怎麼可能沒接到風聲?……你等會兒,我一會兒給你回過去。」\

  「好的。」\

  而李木這一等,就是接近二十分鐘。\

  當聽到了手機鈴聲再次響起時,都不用他說,司機自然而然的加大了音樂音量。\

  「喂,別哥。」\

  「嗯……問清楚了。這消息,昨天鄭通群就看到了,想要轉載,但……主任那邊沒通過。」\

  「……」\

  作為記者,同行、同行業單位之間的轉載消息,屬於互通有無的一環,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而通常情況下,記者想轉載消息,在正規手續的規定下,要書面發出請求到該單位,接著由單位通知撰稿人,得到撰稿人同意後,商量費用,最後達成協議。\

  注意,這是書面規定。\


  它規定得很正規化,諸如「您好,我是南都報文體部記者XX,想要轉載貴報關於XX報導,可以麼」的標準話術,再到手續是一整套的。\

  人家同意後,你才能打書面申請,發過去,確認,最後登報。\

  很麻煩。\

  但實際上呢?\

  比如李木想要轉載一篇新聞,其實不用那麼麻煩。\

  他看到了新聞,想要轉載,那麼就直接把這篇新聞送到部門主任那,對周龍說:\

  「主任,看到了XX報一篇新聞,我想要轉載,這是內容,您看下。」\

  周龍看完,覺得沒問題後,就會對李木說:\

  「嗯,可以,去跟編輯確認版面吧。」\

  報紙的版面,其實就是轉載價格。\

  如果是一般的非頭條內容,那麼通常情況下,一篇報導,在同行轉載期間,價值也就是百元左右。甚至有的小新聞不過幾十塊,記者同行們有些人都會不要錢,就相當於落個人情了,以後拿來用。\

  唯一的要求,就是開頭必須點明:「由《XX報》轉載」,證明這篇稿子是轉載來的。同時也要在標題,或者尾部註明「原作者XX,轉載XX」,證明這是人家的文章,你只是轉載。\

  而如果是那種頭版頭條的文章,價格就會貴一些,就比如《四小花旦》的文章,被放到了娛樂頭版後,別的報社要轉載,給的價格就高一些,通常在一千元左右。但同樣的,手續會相對正規一些。\

  百來塊的新聞,還不至於那麼繁瑣。\

  大家的效率也都是金錢嘛。\

  但……只要是轉載文章,無論新聞大小,都必須要過部門主任這一環。\

  這是肯定的。\

  如果主任覺得這新聞沒什麼價值,不給你過,你就沒法提交到編輯部那邊。\

  所以……這新聞,按照別言的意思,並不是《南都報》反應慢。\

  而是被周龍給「否」了。\

  「說起來……別哥,上次陳容請我吃飯,不也提了麼,說她們和周主任早就認識。」\

  「……」\

  這次輪到別言不吭聲了。\

  而沉默了一會兒後,別言問道:\

  「你已經往回走了?」\

  「嗯,已經上高速了。」\

  「呼……」\

  老大哥那邊呼吸聲重了一些。\


  又沉默了一會兒後,說道:\

  「小李,趙薇這件事,不小。這其中涉及到民族情緒。」\

  「我覺得也是。別哥,我倒現在都想不通她到底怎麼想的,才會穿這種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來是雷的衣服。」\

  「你想這些沒有意義,事情已經出了……王晶花通知完你,還說了什麼沒?」\

  「說了,大概意思就是替我擔心,覺得我剛把她評為四小花旦,就出了這麼一檔子事。搞不好會被人說識人不明……其實是在提醒我考慮止損。或者……搞不好她那邊也在琢磨

  ,怎麼說動我,讓我把趙薇給踢出去。」\

  「踢出去也沒意義,你當時票選的時候,可沒這檔子事。但確實,如果能踢出去,她要是能塞進來一個……哈哈,搞不好冰冰就上來了。」\

  「可別,這件事誰頂上來,都得被趙薇的影迷抓著罵。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我才不會讓她做。」\

