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各有各的法子
第610章 各有各的法子
如此惡劣的生存環境,說漢武大帝窮兵黷武,或許不貼切。
可即便不貼切,也只是當時的百姓民文化水平有限,無法準確指出那個時期,漢武大帝真正做錯了什麼。
——對外戰爭的失敗,是原因之一。
但戰爭的勝敗,畢竟不是漢武大帝所能完全掌控的——至少漢武大帝從沒有做出導致對外戰爭失利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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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漢武大帝一朝,底層民眾生活艱難最根本的原因,是文、景兩代皇帝留下的戰爭經費,被漢武大帝用到了奢靡享樂、大興土木之上;
到了打仗時,要用錢了,又把手伸向了無辜的底層民眾。
戰爭,尤其是國家層面的對外戰爭,底層民眾本就天然承擔著部分成本和風險。
生產生活環境被破壞,生存物資緊缺,以及貢獻勞動力作為兵源,承擔勞動力折損在戰場上的風險,本就已經是民眾為對外戰爭,所做出的貢獻和犧牲。
在此基礎上,再伸手向老百姓要錢,當做戰爭的花費……
太宗皇帝沒臉這麼幹,所以攢了二十七年的錢,省吃儉用,哪怕匈奴單于快打到長安了,也愣是咽下了那口氣。
孝景皇帝稍差些,卻也同樣是把錢攥的死死的。
除了吳楚七國之亂用出去一些,其他時候,節儉起來雖不比太宗皇帝,但在封建帝王的群體中,那也是駭人聽聞的程度。
為什麼?
文、景二帝,為什麼要如此節儉,恨不能從牙縫裡摳肉絲,也捨不得吃點好的、穿點好的?
就是因為他們明白,漢匈早晚必有一戰!
屆時,老百姓貢獻勞動力,犧牲生產力,付出已經很大了,日子已經很苦很苦了。
所以戰爭的開銷,非但不能有分毫壓在百姓頭上,反而還要勻出一部分錢,在戰後補貼底層民眾。
打仗了,老百姓把兒子、丈夫、父親送到軍隊,大半年種不好地,飯吃不飽;
等到戰爭結束,朝堂、天子就應該拿出點錢糧,告訴底層民眾:戰爭打贏了,大家功不可沒,這點心意,大家權當是改善生活……
只可惜,理想很美滿,現實卻很骨感。
文、景二帝理想中的戰爭狀態,並沒有出現在歷史上的漢武大帝年間。
文、景二帝從牙縫裡摳出來的錢,變成了漢武大帝擴建的未央宮、新建的建章宮,以及美輪美奐的『新上林苑』。
到了戰時,老百姓非但要出人參軍,出力運糧,並荒廢一整年的農業生產,甚至還要通過稅賦,來分攤戰爭花費。
恨不能是砸鍋賣鐵,力挺國家打匈奴人,結果戰後收到的,卻只是家中勞動力的陣亡、傷殘撫恤,亦或是武勛賞賜。
——建功立業,得到封賞的人有多少?
——貢獻勞動力,直接參戰的又有多少?
絕大多數人家,不過是貢獻了勞動力去做民夫,去做志願者;
戰爭勝利,半點好處沒有,還要被收取額外的戰爭稅。
戰爭失敗,卻又是一輪加稅。
且無論勝、敗,地是荒了一年,家裡人也餓了一年,大概率還要再過幾年上頓不接下頓的苦日子……
後人常說,摸著石頭過河。
放到劉榮身上,其實就多了一絲『摸著劉徹過河』的意味。
如果沒有參照,劉榮一個平平無奇的穿越者,還真不敢說自己做的,一定比歷史上的漢武大帝好。
但有了歷史上的漢武大帝做參照、做負面案例,那劉榮就省心省力多了。
——就算不知道怎麼做才是對的,劉榮也能根據歷史上,漢武大帝年間出現的問題,搞清楚什麼是錯的。
比如,漢武大帝大手大腳的花錢,把父祖留下,用於決戰匈奴的軍費都花光,導致天下人都生出『臥槽窮兵黷武』的強烈體感;
那劉榮就反其道而行之。
省著點花錢,卯足了勁兒賺錢,非但不讓老百姓掏錢支持戰爭,反而還要給老百姓發福利、發補貼。
真打仗了,老百姓除了擠破腦袋,那家中壯勞力送到軍中,便再也不需要做出其他任何犧牲。
壯勞力去打仗了,地有老弱婦孺湊合著種,還有左右相鄰幫襯——總歸不至於完全荒廢,反正戰場不在國境線以內。
打仗的花費,除了相府國庫本就需要負責的軍糧以及軍械,其他所有的部分,都由劉榮自掏腰包。
比如:漢家原本的制度,是只保證軍中將士每人每月二石粟的口糧份額。
而如今,漢家的軍中將士,卻無一例外能領到每人每月二石麥粉。
粟本就比麥便宜,就更別提加工過的麥粉了。
這看似不起眼的變化,便是劉榮自掏腰包,補貼軍隊,讓軍中將士吃點好的。
——可千萬別覺得這是小錢!
