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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雨中營地

  三天後。

  天空中下起了嘩啦啦的大雨,厚重的烏雲將遠處的山脈遮蔽,白牧騎著圖雅,在泥濘的道路中走過。在他身後跟著九名騎鹿的少女,她們的裝備煥然一新了,除了她們原本就有的弓箭,每個人還配上了鐵鑄的刀或劍,穿上了護住胸口和脖子的藤甲和頭盔。

  這些裝備全是白牧從戰場廢墟里撿到的東西所合成出來的,無用的廢料經由魔女之書一合成,就能化廢為寶,將其批量地製作成普通級別的武器。

  雖然這些武器對白牧來說,沒什麼價值,但能顯著地提高村民們的戰鬥力。

  換在即時戰略遊戲裡,她們這算是從低級兵種進化成中級兵種了,至少她們的裝備放在這個時代的戰場上,已經是只有統帥級別的人物才有資格穿上的東西。

  這三天裡,白牧走過了一段不算遠的路,路上所見的場景,可以用屍橫遍野來形容。

  這期間他遇上了幾批逃難的難民,有三兩成群拿著農具的,有蹲伏在野草中躲起來瑟瑟發抖的婦人,他們見了白牧等人,無一例外都非常驚恐,只顧著驚慌失措地逃命。

  這些難民全都和乞丐似的,衣衫襤褸,全身都是血污,白牧把他們抓了起來,沒辦法,不用抓的,他們根本就不會停下。

  白牧對這些受難之人,倒是沒有加害的意思,反而是將他們帶到自己的營地里,給他們能果腹的食物和飲用的水,順便找他們打聽這地方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雖然語言不通,但經過幾天的詢問,白牧也大致搞清楚這些難民遭遇了什麼。

  簡而言之,他們只是在家裡好好地種田耕地,辛勤勞作,但忽然就有軍隊闖進他們生存的地方。並非是山賊那樣的小團體作案,而是有制度的軍隊,行軍時會舉著不同的旗幟,感覺像是貴族的私兵。這些難民所處的位置,在文這個國家,屬於較為偏僻的鄉下,連個像樣點的大號城池都沒有,難民們對於戰爭的起因一無所知,也不知道這些貴族私兵為什麼要跑來自己的窮鄉僻壤。

  只是那些大人物來到了他們的村子裡,就要求他們上繳糧食。

  實際上,一開始,這些人還不至於殺人,只是脅迫本地的鄉紳把食物交出來,但一批接著一批,每來一波人,就要搜刮一次,下面的人根本扛不住,便打起了仗。

  鄉紳的民兵和貴族的私兵打,村民和那些想要搶走他們食物的貴族打,私兵和私兵之間遇見也開始為了爭搶食物而打仗,很快形式就亂成了一鍋粥。

  其實白牧最開始所見的那個村子,只是戰場的邊緣地帶,越往東方走,畫面就越是觸目驚心,除了村民的屍體外,他還看到了不少的士兵屍體。

  那是真正的戰場了,連戰馬都倒在田野間,那些人連馬肉也不放過,簡直像是餓死鬼投胎,把馬肉也割了去,雖然他們還沒到把人類的屍體也拿去充當口糧的程度,但照這樣下去,距離那天也不會太遠了。白牧估計要是他稍微晚個十天左右來到這邊,看到的就不是人殺人的場景,而是人吃人的場景了。他就知道C級的劇本不會那麼簡單,如果說之前在大山裡邊走邊露營的生活像是天堂,那麼這裡簡直就是人間地獄,屍山血海。


  唯一的好消息,他還沒有看到人類屍體變成的怨鬼。

  回到正題,經過三天的搜查,他終於找到了那群手持火器的人的蹤跡。

  他用蘑菇語和路邊的蘑菇交流,繞過一個岔路口,很快在一個山洞口看見了火光。

  洞口有帳篷和馬欄,只是臨時搭建起來的建築物,被大雨和大風一吹,便搖搖欲墜,有幾個帳篷已經癟了下去。

  似乎營地里的人都鑽進洞口躲雨了,他只看到幾個拿著武器的人在洞口站崗。

  此刻他終於見到了那種火器的真面目,果然是相當落後的火銃,其造型龐大又臃腫,必須雙手環抱才能使用,像是一個等比例縮小的大炮。

  看起來像是那種發射一次,就得重新裝填的類型。

  火銃被士兵用防水的布包裹起來,想也知道這種火銃不會有防水的結構,一旦雨水浸泡到了火藥,那它就只能啞火,變成一個又重又沒用的廢品了。

  這對白牧來說是個好消息,要說這些人手裡有什麼東西對他威脅最大,那一定就是炸藥和火器。學會使用火藥的人類和沒學會使用火藥的人類,完全是兩個概念,當火器被發明出來,歷史就註定會為它而改寫。

  這種武器不需要任何的練習成本,不需要你知天文地理,不需要你懂得十八番武藝,就算是個未成年的小孩子,看了一遍也能學會如何使用它。

  即便白牧的基礎屬性如今已經是正常人類的兩倍以上,一個拿著槍的小孩把他槍殺的概率依然不是零。在你的敵人變成屍體之前,你都不應該驕傲自大,覺得勝券在握。

  就好像玩MOBA遊戲,總有人喜歡在別人水晶爆炸之前,站在泉水裡跳舞,結果到頭來卻給了對面翻盤的機會,導致自己反被一波,然後氣的一整晚都睡不著覺。

  遊戲裡水晶爆炸了,還能重來,人死了,可就沒有這個機會復活了。

  白牧深知這個道理,因此他對付這些拿著落後武器的士兵,也絲毫沒有留手。

  他駕著圖雅在一個稍遠的地方停下,接著將小薇召喚出來,讓她對著士兵蓄力魔法飛彈。

  與此同時,他自己也拿起了弓箭,瞄準士兵的頭顱。

  射箭對他並不是一項需要重新掌握的技巧,在學會用槍之前,他便也學會了使用弓箭,只是現代的弓,要比這種角弓更好使更好瞄準。

  不過對他而言,也並沒有什麼區別,他的力氣太大了,輕鬆就能把弓弦拉到極限,而且他手裡的這把弓,是他三合一而製成的加強版牛角弓,正常人幾乎不可能拉滿,而拉滿之後,就算是大風也難以干擾弓箭的軌跡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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