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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詭辯!【求月票!】

  第358章 詭辯!【求月票!】

  證明證言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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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音落下的剎那。

  公訴方眾人面色一變,黃仁將情緒壓下,倒也沒對身邊那個年輕檢察官說什麼。

  不犯錯的新人他還沒見過,最重要的是..

  「反應真快啊,這種言語上的小漏洞都能立馬反應過來.

  」

  黃仁感到些許頭疼,他現在甚至沒有絲毫徐良手上的東西是什麼。

  單單是徐良那超乎常人的反應就令他棘手萬分。

  要知道這可沒有提詞器,不是什麼看著字句找漏洞的閱讀理解。

  常人聽他們一句話,短時間估摸著都理解不過來,甚至是下一秒就忘記說了什麼,但對方...

  幾乎是說完後,下一秒就立馬進行攻擊!

  自己這邊,算上黃仁共有五人,而被告方...卻是對方一人在辯訴!

  「難怪一組二組如臨大敵,是我冒進了..

  」

  黃仁深吸一口氣。

  「這律師...有點實力!」

  旋即,黃仁收起心思,鄭重無比的抬頭看著徐良,眼神異常嚴肅。

  「這是什麼?」

  審判席上,張博看著徐良手裡的東西眉頭緊蹙。

  舉證期間...徐良有給出類似的東西嗎?

  張博陷入回憶。

  「這是有關被告人呂雄的心理鑑定報告。」

  徐良緩緩說道,他將信封袋打開,一份文件出現在手中。

  上面赫然是來自楊主任親自承認的鑑定。

  書記員自覺上前,發覺沒問題後便遞交給審判席上的張博。

  張博湊近一看,旋即...眼神中流露出驚訝。

  「根據瀚海市權威機構鑑定。」

  「被告人呂雄,患有中度抑鬱症、焦慮症,以及創傷性應激綜合徵!」

  「也就是說,我方委託人的主觀意識與常人不同!」

  「這是否能側面填補被告人的證言缺陷!?」

  徐良面無表情,將自己的一套邏輯搬出。

  「同時!」

  「所謂的間接故意殺人,指的是在主觀意識的基礎上,明確知道此類行為後果」的情況下放任,最終導致人員死亡。」


  「那麼,請問公訴方,我方委託人是否滿足這個條件!?」

  一番話下來。

  原本那需邏輯嚴絲合縫的檢察官頓時啞然,不知該說些什麼。

  滿足嗎?

  誰知道呢,正如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他們不是呂雄,自然不知道對方主觀意識是否滿足這條件。

  但用屁股想都知道,擁有這種心理疾病,怎麼可能不會影響到主觀意識!?

  只要影響,那間接故意殺人...雖抹不掉,但會變成疑點」。

  巧的是,東國現在正在逐漸從疑罪從有」,改為疑罪從無」!

  換句話說。

  只要黃仁掏不出足夠份量的客觀證據,那呂雄就不構成間接致人死亡!

  但.

  「被告方,你方意思是,案件中所呈現出的幻覺,是因被告人的心理疾病所導致?」

  黃仁忽的反問,將問題踢給徐良。

  誰主張誰舉證!

  黃仁眸光一閃。

  這種無法驗證的東西想丟給自己?他可不是新兵蛋子!

  他要做的,只是讓徐良無法驗證,而疑點繼續存在,旋即檢察院二次調查驗證即可。

  只可惜..

  「不,我方從未說是因心理疾病所引起!」

  「我方只是主張並詮釋被告人的意識不夠清晰!」

  「並且...上述材料,只是證據中的其中一點!」

  徐良立馬接話,好似提前預料到對方會如此說一般。

  下一秒,不給愣住的黃仁反應時間」尊敬的審判長,聽審席諸位。」

  「接下來我將對案件中,有關證言的幻覺來源進行解釋!」

  徐良立即抽出另一份文件。

  這是..

  「這是瀚海市司法鑑定機構,針對被告人呂雄的身體檢測報告!」

  「報告上顯示被告人曾多次、且長時間注射過甲苯噻嗪,故而在色譜檢測上,針對甲苯噻嗪的檢測為陽性!」

  甲...甲苯噻嗪?