  「唔,那也對……但,我要是她,搞不好這事情就在背後開始推波助瀾了。」\

  李木一愣,眉頭微皺的說道:\

  「啥意思?逼宮我?」\

  「或許唄。但她如果做,也絕對不會讓你知道……而這件事一旦成了火,野火燎原的時候,你也看不到到底是它自燃的,還是有人在天上灑了一片汽油,對吧?娛樂圈這些人,心一個比一個髒,你死了,倒下了,才能空出來大片空地,好讓另外一棵樹再種上去。位置就這麼多,蛋糕就這麼大,下面人可都等著盼著上面的犯錯誤呢。」\

  「這我倒不擔心。我現在……擔心的是主任找我。別哥,他萬一讓我給趙薇解釋……該咋辦?」\

  「……」\

  這下,別言不說話了。\

  因為他也知道,周龍能攔住這篇報導,那麼就絕對能做出來為趙薇開脫的事情。\

  當然了,所謂的「開脫」不見得是替趙薇辯護。\

  新聞報導想要給一個人「脫罪」,花活可太多了。\

  最簡單的例子:\

  「趙薇只是年輕無知,她有什麼錯?」\

  「趙薇也不想拍,這一切都是《時裝》安排的。他們的人思想覺悟有問題。」\

  「拋開事實不談,《時裝》的人難道就沒錯麼?」\

  禍水東引,枉顧事實,顛倒黑白,年少無知……\

  想給一個人開脫,辦法可太多了。\

  甚至最不濟,也能把趙薇這件事的定義,從民族情緒中脫離出來,變成她的個人操作。\


  這樣只需要犧牲趙薇,至少《時裝》雜誌還能保全呢。\

  你瞧,這就是筆桿子的能耐。\

  禍水東引完,等時間差不多了,大家也都把這事情給忘記了,然後再找個機會夸一夸,吹一吹,這人保不齊又活了。\

  「你有什麼想法麼?」\

  「實話,有。這事情怎麼著都是趙薇不對,也特麼怪我,冰冰前兩天在深城,我天天跑通勤,再加上她天天抱著我那電腦玩遊戲,我就沒上網。並且《時裝》這雜誌,2號發刊當天,我拿到後就給她了。她也沒看……要是早知道這事……」\

  「咋的?你還能繞過主任啊?」\

  「……」\

  這下,李木沒話了。\

  是啊,只要有新聞,肯定繞不過部門主任的。\

  畢竟文體部的所有新聞,過了主編那一環後,部門主任也是要檢查的。\

  「別哥,那萬一主任要真的……我該咋辦?」\

  「不辦。我不是說了麼,這件事涉及民族情緒,他要真讓你站出來,那就是讓你死呢。」\

  「行,那我明白了。」\

  「真明白了?」\

  「對啊,嘿嘿……哥,要真是這樣,那我就得遠走高飛了。快給弟弟一條活路吧。」\

  「哈~你啊。咋的?慫了?」\

  「不慫,這種大義之事,肯定是揉不得沙子的。不是得往最壞處想麼?」\

  「嗯……沒事,先回來,看看情況再說。」\

  「好。」\

  有老大哥這句話,李木心裡瞬間就踏實了。\

  電話掛斷,他揉了揉被音樂吵哄到有些發脹的耳朵。\

  「師傅,小點聲,我睡會兒。」\

  「好的,老闆。」\

  見這位說話就捂嘴的老闆終於打完電話,司機也鬆了口氣。\

  別說老闆了,他也覺得吵哄。\

  於是,就在這相對安靜的車廂中,李木靠在後排座椅上閉上了眼睛。\

  就這麼在迷糊與清醒之間,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

  最後,在夕陽西下中,六點多不到七點,他抵達了單位門口。\

  看著已經下班,大門都關了的單位,他對傳達室的值班大爺擺擺手表示不進去後,撥通了周龍的電話:\

  「喂,主任,我回來了,現在在單位門口。」\


  「哦?回來了?剛好,我給你個地址,你過來吧。」\

  「……好的。」\

  很快,一條簡訊發了過來。\

  巧了不是?\

  這地址,他去過。\

  王晶花第一次請客吃飯的那個飯店。\

  李木心裡咯噔了一下。\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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