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謀槍

  第二天早上,趙軍是被兩個妹妹吵醒的。

  從炕上起來時,他只覺得前胸、後背、大腿、小腿等身體各處都有不同程度的疼痛感。

  這純是被趙有財給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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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吃飯吧。」王美蘭像沒事人一樣,把早飯給趙軍端到炕桌上。

  相比昨晚的三葷一素,今天的早飯就簡單的多了,大碴粥配鹹菜、咸雞蛋。

  就在趙軍往碗裡摳咸雞蛋的時候,就聽到王美蘭說:「那野豬肉我都給裝上了,一會兒吃完飯就給你大姐送去吧。」

  「不用等我爸了?」

  「不用。」王美蘭道:「你這次去,別忘了問問你工作的事。」

  「行,我知道了。」趙軍應了一聲,但心裡並沒在意。因為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再有三兩個月,自己就能上班了。

  而給他安排工作的不是別人,是他大姐夫的親爹。也就是永安林場二把手,生產廠長周春明。

  趙軍吃過飯,回屋休息了一會,穿好外衣、外褲,跟王美蘭打了個招呼,便拎起準備好了的野豬肉就往外走。

  王美蘭給趙春準備了四個野豬蹄子,還有十斤左右的野豬肉。

  按理說,趙軍能把近百斤的野豬肉從山上給背下來,那背這不到二十斤的東西,走十多里路根本不費勁。

  可就在趙軍一出房門,想把麻袋往肩上扛時,突然感覺到左大臂、後背都好疼。

  「唉!」趙軍嘆了口氣,疼就疼吧,總比在炕上躺兩天要好的過。

  話雖如此,可心裡還是有些鬱悶。重活一世,兩世加起來也是八十多歲的人了,竟然還鬥不過趙有財。

  趙軍吃力地扛著麻袋出了門,一出門耳邊就傳來了李寶玉的聲音。

  「你們瞎說啥呢?我這可不是我爸打的,我這是讓野豬給挑的……」

  「你們是不知道啊,那昨天我眼看著野豬把我哥哥挑翻在地,我當時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

  「我雖被那野豬連挑七七四十九個跟頭,但我……」

  「你看我衝到野豬近前,高舉大斧,手起斧落,就聽咔嚓一聲,血光崩現!」

  看著大槐樹下,比比劃劃胡亂吹牛的李寶玉,趙軍無奈地撇了撇嘴,自己這兄弟不去說書都委屈他這塊材料了。

  「哥哥!」正在手舞足蹈的李寶玉突然眼角餘光掃到趙軍,便向他跑了過來。

  李寶玉一動,原本那些圍著他的人,視線都不由自主地隨著他向趙軍飄來。


  當然了,他們這樣並不是因為李寶玉白話的多麼吸引人,完全是因為李寶玉手中那塊還帶著不少肉的野豬肩胛骨。

  今天一大早,金小梅早早地就起來,烀了滿滿一大鍋肉。

  這李寶玉在家吃過了飯,就拿著帶肉的骨頭出來顯擺,順便宣揚一下自己的「光輝事跡」。

  只不過,他口中的那些光輝事跡,多數都是他自己杜撰出來的。

  昨晚挨了李大勇一頓胖揍,李寶玉被打的鼻青臉腫,晚上睡覺的時候,疼的翻來覆去的睡不著覺。

  那時的他,不但肉體上飽受摧殘,精神上也遭受了一定的打擊。

  因為李寶玉能夠想像得到,明天自己頂著這麼一副面孔出門,不定怎麼被村里人笑話呢。

  可要是不出門,這得養多少天能養好啊,這年紀的大小伙子哪能在家裡憋得住啊?

  所以,借著睡不著的工夫,李寶玉給自己編了一套說詞,把李大勇造成的傷痕歸到了野豬身上。

  如此一來,李寶玉就從一個被老父親武力鎮壓的柔弱小子,變成了與猛獸搏鬥的英勇少年郎。

  還別說,李寶玉從小到大的小人書沒白看,一堆籮筐的謊話自他口中娓娓道來,還有點扣人心弦的意思。

  就這樣,從一早到現在,這段李少俠殺豬救趙軍的故事,已經被他說了七、八遍了,聽過故事的,也有二、三十號人了。

  趙軍也不跟他計較,只道:「我去給大姐送點肉去。」

  「替我給大姐帶個好啊。」李寶玉一邊說著,一邊把野豬肩胛骨遞到趙軍嘴邊,「哥哥,你吃一口不?」

  「你快自己留著吃吧。」趙軍說著,腳步不停,一直往前走。

  李寶玉快步跟著趙軍,說:「哥哥,哪天咱倆再上山啊?」

  趙軍聞言,笑了。

  「咋的?昨天挨揍沒挨夠啊?」

  「小點聲,小點聲。」李寶玉急忙攔著趙軍,偷偷往後面看了一眼,感覺眾人都沒聽到,才對趙軍說:「咱倆去兩次,他們就不打咱了。」

  趙軍:「……」

  這小子還挺有心眼。

  其實,趙軍的想法和李寶玉一樣。家裡人不讓他倆上山,主要是因為他們沒有經驗,家裡人怕他們在山上遇到危險,再出什麼閃失。

  可趙軍有前世記憶,那打獵經驗豐富的不能再豐富了,只要李寶玉聽自己的話,趙軍就敢保證,無論遇到什麼事,他都有把握帶著自己這個兄弟全身而退。

  所以,就像李寶玉說的,家裡人不讓去就硬去,只要不出什麼大事,頂多也就是挨兩回揍罷了。


  反正是自己親爹,也不怕他把自己打死打殘。

  「哥哥,行不行啊?」見趙軍不言語,李寶玉倒有些著急了。他怕趙軍被趙有財打怕了,不敢再和他一起上山了。

  當然了,這倒不是李寶玉自己上不去山,更不是不敢一個人去。

  關鍵是沒有趙軍,他怕領不出趙軍家的大花狗。

  要知道,那大花狗可是頭狗,尋蹤摸跡,找豬追熊全靠它呢。

  而李寶玉家的黃狗,屬於幫狗,顧名思義就是幫手、打手之類的。

  大花狗不去,想靠黃狗找獵物,那是開玩笑。運氣好的,和野豬走個對頭碰還行。

  否則的話,在山裡轉悠一天,也夠嗆能摸著野豬毛。

  趙軍停下腳步,小聲對李寶玉道:「你別嚷嚷,我這次上大姐家,看看能不能整條槍來。」

  「槍?」李寶玉一聽,眼睛都亮了,趙軍越不讓他嚷嚷,他聲音倒是更高了。

  「閉嘴。」趙軍沒好氣地抬胳膊肘輕懟了他一下,「咱哥倆要想跑山,沒有傢伙可不行。昨天那得虧是頭老母豬,要是炮卵子,咱家那狗八成是定不住。」

  「嗯,嗯。」這會李寶玉是不吵吵了,他也知道趙軍此話不假。

  就是不打獵的人,想必也會曉得,差不多大小的野豬,公豬肯定比母豬厲害。

  那公豬長著獠牙,特別是三百左右斤的公野豬,兩隻獠牙就如兩把匕首,溜尖溜尖的,最是傷狗。

  「行了,你快繼續跟他們白話去吧。」趙軍揮別了李寶玉,便背著口袋,直往永勝屯走去。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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