每人每月二石粟,按照如今的糧價,花費不過五十多錢——至多不超過六十錢!
但麥粉,哪怕已經普及了大半個關中,價格也依舊維持在九十錢每石,屬於絕對意義上的精糧無疑!
每人每月二石麥粉,便是高達一百八十錢的軍糧開支!
二十多不到三十錢每石的粟,換成九十錢每石的麥粉,三倍以上的價格差;
這就等於說,每當相府國庫拿出一錢,作為軍隊軍糧開銷,劉榮就要讓少府內帑額外拿出二錢補貼,將粟替換成麥粉。
按人頭算,這或許只是相府國庫出五六十錢,少府內帑額外補貼一百二十錢的問題。
但按總數算——如今漢室的常備野戰軍,光長安,就有南、北兩軍,以及羽林、虎賁二衛,超過五萬兵馬!
還有飛狐逕的飛狐軍,北方邊牆的句注軍,以及由細柳營、霸上軍、棘門軍居改編得來的幾支野戰部隊……
單只是常備野戰軍,漢家如今就養了不下十萬人!
單就這十萬人,相府國庫每個月就要支出六百萬錢買粟,少府內帑則要補貼一千二百萬錢,將粟替換成麥粉。
每個月一千二百萬錢,每年高達一萬萬四千萬錢的龐大支出!
卻也只是劉榮給軍中將士,所許下的諸多福利中,相當不起眼的其中一項。
除了糧食外,還有裝備。
漢家原先,以及如今也依舊存在的規定,是保障軍中將士每年一身新軍袍。
且除非必要——即,除非戰時到寒冷地區進行軍事行動,否則,便不配給禦寒衣物和被褥。
絕大多數情況下,軍中將士都會在某一年的冬季,或某一次發生在北方嚴寒地區的戰爭,得到朝堂下發的禦寒用品。
然後,就一直用到下一次冬季戰爭,或發生在北方的戰爭,朝堂再度下發禦寒用品。
現如今,劉榮則是在此基礎上,自掏腰包,額外發下福利:凡軍中將士,在入伍的第一天,以及往後的每三年,都可以得到一件棉絮夾層的冬衣,以及一張被子。
這筆錢,同樣是少府內帑出。
發放給將士們的冬衣、被褥,都會繡有『某年某月某日,少府內帑奉詔所出』字樣。
將士們能吃飽吃好了,也能穿暖了,就等於日常生活得到了保障。
剩下的,就是戰場上的武器軍械了。
前文提到:按照漢家如今現有的制度,凡是軍中將士們的武器軍械,均由相府國庫出錢從少府內帑購買,而後下發到軍中。
但這只是理論上的規定。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財政狀況捉襟見肘——只有農稅這一項收入,卻有無數支出項的相府國庫,卻經常在軍械問題上出岔子。
倒不是有人中飽私囊,以權謀私,把國庫用於購買軍械的專款貪墨,又或是挪用公款、倒賣軍械之類;
而是單純的:國庫沒錢,買不起少府內帑的軍械。
過去幾十年,類似這樣的場景,在朝堂之上出現了無數次。
——太宗皇帝、孝景皇帝,分別以北方邊牆防務、關東函谷關一線防務為由,要求相府國庫為軍隊換裝,亦或是擴編南、北兩軍編制,以備不測。
結果相府,無論是太宗皇帝年間的灌嬰、張蒼,還是先帝年間的申屠嘉,均是腦袋一點,兩手一攤;
陛下有令,臣不敢不從!
