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7章 悖論

  第597章 悖論

  道理再簡單不過。

  

  灌阿認為灌孟老邁,說明可供灌阿選擇的備選當中,有更年輕的人選;

  認為灌夫魯莽、不中用,也說明灌阿帳下,有更冷靜、更穩重——打仗不憑一腔熱血和所謂的『勇武』,而是能靠頭腦,靠韜略取勝的將領。

  但這種情況卻並不常見。

  ——對於自家的私軍、私將,絕大多數功侯秉承的原則,都是湊合能用就行。

  比如封國內,哪家農戶意外破產了,甚至家破人亡了,就留了個獨苗娃兒;

  這種時候,功侯們便會『大發善心』,把這個孤兒接回侯府,送到侯世子身邊做玩伴。

  說是玩伴,但一起玩兒的遊戲,卻是『如何幫侯世子擋箭』『在戰場上如何保護侯世子』『如何守衛侯世子的軍帳』之類。

  等這些孩子長大,侯世子也襲爵成了君侯,至戰時,便是拍拍這個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的肩膀,說上一句:此行建功立業,便仰仗哥兒了……

  像是養死士,卻也不全是。

  畢竟這樣的家兵,貴族們養著並不是為了刺殺某人,而是作為上戰場時,自家私軍的儲備兵員。

  這樣的儲備兵員,往往並不需要特別能打,也不需要有多麼高超的軍事指揮水平。

  畢竟到了戰場上,貴族私軍也就是百十來號人的規模,更不需要肩負起戰場正面的攻堅任務。

  不過是打打順風仗、撿撿人頭而已,真沒必要淘換幾個小韓信、小項羽之類的人物養著。

  目標不過是在戰場上『重在參與』式的走一圈,那人手,自然是越好養、成本越低越好。

  最理想的狀況,就是平時管吃——一天兩碗粟米粥,逢年過節一口肉;

  管住——十來號人和侯府門房擠一間屋,有地方躺就行;

  管穿——每隔一年半載,淘換一件舊衣服發下去。

  等到了需要時,種地能讓他幫忙種,建造能讓他搬磚抹泥,實在閒著沒事兒,還能借出去賺點工錢回來。

  然後,到了戰時,甲冑一穿,長劍一掛,就能跟著出征……

  這才是最具性價比的『家兵』,或者說是家僕。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與這些家兵『並不需要多優秀,幾乎只要是個人就行』的超低准入門檻,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他們在戰場上,所裝備的奢侈軍械。

  貴族私軍,可以戰時著甲!

  而且是百十來號人的一部私軍,悉數著甲!


  這,就多少有些讓人摸不著頭腦了。

  ——挑人的時候,你不想著挑身強體壯,能扛能打的;

  培養的時候,你不想著操練他們的武藝,磨鍊他們的殺敵之術;

  等到了戰場上,倒是捨得給他們著甲了?

  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便直指當今漢室的貴族,在戰場上『撿人頭』式尋求kpi的核心邏輯。

  浮斬。

  還是老生常談的『浮斬』二字。

  對隸屬於朝堂中央,亦或是地方郡縣的『官軍』而言,浮斬二字,是過去絕對無法忽視的戰場重要指標,甚至是唯一關鍵指標。

  浮斬為正,那即便在戰場上戰術失誤,最終也大概率不會受到太嚴重的懲罰;

  反之,浮斬為負,那即便是衝鋒陷陣,斬將奪旗,也根本無法將功贖過,只能是一碼歸一碼。

  浮斬為負的程度夠殺頭,那就先叛主將一個死罪;

  若有功勞,再根據功勞的大小,在『死罪』的基礎上進行折算輕罰,改為徒刑、肉刑、免官,亦或是不痛不癢的罰金。

  當然了,在劉榮針對漢室軍隊體系,以及軍功核算標準進行改革之後,浮斬已經不再是戰場上的唯一真理,不再是將領們無所不用其極,也一定要追求的東西。

  但這並不意味著浮斬,就此失去了全部意義。

  及格很簡單的例子。

  你是個隊率司馬,手底下五百兵力,在戰場上,被安排阻擊一支三百人馬的敵軍。

  手握兵力優勢,又是以逸待勞,先伏擊後阻擊,可謂是占盡了便宜。

  結果可倒好——等戰後核算戰損,你部五百兵馬,為了阻擊敵人那三百人,愣是戰死過半!

