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現實與電影【1/2】
重慶的冬天,濕冷入骨。
《人生大事》片場,一場室內戲剛拍完,眾人圍在取暖器旁休息。
張鴻見時間差不多了,乾脆宣布放飯。
不過想了想,他忍不住又補充了一句:
「給我拿一份微辣的飯菜就成……真正的微辣。」
沒辦法,不加這句話他怕腸胃受不了。
只是他話音剛落,一旁的萬倩就忍不住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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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要中辣!」
說罷萬倩還嗨瑟地看了一眼張鴻,那叫一個欠揍。
張鴻好笑道:「萬老師,我勸你善良!」
但對於湖南人的吃辣水平,張鴻也是真服了。
和他這種甜辣選手相比,萬倩來到重慶簡直是如魚得水。
不過吐槽過後,張鴻還是有點好奇:
「你們湖南人和四川人到底誰更能吃辣?」
「我怎麼感覺你比四川人還誇張呢?」
萬倩聞言卻俏生生的白了他一眼:
「你要問我的話,我當然選湖南人了,不過……」
微微抿了一口大麥茶後萬倩還是解釋道:
「我們那邊吃辣和重慶這邊可能不一樣,我們主要吃的是香辣,這邊喜歡的是麻辣,風格就不一樣。」「而且我也就這幾天能過過癮,平時我都吃得很清淡的好吧。」
萬倩表情那叫一個無奈。
但是沒轍,為了鏡頭前的形象她只能儘量控制飲食。
「那……吃好喝好。」張鴻微笑。
片刻之後,午飯時間。
大家一邊吃著一邊聊著八卦,張鴻這才得知鯤鯤已經和嗶站幹起來了。
「嗶站怎麼說?」張鴻有點好奇。
「還能怎麼說?」萬倩擦了擦嘴角笑著道:「就當沒發生唄。」
「所以呀,聽說蔡徐鯤團隊已經準備用飯圈的辦法了。」說到這裡,萬倩那叫一個津津有味:「聽說他的粉絲要「爆破嗶站』,還說要高價收購嗶站的高級帳號,你們飯圈的玩法都這麼野嗎?」看著萬倩的眼神盯著自己,張鴻有點冤:
「什麼叫你們飯圈?你不是明星嘛?」
不想萬倩卻理直氣壯道:「我又不是頂流!」
張鴻:…………」
好吧,張鴻無話可說。
不過聽萬倩這麼一描述,張鴻忍不住暗自搖頭。
蔡徐鯤自己飄沒飄不好說,但他的團隊肯定飄了。
但仔細想想也不奇怪。
要知道在參加《偶像練習生》之前,蔡徐鯤就已經和依海影視解約了。
去年參加《偶練》,他也是以「個人練習生」的身份。
這固然讓他在《偶練》爆火後沒有了經濟公司的吸血和負擔,可同樣也沒有一個成熟的經紀團隊來處理各項事務。
倘若他的經紀人是揚天真那種老油子,絕對干不出這種腦殘操作。
畢竟律師函這種東西嚇嚇沒有經驗的網友就算了,在嗶站這種大公司面前甚至比不上擦屁股的草紙有意義。
蔡徐鯤工作室這麼做不僅沒有任何效果,反而會適得其反。
事實上也正如張鴻猜的那樣。
鯤鯤們的「爆破」並沒有他們想像的那麼規模龐大,至少蔡徐鯤的那點腦殘粉在嗶站用戶面前還算不上什麼龐大流量。
一番衝擊之下,鯤鯤們沒有成功爆破嗶站不說,還被嗶站用戶以更密集的鬼畜視頻進行「反擊」,但凡搜索「蔡徐鯤」幾乎全是惡搞內容;
而這場網絡衝突,也被看熱鬧的吃瓜網友戲稱為一一蔡B大戰!
「蔡B大戰?」
當聽見萬倩說出這個詞後,張鴻著實繃不住了:
「哈哈哈~還是網友們有才!」
別說張鴻了,連一旁的朱媛媛老師和羅京明老爺子都樂了。
玩笑歸玩笑,吃完飯後稍作休息,拍攝便再次開始。
當張鴻坐在監視器後再次檢查著上午的素材時,朱媛媛卻忽然走了過來。
略作猶豫,只見她拿著新修改的結尾部分,不解道:
「張導,新改的結局怎麼把小文生母那條線全刪了?」
「還能為什麼?」張鴻擡起頭,嘆了口氣:「那個生母我怎麼想都覺得不合理,索性刪了。」其實在原版電影之中,不合理的地方又何止這些。
首先殯葬流程過於臉譜化了,並未展現行業細節。
在這方面《入殮師》確實做得比較到位,既沒有讓觀眾感到恐懼,又在悄然無聲之中用細膩的鏡頭表達出來。
這次張鴻在三叔的指導下,則儘可能地將喪儀的肅穆表達出來。
不過朱媛媛可是還記得張鴻當初的解釋:
「那……領養不就不合法了嗎?」
張鴻無奈一笑:「真要忽然冒出一個小文媽媽,我怕觀眾把我罵死。」
其實張鴻也理解原編劇,畢竟以莫三妹的條件壓根沒辦法收養小文。
可這種處理方式還是有點太牽強了,前面一點伏筆沒有,忽然就冒出一個小文媽媽要孩子,太突兀了。前面沒鋪墊,後面硬塞,這種機械降神觀眾能買帳才怪。
干編劇的最忌諱這個,但凡這麼處理都等於露怯認輸了。
而見張鴻這麼說,一直在旁聽的羅京明老爺子也忍不住點頭道:
「擱現實社會,不太可能有這種當媽的。」
「五年不聞不問,甚至不和家裡聯繫,連小孩都不知道自己還有個媽……這個時候忽然跑出來接孩子,聽起來怎麼也不像好事,到底是養孩子還是賣孩子都兩說。」
羅京明老爺子的話獲得了眾人一致認可。
作為演員,很多時候他們對角色的研究其實非常細緻。
越是敬業的演員,在這方面就越會用心。
角色的行為邏輯不合理,他們其實感知的最清楚。
不過小文媽媽「死而復生」的bug是沒有了,但法律的問題還在。
萬倩放下劇本,好奇地看向張鴻:
「所以……你準備怎麼收養小文呢?」
「莫三妹一個單身漢,又不滿四十歲,怎麼看都不夠格吧?」
王戈忍不住建議道:「要不讓莫三妹和銀白雪結婚?」
其實王戈一開始想說讓銀白雪和他飾演的「王建仁」結婚,這樣就可以領養小文,也就相當於莫三妹變相領養小文了。
但想起萬倩平日裡和張鴻相處細節,他很明智換個說法。
他可不想被導演誤會什麼,從而被「特殊對待」。
然而他話音剛落,張鴻便搖了搖頭: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收養人必須年滿30周歲、有撫養能力、無違法犯罪記錄……夫妻雙方任何一方有犯罪記錄都不行。
張鴻聳了聳肩:「這就是莫三妹最麻煩的地方!」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