但沒錢啊……
相府國庫每年的收入,也就是千把萬石粟,除此之外再無入項。
官員俸祿花去大半,剩下的部分,又是修橋鋪路,又是疏通水渠;
光是軍隊的基本後勤共計,相府國庫都已經是咬牙維持,甚至恨不能請求裁軍,以降低軍隊維護成本了;
維持現狀尚且吃力,又哪來的力氣換裝、擴軍?
於是,太宗皇帝、先孝景皇帝都沒了辦法,又礙於北方邊牆、函谷關方向確實的現實需要,而不得不自己想辦法。
——太宗皇帝摳門,捨不得掏少府內帑的老底,就採納了晁錯的建議,通過輸粟捐爵,緩解了相府國庫的軍糧供應壓力,從而變相的增強了北方邊牆的防守力量。
同樣的成本,卻得到更多的糧食,不就是更多的兵力,即更強大的防守力量了嘛?
而到了先孝景皇帝年間,天下人也已經回過味兒來了。
這一手輸粟捐爵,看似是讓低微卑賤的商人,以及小有餘財的地主,都能通過安全性極高(不用上戰場)的方式,來得到做夢都不敢想的崇高爵位;
然實則,卻也導致漢家的爵位,像貨幣超發後的紙幣一樣——成了誰都有、爛大街,根本沒有任何稀缺性,甚至都沒多少價值的榮譽稱號。
想當年,太祖高皇帝立漢國祚,普通百姓清一色都是公士,也就是一級爵位。
但凡有人拿出自己的二級:上造、三級:簪裊的爵位,大傢伙馬上就能知道:這人是戰場上下來的,而且手上還沾了人命,握著斬敵首級的武勛!
偶爾偶爾碰上一個四級爵位:不更,那就更是十里八鄉爭相嫉羨,甚至不惜以女妻之。
原因很簡單:在秦所創立,並為漢家沿用的二十級軍功勳爵名田宅制度當中,一級公士、二級上造、三級簪裊之間的差距,其實並沒有那麼大。
不過就是隨著爵位等級的上升,可擁有的田畝更多些、宅子可以有更多的屋子——如公士一院一屋,上造二進,簪裊三進之類。
當然,這裡的二進、三進,指的並非後世所默認的『二進、三進的宅院』,而是單純的:通過主屋內的通門,能進入第二間裡屋,便是二進;
能通過主屋內,分別位於左右兩側的通門,進入左右兩間裡屋,便是三進。
但從第四級的不更開始,爵位所對應的地位、待遇,就會有一個小小的質變。
——不更之爵,可宅四間!
不是一個被分成四部分的屋子,而是四個單獨的屋子!
此外,還有不更之爵最『拿得出手』的特殊待遇:不用服更役。
這也是『不更』這一爵位的名稱由來。
在當時——在國祚新立,百廢待興的漢室初,一個能讓普通農民不用服更役的爵位,已經是底層民眾所能觸摸到、所能接觸到,同時能憧憬、幻想的極限了。
四級不更,距離一級公士不過三級,咬咬牙、拼拼命,再加一點點運氣,還是有很大機率達成的。
至少比封侯拜相、稱王稱霸要來的實際,更像是『夢想』,而非『幻想』。
但在太宗孝文皇帝採納晁錯的建議,推行輸粟捐爵之制後,漢家的爵位——尤其是不更以下的低級爵位,卻是早已經爛大街了。
漢室初,底層民眾清一色一級公士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復返。
但凡是有自家土地的家庭,都或多或少的拿出了點糧食,換回了一個三級、四級的爵位。
能有多大宅子、能不能免除更役尚在其次,主要是不小心犯了罪的話,能以爵抵罪,等同於買了個低階復活幣、劣質免死金牌。
普通農民尚且如此,家產達到十萬錢的中產之家,更是動不動搞個六級、七級的爵位,狠狠體驗了一把在漢室初,至少得隊率司馬才能擁有的『顯爵』。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一級公士,反倒成了民間極其少見的稀罕爵位。
要麼,是父親為二級上造,自己非嫡子,分家出去,默認降一級成一級公士;
要麼,就是街頭上的閒人懶漢,沒錢沒糧輸粟捐爵,亦或是早就『以爵抵罪』,把爵位都用完了,降到一級公士,降無可降——再犯罪就要被貶為司空城旦,直接被納入『奴籍』。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