  超過二百五十人的折損,甚至都沒能全殲敵人的三百兵馬,還愣是放跑了幾十號人!

  好;

  計算浮斬,你部斬殺、俘虜二百六七十,折損二百五十人,浮斬為正十幾。

  你有臉拿『此戰,我部浮斬為正』,來同旁人顯擺嗎?

  別說是顯擺了——下了戰場,但凡你不拔劍抹脖子,都能被參與此戰的我方部隊噴死,被唾沫星子淹死。

  是;

  天子劉榮制定了新制度,浮斬不再代表著一切。

  但僅僅只是『不再代表一切』『不再作為唯一指標』。

  哪怕制度不再因浮斬為負而無腦懲罰、因浮斬為正而無腦獎賞將領了,大傢伙心裡,那也都是有一桿秤的。


  誰能打,誰打不了,誰會打仗誰打不好仗,那都是能通過浮斬來窺見端倪的。

  所以,在劉榮改革軍功核算體系後,浮斬二字,並沒有直接從漢家消失。

  而是從過去的法律條文、硬性規定,轉變為了非正式的,只存在於人們心中的,模模糊糊的一個評判標準。

  就好比後世新時代,將夫妻其中一方背叛家庭,從必須受到懲處的違法行為,降格為了並不違反法律的道德敗壞行為。

  但這並不意味著不忠於丈夫/妻子,背叛家庭搞破鞋,就不再是『錯』的了;

  而僅僅只是不犯法了,不需要受到法律制裁了,卻依舊要受到了社會公序良俗的道德譴責。

  浮斬二字在如今漢室的存在意義,便類似於這種狀況。

  ——浮斬為負,不再是犯罪,浮斬為正,也不再是功勞;

  或許千百年後,認知最淺顯的民眾,也能綜合的看待一個領軍將領,在某一場戰爭當中的功勞,從而得出『雖然死了很多人,但是值得』『雖然殺了很多敵人,但是很虧』的結論。

  但歷史的浩浩大勢,以及浮斬制度數百年來所形成的慣性,早已在天下人心中根深蒂固。

  一個將領,在一場戰爭中打出負浮斬,那即便劉榮不罰,天下人也依舊會口誅筆伐。

  ——比如當年朝那之戰後,被天下人噴的體無完膚,由劉榮親自出手才保下來的程不識;

  同樣的,一個將領,在一場戰爭中打出正浮斬,那即便被劉榮貶低的一無是處,也還是能成為天下人心目當中的英雄。

  比如當年,被劉榮再三『針對』,甚至被調去內陸做郡守,卻還是讓天下人哀婉嘆息,感慨『國家失一猛將』的飛將軍李廣。

  當然,從官方層面,從法律制度層面,浮斬二字,已經不再和一位將領,在一場戰爭中是否有功、是否有過強制綁定了。

  浮斬為負,卻有功、浮斬為正,卻有嘴的情況,也已經不再是稀罕事。

  只不過,有意思的是:功侯貴族在一場戰爭中的功過,也就是『kpi』完成指標,也同樣是看浮斬的。

  而且,在劉榮有意無意的『忽略』下,針對軍功評定標準的改革,並沒有波及到貴族私軍的戰場功過評定。

  也就是說,浮斬二字在如今漢室,並不是完全不存在法律層面的意義。

  至少在貴族功侯領軍出征時,在戰後核算kpi的時候,長安朝堂的評判標準,依舊是那早已與時代脫節的浮斬制度。

  而這,就導致了一種十分離譜的悖論出現。


  ——一方面,功侯貴族們,在戰爭爆發時自發組建軍隊、自負軍費開支參戰,其目的並不是『更進一步』式的建功立業,而僅僅只是為了保留現有的地位,去完成一定程度的kpi。

  性質大概等同於:給天下人看看、瞧瞧,功侯貴族們,並不是坐吃山空,躺在先祖功勞簿上的蛀蟲;