  剎那間。

  整個法庭為之一滯,所有人愣了又愣。

  甲苯噻嗪是什麼東西?

  說實話,如果不從事這方面的工作,那幾乎九成五的人不知道這玩意是什麼。


  但巧的是...現場最不缺的的就是記者!

  這幫人可是什麼都知道一點!

  「甲苯噻嗪!?獸用管制麻藥!?」

  恍惚間,聽審席有人愣住,旋即反應過來瞬間錯愕。

  「什麼意思?這玩意是什麼?」其餘人連忙詢問。

  那記者很明顯臉色不太好,卻還是耐著性子給對方解釋。

  「甲苯噻嗪就是一種獸用麻藥,流通性很廣,各大獸用藥製藥廠,又或是藥物分銷商里都能買得到。」

  「一般情況下是用來給牲畜做手術所使用。」

  「但和嗎啡一樣,這玩意有個缺陷,那便是,一旦給人使用,便會....

  」

  說著,記者頓了頓,對周圍人說道:「擁有很高的成癮性!」

  「並且,這類藥物相比其餘藥,副作用會更加嚴重,隨時都有可能因副作用而導致死亡!」

  「相比之下,所謂的幻覺...只能算是個小事。」

  和嗎啡一樣?

  《刑法》第十八條規定,主張針對被告方,在本次案件中進行輕判、減刑!」

  徐良面無表情的將這番話說出。

  「甲苯噻嗪...怎麼又牽扯到這東西了..

  「,審判席上,張博咂舌,眉頭擰成一個疙瘩,視線在上面不斷掃去。

  他是來看徐良被動接招的,怎麼...怎麼庭審節奏又落入對方手中了!?

  不過。

  還不等張博開口,便聽到耳旁又響起一陣聲音。

  「不對!

  39

  「被告方,《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是(精神病人刑事責任能力的根本依據)!」

  「被告人並無精神領域疾病,無法適用這條法例!」

  黃仁忽的找到突破口,眸光一凝。

  沒錯,第十八條規定的是與精神病有關的法例,如果運用的好,精神病是完全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

  不過呂雄並沒有精神病,理論上來講確實不適用法例,所以黃仁下意識就將其戳穿!

  但可惜...

  上套了。」

  徐良臉上露出笑容,當即點頭道:「沒錯。」

  這是...附和?

  黃仁等人一愣,但下一秒......


  「但是!」

  徐良忽的話鋒一轉。

  「公訴方,在1950年的《刑法大綱》草案為如下。」

  「「犯罪人為精神病人,或系一時的心神喪失,或因在其他病態中,於犯罪時不能認識或控制自己的行為者,不處罰;但應施以監護」!」

  「上述所說雖只是草案,與97年頒發刑法有些出入,但我方認為,兩者間的核心依據卻相同!」

  草案對這次案件,主要用途並非精神病人。

  而是或系一時的心神喪失」,這才是重點!

  甲苯噻嗪、心理疾病、刑法草案...

  黃仁恍惚了一下。

  此時,他忽的發現對方好似不知不覺間已然形成一套有效,且嚴密的邏輯鏈!

  並且每一個論點都有佐證相輔相成!

  「刑法在逐步修繕完整,每一次刑法更替,舊刑法便會失去效應!」

  「更別提還是未生效的草案!」

  黃仁皺眉,黑著臉進行反駁。

  「我方被告人很明顯擁有精神障礙!」徐良開口駁回。

  「精神障礙並非精神病!」

  黃仁的能力再次彰顯,但也被氣的不輕,險些被氣笑。

  「被告方,你這是在詭辯!!!」

  徐良不說話了,無視掉公訴方難看的眼神,以及聽審席憤怒的注視,他扭頭看向審判席。

  詭辯嗎?

  這並不是詭辯,只不過用錯時代罷了。

  如果是後世,在《精神衛生法》中明確精神障礙」概念,完全適用呂雄。

  但怎麼說也是以後,無法適用眼下。

  不過他卻可以提供這個概念用來辯駁一下!

  見徐良不說話。

  整個法庭也逐漸沉浸下去。

  審判席則是頭疼起來。

  「這都在說些什麼..

