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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誰在絕大家的後路?(重修版)

  兩人回到租住的石庫門小樓,已是深夜時分,弄堂里的喧囂聲早已散去,唯有樹上的蟬鳴聲依然擾人清夢。

  剛一進門,二壯便將背在身上的挎包一抖,嘩啦一聲,把裡面的鈔票全倒在了桌子上。

  裡面的大團結,混雜不少零碎的毛票,堆成了一座小山。

  李硯青坐在桌邊,神色平靜的清點著鈔票。

  片刻後,李硯青將最後一張鈔票放下,抬頭看向二壯,手指輕輕敲擊著桌面:

  「二壯,刨去買衣服的成本以及相紙的消耗,咱們今天光是在這場局裡扮演『新地攤』的偽裝里,就順手淨賺了四百三十八塊。」

  「四……四百三十八?」

  二壯看著桌上的那堆錢,聲音有些遲疑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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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硯青哥,咱們這就是為了掩人耳目,順手賣了點衣服,拍幾張照片的事……甚至連真正的『局』都還沒開始動手,就掙了四百多?」

  二壯此時心中湧起一股荒誕感。

  在滇省大山里,他們替人做『走山手』的時候,不僅得時刻防備車匪路霸,還得防著『老客』(逃犯)翻臉,那完全是在拿命換錢。

  可現在呢?在這繁華的滬上外灘,僅僅只是拿了台美國相機,就讓錢來得這麼容易。

  「硯青哥,這……這也太輕巧了。」

  二壯看了看桌上的錢,又下意識的看了看自己那雙布滿老繭的手,眼神里充滿了一種巨大的恍惚,以及難以置信:

  「咱們以前在山裡,那是拿命換錢,走錯一步就是個死。可今天呢?咱們就連這個局都還沒開始,光是陪那幫人演演戲,這錢就來了?」

  二壯抬起頭,語氣里沒有抱怨,只有深深的困惑:

  「硯青哥,我不是嫌錢多。我就是覺得……這錢來得太容易,容易得讓我覺得咱們以前流的那些血,好像……好像特不值錢似得。」

  看著二壯這幅模樣,李硯青收斂了笑意。

  他站起身,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走到那堆錢面前,從中抽出一張大團結,舉在半空中。

  「二壯,你錯了。咱們以前流的血,每一滴都值錢。」

  李硯青搖了搖頭,目光銳利如刀:

  「今天這錢之所以好賺,是因為咱們現在手裡有那兩百萬。」

  「你看著這四百塊錢來得容易,那是因為咱們買得起這上萬塊的進口相機,不用像老王那樣的人還在為生活發愁。

  哪怕就算是這些衣服賣不掉,也可以隨手扔掉,實際上,咱們其實是用那兩百萬,給了此刻我們所有一切的底氣。」


  李硯青走到二壯麵前,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語氣低沉而肅穆:

  「以前在山裡,咱們沒本錢,只能拿命換錢,雖然苦,雖然危險,但那是咱們必須付出的代價。」

  「可要是沒有當初在山裡拿命換來的這第一桶金,咱們現在連走進滬上的門票都買不起,更別說其他的!」

  「所以,別覺得心裡不平衡。咱們是用半條命,換來了這個錢生錢的資格。」

  「這四百三十八塊,不是什麼順手而為之,這是咱們過去手上沾過的血,拿命換來的錢,在這片繁華都市裡變現了。」

  「現在咱們既然已經爬上了這個台階,就要利用這一點,把接下來要做的局做大,做圓,咱們要在這片滬上,做那條吃肉的狼!」

  經過李硯青的這番話,二壯眼裡的那抹迷茫才徹底散去。

  是啊,如果沒有那兩百萬打底,如果沒有從前在滇省邊境線上的那些掙扎求生的日子,他們今天連入場的資格都沒有!