  宗廟社稷給的封國食邑,封國百姓提供的農稅供養,並沒有被貴族們拿去沉迷享樂——至少沒有全拿去享樂。

  到了宗廟、社稷危難之際,這些平日裡鬥雞走狗,酒池肉林的『肉食者』們,也照樣有自掏腰包、自籌軍隊,勇赴國難的覺悟。

  在此基礎上,為了證明自己並不是空有態度、覺悟,而是也同樣具備先祖的部分優秀基因,功侯貴族參戰,還得撈到像樣點、說得過去的無功勳。

  這,便是漢家的功侯貴族,在戰爭爆發時『自費護國』的根本邏輯所在。

  說到這裡,功侯貴族這看似頗有風骨的舉動,其真正的性質也就不言而喻了。

  ——純粹就是擺姿態,走過場,到戰場上『鍍金』,或者說是裝裝樣子。

  裝出一副同國家患難與共的偉岸模樣;

  裝出一副『虎父無犬子』的猛人架勢;

  裝出一副『德配其位』的慷慨之態,讓天下人看得起自己,並允許自己這樣的蛀蟲存在。

  那麼,問題就顯而易見了。

  裝裝樣子而已、走個過場而已,自然也就不需要真正的百戰精兵、不敗精銳,而是完全可以拿花架子應付過去。

  為什麼?

  便宜啊!

  華夏自古窮文富武!

  培養一個正兒八經的精悍士卒,得從小給餵肉吃,給藥湯泡,還得找老師直道。

  至於從小就完全脫產,那更是不值一提的。

  毫不誇張的說,在這個世代,將一個孩童培養到壯年,培養成戰場上的悍勇之士,所需要投入的成本——單就是經濟成本,便可以培養至少數十讀書人。

  畢竟讀書最大的成本,僅僅只是壯勞力脫產而已。

  拜師不過束脩一掛,看書也完全可以借書、摘抄。

  不像習武,就得名師十數年如一日的手把手教,哪怕不算學費,單就是師生二人的肉食,以及跌打損傷後的藥物費用,都絕非尋常家庭所能承擔得起的。

  那你要說,漢家的功侯貴族們,能不能承擔得起如此龐大的成本?

  當然可以。

  當今漢室,徹侯最少都有五百戶食邑,一年咋說也有五千石糧食的租稅收入,價值少說也有個二十萬錢。


  雖然這二十萬錢,有一大半都要用在徹侯所應有的排場,以及人際圈子內的人情往來,但只要有心,從這筆錢里挪個萬兒八千錢,也就是幾百石糧食出來,也並非什麼難事。

  而這萬兒八千錢,幾百石糧食,就足夠養活——而且是『厚顏』十人以內的精銳護衛隊。

  畢竟這個時代,軍中將士的軍糧配額,也不過是每人每月二石,每年二十四石;

  就連著,都還是戰時配額,非戰時還得在此基礎上減少一部分。

  但對於功侯貴族而言,這種從小脫產,『全職練武』的精銳護衛,關鍵不在於養不養得起,而在於:有沒有必要。

  就說食邑五百石的入門級徹侯,出門所需不過駕車的馬夫一人,隨同左右的老僕一人,外加隨行護衛三五。

  馬夫雖然算是『技術工種』,但顯然也不是多麼稀缺的人才,基本是管吃管住就行。

  老僕許是麻煩些,但好在只需要一個,也不需要多少成本。

  至於護衛——在這個時代,徹侯貴戚這個身份,本身就是宵小奸賊不敢靠近的存在。

  退一萬步講,真要是有人鐵了心,要殺某位功侯貴戚,那別說三五護衛——就算三五十、三五百,那也照樣是於事無補。

  想想當年,梁王劉武『皇太弟』夢碎,旋即破罐子破摔,開始點殺朝中眾臣時,是個怎樣的場景?、

  別說是功侯、朝臣的護衛了,便是南北兩軍的禁卒,都是折損了好幾個!

  氣的先帝老爺子大發雷霆,就差沒和彼時的竇老太后拍桌子!

  說白了,功侯貴戚出門時,帶在身邊的護衛隊,三五人也好,三五十也罷——終究也還是花架子,充人數、充場面。

  功侯出門一萬次,其中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次,都不需要這些護衛發揮作用。

  真到了那意料之外的萬分之一,那有沒有護衛也都一個樣,不過是多死幾個護衛的事兒。

  從這也就不難發現:對於功侯貴族而言,無論是日常帶在身邊的護衛,還是必要時帶上戰場的私軍,本質上都是不需要,或者說是不值得砸重金培養的。

  但貴族上戰場時,偏偏又有必須得撈到多少功勞的kpi。

  好死不死,這kpi的計算方式,還就是那或許不科學,但絕對公平的浮斬之制……

  (還有更新耶)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