  」

  審判員孫湖只覺得頭疼欲裂,就好像有螞蟻在啃食大腦一般。

  他最煩的就是這種意識上的東西。

  每次一扯精神病,各種複雜的邏輯令人恨不得直接讓腦袋炸掉!

  尤其是眼下這案子,雙方邏輯更是看誰都覺得對。

  「從警方和公訴方的邏輯鏈來看,被告人確實是犯有故意殺人罪。」


  「但如果從辯護律師所說的邏輯,以及遞交的信息來看...確實屬於精神障礙」,完全不存在故意殺人。」

  張博深吸一口氣,絞盡腦汁的思索著。

  這該怎麼辦?

  偌大的法庭,赫然沉默下去,直到....

  三個法官低聲交流後。

  「砰!

  7

  錘聲落下,驚醒現場所有人。

  當聽審席,以及雙方人員抬頭看去時。

  耳旁便聽到一句話。

  「本次庭審..步入休庭階段。」

  「下次開庭時間定於七天後,九月十七日!休庭期間用於討論案情!」

  張博揉了揉眉心,深呼一口氣,旋即逃也似的離開庭審現場。

  休...休庭?

  確實是得休庭,這案再討論下來,彎彎繞繞能讓三個法官大腦宕機。

  必須得有足夠的時間去合議室討論一下案情。

  聽此。

  公訴方那邊也不再忍耐。

  「哼!」

  黃仁臨走前看了眼徐良,旋即黑著臉直接帶人離開。

  反倒是明面占便宜的徐良..

  「呼,真難纏啊....

  」

  徐良鬆了口氣的同時,臉上又流露出咂舌。

  跟這幫天天拿《刑法》當飯吃的人討論法例的適用...遠比對付尋常律師要棘手的多一徐良自認自己的反應速度,臨場應變能力足夠快。

  但很明顯...黃仁也不差!

  「但即便如此......邏輯鏈還是太過薄弱。」

  徐良深吸一口氣,只覺得一陣頭疼。

  呂雄將人看成野豬,旋即追逐數百米,接著野豬在眼中有幾瞬時間變成了人,旋即將人殺害。

  連結客觀事實,這不是豬,而是人,那看到的豬一直都是錯覺,如此長時間的錯覺,甲苯噻嗪確實能做到。

  但同時還能保持正常的認知邏輯正確......這點就很可疑了!

  毒品侵蝕,可不是單純的幻覺,他還會將你的潛意識,你的認知都給侵蝕掉!

  即便是徐良,也未聽說過幻覺如此嚴重的情況下,認知和反應卻絲毫不受影響的。

  「除非...斷掉客觀事實,可這也不現...等等。」


  恍惚間。

  徐良忽的愣住,他好似想到什麼一般,呢喃開口道:「如果說...不看受害者呢?」

  「呂雄一直追逐胡華,期間長達幾分鐘的時間將其看成豬,僅有幾瞬的畫面是看成了人,這很不合邏輯。」

  「可如果反過來想。」

  「呂雄確實是追的野豬,雙方追逐數百米,期間出現幾瞬,將豬看成人的錯覺.

  」

  幾瞬的錯覺,那就...

  「很合理了!」

  恍惚間,徐良恍然大悟,猶如撥雲見霧一般!

  只是若是如此的話..

  「客觀事實的胡華死亡...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如果呂雄沒殺胡華,那...是誰殺的胡華?有第二桿槍...第二桿槍在誰手裡?為什麼要殺一個13歲的孩子!?」

  「還有三馬村。」

  「獸醫和村長肯定知道些什麼,他們那仿佛圈養家禽一般的行徑..

  」

  徐良皺眉,陷入沉思之中。

  直到衣角被人扯了扯,這才回過神來。

  「再不走就走不了了。」只見楊若兮指了指聽審席的眾人,小聲說著。

  徐良扭頭看去,看到聽審席那無數聚焦在自己身上的記者。

  徐良頓了頓,旋即咧嘴一笑。

  「得。」

  「名聲要臭了。

  97

  果不其然。

  當徐良和楊若兮蘇瑜,草草收拾好東西,準備離開中級法院。

  但兩人只走出法院,便看到一群記者,烏決決的圍了上來。

  「徐律師,請問您能解釋一下您在法庭上的所作所為嗎!?」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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