  想通了這一層,二壯重重的點了點頭,他伸出雙手,將桌上這四百多塊零鈔攏在一起,整理得整整齊齊。

  隨後,他轉身從床底深處拖出了一個大包,拉開拉鏈,裡面是整整齊齊、綑紮得像磚頭一樣的巨款。

  這是裝著200萬現金的那其中一袋。

  二壯小心翼翼的將手裡整理的整整齊齊的幾百塊錢,輕輕放在了那二百萬巨款之上。

  那一刻,他的眼神變得無比鬆弛與銳利。

  那二百萬,是底氣,而這四百三十八塊,則是他們離開大山,跨越階層後,這片殘酷的世界給予他們的第一份『利息』。

  ……

  翌日早晨,李硯青和二壯的攤位前,生意持續火爆。

  兩人上午剛出攤,就吸引來了幾個看江景的姑娘們,以及一群識貨的外地遊客們。

  在外灘這片寸土寸金的地界,但凡來到這裡的人們,沒有人真的是甘當冤大頭的『洋盤』,遊客們雖然不全是行家,但東西好不好,上手一摸,眼睛一看,心裡大抵是有數的。

  這種買衣服送照相的噱頭,之所以能夠吸引遊客們不停的駐足,歸根結底還是李硯青這批貨確實質感十足,經得起大家的挑剔。

  於是,在這種心照不宣的扎堆下,便讓這不足三平米的攤位前,瞬間變成了整個外灘最熱鬧的「風暴中心」。

  然而,外灘那道水泥護欄外的那座地攤群,從來都不是什麼善地,而是一座吃人不吐骨頭的市井修羅場。

  在這裡,每一寸攤位都是明碼標價,每一位攤主心裡都藏著自己的小算盤。


  而能在這條黃浦江邊紮根的「老地攤」們,個個是人精。

  表面上看起來,他們臉上被江風吹出來的褶子,是他們為討生活而留下的印記。

  實則,這些人個個都練就了一顆七竅玲瓏心,憨厚外表下隱藏的是滿腹算計的精明。

  此時李硯青的攤位正處於「風暴中心」,而生意這東西,最講究的就是個「勢」字。

  一旦攤位聚起了人氣,那不足三平米的方寸之地便成了吸金的黑洞,整條步道的客流都會往這裡涌動。

  不遠處,外灘防洪牆下的角落裡,煙霧繚繞,幾個生意慘澹的服裝老地攤,此刻正蹲在牆角下,眼神陰沉。

  看著李硯青那邊人頭攢動的景象,再看看自己這邊連個鬼影子都沒有的攤位,這幫人的臉色一個比一個難看。

  「冊那!這個小赤佬,有什麼了不起的,仗著手裡有個洋機器,盡在那搗漿糊!」

  一個尖嘴猴腮的攤販狠狠地把煙屁股摔在地上,以此發泄心中的妒火,隨後,他那雙三角眼死死的盯向李硯青,聲音里酸氣沖天:

  「我就不信,他那些衣服真就有那麼好!肯定是用了什麼迷魂藥,把那些娘們兒哄得五迷三道的,瑪德,那小赤佬一下午賺的錢,比老子一個月都多!」

  「誰說不是呢?這小赤佬太不懂規矩了!」

  另一個胖攤主一邊搖著扇子,一邊陰陽怪氣的幫腔道:

  「咱們這些在外灘擺攤的,講究的是個『雨露均沾』,他倒好,搞這種花頭精,把周圍的客流吸得乾乾淨淨,這是一口湯都不打算給咱們留啊!」

  「沒錯,江湖上有句老話,叫吃獨食,爛穿腸,這種不知道拜碼頭,不知道給鄰居留口飯吃的愣頭青,在這十里洋場,往往是活不長的。」

  「對!我看他就是秋後的螞蚱,蹦躂不了幾天!」

  眾人罵罵咧咧,用最惡毒的語言詛咒著那個讓他們眼紅的年輕人。

  這幫人嘴上雖然罵的凶,但他們其實心裡都清楚,真正讓他們惱怒的,並非僅僅只是那幾百塊錢,而是他們以往那賴以生存的飯碗,隨著李硯青的出現,被砸了稀碎。

  要知道外灘這地界,遊客交織,可謂是寸土寸金。

  平日裡,這幫人靠著地理位置好,專門殺洋盤,乾的就是一錘子買賣,賺的是喪良心的錢。

  他們手裡的貨,主打的就是一個低價誘惑,走的是快進快出的野路子。

  而他們手裡那些所謂的時髦服裝,實際上不但面料粗糙不堪,走線更是敷衍。

  有的衣服帶回家根本經不起兩回水洗,稍微用點力氣,衣服就得破上兩個洞。


  這種衣服雖然單價看著不高,可其中的利潤空間卻很大,甚至比正經服裝生意還離譜,賣的是一次性的破爛,收到的,卻是翻幾番的暴利。

  以前這種『賣野人頭』(以次充好),動不動就讓顧客『吃藥』(買次貨上當)的行為,被他們玩的是風生水起。

  可如今李硯青一來,有珠玉在前,把遊客們的眼光都養刁了,他們這些破爛自然沒人能看上。

  畢竟人家那兒又有進口相機拍照,衣服料子又好,款式還新穎,誰還樂意來他們這兒當冤大頭?

  一片嘈雜的罵聲中,唯獨於大友一言不發。

  他蹲坐在防洪牆最裡面的角落裡,手裡依舊把玩著那把纏著黑膠布的裁縫剪刀。

  聽著周圍人的抱怨,於大友緩緩抬起眼,閃過一絲令人心悸的寒芒,衝著其他人沉聲說道:

  「你們幾個罵有什麼用?罵,就能把錢罵回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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